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赤色革命基層工會——煙臺澳利威工會
澳利威(煙臺)電子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以下簡稱澳利威工會),現位于山東省煙臺市福山高新產業區永福園路551號,系二零零六年十月由工人通過艱苦的罷工,并在中華全國總工會的直接支持下成立起來的。
澳利威工會成立后,由于積極給工人依法維權,從而遭到澳利威(煙臺)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利威公司)及其幫兇的殘酷迫害,澳利威公司在招聘和管理工人時,竟然要求工人簽定“黃狗契約”,即要求工人進入公司后不得加入澳利威工會,同時威脅并要求已經加入澳利威工會的工人退出工會,以及不準向澳利威工會繳納工會會費等非法要求,并以給工人簽定勞動合同和交納勞動保險來做為威脅工人的手段!澳利威工會主席因為給工人維權而遭到澳利威公司的打擊報復,于07年6月7日被澳利威公司非法開除,而澳利威工會并沒有因此癱瘓,依然在被辭退的澳利威工會主席的領導下,頑強奮斗,繼續給工人維權,并取得了接連不斷的勝利。此后,澳利威公司又企圖竊取澳利威工會的領導權,竟然私自非法選舉澳利威工會的主席和工會委員,澳利威公司這一企圖使澳利威工會淪落為“黃色工會”的陰謀又被澳利威工會徹底粉碎!
赤色澳利威工會的英勇事跡,先后被《煙臺晚報》、《今晨六點》、《齊魯晚報》、《中國婦女報》、山東廣播電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齊魯電視臺、中央電視臺、以及各大互聯網站等眾多媒體紛紛予以刊登、播放和轉載。此事已經引起黨和政府的高度關注!煙臺市委書記已經委托福山區的一個副區長成立了專門小組來處理此案。中華全國總工會、山東省總工會以及煙臺市總工會都對澳利威工會予以高度關注和支持,并已經開始了積極協調。欲知更多詳情,歡迎登陸“憂郁的中國人”的博客,博客網址:http://blog.sina.com.cn/youyudzhongguoren ;本博客下載了上述媒體所播放的視頻、音頻、文章以及澳利威工會部分資料,歡迎登陸查閱。或者直接輸入漢字:“澳利威工會” ,也可了解部分內容。
澳利威工會對外聯系電子郵箱是:[email protected],歡迎新聞媒體記者與我工會聯系。
澳利威(煙臺)電子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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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利威工會公布08年3-4月份答各媒體記者問的部分內容
澳利威(煙臺)電子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現位于山東省煙臺市福山高新產業區永福園路551號,系二零零六年十月由工人通過艱苦的罷工并在中華全國總工會的直接支持下成立起來的。其成立以及后來維權經歷的英勇事跡,先后被煙臺報社《煙臺晚報》、《今晨六點》、《齊魯晚報》(每日新聞)、《中國婦女報》、山東廣播電臺(新聞焦點)、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齊魯電視臺、中央電視臺、煙臺水母網站、中華全國總工會官方網站各大互聯網站等眾多媒體紛紛予以暴光披露!已經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欲知更多詳情,請登陸博客網址解:http://blog.sina.com.cn/youyudzhongguoren ;本博客下載了上述媒體所播放的視頻、音頻、文章以及澳利威工會部分資料,歡迎登陸查閱。或者直接輸入漢字:“澳利威工會” 也可了解部分內容。
澳利威工會對外聯系電子郵箱是:[email protected],歡迎新聞媒體記者與我工會聯系。
近期,又有眾多媒體對澳利威工會進行采訪報道,且已經開始有國外媒體聯系我工會。地方有關部門多次告戒澳利威工會:不準接受媒體采訪,否則不利于對澳利威工會的維權。澳利威工會在接見媒體所把握的原則是:根據目前事態的發展,目前暫不考慮接待國外媒體記者的采訪。
澳利威工會最近又多次到有關部門詢問對自己維權問題的進展,但結果很令人失望,盡管各有關部門答復說要盡快落實澳利威工會的維權事宜,但現在都以所謂的澳利威公司的總經理沒有到位為由,來解釋對澳利威工會維權的遲疑理由。下面澳利威工會把部分答媒體記者的問的內容公開如下:
一、造成澳利威工會目前艱難處境的原因是什么?
答:主要來自兩方面的原因。第一,是來自澳利威工會“娘家人”,即我們地方總工會——福山區總工會。第二,是來自我們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即福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簡稱福山區勞動局。
二,具體說明你們來自福山區總工會的原因是什么?
