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在農村調查,發(fā)現農村人情異化十分嚴重,主要表現在人情名目越來越繁,頻次越來越密,禮金越來越高,酒席花費越來越大,其結果是農民不堪人情重負,農民收入中的幾乎1/3用于人情支出,有些農民因此退出人情循環(huán),農村人情可能“盛極而衰”。
而一直以來,人情在農村社會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功能,農村人情的“盛極而衰”,可能導致農村熟人社會的解體,從而帶來嚴重問題。如何理解農村人情的機制、狀況及其異化的邏輯,是本文的任務。
本文的問題意識緣自2010年國慶在安徽繁昌縣農村的調查。與全國很多地區(qū)農村出現的人情不堪重負不同,繁昌縣農村有一套控制人情異化的機制,具體來講,在繁昌農村,喪事是社區(qū)性的大事,是要大辦,且社區(qū)(主要是村民組)成員都要參與的大事,也是具有很強競爭性的大事。喪事辦得好不好,來客多不多,事關社會評價和個人地位。喪事招待標準也相當高,一般一桌酒席要花七、八百元,若辦30桌,僅酒席就得花兩三萬元。酒席花費高,送禮禮金也不可能低。僅以我們調查山河村支書母親的喪事來說,支書辦酒席花費3萬多元,收到禮金6萬元,另外,幾乎所有隨禮的人都要放鞭炮(沖天炮),僅放掉的鞭炮錢就超過3萬元。村支書母親的喪事在當地具有代表性,其特點是酒席越辦越好了,隨禮金額也越來越大,喪事花費也越來越高。繁昌農村在喪事上的這種變化,正是全國大部分農村人情異化的一個縮影。
不過,與全國其他地區(qū)不同的是,繁昌人情中,除喪事以外,其余諸事包括婚嫁、做壽等等人生大事,都不一定在社區(qū)范圍內大辦,而僅在親朋小圈子內小辦,甚至不辦酒席。因為辦酒席之后,收到人情必須還情,還情是要花費的,辦酒席也要花費,人情往來越多,花費在酒席上的錢就越多,收入吃掉了劃不來,因此不辦。
這樣一來,在繁昌農村,雖然喪事大辦,但紅事小辦或不辦,就使得繁昌農村既可以通過大辦喪事來維持社區(qū)范圍最低限度的人情交往和人際互動,使農村熟人社會變得可能,又因為其余諸事小辦或不辦,而使村民人情負擔不至太重。這是對農村人情異化的一個不錯的應對。
2011年元旦到廣東番禺農村調研,發(fā)現番禺農村與繁昌農村在人情方面有諸多相似之處,其中的核心是,喪事是社區(qū)性的事務,是要大辦的,是親戚、朋友和鄰里都要參與的,是不請自來的。一般情況下,同組村民都有參加喪事的義務。紅事則僅限于親友,是不邀不來,只有邀請才來。紅事所邀客人往往僅限近親和最好的朋友,本村民組(熟人社區(qū))最多只邀請鄰里一、兩家。
與繁昌不同的是,番禺農村辦紅白事,必須退還部分禮金,甚至不收禮。退還得多甚至不收禮才有面子,不然就被別人看不起。因此,在番禺,辦紅白事幾乎都是要虧的,參加人數越多,虧得越多。因為辦紅白事虧本,番禺農民就沒有增加人情名目和擴大人情規(guī)模的積極性。喪事的社區(qū)性辦理使農村熟人社會可以保持最低限度交往與互動,而人情數量和隨禮禮金的穩(wěn)定,又使人情可以控制在農民承受能力之內。
繁昌和番禺農村通過區(qū)分紅白事,將喪事作為社區(qū)范圍內必辦大事,紅事則是私人性的可以小辦或不辦的事務,使人情既可以維持農村社區(qū)內最低限度交往,又沒有讓農民不堪重負。那么,為什么繁昌和番禺農村會以紅白事的分離來應對轉型時期人情異化?還有什么應對農村人情異化的方式?農村人情異化的邏輯是怎樣的?以及農村人情的功能是什么,我們應如何理解農村人情及其異化的區(qū)域發(fā)生機制?
