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制度與高漲的房價是社會嚴重不公平的根源
余治國
2008年4月28日
這段時間,對于新勞動法,無論是經濟學界,抑或企業界,還是普通平民,均是議論紛紛,眾說紛紜。關于此問題,筆者也曾接受過華盛頓某媒體的專家采訪,在此即不贅言。不過筆者關注到,大眾媒體或輿論居然持這樣一種絕對荒謬的觀點:如果人們失業并愿意接受更低的工資,工資降低將增加對勞動的需求,于是失業迅速消失。如果制定最低工資標準,失業則不會消失。因此,如果最低工資與福利標準提高,則失業率提高。
實際上,這種觀點犯了一個巨大的邏輯錯誤——即合成謬誤。對于任何一個企業,對于國際貿易中的任何一個國家,削減工資,由于導致所生產商品價格下降,銷售將量將增加,因此生產這一商品的就業就要增加。但是,如果所有的工資都削減,所有的價格都下降,所有的貨幣工資收入也都減少,需求隨之和成本一樣減少,那就沒有任何一個企業還會有動機增加雇用工人的數量。這也正是,百年前老福特提高工人工資,反而促使企業迅猛成長的關鍵原因。
任何經濟學理論都包含意識形態成分,但若因厭惡某理論的意識形態而拒絕思考其思想,則為愚蠢。反之亦然。可問題在于,這么一點簡單清晰的道理人們都不明白嗎?筆者思考良久,不得不以最壞的惡意揣度之。
一般來說,能夠與媒體接觸頻繁的,往往是那些權勢富裕階層或具有良好社會關系網之人。這種信息的通暢交流與感情上的頻繁溝通,正是一種特權的來源。那些底層的貧民、工人往往難以選出代表和領導來表達他們的意見。因此,對于貧民來說,能夠為大眾媒體提供資金的正是那些富裕階層和有廣泛交際網的人,于是,媒體不再能夠成為貧民的喉舌,更不會尋求滿足普通平民的利益。這種缺乏廣泛代表性的聲音也為資源分配和收入上的極端不公平“貢獻”了力量。
與此類似的是,政府與那些權勢富裕階層以及具有良好社會關系網之人的關系亦然。按理說,政府是一個代理機構,是全體民眾從事社會管理的代理人。可是,當利益集團可以影響政府之時,劣勢群體自然地接受了這些劣勢之后,這將造成“多者更多,少者更少”的正反饋效應,于是這種優劣態勢不僅會繼續保持,甚至會逐漸拉大。這種有害的代理機制導致嚴重的社會不平等,如各種權利、輿論上的不平等。代理不平等成為制度惡化的主導原因。這種不平等的社會隱含契約,導致社會權力在不同群體之間分配的嚴重不公,進一步導致分配的嚴重不公。這也就是說,健康、教育等社會福利和個人收入在不同群體之間產生嚴重的不公平分配。如,中國農村的基層教育在最近的30年還經歷了一種朝向精英主義的激烈倒退。
此時,大多數政府官員、企業家等社會中上層對普通平民在內心將抱以輕蔑之態,自命不凡。如現在的許多大眾媒體,無論平面或電視電影,都暗含著這樣的隱喻:上流社會的一切都是高尚的和令人向往的;底層社會的一切都是落后和鄙陋的。這意味著,普通平民及其后代將被排斥于流入社會上層的通路之外,劣勢群體只能逐漸麻木地屈服于自身的惡劣處境,于是,窮人們對這種社會狀態產生的共同意識將進一步強化社會階層分化的既定態勢。窮人無權利、無資源的處境將被社會化、制度化并合法化。
眾所周知,社會的嚴重不平等將會導致犯罪和暴力,如廣東地區的砍腳黨、湖南幫、四川幫等地下社會組織,以及東北的黑社會等。這是因為,那些自認在現存社會狀態下將永遠貧窮的非理性地追求自利之人,那些身困底層對不平等極敏感的貧民,當預期到從事社會上合法活動獲得的收入很少時,會從事高風險的犯罪甚至是顛覆社會正常秩序的活動。實際上,當社會價值觀過分宣揚社會上流的生活模式與價值觀時,可社會結構固化之時,大規模的反社會活動的頻繁發生幾乎不可避免。
那么,我們不禁要思考,這種社會不公平的根源究竟何在呢?