答:1、福山區總工會在給我澳利威工會的維權方面,并沒有盡到其應盡的責任。具體說明如下:首先,在我工會主席由于給工人維權于07年6月7日,遭到澳利威公司的打擊報復被非法辭退以后,我工會多次找福山區總工會尋求援助和保護,但福山區總工會總是說我工會應該找當地勞動部門解決問題,如果當地勞動部門也無法解決,那么福山區總工會也是沒有辦法的。其次,在我工會原主席于07年6月4日辭職后,我工會立即多次口頭和書面向福山區總工會提出請求,請求立即補選我工會正主席和完善工會領導班子,但遭到福山區總工會的拒絕,理由是以后再說此事。隨即就在三天后我工會副主席也被公司非法辭退。第三,福山區總工會以我工會建制不全為由,非法扣押我工會經費的使用。
?。病⒏I絽^總工會從我工會成立至今,不但不給我工會以正確的指導和幫助,反而,卻一直向我工會灌輸錯誤的思想,并欲消極的引導我工會走向墮落之路。具體說明如下:第一、在我工會成立之初,福山區總工會就一直告戒我工會,不要與公司“對抗”。否則公司就會調動我工會主席和其他工會干部的工作崗位,比如讓我工會主席去打掃廁所、滿園子去拔草等等,這樣我工會主席自身難保、威風掃地,還如何去給工人維權?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很顯然福山區總工會的說法是很荒謬的。 第二、我工會成立以后,因為當時公司拒絕同絕大多數的工人簽定勞動合同,在這種情形下,我工會向福山區總工會提出了要求同公司簽定集體勞動合同要求,并尋求福山區總工會的幫助和指導。但此正當合法的要求卻被福山區總工會予以拒絕。理由是這樣做會激化我工會與公司的矛盾?!〉谌夜谟欣щy需要福山區總工會的幫助時(這是指上一任總工會領導班子),福山區總工會很少積極幫助,但在公司打電話給福山區總工會所謂的投訴我工會給工人正當的維權行為時、福山區總工會卻表現的異常積極,并立即打電話把我工會的全體領導班子成員都叫到福山區總工會,然后部分青紅皂白的辱罵我工會主席什么彪子、二百五之類的言辭!給我工會帶來極大的傷害!第四、08年1月,福山區總工會針對《工會法》關于工會主席的工作崗位不得隨意調動這一法律規定,竟然錯誤對我工會主席姜千秋解釋為:本款規定的工會主席,是指地方各級總工會的主席,并不是指企業的基層工會主席。第五、福山區總工會遲延報銷我工會干部的必要工作費用,并以動員我工會主席辭職為由來做為給我工會干部報銷的理由。具體說明:我工會的工會經費現在是被福山區總工會代管,平時我工會的必要費用都是由工作人員自己墊付,尤其是我工會主席姜千秋,在自己失去經濟來源的前提下,還能在艱苦的條件下,自己墊付我工會的費用,在我工會主席向福山區總工會提出報銷要求后,福山區總工會的有關領導居然說只要我工會主席肯“拿雙倍賠償離開澳利威公司,可以考慮疏通疏通關系給你報銷了這些單據。”甚至包括當時的福山區總工會主席也勸說我工會主席拿雙倍賠償走人,并說這也是合法的。
三,具體說明我工會來自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的原因是什么?
第二、對澳利威公司嚴重的勞動違法行為,福山區勞動局存在嚴重的行政不作為。尤其在澳利威公司的工人于06年2月10日到福山區勞動局投訴的情況下,由于勞動局的行政不作為,導致了澳利威公司竟然在06年的五一國際勞動節前夕,非法辭退我工人達57名之多,并且在第二天,這57名女工再次到福山區勞動局投訴之際,肆無忌憚的澳利威公司又非法辭退了十多名工人!相關詳情,在我工會顧問張軍的博客里已經做了詳盡的介紹。
第二、我工會主席由于給工人維權而遭到澳利威公司打擊報復被非法辭退以后,我工會多次到福山區勞動局去投訴,但福山區勞動局不但不受理我工會的投訴,還對《工會法》的第52條以及《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9條予以曲解和斷章取義。08年8月8日上午,在福山區總工會,由我工會、福山區總工會和福山區勞動局三方召開的會議上,福山區勞動局依然堅持其錯誤觀點,即澳利威公司非法辭退為工人維權的我工會主席一案,不能定性為打擊報復,并要求我工會走仲裁程序,并在07年8月中旬以福山區勞動局的名義,向我工會下達了一個所謂的不予受理我工會投訴的《告知書》。福山區勞動局的錯誤做法,給我工會的維權帶來很大的麻煩。在08年4月7日下午,我工會主席和顧問張軍再次到福山區勞動局找史聯慶主任詢問對我工會主席以及六工人案件維權的進展程度時,史主任居然說當初(指我工會主席在07年6月7日被非法辭退至10月中旬勞動局定性為打擊報復這段時間)并不是不受理我工會主席被非法辭退這一案件,而是由于我工會把我工會主席與當時(包括我工會委員)綁在一起投訴,所以才不受理,后來我工會又單獨對我工會主席的案件予以投訴,才立即受理。面對福山區勞動局的這種懼于媒體壓力的狡辯,我工會當即予以揭露:首先,這是在偷換概念,當時根本不是這種情況,我工會已經多次到勞動部門投訴,勞動部門包括福山勞動監察、煙臺市勞動局、以及福山區勞動監察分管局長等的答復都是針對我工會主席的案件,答復說不屬于打擊報復,勞動監察是堅決不受理的,并告知我工會到勞動仲裁投訴,對此我工會現有人證和影像資料作為證據。其次,即使勞動部門的這個“理由”是成立的,那么作為執法機關的勞動監察,是有義務告知我工會對該案件應分開處理,但為什么當時不告知我們工會?對此,史主任無言以對。當然,后來福山區勞動局勞動監察又最終受理我工會的案件,是懼于法律和媒體的壓力才“無奈”受理的。