二、農村人情及其功能
本文討論的人情是指以紅白事為主的非年節(jié)性的儀式性人情,主要包括婚喪嫁娶、生抓壽祝、考學考軍建房等等大事而發(fā)生的送禮、收禮、吃酒等活動。儀式性人情一般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參與者,二是儀式,三是酒席。
人情參與者。儀式性人情的參與者一般包括三種人:一是親戚;二是朋友;三是鄰里(主要是本自然村或村民組的村民)。正如前面所舉繁昌和番禺農村的例子,并非所有儀式性人情都是三部分人員參加,在繁昌和番禺農村,僅僅喪事才是社區(qū)性的,是社區(qū)所有人員都要參加的大事,要大辦,其他諸事則可以小辦或不辦。小辦就是只在較小親友范圍舉辦,而不擾動社區(qū)其他成員。
人情儀式。主要是紅白事要辦儀式,比如,幾乎所有農村地區(qū),喪事都要大辦且要舉行復雜儀式。喪事中,老人去世,陰陽相隔,是家庭重大變故,無論從哪個方面講,都是極為重大的事情,因此,喪事儀式往往隆重、神圣而神秘。結婚一般也要舉辦儀式,因為娶回一個新媳婦,社區(qū)就多了一個新成員。婚禮是對新人的歡迎和接納。儀式具有強烈的象征意義,具有明顯的分界作用。儀式的公開和象征意義,使儀式成為村莊中社會競爭的手段,盛大的儀式意味更大的面子和更高的地位。
置辦酒席。酒席招待來客,酒席本身也往往具有象征意義,構成儀式的一部分,因為酒席好壞既表明對客人的重視程度(好酒好菜好招待),又可以展現經濟實力。
在熟人社會范圍,人情以上三方面內容一般都有一個相對客觀的地方性共識,即哪個名目的人情是合理該辦的,應邀請什么人參與,由哪些人參加,送多少禮金,舉辦什么儀式,置辦什么檔次的酒席,都有一個相對穩(wěn)定的標準。
農村人情具有極為重要的功能。具體表現為以下三方面:首先是互助、互惠。在傳統的農村社會,農民面對人生重大事變,如婚喪嫁娶等大事,往往需要得到親朋鄰里的幫助。親朋鄰里借人情送錢送物,不僅是經濟上的幫助,而且是心理和精神上的安慰。
其次是自己人的認同。每每面臨人生大事,通過禮物流動形成的相互幫助和相互支持,使人情互動雙方及多方都自己人化了,這些人是自己的親戚、朋友、熟人,是不同于外人和陌生人的自己人。農村人情往來所造成的這種定期的自己人化機制,是農村熟人社會中最為根本的方面。人情維系了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并不間斷地生產出相互的熟悉及這種熟悉基礎上的自己人認同。
農村熟人社會內部,不僅有自己人認同,同時也有競爭。通過送超過常規(guī)的人情,通過舉辦盛大儀式,通過置辦豪華酒宴,通過辦超大規(guī)模酒席,來獲得村莊競爭中的優(yōu)勢地位,也是人情的一大功能。一般情況下,只有經濟富裕、人緣良好、親友眾多的家庭,才能辦得起更加豪華奢侈的紅白事,從而贏得更大面子。在適當的限度內,通過紅白事進行的社會競爭,反映了村莊中實際存在的經濟社會分層。
從人情的功能上講,最為關鍵的是,正是通過儀式性人情,村莊社會形成了一個人情循環(huán)與人際互動的龐大網絡,在這個網絡中,幾乎所有社區(qū)成員都有機會經常聚在一起參加儀式,吃吃喝喝,幾乎所有成員都會有經濟上的往來,幾乎所有成員都會通過這種經濟上的往來(送、還、欠)形成自己人認同。維持最低限度的人情往來,是一個農村社區(qū)可以存在的基本條件。前面所舉繁昌和番禺農村的例子中,農村社區(qū)通過喪事的大辦,而維持了農村熟人社會再生產的最低要求。
那么,人情往來是否越多就越可以保持農村熟人社會的再生產、自己人的再生產,從而越能有效維護農村熟人社會?當然不是,因為人情往來是要花費成本的,過頻、過密人情往來的花費太高,就可能導致部分社區(qū)成員退出人情循環(huán),人情往來不可持續(xù)。
