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5年前后,湖北省大幅度提高村主職干部(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一肩挑,所以村主職干部就是村支書)待遇,將之前每年1萬元的報酬上升到3萬多元,享受鄉鎮副職待遇,引起很大反響。主職村干部待遇提高了,副職干部一年只有幾千元,副職干部就沒有工作積極性,村莊工作就由之前村支書帶領副職干部一起干,變成副職干部看著村支書自己干。村支書在工作中遇到阻力,副職干部在一邊看笑話。湖北各級地方政府就只能想方設法提高副職干部報酬。
不僅湖北省提高了村干部報酬,而且全國農村都大幅度提高了村干部報酬。最先提高村干部報酬的是沿海發達地區,一方面沿海發達地區經濟發達,有錢,有提高村干部報酬的實力。另一方面,沿海發達地區農村工業化了,村莊事務繁多,村干部早就脫產化和專職化了,村干部報酬不再是誤工補貼,而是工資了。長三角尤其是蘇南地區在2015年時主職村干部一年工資就有20萬元,珠三角村干部一年工資也有10萬元。浙江情況有點特殊,因為很多村莊由老板當村干部,無法脫產,村干部只能拿誤工補貼,一年也就1萬多元,村干部報酬不夠抽煙的錢。
之所以全國村干部報酬都不高,是因為村干部只是不脫產干部,不脫產就是不脫離生產,村干部主要收入來自于參加生產。當村干部耽誤生產,耽誤一天就發一天誤工補貼。
分田到戶以后,所有農戶都按人均分了承包地,村干部不僅可以有承包地上的農業收入,而且可以有當村干部的誤工補貼,村干部家庭收入就比一般農戶要高。沿海發達地區村干部已經脫產,誤工補貼改為工資,村干部報酬自然遠高于中西部地區農村。
進入新世紀以來,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出務工經商,外出務工收入遠高于村干部誤工補貼,而外出務工農戶留守父母仍然可以獲取農業收入,因此,外出務工農戶家庭收入就反而高于了無法外出務工村干部家庭。
村干部無法外出務工,收入低于外出務工農戶,村干部就必須要在農村找到擴大收入機會的辦法,他們一般通過擴大農業經營規模,提供農業社會化服務,開辦小作坊,經營農資,種植經濟作物,搞規模養殖等等,在不脫離農村、兼顧村干部工作情況下面,增加家庭收入,以達到不低于外出務工農戶的收入水平。不脫離農村又可以獲得不低于外出務工農戶收入水平的留村農戶,就是我們所說農村的新中農,是農村的“中堅農民”。
也就是說,進入新世紀,村干部普遍中農化了。如果村干部無法在農村找到增加家庭收入的機會,村干部就會成為農村經濟困難戶,這樣他們就當不下去村干部了,就要由那些能在農村獲得不低于外出務工收入的“中堅農民”來當村干部。村干部中農化是進入新世紀中西部農村的一個普遍現象。
2015年前后,農村工作越來越多且要求越來越嚴格,擔責越來越頻繁,尤其是精準扶貧,要做大量檔案文字工作,也要應付大量上級檢查,村干部越來越難以做到不脫產工作,而越來越變成脫產干部了。脫產干部,之前的農村收入無法兼顧,就要么無法再當村干部,要么要求提高村干部報酬。
湖北省以及全國絕大多數中西部地區農村也正是在這一背景下面大幅度提高了村干部的報酬,村干部誤工補貼開始工資化了。即使如此,仍然有相當部分村干部因為報酬太低而辭職不干。
恰好精準扶貧以及當前農村工作對文字要求、操作電腦要求越來越高,一些留守家庭照顧子女的年輕婦女大規模進入村干部隊伍,村干部隊伍出現了顯著的女性化趨勢。
二、
即使將主職村干部報酬提到鄉鎮副職待遇水平,村干部畢竟還是村干部,除了每年報酬有三萬多元以外,其他保障比如五險一金是無法與鄉鎮副職干部相比的。也就是說,主職村干部只是提高了報酬,卻仍然沒有健全的保障。村干部職業化了,他們年輕時有收入,年老了還有沒有保障呢?這是一個大問題。
還有,現在村干部享受到了較高的報酬,過去村干部報酬很低,不當村干部了,年齡大了,什么好處都沒有,這就顯得不公平。