第三,對六工人維權的問題,還要等煙臺市勞動局的批復。史主任說六工人案件已經在春節前就打報告給煙臺市勞動局了,因為此案件很罕見,以前沒有發生過,連煙臺市勞動局“都不敢答復”。。。。。。
第四、福山區勞動局有關工作人員的素質堪憂。比如存在有關工作人員撕毀我工會主席工作筆記問題,對工會法理解錯誤的問題等等。比如在06年4月29日,曾經對地方媒體說被澳利威公司非法辭退57名女工因為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所以不在受法律保護之例,又如在勞動局給澳利威公司非法辭退我工會主席一案定性為打擊報復以后,在我工會主席堅持要求回公司上班的前提下曾竟多次對我工會答復說:澳利威公司給我工會主席雙倍賠償然后走人是合法的。對此為了防止有關執法人員對此再予以否認,我工會現有5人以后可以做證福山區勞動監察史聯慶主任多次說過這種話。
澳利威工會顧問張軍個人的目的以及給工會維權等相關問題
第一、先是由給我的妻子維權,后來發展到給澳利威工會維權,事實已經證明,我目前的維權行為已經遠遠的超過了給我妻子維權的范疇。我做為工人階級的一分子,在面對工人階級目前所存在的現狀,應該發揮自己微薄的作用,尤其是目前我們中國的企業非法辭退敢于給工人維權的基層工會主席已經有愈演愈烈的趨勢,我在今年1月份代表我工會在給中華全國總工會徐德明副主席的信中,就著重的談到了這個問題。我希望我和我們的澳利威工會能在遏制這種令人擔憂的現象中,能發揮自己的積極作用。
第二、我非常感謝澳利威工會對我的高度信任,按理說,澳利威工會賦予我這個工會顧問的權限已經是很大了,同時也給我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我希望我能給澳利威工會提供正確的指導意見,把她引向成功之路。這也是我的個人目的之一。
澳利威(煙臺)電子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
工會顧問:張軍
2008年4月8日
后記:本博文發表后,立即有關心我工會的同志向我工會予以提醒:當心得罪地方當局。并對我工會的未來感到擔憂。對此我工會答復:我工會從成立至今,都是嚴格遵守法律,一切工會行為包括維權行為都是在法律的范圍內行事,并且履行的都是憲法賦予的權利,這在我們以前的博客上已經做了詳細解答。因此,我工會是無所畏懼的。我工會也奉勸有關部門及其人員:犯了錯誤,應該即使改正,不要做一些無謂的辯解和掙扎,在中國的土地上,任何個人和組織,都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制定的方針政策,不要做一些對抗法律有損于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我澳利威工會未來的命運如何到現在已經顯的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她的運行軌跡必定給人們留下深深的思考。
在對于接待媒體的采訪問題上,我工會的大門是向所有媒體敞開的,在接待媒體采訪的過程中,我工會及其工作人員,都會客觀負責任的向媒體予以解答和介紹我工會的相關情況,并向媒體出示相關的各種證據材料。中國有句古語:身正不怕影斜!還有句古語叫:邪不壓正!
澳利威(煙臺)電子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
工會顧問:張軍
200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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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總工會領導們您們好:
非常感謝您們能在百忙之中來到我們煙臺給我們主持公道,對此我們全體工人向您們致敬!現在我們把成立工會的曲折經歷以及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的失職行為向您們做一匯報總結。我們將對以下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勞動“奸”察?
2006年5月1日山東省煙臺市煙臺晚報的頭版刊登了“57名女工勞動節前遭辭退”新聞報道在當地引起了強烈的反響。但事情并沒有象晚報上所說的那樣就此結束,而是在后來又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因為晚報上所刊登的內容只是截止到發稿的時間為止,現在有必要將后來的變故以及其中還有鮮為人知的驚人內幕揭露出來以告天下,還弱勢群體一個公道!