小結以上所述,農村人情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參與者、儀式和酒席;農村人情功能主要表現為:互助互惠、自己人化、社會競爭。無論人情內容還是人情功能,都往往因為村莊社會性質的不同而不同。正是村莊社會性質的差異,可以使不同地區(qū)以不同的人情變化來應對當代中國農村社會的轉型。以下我們討論構成農村人情內容及功能基礎的村莊社會性質。
三、熟人社會的性質
按我們的分法,將中國農村分成三大區(qū)域類型,即南方團結型村莊,北方分裂型村莊,中部分散型村莊[①]。所謂團結型,是指在南方農村往往有較強的宗族力量,農民聚族而居,地緣依附于血緣,村莊內具有較強的自己人認同,村莊與外界有明顯的區(qū)隔,村莊以外是陌生人社會,村莊以內則是自己人的熟人社會。村莊內不僅是熟人社會,而且是自己人社會。也是因此,在村莊內存在強有力的公共規(guī)范。
北方分裂型村莊是指村莊內存在若干不同的派系,不同派系之間不僅缺少自己人的認同,而且構成競爭性關系。村莊內是熟人社會,但這個熟人社會并非是一個自己人的社會,而是由若干自己人群體構成的社會。北方農村多分裂型村莊,其典型特征是村莊內部有若干小親族,不同小親族之間的“合縱連橫”成為北方農村政治的典型特征。
中部分散型村莊主要是指村莊內不僅不存在具有強大行動能力的宗族力量,而且缺少強有力的小親族認同。中部農村的農民是分散的,原子化的,每個人都對自上而下的法律負責,每個人都是現代社會市場經濟中的理性人。
以上團結的南方村莊、分裂的北方村莊和分散的中部村莊都只是理想型,但以此理想型來討論農村人情的機制及其變異,還是相當有效的。
在團結的南方村莊,因為存在一個超越家庭的村莊共同體(宗族),而使村莊存在一個超越個體的公共規(guī)范,違反這個公共規(guī)范,會受到共同體強有力的排斥。
在分裂的北方村莊,村莊內部雖然分裂為不同的小親族,但小親族仍然是一個強有力的認同與行動單位,是超越于個人的,小親族之間的競爭往往會強化小親族內部認同,小親族有能力約束個體“越軌”行為。
在分散的中部農村,村莊內每個人都不受到強有力結構性力量的約束,每個人都可以相對自由地行動,因此,一旦現代性的因素滲透進來,一旦市場經濟理念成為政治正確,中部農村的農民就可能最快以理性人的邏輯來行動。
換句話說,在南方團結型村莊、北方分裂型村莊和中部分散型村莊,因為村莊內部結構性約束力量的差異,面對社會轉型和市場滲透,不同類型村莊內的行動者(村民)具有相當不同的選擇空間。北方分裂型村莊和南方團結型村莊都存在結構性的約束力量,村民行動受到超越個體的公共力量的約束,個體村民的行為具有很強的公共性。中部分散型村莊缺少結構性力量的約束,村民可以自由行動,村民行動是私人性的,是相對隨意的。
村莊結構的差異導致農村人情在村莊社區(qū)中的功能與表現方式的差異,同時也使不同地區(qū)農村人情應對社會轉型方式的差異。
在南方團結型村莊,因為村莊存在宗族等結構性的公共力量,人情在社會建構上的意義相對較小,人情從某種意義上是依附宗族這種公共力量的。北方分裂型村莊,小親族力量也是超越人情的結構性力量,人情往往是依附于小親族而發(fā)揮作用,且人情往往被小親族力量用作競爭的手段,[②]而在中部分散的原子化村莊,村莊缺少結構性力量,人情在建構社區(qū)中具有很大的主動性和重要性。或者說,存在結構性力量的宗族農村或者小親族農村,農民個人可以從宗族或小親族等血緣關系中獲得支持,人情是依附于宗族或小親族等公共性力量的。在分散的原子化農村,農民缺少可以依靠的結構性力量,而需要通過人情來建構和維護社會聯系,人情是農村社會互動得以發(fā)生,農村社會秩序得以維系的重要手段。
也就是說,缺少結構性力量的中部農村,人情更傾向于作為維護社會團結的手段,而在存在結構性力量的南方農村,人情不過是結構性力量的表現與表達,是村莊社會團結的反映。北方農村介于兩者之間。
