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流失驚人!10億資產5000萬賤賣
2007年7月6日
大公報引述消息人士透露,漢唐證券破產清算過程涉嫌違規操作、國有資產流失,漢唐證券大股東及債權人上月將破產清算方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重新評估漢唐資產,進行資產重組。記者獲悉,此案已引起了中央高層的關注,中央高層官員批示要求中國證監會、公安部等部門依法保護各方權益。
兩年前,漢唐證券因違規理財而「爆煲」,由國有的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組成工作組進駐漢唐,進行資產清算工作。六月初,漢唐證券原董事長吳克齡等四名高管以非法吸存罪名被刑拘。但就在吳等人被刑拘前后,漢唐證券大股東海南潤達卻一紙訴狀將清算方信達資產告上法庭,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這也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亞洲金融危機后,擁有「國字頭」的國有資產管理公司首度被同業起訴。
值10億資產5千萬賤賣
據透露,漢唐債權人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保集團和中國再保集團、青海省投資公司等數十家頗具背景的國有大型企業,近80%的債權為國有,共計約40多億元人民幣,其中包括央行在漢唐「爆煲」之初、為防止擠兌引發社會不安定因素而提供的「救命」資金。
漢唐大股東的訴狀,指責被告以種種藉口排斥原有股東,涉嫌進行暗箱操作及惡意關聯交易;債權人及原告最不滿的是,被告在未知會漢唐原股東、債權人,亦無任何公允評估情形下,將漢唐20馀家證券營業部的優良資產以總價5300萬元的低價分別賤賣給信達證券和華創證券。據江蘇縱橫會計師事務所今年5月30日出具的評估報告,漢唐證券所擁有的經紀業務及相關資產的評估價超過10.3億元。如此「賤賣」漢唐資產,引發債權人和股東的非議,認為不僅涉嫌暗箱操作,更不利於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回收。
漢唐案性質有法律爭議
據了解,由於該案涉及國有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多家國有性質的債權人,漢唐事件已驚動中央高層。漢唐債權人方面提交的「緊急情況反映」經由一位全國人大代表以信訪材料的方式轉報全國人大委員長辦公廳,中央領導把這份編號為「2007年訪字372號」的文件批轉中國證監會、公安部等部門,要求依法保護各方權益,認真調查處理,并將結果回報全國人大辦公廳。另有消息透露,央行一位副行長級別的領導也在審閱相關材料后表示,建議漢唐進行債權轉股權或其他方式的重組,因為這樣有助於對央行回收以再貸款形式投入的資金。
據記者了解,對於漢唐證券「非法吸存」行為的界定,國內包括江平在內的四位頂級權威法學專家曾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漢唐委托理財行為雖然違規,但「不具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充分條件,尚未構成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
股市熊牛逆轉情況大異
一位參與了漢唐清算、來自信達資產方的人士表示,清算組此前向中國證監會呈送過《關於呈報漢唐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證券類資產轉讓工作方案的請示》,其做法在今年4月30日已獲得了證監會的同意。至於漢唐營業部的資產價值,按2006年12月28日所作的評估報告,不過約4045萬,因此不存在「賤賣」之說。
但業界人士指出,漢唐「爆煲」之初,屬於中國股市的熊市時期,自去年以來,熊牛逆轉,股市火熱朝天。漢唐證券經紀收入每月高達數千萬元,原自營的重倉股市值,2007年4月底,約為39.57億元人民幣(尚未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十馀億元),扣除全部應付債務及或有債務,漢唐證券公司的凈資產約為人民幣20億,并且資產流動性極佳,不存在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情形,亦從根本上扭轉其破產的劣勢。
有業內專家指出,近年內地券商破產清算案不斷,但暴露出的監管真空和處置方法失當不容忽視。特別是隨著股市的回暖,清算時屬於虧損的資產很可能早就扭虧,如果機械地按破產來清算,股東損失及國有資產的流失將非常慘重,而且也可能給經辦人員違規操作提供巨大的誘惑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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