現在將5月1號煙臺晚報刊登的那則新聞原文摘錄如下:
公司不給任何理由 結算工資就讓走人
57名女工勞動節前遭辭退
本報訊 4月28日,57名女工餓著肚子在福山勞動保障局勞動監察室的院子里幾乎站了一整天。當月28日下午4:30,福山區澳利威電子有限公司57名女工接到通知:到財務部結算當月工資后走人,公司要求女工簽字承認這是自動離職,遭女工拒絕。29日11:20,記者趕到該勞動監察室,女工代表說。這次被辭退的女工年齡幾乎都在28歲以上,分別在今年1月和2月進該公司工作,廠方一直未與她們簽訂勞動合同,也不給繳納勞動保險。勞動監察室的工作人員介紹,該公司不給女工簽訂用工合同和交納勞動保險屬用工不規范行為,接到投訴后,他們一直在協調解決。此次被辭退的57名女工因沒簽勞動合同,女工權益不在受保護之列,但他們會幫女工討回一定補償。澳利威公司代表不肯接受記者采訪,只做了一個比喻:如果一只病變的胳膊將危機你的生命,你會不會砍掉胳膊?當記者詢問這是不是隱指被辭退的女工不合格時,該代表予以否認。對于辭退女工的原因,該代表一直為做正面答復。29日傍晚,在福山勞動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公司同意補償每位女工300元,并為女工繳納3個月保險。
晚報新聞熱線0535-6621234
被非法辭退的這批女工大多是去年春節前后招聘的工人。在澳利威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澳”)招聘這批女工時向工人承諾進公司后立即簽訂勞動合同并給繳納勞動保險。所以在澳的承諾下女工們才來上班。但是在進入澳工作一段時間后才發現澳不但食言不給工人簽訂合同,竟然放言說要等工作滿一年以后再根據每個工人的表現來考慮是否給簽訂勞動合同!面對澳的這種行徑,女工們委托代表于2006年2月10日向福山區勞動監察提交了舉報信,舉報信的內容如下:
關于舉報澳利威(煙臺)有限公司違法招聘工人的舉報信
福山區勞動監察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現向您處舉報位于福山高新區永福園路551號的澳利威(煙臺)有限公司違反法律規定不與其所招聘的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并拒絕給工人繳納社會保險金的違法事實。
本人與多名工人在2006年的一月份應聘到該公司上班,但至今該公司拒絕給我們簽訂勞動合同,我們工人多次找公司協商,但都被公司蠻橫拒絕!該公司嚴重違反了《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即用人單位應該在與勞動者的第一個工作日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維護法律尊嚴和本人以及廣大工人們的合法權益,特向您處提起舉報,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令》第5號---《處理舉報勞動違法行為規定》第13條之規定,我請求您處告知本人對該舉報的受理和處理結果。
舉報人:劉----等若干人
聯系電話:
舉報時間:2006年2月10日
在此后的這段時間里,舉報人(工人代表)多次打電話給勞動監察詢問案件處理結果,但都被答復說案件正在處理當中,其中一次該監察的史主任答復說,放心吧,他們一定會責令澳同工人簽訂合同,勞動保險也會從進廠工作的一天算起。剩下的日子里工人們只有耐心的等待了??墒侨f萬沒想到的富有戲劇性的結果卻意外的發生了:就在4月28日16:30分之前,澳的工人們還都在高興而緊張的工作著,因為馬上就到五一長假了,所以大家都很高興??删驮?6:30分,澳突然宣布了其中58人的名單(晚報上報道57人,是因為其中一人當場領取當月工資就走人了),并宣布這部分工人領取當月工資馬上走人!當工人詢問理由時,竟然被答復為:無理由,就是讓你們走人!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種非法野蠻的行為竟然發生在五一勞動節前夕!?。?/p>
萬般無奈之機,57名女工在職工代表的帶領下在第二天也就是4月29日早晨來到了福山區勞動監察集體再次舉報澳的違法事實。上午富有正義感的煙臺晚報記者曲彩云也聞詢趕來采訪。而在此時福山區勞動監察(以下簡稱監察)室的工作人員面對媒體和工人代表竟發表了驚人的言論?。骸按舜卧摴巨o退的57名女工,因沒簽勞動合同,女工權益不在受保護之例?!蓖韴笕鐚崒⑦@一荒誕的言論曝光后,引起了不少人們的思維混亂---難道用人單位惡意拒簽或拖延簽訂合同,那么這些可憐無辜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就真的不受法律保護了嗎??!(請見本文尾部的法律點評)。
在監察辦公室正在調解本案之際,下午澳公司又無理非法辭退了十名女工,這十名工人又立即來監察舉報,而在監察室的澳方代表說這十名工人沒經他們同意因而辭退無效、、、、澳方代表被激怒的女工們圍困在監察的大院里,好幾次他們欲趁機溜走,但都沒得逞。最后澳答應給每人300元補償金,并給要求繳納勞動保險的女工繳納保險。因為工人擔心澳再耍無賴,監察的史主任留了一個手機號碼給工人們說如澳再反悔就打這個號碼找他。在當天的晚上女工們又都聚集在澳公司領補償金。澳要求領取補償金的女工必須在澳公司起草的確認書上簽字,承認公司不給訂勞動合同和繳納保險是因為女工自己的原因而造成的,領取300元補償金就是自己主動提出同澳解除勞動關系。晚上,在給工人繳納勞動保險的問題上,澳果然又反悔了,只給300元補償金和給繳納2個月的保險金。因為要求澳公司給繳納保險的7名女工大都在公司工作了三個月以上了。再次被激怒的工人打電話給史主任時,卻被告知是一個欠費停機的號碼。