正是南方團結型村莊和北方分裂型村莊所具有的公共性,使得南方農村和北方農村在面對社會轉型時,人情可以保持相對的穩(wěn)定。中部分散型農村(或原子化程度高的農村),人情更容易發(fā)生變異。也就是說,在同樣的外部沖擊下面,中部分散原子化村莊,因為缺少任何強有力的公共力量的保護,人情很容易發(fā)生變異。相對來講,北方分裂型村莊和南方團結型村莊,人情應對外來沖擊能力較強,發(fā)生變異的速度較慢,變異的方式也有差異。
四、正常人情的基本條件
人情的變異是以存在一個正常的人情模式為前提的。那么,正常的人情模式是怎樣的?如前所述,不同地區(qū)農村人情的公共性程度是不同的,人情在建構地方熟人社會,在發(fā)揮社區(qū)功能中的作用也是相當不同的,但一般來講,正常的人情存續(xù)必有若干基本前提,人情異化首先表現為正常的人情往來模式無法維系。
我們可以提出三個正常人情得以維系的基本條件,一是人情相對穩(wěn)定,二是可持續(xù),三是增加了人情參與者的自己人認同,或人情對于社區(qū)建設具有正功能。
人情的相對穩(wěn)定,主要包括參與人群的相對穩(wěn)定、隨禮數量的相對穩(wěn)定、人情名目的相對穩(wěn)定、人情儀式的相對穩(wěn)定、酒席檔次的相對穩(wěn)定。之所以說是相對穩(wěn)定,是因為社會在變化,經濟在發(fā)展,絕對穩(wěn)定是沒有的。總體來講,當前農村人情出現的明顯變化是,參與人情循環(huán)的三部分人群中(親、朋、鄰里),朋友比重越來越大,鄰里相對減少。比如以前社區(qū)中的所有人都參加的人情,現在只有部分人員參與其中;隨著經濟發(fā)展,收入提高,隨禮金額水漲船高;隨禮的增加一般會帶來酒席檔次的提升,或酒席檔次提升帶動隨禮金額提高;儀式的變化主要表現在,隨著現代性向農村的滲透,之前的傳統儀式越來越簡化,而一些傳統所沒有的儀式開始興起,如婚嫁中的結婚照、婚車、攝像等。
衡量人情是否穩(wěn)定的關鍵是人情是否仍在參與者的正常感受之內。比如酒席越來越鋪張,以致浪費成了普遍現象,或新的人情名目不斷被發(fā)掘出來,或隨禮金額越來越高,人情超出人們預期與控制,農民因人情苦不堪言,就表明人情不穩(wěn)定了。
人情發(fā)生超過預期的變化,參與者因人情苦不堪言,人情循環(huán)就可能中斷。或即使仍然維持了人情的循環(huán),但人情已不再生產自己人的認同,人情發(fā)生了嚴重的名實分離,人情的功能大打折扣,甚至走向反面。
人情的穩(wěn)定性、可持續(xù)和增加自己人認同,又是以人情的相對平衡為前提的,所謂相對平衡,即人情往來的相對平衡,送人情和收人情的禮尚往來的平衡。這種平衡不是當下結算清楚的平衡,而是以送人情、欠人情、還人情來達成的平衡。送人情和還人情,必須有正當的人情名目與理由,這些人情名目和理由是地方人們的共識,不能隨意增減。在人情往來過程中,從短期看,有的家庭長期沒有事辦,有的家庭卻辦事不斷,從而導致人情的不平衡。但從一個長的時期來看,所有家庭都有婚喪嫁娶事務,從而可以達到人情循環(huán)的平衡。只要有長遠預期,人情就是平衡的。若社會變化太快,村莊邊界開放,人們的長遠預期不復存在,就可能使長時期平衡的人情因為人們預期變短,而不再平衡,人們更愿在短期內還掉所欠人情或收回所送人情,因而發(fā)明出種種新的人情名目,最終導致人情名實更加嚴重的分離,人情成為沉重負擔,最終導致人情的不可持續(xù)。
五、人情異化的邏輯
人情異化首先表現在人情的變化,這種變化就是在原有人情模式中加入了不同的內容,且這種變化已經威脅到正常人情模式的維系。大體來講,人情異化有兩個方向,一是利的方向,一是名的方向。這兩個方向的核心都是人情的工具化,利的方向是利用人情賺錢,名的方向是利用人情進行惡性攀比競爭。
先看利的方向。