早在1956年,經濟學家蒂布特(Tibout)就已建立起蒂布特模型。該定理主要是與稅收與公共服務的政府財政問題有關。該定理指出,人們在各自轄區之間充分的流動能力,可以使得各個地方政府相互競爭,從而使得各個地方地方為提供良好的地方公共品而充分競爭,從而提高政府效率。因為,當公共服務和稅收的組合令居住者感到不滿時,他們即用腳投票,選擇到令他們滿意之處去。在均衡狀態下,人們基于其對公共服務的需求而分布在不同的社區。每個人都得到其所向得到的公共服務水平,不可能再通過流動來改善境況,否則人們就會搬遷走。因此,這一均衡狀態是帕累托效率均衡,不再需要有實現效率的政府措施。
當然,這個模型和其他經濟學模型一樣,需要一定的條件,如:各區域政府活動不產生外部性;社區間的溢出可能導致無效率;人們是完全流動的,每個人都可以毫無代價地搬遷到其公共服務最適合于他的轄區;一個人的就業所在地對其居住地沒有任何限制,也不會影響他的收入;人們對于每個地區的公共服務狀況和其他情況都了如指掌;存在足夠的不同社區,每個人都能找到滿足其公共服務所需要的地區;社區具有排他性法規;公共服務的單位成本不變等。當然,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該國家的政府結構是聯邦制度,即國家行政機關由不同級別的政府構成,這些政府負責提供公共品,并擁有相當程度的決策權。
蒂布特模型提供了我們思考這種解決社會不公平的一個思路。因為,政府權力的分散化與各個次級政府之間的充分競爭可以為民眾提供更好的公共品。因此,當我們把政府-全體民眾之間的委托代理機制中的政府為全體民眾提供的代理行使權力服務看成是一種公共服務或公共品時,蒂布特模型就讓我們得出解決前文所述代理機制缺陷的一個重要方法。
該模型的前提條件中最關鍵的部分是——人們完全流動,搬遷成本很低;就業無限制,收入無影響。當達到這么幾個基本的條件后,同時滿足政府權力分散化的條件,各地方政府之間將形成充分的競爭關系,因為普通民眾是企業人力資源的來源,沒有人做基礎,企業的前進與發展是一種妄想,而企業與民眾的收入更是各地政府地方稅收的來源,更是官員政績的基礎,于是社會將不會再是民求官,而是官求民。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代理制度導致的社會嚴重不公平將不復存在,社會階層之間的流動更加順暢,很多問題都迎刃而解。
可是,首先,中國的戶籍制度(全世界唯有中國與印度這兩大落后大國有戶籍制度)嚴重制約了各地人的流動性,以至有人笑曰,“中國人非居于中國,而為暫居于中國也”。進而,戶籍制度又導致了很多高收入行業的就業限制,從而影響收入,比如一地之基層地方公務員遷移到另一地則會不會在當地得到一樣的工作職位。其次,高漲的房價使得人們的搬遷極高,又大大限制了流動性。由此可見,戶籍制度與高漲之房價乃是社會嚴重不公平的萬惡之源。
與勞動力相對應的資本要素反而可以在全國范圍內的自由流動,這倒使得為爭取資本流入,各地政府之間形成了一種對于資本來說充分競爭的環境。這更加劇了政府代理機制惡化的狀況。
由此可見,如果戶籍制度無法廢除,同時住房相對普通平民之收入依然高如天價,那么,在這種人的流動被束縛而資本充分流動的狀況下,社會不公平將被逐代復制傳遞,群體分化現象嚴重,那些根植于社會深層結構的不平等,如政府立法,土地使用,市場管理等,不但無法消除,反而日趨嚴重。
與此同時,地區差距更將拉大。這是因為,在全國絕大多數許多落后地區,如安徽、江西、湖南、四川、山西、河北、河南、湖北、山東、陜西、甘肅、內蒙、吉林、廣西、貴州、云南、新疆、蘇北、粵北、閩西等地,腦力人才和體力人才的外流現象非常嚴重:大部分有能力的人因為考上大學而流失掉;健康年輕人則成為民工;留下來的人主要是老弱病殘。腦力人才中的絕大多數在高昂的房價下被壓得抬不起頭,成為“新興”的馬克思筆下的被剝削者;而絕大多數的民工則在為城市建設或血汗工廠的艱苦而乏味的體力勞動中度過美好年華;由于戶籍制度與房產價格的原因,他們沒有社會保障體系,一旦老病傷殘,則不得不返回落后地區,讓落后地區變成垃圾收容站。(筆者在此不得不羅嗦一句,中西部內地城市的老齡化現象比沿海城市要嚴重得多。)
于是,這種階層與地區差距的惡性循環無法遏止,使得社會階層流動停滯,財富分配固化,地區隔閡加重,國家人力資源得不到充分開發,窮者愈窮,富者愈富,社會嚴重不公平的狀態將持續到整個社會系統無法支撐、國家分裂的徹底崩潰之時。當然,那時,只會是所有人都不愿見到的“千里無人煙,白骨盈于野”之社會革命。從歷史來看也是這樣:凡是現代資本主義最不成功的國家,馬克思主義社會革命就會最為盛行。筆者但愿,今日之中國不會再次陷入推倒重來的第二次馬克思主義社會革命——二次革命。
欲貴者,人之同心也。 人人有貴于己者,弗思耳矣。 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 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 ——《孟子•告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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