第二天也就是4月30日早晨,7名女工和其代表張軍又來到監察室。就2月10號工人代表舉報澳違法用工一事再次詢問監察工作人員對該舉報信是否立案以及案件處理結果如何時,監察室的郭廣志主任卻蠻橫的拒絕回答,并說:“我們憑什么要告訴你這些問題?!”此時工人代表向郭主任出示了相關法律條文,郭主任這才對女工們答復說:“該舉報信已經立案受理了,案件正在查處當中?!边@段話立即被工人代表做下筆錄,并經在場的7名女工簽字予以證明。工人們再次要求監察通知本案的查處結果,監察也同意了。
5月9日,在監察的主持下,7名工人及其代表張軍與澳方代表協商解決本案糾紛。由于澳公司的不守誠信,所以7名女工都堅持要求澳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繳納勞動保險手續的前提下回公司繼續上班。就在此雙方談判的關鍵之際,監察郭主任(中共黨員)當著雙方代表的面公然指責工人及其代表說你們要求回公司上班現實嗎?法律沒有規定企業給工人簽訂多長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澳公司僅給你們簽訂短短幾天合同,等合同到期后公司還會不要你們的!面對澳和監察的聯手打擊,7名工人代表張軍反擊說:"這些工人在應聘面試時,澳已經同她們約定要簽至少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在舉證責任倒置的前提下,你們監察就不用以此費心了?!?/U>由此可見這個監察這個黨員的立場在哪里?!澳方代表說她將如實將女工們的意見向領導匯報,請大家等消息。張軍在談判上又重審了自己的觀點:我們福山區要創造一個好的招商引資的環境,無疑這是正確的!但我們決不能違反法律以損害廣大工人們(包括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代價!同時要求監察責令和處罰澳,要澳糾正目前還不給廣大在職的澳公司職工簽合同繳保險,以及糾正工人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違法行為,并再次要求監察把本案的行政處理結果書面通知我們。
5月15號上午,女工們又來到監察詢問案件處理結果,郭廣志主任竟答復說沒有必要告訴女工們案件處理結果。
福山勞動監察在處理本案中有下例違法或不妥現象:
一、對本案的調查處理沒有依法定期限結案。由此所帶來的后果就是澳公司肆無忌憚的大批非法辭退工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令第5號---《處理舉報勞動違法行為規定》(1996.12.17)中的第八條:凡符合規定的舉報,應當在七日之內立案受理。第十二條:對舉報案件的調查處理,應當從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結案;情節特別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六十日。結合本案就應該在4月18號之前就結案,而澳非法辭退58名女工是在4月28號,所以福山勞動監察對此應承擔主要責任!正是因為其行政不做為而造成的!
二、面對媒體公然說什么澳公司所辭退的廣大女工因為還沒簽定勞動合同,女工權益就不在受(法律)保護之例。法侓依據:《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第29條:勞動者已經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在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同時,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三倍補償勞動者,并限期訂立勞動合同。結合本案來看,福山區勞動監察都說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
三、拒不通知舉報人案件處理結果。法律依據---《處理舉報勞動違法行為規定》第十三條:舉報人要求告知舉報的受理和查處結果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通知該舉報人。結合本案,勞動監察應書面通知舉報人。因為舉報人可憑此書面結果采取下步行動,比如行政訴訟等。
四、沒有依法履行法律賦予其的權力和義條,存在著嚴重的行政不做為!法律依據:(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十六條: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應責令限期改正,、、、(二)《勞動行政處罰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令第1號1996.9.27第5條:勞動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轉發《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于對(關于請解決勞動監察決定強制執行問題的函)的答復》的通知”中的第一項“、、、、在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中,發現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輕微并能及時改正的,應口頭責令改正,對立即改正確有困難的,應下達《勞動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那么結合本案,福山區勞動監察究竟做了哪些工作?