一般來講,農村人情中有互助的成份,即當一個家庭遇到人生大事如婚喪事時,親友鄰里都有幫助支持的義務,典型表現是以送人情來盡義務。送人情是送錢送物,某種意義上,這種錢物是白送,因為這種錢物的人情并不即時結清,而是作為人情記在那里,欠在那里。一旦等到送人情家庭有了同樣的人生大事,收人情家庭才還回人情。在一個穩(wěn)定的社會中,舉辦人情的名目是相對固定的,不會隨意增加或減少。從長期來看,人情是平衡的。
在當前社會快速轉型背景下,人們的預期普遍變短,人情短期內的不平衡引起多收人情家庭還回人情的壓力,和引起多送人情家庭收回人情動力,這種背景下,新的人情名目被開發(fā)出來,以前本來不辦的人情現在要辦,以前僅在小范圍內小辦的酒席,現在大辦,而一旦新的人情名目被開發(fā)出來,這種新的人情名目就成為新的地方人情常規(guī),由此引起新的人情的不平衡,進而導致更多人情名目的出現。極端情況下,甚至連豬下仔,屋換瓦,也要舉辦人情,人情名目在很短時間即極度膨脹,人情名目五花八門。[③]
另外一個人情的變化方向是人情參與者范圍的變化,比如,一些過去僅在親戚范圍內小辦的人情變成社區(qū)范圍大辦的人情,參與人情循環(huán)的人員必然增加,包括朋友和鄰里的參與。隨著村莊邊界的開放,農民社會交往增多,農村人情中的朋友越來越多。
人情名目的增加,人情范圍的擴大,帶來人情頻次的增加,也就是每個家庭送人情的次數增加。
若每次送人情金額較小,則即使人情頻次增加,人情也并不成為家庭巨大負擔。但總體來講,在缺乏長遠預期的情況下,為了及時還情,農村每次還人情都要略高于所欠人情,隨禮金額持續(xù)增加。更重要的是,在送禮和收禮時,每個人都可以依據自己與當事人之間的特殊關系來決定送禮金額多少,有人因為欠人情而多送,有人因為經濟條件好而多送,有人因為個人關系好而多送,這些多送的人情都寫在人情往來賬上,并因此成為當地其他人不得不看齊的目標和下次隨禮金額的常規(guī)。人情因此越送越大。與禮金增加相伴隨的往往是酒席越辦越好,酒席花費越來越大。
這樣我們就可以看到一個有趣的變動圖式:在一般情況下,農村人情名目多少、參與人情規(guī)模大小,決定了農村人情的頻次。農村人情名目越多,參與人情范圍越大,農村人情頻次就越密。人情頻次越密,每次所送人情的金額降低,就可以使人情負擔相對穩(wěn)定。而一旦農村隨禮金額不僅不降低,而且持續(xù)上升時,人情負擔就相當高了。
當辦紅白事收人情可以賺錢,且越來越多人借辦人情來賺錢(收回人情或賺取盈余)時,每次辦事所收人情越來越多,酒席理應越辦越好。而既然所收人情高于辦酒席收入,辦事有凈收益,則酒席辦好一點也無所謂。也是因此,幾乎在所有人情異化的農村地區(qū),與人情頻次越來越密和禮金越來越高相伴隨的是酒席越辦越好,酒席中的浪費越來越大,一桌酒由以前幾十元上升到幾百元甚至上千元。
人情越來越頻密,人情參與者越來越多,酒席費用越來越高,則用于人情的酒席支出越來越大。即使所有隨禮金額的收送平衡,但因為辦酒太多,大量人情隨禮變成酒席費用。換句話說,農民手中的資源最終都被白白吃掉了。
再來看名的方向。
上面講到酒席越來越鋪張,這是普遍現象,前文講到安徽繁昌農村的喪事,酒席同樣是越來越鋪張,目前每桌酒席花費要700—800元甚至更多。繁昌酒席花費相比浙江奉化農村,則又是小巫見大巫。2009年國慶,筆者到奉化西鄔鎮(zhèn)調研發(fā)現,當地農村辦一桌酒席的成本已在2000元以上,若結婚擺30桌酒,僅酒席成本就至少要6萬元。酒席成本高,所收人情就不能少。奉化農村,送人情的禮金最少也要500元,一般是700—1000元,這還只是鄰里和朋友送禮,親戚送的禮金就更高。
奉化農村為何要辦如此之好的酒席,及為何要送如此之高的禮金?是因為奉化農村有人辦得起好酒,送得起高禮。奉化農村應屬沿海經濟發(fā)達地區(qū),有人經商辦廠發(fā)了財,他們就有能力來辦好酒送大禮。他們辦好酒送大禮,就帶來新的辦酒送禮標準,達不到這個標準,就是說你辦紅白事不體面,沒面子,比不過別人,讓人瞧不起。無奈之下,奉化農村人們只能咬牙跟隨,因為“一個人不就結一次婚嗎?”和“不就生一次嗎?”及“不就死一回嗎?”
