最近,哈爾濱市群力開發區土地規劃,以每平方米30元價格從農民手中征用耕地,每畝地價為30萬元, 09年10月19日的哈爾濱地王就出在這里,該編號為Q10的地王位于群力新區第一大道,土地面積37萬平方米,容積率1.2,總建筑面積50萬平方米,起拍價5億,結果被重慶盛和建筑有限公司叫到18億成交,按每平方米30元政府征用補償計算,該地塊農民所得土地收入為1110萬,政府所得接近17.9億,在整個土地用途轉變升值過程中,農民土地流轉收益僅為整體地價的5%左右,在土地用途轉變增值的利益分配中,農民的收益低的可憐。而實際上至今為止,群里地塊的房價已經達到開盤5000元以上,實際價格7000元/平方米左右。
翻看關于農民耕地流轉的相關資料看,不單哈爾濱市,全國的農業耕地流轉過程中,農民所得與政府所得都相差甚遠,在土地用途轉變升值的利益分配中,農民所得利益僅在整體利益中的5-10%左右,其余80%以上被政府所得,這就是當前政府賴以生存的土地財政,其最大的受害者是農民。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到,截止09年11月23日,全國70個城市土地出讓金同比增長超過100%,排在前20名的城市土地出讓金總額高達6210億,同比增長108%,上海土地出讓收入821億,北京639億,杭州收入為523億元,2008年全國財政收入6萬億元,也就是說20個城市的土地收入就達到全國財政收入的十分之一。地價不斷上漲,給政府帶來的財政收入也節節高升。到09年底,政府賣地收入已經高達1.6萬億,占財政收入的23.5%,而平均比例計算,農民所得僅為800-1600億。
從09年全國土地供應數據中可見,84%的成交用地屬于房地產用地,可見大半的農民土地用途轉變,是用于房地產建設,而最終農民面對的卻是高昂的房價,這與農民土地用途轉變所分得的利益有著天壤之別。
在許多二線以上城市的前10余年中,農民土地被政府征用后,農民也被城市化了,而多數農民的征地補償很難夠支付一次性購房款,因此,在2003年-2006年間,有40%的上訪者屬于拆遷問題,在建設部的上訪比例中高達70-80%。
由此可見,城市化帶來的高房價并未改善農民生活質量,而許多因城市化用地需求被征用土地的農民,因在土地用途轉中分得的利益較小,在高房價的擠壓下也很難真正成為被城市化人群,他們最終還要在第三次土地承包分配中去分享其它農民原有的土地,城市化的房地產占地對于多數農民來講,僅是未來生產資料的失去,房地產占用耕地的利益分配傷害的還是多數農民的利益。當然也有許多農民因為耕地被政府征用而享受到財政補償的收益,但從全國農地使用情況整體看,畢竟還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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