2006年5月19日上午9點,該7名女工依法向福山區社會勞動保障局信訪辦公室提交了投訴該勞動監察監察人員在處理澳利威一案中違法事宜的設訴信,并要求按有關規定予以立案受理依法查處相關監察人員的違法行為。至此,開始把追究勞動監察的法律責任列入了議事日程(法律程序)。信訪辦吳桔林主任接待的大家。吳答復說下周一給答復。我還把前面所寫的全部內容做為投訴內容一并交給信訪辦。
2006年5月25日上午9點半左右,在職工代表的帶領下女工們又來到了信訪辦找吳主任。吳主任解釋說福山企業太多了,而勞動監察人員僅有兩個人,而且他們去年年底才接手勞動監察,望女工們能給予諒解。職工代表說正是本著互諒的精神我們再給勞動監察一個周時間,如果在此期限內不落實滿足我們所提出的兩個要求時(1、這7名女工繼續回澳公司工作并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勞動保險2、必須給在職的員工也訂合同繳納保險且工資不能低于法定最低工資標準),我們將于下周五來索要對投訴勞動監察的立案通知書。并且將上述所有內容刊登在互聯網的各大網站,同時并向國務院總理以及各級人大常委會和勞動保障部門投訴福山區社會和勞動保障局對該案的違法行為。
6月初這7名工人收到澳利威公司要求她們回去上班的通知。在這里勞動監察做了不少工作。但在后來的時間里,因為勞動監察的執法力度不夠,澳利威公司并沒有因此而收斂自己的違法行為,繼續肆無忌憚的辭退工人,更沒有及時依法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勞動保險金等。所以為了維護公司職工的合法權益,在今年7月份,工人要求公司依法成立工會并且向當地的福山區總工會提起了申請,得到了福山區總工會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區總工會孔主任多次來找公司磋商關于成立工會的事情,但都遭到了公司的非法拒絕。在后來的時間里工人們要求成立工會的斗爭并沒有停止,也一直得到了地方區總工會的支持。在九月底,工人有要求成立工會,在屢次遭到公司的非法拒絕后,工人在萬般無奈之際開始以罷工的形式來抗爭和爭取自己要求成立工會的合法權益。同時向公司和區總工會提交了要求成立工會的書面申請和理由,這次不但遭到了公司的拒絕而且公司還把要求成立工會的工人代表劉美珍同志給予開除的處分,事情發生后我打電話給福山區勞動監察舉報,該勞動監察的工作人員答復說:此事他們不管,愿意上那告就上那告去吧。在這時福山區總工會的柳主席和孔主任及時趕來糾正了公司的錯誤做法,同時柳主席在給工人開的會議上表態說堅決支持工人成立工會的要求。但后來在10月13號公司又做出了所謂解雇最先在要求成立工會申請書上簽字的6名工人,對此我們向區勞動監察舉報,答復是他們不予受理。
現在我們看看我們勞動監察在10月17號下午對工人所說的驚人之語吧!17號下午16時左右,勞動監察主持公司的工人會議結束后,該6名工人在公司門口詢問正要離開公司的勞動監察工作人員為什么不讓這六個工人回去上班,同時都是為要求成立工會為什么這么做?而且我們的要求也是得到了全國總工會的支持,這時史主任對工人發表了驚人言論,他說“全國總工會都懂什么?”當時在場的工人都驚呆了,對他說你敢對你的話負責任嗎?史主任說對大家說他對他說的每一句話都負法律責任!而在此時的郭廣志主任不耐煩的對公司的警衛說:“她們已經不是你們公司的人了,快馬上給我清理掉??!”這話好讓工人心寒啊?。?!6名工人立即把這個經過整理下來并簽字予以證明,以作為以后追究他們法律責任的證據。
我們工人因為郭主任已經不適合在勞動監察的這個工作崗位上繼續工作了。我們已經在今年的5月19日依法向福山區社會勞動保障局信訪辦公室提出了投訴該勞動監察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我們期待福山區社會勞動保障局早日做出答復結果。
此次澳利威公司工人要求成立工會的行為已經在當地引起強烈反響,如果這次工人要求成立工會的活動失敗了,將會在我們煙臺當地遭成惡劣影響,其后果不堪設想!!在這關鍵時刻全國總工會的領導們能及時趕來給予我們工人以關注和指導,其意義深遠矣!
致
禮
澳利威公司工人委托代理人:張軍
2006年10月18日
以上是我們準備在昨天準備給你們全總會領導的信。遺憾的是工人們沒有見到全總領導,信件的內容雖然尖刻,但確是不容置疑客觀存在的事實,我只是實話實說。有人勸說我不應該把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的負面事情告訴全總,以為這樣會有損于煙臺的形象,政府會不高興的。我分析可能有人對你們說這次罷工的原因不是為了成立工會,而是所謂別的原因。所以我們工人極力請求全總的領導見我們,以便給我們工人一個說話的權利和機會。現在時間是十點四十,五十名工人們還沒有恢復生產,工人們的理由還是兩個:第一是成立工會,第二是必須全體復工,當然把六位所謂被公司什么“技術不合格”等莫須有的理由解雇的最先在要求成立工會申請書上簽字的工人。工人們認為她們六人跟大家一樣都是為成立工會而一起罷工的,為什么要解雇她們?