奉化農村近年來快速的經濟分化帶來人情新標準,只要辦酒席,只要送人情,就要按此標準,這就使得農村中經濟條件差的農民不再有能力參與人情循環(huán)。因此,有越來越多奉化農民不再舉辦酒席,不再參與人情循環(huán)。其結果是,有錢辦得起鋪張酒席的人們,通過大規(guī)模辦紅白事來擴大社會交往面和自己人范圍,也在社區(qū)范圍攢足了面子,經濟條件差的農民過去本來可以通過辦一般的酒席,送一般的人情,維持基本人情往來和社會交往,現在卻不再可以維持得住。他們被富人排斥出村莊熟人社會范圍之外。一些中間收入的村民則苦苦掙扎在人情負擔之中。
六、人情異化的社會機制
從以上人情異化的邏輯來看,造成人情異化的核心是人情名實分離,名實分離背后則是之前維系人情循環(huán)的地方性共識的解體,地方性共識即人們認為的理所當然與政治正確。在社會轉型的背景下面,在村莊經濟發(fā)生分化的背景下面,在村莊邊界越來越開放,村民預期越來越短的背景下面,關于人情的地方性共識弱化,人情被利用,從而發(fā)生了異化。
但在一些宗族等傳統力量仍然較強的農村,維系地方性共識的村莊公共性力量仍然存在,決定人情狀況的公共秩序仍然存在,這些力量就可能成為抵制人情異化的力量。舉例來說,2009年暑假,筆者到鄂東南的大冶農村調查即發(fā)現,大冶農村人情異化程度很低,具體表現就是人情名目并未快速增加,隨禮金額相對較低,而尤其重要的是,在送人情時,必須按血緣關系遠近親疏來送,送多送少是地方規(guī)范中早已有之的,多送少送會引起非議甚至可能帶來嚴重后果。換句話說,在大冶農村,人情規(guī)則是服從村莊公共性規(guī)則的,在村莊公共性規(guī)則(主要是以血緣關系為主的宗族房頭等傳統規(guī)范)仍然堅強有力的情況下,人情是不能亂來的,王德福稱之為村莊人情的公共性。[④]大冶農村正是湖北比較少有的宗族房頭意識仍然較強的農村,可以算作是南方宗族農村的代表,正是南方團結型的宗族村莊,使村莊中有可以抵制社會轉型與市場滲透等現代性因素沖擊的力量,從而可以使農村的人情仍然保持傳統的名實統一。[⑤]
而在缺少結構性力量約束的中部農村,一旦出現外來的現代性力量的沖擊,地方社會并無緩沖或抵擋這種沖擊的能力,村莊中的每個人都“理性”接應甚至利用這種現代性的力量。結果是,新的人情名目不斷被發(fā)明,送禮范圍越來越大,隨禮金額越送越高,酒席越辦越好。辦酒席因此被一些人用于賺錢或用于惡性攀比。人情迅速異化。
因此,決定人情異化的關鍵是人情之實、人情內生規(guī)定性的喪失,這種喪失又與地方性規(guī)范,與地方公共約束的力量,與地方有無可以抵擋(至少是可以緩解)現代性沖擊的結構性力量有關。
因此,我們在傳統最為薄弱,結構性力量最少的分散的中部農村,可以見到最多異化的人情,人情越來越工具化,成為被個人利用的對象,人情之實越來越少,人情中的儀式越來越少,人情成為所有人不堪承受之重,人情因此可能盛極而衰,不再維持得下去。
相對南方團結型村莊和中部分散型村莊,北方分裂型村莊因為仍然存在超越個人的結構性力量,而使北方農村在面對現代性沖擊時,可以保持人情的相對穩(wěn)定性。不過,與南方團結型村莊相比,北方分裂型村莊中因為存在不同的小親族及小親族之間的競爭,在現代性的沖擊下面,北方農村可能重新“發(fā)明”人情在村莊內部競爭中的作用,這種競爭表現在:紅白事成為超出農戶家庭的小親族事務,不同的小親族通過舉辦體面盛大紅白事,來顯示本族人員的團結,來展開村莊內部的競爭。這種競爭不同于中部農村以個體家庭為基礎的競爭,個體家庭的競爭往往會變成以贏利為目的的競爭,而以小親族為基礎的競爭,則一定是要以慷慨、鋪張為手段的面子競爭,這種競爭表現為參與人員數量(辦酒席多少)、酒席豐盛程度、儀式的夸張制度(比如喪事上跳脫衣舞)。社會轉型和現代性的滲透,在北方分裂的小親族村莊,人情就可能被小親族之間的競爭所利用,北方分裂農村人情異化程度及方式與中部分散農村大為不同。相對來講,南方農村可以保持人情更大程度上的“穩(wěn)定性”。