因此,湖北省的村干部就普遍不滿,已經不當村干部的老村干部開始上訪,要求對他們過去工作進行補償。現任村干部也不滿,說農民工都可以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村干部卻只能參加新農保,說到底上級還是將村干部看作農民。村干部年輕時為國家做貢獻,將來老了無人管,這就不公平。
湖北省有關部門回復村干部,說村干部不是干部,是農民身份,所以不能進入職工養老保險,而只能進新農保。村干部的想法則是,農民工打工都可以進職工養老保險,難道村干部連農民工都不如?進一步,既然村干部享受鄉鎮副職待遇,就應當加入到公務員養老保障體系中去啊。
三、
村干部不是干部,是農民身份,是不脫產的,這是過去的情況。現在全國村干部不僅基本脫離了生產,而且還很繁忙,幾乎全國都在要求村干部坐班,并通過各個系統對村干部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年終績效掛鉤。
而且,現在村干部主要工作是完成上級安排任務,即使為群眾服務,也是由上級來要求和考核的。每個村莊都建立了黨群服務中心,要求村干部坐班為村民提供窗口服務,也都是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提出要求進行督察的。村級治理行政化了,村一級成為村政府,村干部被當成公務員了。
既然將村干部當成公務員進行要求,就不僅應當讓村干部享受到鄉鎮副職待遇,而且要有與鄉鎮干部同樣的保障。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一旦村干部公務員化,中國增加一個政府層級,全國就要增加數千萬公務員,這是不可想象的。更重要的是,村莊層面的事情更多是基層事務,都是一些細小瑣碎的事情,實在沒有必要通過建立一級政府來應對。反過來倒是,正規體制可能難以適應基層細碎事務的需要。
四、
村莊事務的細小瑣碎,主要是做群眾工作,而不是提供窗口服務,更非無事找事去做。當前農村工作中存在的一個嚴重問題是,無事找事,做了很多沒有必要去做的工作。原因是,隨著大量國家財政資源下鄉,為保證財政資源的有效使用,國家各個部門(條條)的權力隨著檢查監督下鄉進村,造成了農村基層工作的繁瑣與形式主義。很多事情本來通過村民自治就可以解決的,現在卻變得繁復起來,簡單事情復雜化,群眾工作文牘化,村干部脫產化,村級治理行政化,從而在農村基層出現了史無前例的村干部待遇公務員化的訴求,以及村干部也是干部的訴求。地方政府也開始習慣將村干部納入到正式干部隊伍進行管理。這樣一來,過去相對自治的、由干部農民選舉可上下的、簡約高效的基層治理,也就不復存在了。
在江蘇和成都郊區農村調研都發現,鄉鎮已經開始將退下來的村干部安置到鄉鎮擔任干部,尤其是村主職干部退下來,大都會對應安排到鄉鎮七站八所擔任負責人,村干部真正成了能上不能下的干部。村莊中還聘有大學生村官、網格員、社保員、紀檢員、治安員,這些人的目標就是將來當上村干部。
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可以在鄉村之間進行調配安排的村干部,真的是當前中國基層治理體系所需要的嗎?
村干部究竟是不是干部?村級治理究竟應當向何處去?未來要不要搞六級政府?基層是否需要自治?國家能否直接面對所有農戶?以村民自治為主,只有比較少事務仍然可以由不脫產“中堅農民”來當村干部的村級治理是否還有可能?沒有農民自己組織起來解決自己的問題創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國家直接面對農戶的成本會有多高?這些問題必須要有一個討論了。
2021年4月13日上午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