我客觀的向你們全總會匯報了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的問題,目的是讓全總的領導知道我們目前所面臨的處境,理解我們迫切要求成立工會的目的?,F在是政府職能部門漠視工人利益,而企業又殘酷欺壓工人,那么我們工人還有說理的地方嗎?天理何在?????公司造謠說這六名工人是為了其它原因才煽動罷工的,真實情況是在要求成立工會之初工人代表就已表明她們不參加工會領導競選班子,并且在06年10月8日上午10點由福山區總工會柳耀東主席主持的工人臨時會議上就已經公開承諾!就是為了捍衛職工的合法權益才要求成立工會的,根本不是為了以己自私。我們現在還是堅持在區總工會的領導下工作的,區總孔主任今天上午又來給予我們指導。但也是能力有限啊。
我作為的她們的代表,對昨天的結果很失望,也很悲哀。為什么我們堂堂的中國就無法糾正一個外資企業的違法行為呢?真是發人深思?。。〗裉煸绯课也虐l現大家還是堅持團結起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我們工人沒有理由承認這次要求成立工會的失??!所以我們要團結起來抗爭到底!所以我們希望得到全總的支持,望全總能認真調查,不要被別人混淆視聽。我們期待全總的大力支持,懇望回電。
我們的電話是:13589815088
工人委托代理人:張軍
以下是當時我發給福山區總工會的郵件:
福山區總工會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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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阻撓勞動者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勞動者籌建工會的;
(二)無正當理由調動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的工作崗位,進行打擊報復的;
(三)勞動者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工會工作人員因依法履行職責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調動工
作崗位,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工作;造成損失的,
給予賠償。
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誹謗或者進行人身傷害,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
罰。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
作,并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得的報酬,或者責令給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
(一)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工會工作人員因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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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企業非法辭退基層工會主席達到了肆無忌憚的程度
-----------主要原因歸結于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的縱容和庇護
北京的基層工會主席唐曉東和廣東的基層工會主席楊觀趣被各自所在的公司非法辭退,這在很早以前就已發生,類似事件在全國也屢有發生。如果說非法辭退這兩位工會主席,其各自的公司還能網羅莫須有的“罪名”來給予打擊報復的話,那么發生在中國山東的基層工會主席姜仟秋被所在的澳利威公司非法辭退事件,則是直接的赤裸裸的!短短的幾年時間,中國的企業非法辭退敢于為工人維權的工會主席,已經達到了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的地步,使國人不得不感到困惑和汗顏。我們的工會法及其相關的法律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澳利威的工會(以下簡稱我工會)主席姜仟秋在今年6月7日,由于為工人維權而遭到澳利威公司的打擊報復(詳見工會相關博客),這一事件已經被當地勞動部門定性為打擊報復。并且在07年10月,當地的福山區勞動監察已經給澳利威公司下達了整改指令書,但澳利威公司還是拒絕改正錯誤,到底是誰賦予了澳利威公司這么大的膽子?
在我工會主席由于為工人維權而遭到公司的打擊報復被非法辭退后,我工會主席等人多次到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勞動局的勞動監察辦公室投訴,要求勞動監察依法來給我工會維權。起初,福山勞動局拒絕受理我工會的投訴,理由是澳利威公司辭退我工會主席不是打擊報復,只是普通的勞動爭議,要求我工會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去仲裁,并且在07年8月10日由勞動局向我工會下達了一個“告知書”,再次強調了澳利威公司非法辭退我工會主席的行為僅僅是普通的勞動爭議案件以及要求我工會去勞動仲裁(詳情見8月14日博客)等違法內容。后來,在我工會堅持不懈的努力和斗爭下,福山勞動局迫于正義和法律的威嚴,在07年10月16日通知我工會說福山區勞動局已經把澳利威公司非法辭退為工人維權的我工會主席一案,定性為打擊報復,并向澳利威公司下達了整改指令書。
在后來澳利威公司依然拒絕我工會主席回去上班以后,我工會主席又到勞動局勞動監察辦公室投訴,勞動監察史主任的答復是:澳利威公司辭退我工會主席并給了補償以后,這是依照《企業工會主席合法權益保護暫行辦法》的規定,那么澳利威公司的行為(非法辭退我工會主席)是合法的,所以勞動局是不能處罰澳利威公司的。我工會到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總工會尋求援助時,福山區總工會柳耀東書記也是如此答復,他們也沒有辦法。
既然福山區勞動局勞動監察又象以前那樣犯了“斷章取義”的毛?。ㄔ斍橐娢夜冈拢保慈詹タ停瑑H是片面的曲解法律來達到什么目的,那么現在我工會就把這個《企業工會主席合法權益保護暫行辦法》來分析以下。該辦法第五條規定:“ 企業工會主席因依法履行職責,被企業無正當理由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上級工會要督促企業依法繼續履行其勞動合同,恢復原崗位工作,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得的報酬,或給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并給予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 令人不解的是勞動監察為什么非要堅持給予賠償就是合法而忽視了第五條前半款的規定呢?!執法者要執行法律,除了要從法律字面上來正確理解法律執行法律,更重要的是還要從立法者的立法精神、宗旨上來正確理解法律。按照福山區勞動局勞動監察對該法律(企業工會主席合法權益保護暫行辦法)的理解來推理延伸,只能得出一個結論:企業可以肆無忌憚的非法辭退或開除依法為工人維權的基層工會主席,當然,只要再給一筆賠償金就OK了。這就是合法行為!這是多么荒唐的結論啊?!那么以后還有哪個工會主席敢為工人維權呢?既然這樣,就會使我們的工會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形同虛設,甚至損害到我們的憲法!