七、應對人情異化的實踐
以上討論可見,當前農村人情異化的最嚴重后果是人情的不可持續(xù),人情“盛極而衰”。在人情普遍發(fā)生異化的情況下,如何可以維持最低限度的人情而不致使人情變成沙漠,就是一個重要的實踐問題了。
從理論上講,有兩種方式來應對嚴重的人情異化,從而防止人情沙漠。人情異化的最關鍵之處在于所有人都不堪人情負擔,而人情負擔是由兩部分構成的,即由人情頻次乘以隨禮金額。人情頻次越高,隨禮金額越大,人情負擔就越重。因此,應對人情太重的辦法就是減少人情頻次或降低隨禮金額,或至少是保持人情頻次和人情視金的穩(wěn)定。
依前面的討論,可以有以下四種應對方式的組合:
我們分別討論以上四種類型:
Ⅰ.人情頻次高,且禮金數額大。
這正是當前中國農村人情變異最嚴重的地區(qū)。東北最為典型,這類地區(qū)人情已成為農民不堪重負的麻煩事,人情循環(huán)很難持續(xù)下去,農村人情沙漠化,極端形式是村莊不再有人情往來[⑥]。通常狀態(tài)是村莊人情范圍嚴重萎縮,人情頻次很低,人情難以維持一個熟人社會存在下去所需要的最低交往與自己人認同。
Ⅱ.人情頻次高,禮金數額小。
這是我們在北方農村常可見到的景象。因為禮金數量小,這類地區(qū)所辦酒席雖多,卻一般不鋪張。人情往來與循環(huán)因此可以有效增加村莊社會資本。
Ⅲ.人情頻次低,禮金數額大。
這正是本文開頭所調查安徽繁昌和廣東番禺農村的情況。繁昌和番禺農村在隨禮金額越來越高的同時,卻將公共性比較強的社區(qū)性人情僅限于喪事辦理,紅事則采用小范圍私人性辦理,從而可以既保持村莊內最低限度人際互動、社會交往和自己人認同的需要,又不致使村民不堪人情重負。
繁昌與番禺農村也有差異,其一是繁昌農村禮金較高,而番禺農村,禮金雖高,主人卻有退還部分禮金甚至不收禮金的義務,因此,在繁昌,辦事是可以賺錢的,在番禺,辦事則注定是要虧本的;其二是繁昌紅事可小辦,不辦,也可以大辦。而番禺農村,紅事僅限于很小的親友的范圍,不屬于公共性比較高的社區(qū)性事務。
其相同點則有三點,一是酒席都很鋪張,二是頻次低,三是社區(qū)性的人情往來維持在一個合理水平。
Ⅳ.人情頻次低且禮金數額少
第四種類型人情有兩種可能,一是人情頻次太少禮金往來也少,人情不再能滋潤農村社區(qū)性關系,農村社區(qū)出現了人情沙漠;二是人情頻次雖低及禮金雖少,但人情仍能最低限度發(fā)揮村莊熟人社會潤滑劑作用。前一種情況往往是依第一種人情異化而來,后一種情況則是村莊中有極強的公共性力量在支持,典型如南方團結型村莊。
一般情況下,禮金數額高的人情,酒席會比較豐盛,而禮金數額小的人情,酒席比較簡陋。例外情況也有,如番禺農村,實際送禮金額較少,但酒席卻相當豐盛。再如,筆者2008年底在貴州湄潭調研發(fā)現,湄潭農村,雖然社區(qū)鄰里送的人情低,酒席因此簡陋,但湄潭農村的人情中,親戚所送人情往往巨大,湄潭農村因此有“整酒就是整親戚”的說法,而親戚所吃酒席與鄰里是一樣簡陋。
人情頻次是由兩種因素決定的,一是人情名目的多少,二是參與范圍的大小。筆者2005年在山西夏縣農村調研發(fā)現,夏縣農村辦酒宴,可以同時開席達160桌,有上千人參與,這樣的人情是在相當大范圍內進行的,這樣的人情就使熟人社會中的自己人范圍極大。還有一種是在極小范圍參與,但人情名目頗多,這樣就可能形成一個小而緊密的自己人圈子,如中部農村,當社區(qū)性人情崩塌之后,即可能在很小的親友范圍形成如此人情模式。此方面更為具體的分析不再展開。
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列出如下幾種應對人情異化的實踐來:
