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錢從哪里來,是一個問題。對于預期的鄉村振興巨額投入來說,國家每年兩萬億惠農資金恐怕仍然是不夠的。
因此,有一種很強烈的政策主張,就是通過激活宅基地權能,盤活宅基地這個“沉睡資本”,來為鄉村振興戰略籌集資金。精準扶貧中,安徽金寨縣通過農民退出宅基地獲得五十億元增減掛鉤指標費,河北阜平縣通過退出農民宅基地獲得一百五十億增減掛鉤指標費,“三州三區”則通過退出宅基地獲得超過一千億增減掛鉤指標費,顯示出來農民宅基地果然是巨大的“沉睡資本”。據說當前中國農村有兩億多畝宅基地,按四十萬元/畝,累計就上百萬億“沉睡資本”,如此巨額“沉睡資本”一旦被激活,就不僅可以為進城農民提供進城的第一桶金,而且可以為鄉村振興籌集到足夠資金。也是因此,常常聽到實踐部門的同志說,鄉村振興錢從哪里來,不能靠耕地,因為耕地不值錢,值錢的是“三塊地”(即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征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數量有限,城市建設需要征收的土地也越來越少,鄉村振興資金來源就只能指望農村宅基地了。
現在的問題是,為什么農民退出宅基地就可以賣錢呢?農民退出宅基地包括兩個步驟:一是拆農民房子,安置農民,讓農民上樓(當然也可以拿錢走人),二是將農民宅基地復墾為耕地。拆農民房子安置農民上樓是要花錢的,將宅基地復墾為耕地也是要花錢的,唯一可以有收益的地方是由宅基地復墾出來的耕地可以種糧食,有農業產出和農業收入。實際上,即使復墾為耕地的農業產出和收入也不是很確定,因為無論是金寨、阜平還是“三州三區”,都是山區,山區農民幾乎不可能將房子建在宜耕土地上,而多建坡地、荒地上,這些宅基地復墾為耕地后,坡度大,不便于灌溉,因此很難耕種。即使復墾出來的耕地可以成為宜耕農田,按畝產糧食一千斤計算,一畝產值最多也就兩千元,純收入最多五百元,這正是當前中國農地的平均租金,按5%的財務成本,每畝耕地價值也就一萬元左右,是很便宜的了。這一萬元與一般所想象的所謂“沉睡資本”、巨額財富,有著遙遠距離。
那么,為什么金寨縣等地農民退出宅基地,每畝可以獲得40萬元補貼或指標費?是因為國家設計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制度允許減少的農村建設用地變成增加的城市建設用地指標,甚至,國家為了讓發達地區城市購買“三州三區”增減掛鉤指標,而有意減少本來應當下達給城市的建設用地指標。顯然,國家試圖通過增減掛鉤,以指標的形式將城市財富轉移到農村。農民退出宅基地并沒有創造財富,而只是轉移了財富。
問題是,通過農民退出宅基地來轉移財富的辦法并不是好辦法。因為拆農民房子讓農民上樓太折騰,看起來通過增減掛鉤為金寨縣爭取了50億扶貧投入,實際上可能有一多半浪費在折騰上面。因此,以宅基地為媒介以增減掛鉤為工具的轉移資源辦法是十分笨拙低效的辦法,不僅沒有憑空創造出財富,反而浪費了本來可以更加有效轉移到農村的城市財富。
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財富。農民宅基地就是一塊用于農民自己建房居住的坡地、荒地,本來并沒有特殊價值,完全不同于城市土地。城市土地也是因為經濟發展人口聚集帶來的價值。本質上,城市土地具有很高價值是因為土地不可移動及聚集本身具有效益所帶來的,城市土地本質上是區位和空間,而不是抽象的建設用地指標。建設用地指標只是國家的計劃管理手段。試圖通過刻意限制減少城市建設用地指標來造成城市建設用地稀缺,提高城市化成本,然后再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來向農村轉移財富,就不僅無謂地提高了城市化的成本,而且在轉移財富過程中產生了巨大浪費。
即使可以允許通過增減掛鉤來為農村籌集鄉村振興資金,在當前中國城市化已近完成的階段,城市建設需要新增建設用地最多也就二、三千萬畝,與當前農民宅基地有一個數量級的差別。所有農民都想進城從而都希望通過增減掛鉤來獲取城市轉移財富,結果也必然是增減掛鉤指標價格下降到無限接近宅基地復墾成本,也就是一、二萬元/畝,這又如何可能籌集到進行鄉村振興所需要的巨額資金投入?
指望通過搞活農民宅基地來撬動鄉村振興,籌集鄉村振興所需要巨額資金的想法,實在是太幼稚了。
2021年2月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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