中國基層工會是否健康發展,決定了中國工會的未來命運,而中國基層工會的健康發展,又取決于黨和政府是否能真正其實有效的來捍衛法律的尊嚴和廣大勞動者的利益。
我工會做為一個基層工會,并不是孤立存在的,縱然現在有這樣和那樣的困難,我工會依然還是堅持中華全國總工會給我們的指示:堅持依法爭取權益,堅持到底,一定能勝利!
現在先讓我們從外表來分析我工會跟澳利威公司力量的對比關系:我工會僅是一個普通的基層工會,而澳利威公司是一個公司,在經濟上,澳利威公司無疑是具有強大實力,而我工會,僅有的一點工會經費也被有關部門控制死;公司有律師更有為公司忠心耿耿來打擊我工會的中方人員,并能協調處理好良好的對外關系,而我工會在這方面,似乎是舉步維艱,現在僅有一個工會主席且已經半年沒有經濟來源,連自己經濟生活都陷入困境,更無法與澳利威公司進行持久戰。
所謂的通過現象看本質,在本質上,我工會又是強大的。
第一,在我工會成立之初,我工會的締造者就已經正確的分析了我們國家政權的性質,所以才敢于領導工人組織罷工,并經過艱苦的斗爭最終使我工會得以誕生。因此,我工會背后的力量是我們的黨和政府,這是最堅強的后盾。
第二,我工會的成立,是在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的直接支持下成立起來的(詳情見我工會相關播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這個工會、這個敢于為工人維權的工會,如果受到澳利威公司殘酷打擊報復而失敗的話,這不僅是我工會的失敗,也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失敗,更是我中國工會的失?。?/p>
第三,我工會從成立到現在,雖然舉步維艱,但依然堅持為工人維權,尤其是在我工會主席被澳利威公司非法辭退的這段時間,依然在為工人維權。從成立至今,我工會可以理直氣壯的對世人負責任的講:我工會從未做過對不起工人的事情,從未做過違反法律和出賣自己良心的事情。所以,我工會才敢于堂堂正正的為工人維權,敢于面對相關部門的恐嚇與刁難!
第四,法律站在我工會這一邊。為成立我工會而被澳利威公司非法辭退的六工人案件(見相關播客)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法院的勝訴、以及福山勞動部門對澳利威公司非法辭退依法為工人維權的我工會主席的行為定性為打擊報復等等,都說明了法律是站在我工會這一邊的,縱觀澳利威公司,在法律途徑上,雖然可以有兩個律師來代理訴訟,但結果是除了失敗還是失敗。在法律上,我們有《工會法》、《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來作為保障,尤其是中華全國總工會在今年8月20日頒布的《企業工會主席合法權益保護暫行辦法》更是對工會主席的合法權益作了明確的規定和保護,也對地方上級總工會在保護企業工會主席方面應做的法定義務做了明確的規定。
不得不承認,我工會目前的處境比較困難,但最困難的時候已經過去了,我工會的播客雖然被澳利威公司辱罵為“放屁”,但我們每一個有良知的中國人心里自由一桿秤,所謂的公道自在人心。我工會還是相信我們黨和政府會給我工會討回一個公道。
澳利威(煙臺)電子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
顧問:張軍
2007年11月15日
附注:我工會現摘錄部分相關保護工會主席的法律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五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調動工作崗位,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恢復原工作;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對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進行侮辱、誹謗或者進行人身傷害,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恢復其工作,并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得的報酬,或者責令給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
(一)職工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工會工作人員因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中國工會章程》第三十四條各級工會組織關心工會干部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督促落實相見的待遇.支持他們的工作,堅決同打擊報復工會干部的行為作斗爭保障工會干部依法履行職責。
《企業工會工作條例》第五十六條:建立上級工會保護企業工會干部責任制。對因履行職責受到打擊報復或不公正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難的企業工會干部,上級工會應提供保護和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百零三條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ㄒ唬┳钃蟿趧诱咭婪▍⒓雍徒M織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勞動者籌建工會的;
(二)無正當理由調動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的工作崗位,進行打擊報復的;
?。ㄈ﹦趧诱咭騾⒓庸顒佣唤獬齽趧雍贤?;
(四)工會工作人員因依法履行職責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企業工會主席合法權益保護暫行辦法》 “ 企業工會主席因依法履行職責,被企業無正當理由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上級工會要督促企業依法繼續履行其勞動合同,恢復原崗位工作,補發被解除勞動合同期間應得的報酬,或給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并給予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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