1.人情頻次高但禮金數額小的類型。典型如山西夏縣,貴州湄潭農村。其中的差異在于,夏縣社區(qū)性公共性人情名目較少(主要限于婚喪),但范圍極廣,而貴州湄潭農村則人情名目頗多,社區(qū)參與雖廣,隨禮金額卻低。因為親戚禮金高,所以湄潭農村人情讓親戚苦不堪言。
2.人情頻次低但禮金數額大的類型。典型如本文開頭所描述安徽繁昌和廣東番禺農村。兩地差異已如前述
3.人情頻次低且禮金數額小。典型如江西等南方團結型的宗族村莊。這是以不變應萬變。因為有超過人情的公共性力量在維持農村熟人社會秩序方面發(fā)揮著作用。這類似以不變應萬變的農村人情,農村經濟發(fā)展,農民收入增加,而隨禮禮金不變,其實是禮金份量比過去更小了。
以上應對人情異化的實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為這些人情實踐既使農村社區(qū)保持住了最低限度的互動和交往,農村熟人社會得以再生產,有未導致農民不堪異化人情的重負。
八、小結:人情與熟人社會
一個正常的熟人社會的維持,一定是低成本、有效率的。高成本的秩序是無法內生的,是會很快解體的。
人情因其特殊的功能,在熟人社會再生產中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原子化程度比較高的中部分散型村莊,正是憑借人情循環(huán)與往來,而使原子化的分散的村民變成自己人,使熟人社會成為遵循鄉(xiāng)土邏輯的熟人社會,[⑦]而不是相互利用和相互算計的關系。但也正是在這些原子化程度很高的中部分散型村莊,借社會轉型、市場經濟以及社會經濟分化的力量,現代性強力侵蝕傳統農村社會時,中部農村缺少基本的抵抗能力,從而發(fā)生了嚴重的人情異化。人情異化表現出來的是人情的繁榮,但當人情被榨取性利用之后,剩下的只是名實分離的人情空殼,人情循環(huán)中斷,人情沙漠化了,村民之間基本的人際互動難以維系,且村莊中再無自己人認同的再生產機制,農村熟人社會的基本潤滑劑失去了。這種情況下,農村的熟悉就可能變成每個個體憑借熟悉來相互算計。農村熟人社會因此解體。
這是目前中國農村和農民難以承受之重。
[①]賀雪峰:《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導論。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9年。
[②]賀雪峰:“關中村治模式關鍵詞”,《人文雜志》2004年第6期。
[③]具體可以參看宋麗娜:農村人情的社會基礎研究,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博士論文,2011年。
[④] 王德福:《人情的公共性及功能》,《中國社會科學報》2009年11月5日。
[⑤] 宋麗娜在她的博士論文里詳細討論了農村人情與村莊結構的關系。見宋麗娜:農村人情的社會基礎研究,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博士論文,2011年。
[⑥] 總體來講,東北地區(qū)是一個移民社會,村莊原子化程度很高。在我們的地區(qū)分類中,東北地區(qū)被當做中部地區(qū),而非北方地方。具體理由請見賀雪峰:《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導論。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9年。
[⑦] 關于鄉(xiāng)土邏輯與熟人社會的細致討論,可以參看陳柏峰:《論熟人社會》,《社會》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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