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施永青:政府肯承擔 老百姓才有便宜的房子
中原地產主席施永青接受網易房產采訪表示,國內要效仿香港維持高房價的格局而不影響民生,就必須要處理好商品房市場與保障房市場關系,商品房就由有錢人自己搞定,但保障房建設政府必須獨力承擔,老百姓才可能有便宜的房子住。
但與此同時,香港公屋制度卻被世界公認為有效保障居住的典范,從1977年“居者有其屋”計劃出臺,到90年代末出臺的“可租可買選擇計劃”,截止2009年香港實現接近50%的市民住在政府保障型住宅中,住房保障比例位居世界前列。
曾任香港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中原地產主席施永青接受網易房產采訪,他認為,國內要效仿香港維持高房價的格局而不影響民生,就必須要處理好商品房市場與保障房市場關系,商品房就由有錢人自己搞定,但保障房建設政府必須獨力承擔,老百姓才可能有便宜的房子住。
接受社會監督的“開發商”
回顧香港三十年來的住房保障發展,曾任香港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的施永青至今依然歷歷在目。
“為配合當時香港總督麥理浩爵士之十年建屋計劃,房屋委員會成立,其職責主要是統籌所有政府公屋的建設、營運和管理”,施永青向網易房產表示,房委會盡管帶有政府背景,但卻由社會不同階層人士組成,其中包括律師、建筑師以及商界人士等,因此房委會設立之初便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
據施永青介紹,香港房委會設立的使命十分明確,便是為基層家庭提供合適而有能力負擔的居所,其負責范圍涵蓋建造、維護、資格審查到物業管理和社區衛生各個方面,可謂一個超級開發商,“但這個開發商不僅沒有錢賺,而且還得接受社會監督,聽取民意作出改進”。
在施永青看來,房委會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過于其以民生為重、公開高效的運作模式,以公屋租金為例,目前公屋租金平均約為估定市值租金的53%,對于有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透過房委會的租金援助計劃更可獲減免適量租金;同時,由于香港地少人多,其公屋最低編配標準為每人5.5平方米,但低于此標準的租戶可通過每年舉行兩至三次的“紓緩擠迫調遷計劃”調遷至較大單位,讓租戶擁有更舒適的居住環境。
除此之外,施永青還表示,房委員工作目標明確且高效,所有輪候人士三年內務必入住到政府提供的公屋與居屋,因此到90年代末,香港大部分申請者已經居住在“政府房”里,“房委會多年來以民生為導向、公開高效地推進保障型住宅建設,是香港住房保障得以穩步發展的基礎”,施永青表示。
香港政府長期不斷的投入
香港住房保障建設的成功,當然也離不開香港政府在財政與土地的大力支持。施永青笑言,建房子最大的成本是土地,尤其對于不賺錢的保障房,如何獲得土地更是令人頭疼,但在這點上,香港政府相當“大方”,許多公屋土地均是由政府無償供應,即使是可以賣錢的居屋,香港政府往往是超低價出讓,這與內地相比可謂大相徑庭。
“在財政上,香港政府不僅為房委會提供135億免息永久資本以及128億計息借貸資本,加上房委會通過回籠出售居屋以及公屋租金進行后續開發,因為香港保障房建設已經進入良性循環”,施永青表示。
政府肯承擔 才有便宜的房子
與香港相比,國內保障性住房建設屢受詬病,低覆蓋面讓大量“夾心層”無法進入政府的住房保障體系。
施永青認為,國內要效仿香港維持高房價的格局而不影響民生,就必須要處理好商品房市場與保障房兩個市場的關系,“對于商品房市場,政府應該減少干預讓其按照市場規律發展,讓買商品房的有錢人為政府提供稅收;但對于保障房建設,政府應該獨力承擔,并通過商品房稅收支援保障房建設,實現一定程度上的財富轉移。”
“首先,國內要效仿香港設立一個類似香港房委會的決策機構,統籌政府保障房的建設、營運和管理,并且接受社會監督不斷作出改進,進一步除了完善住房保障相關制度”。
施永青還認為,解決“夾心層”居住問題,中央與各級政府應該在財政以及土地提供更大力度支持,像在2006/07年度,香港公屋支出占特區政府整體支出達6%,許多公屋居屋土地更是政府免費或者低價供應,但在國內,盡管2007年國務院24號文件明確規定,各地政府應該將至少10%的土地出讓金用于保障性住房投資,但該文件已經出臺兩年多,大多數城市都沒有做到這一點。
“住房是民生問題,如果住房問題解決不好必然引起社會問題,香港的公屋與居屋對于保證社會穩定起到重要作用”,施永青直言,地方政府要解決住房保障,絕不可能依靠像開發商這樣的盈利機構,只有政府獨力承擔,老百姓才可能有便宜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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