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2000億也行
李昌平
本人11月30號發在《南方都市報》的小文——《假如給我有2萬億》,想不到還引起了很多回應。說我主意妙的人很多,但說我幼稚的人也不少,更多的人則說我異想天開。我也知道自己很傻瓜的,怎么可能給我2萬億呢?
那就給我2000億吧!
假如我有2000億,我將注冊成立“全國新工人(農民工、大學畢業生等)社區建設聯合社”(主動要求掛靠全國總工會)。將在全國大中城市的城鄉接合部一次性啟動200個新工人社區建設(每個社區10億元)。每年至少為400萬新工人提供廉價住房和生活設施。我的做法很簡單:
在大中城市公交車、地鐵能夠到達的郊區,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利用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新工人社區。每個社區占地100畝左右,其中70畝用于建20層以上的新工人公寓,30畝為綠地和生活設施。單身新工人住房18平方米/套,夫妻新工人住房45平方米/套。每個社區居住3萬人左右,總建筑面積100萬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成本1000元(含土地成本),每個社區的總建筑成本為10億元。每平方米售價1150-1200元,銷售收入不低于11.5億。約有1.5億利潤,全部用于社區工人信用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墊本。
社區工人信用合作社按照合作社章程管理,主要職能是:為新工人提供住房貸款和住房抵押貸款,為新工人消費合作社提供運行資金,為新工人創業提供資金支持。社區工人信用合作社的利潤,60%用于按股份分配,40%用于改善社區公共服務。關于新工人信用合作社的管理,可以借鑒香港樂施會社區發展基金的管理模式(另有文章介紹),可以由香港樂施會提供培訓和培訓支持。
社區消費合作社按照合作社章程管理,主要職能是:和農村生產合作社聯合,一方面降低社區成員的生活成本服務,另一方面促進農村農民生產經營合作社的發展。
在各個相對獨立的新工人社區的基礎上,建立全國性新工人信用合作聯合社,主要職能是為社區新工人信用合作社服務,為全國各地的新工人就業、創業發展提供服務。
如果新工人在城市工作若干年后,需要在新工人社區外購買更大的住房(大產權房),可以按照原價將18平方米或45平方米的住房退還給“新工人社區建設聯合社”或新工人信用合作社,也可以自主轉讓或出租給新進城的新工人,或委托新工人信用合作社出租、轉讓,還可以在新工人信用合作社抵押貸款購買更大的住宅。
若干年后,新工人社區的住宅,也可以申請由“小產權房”轉變為“大產權房”,按照國家政策補繳一定的稅費即可。
如果新工人進城后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又特別想擁有新工人社區的公寓房,可以在新工人社區建筑工地打工,工錢可以用于購房。這樣既可以為更多的新工人提供就業,也可以節省新工人社區建設的現金支付,可以啟動更多的新工人社區建設。
給我2000億,同時起動200個、甚至更多的新工人社區的建設,至于增加多少GDP,拉動多少內需,我并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改革開放30年了,有戶口的農民由7億上升到了9億多,已經有2億多農民工及其子女在城鄉之間流動,下一場雪,國家幾乎要癱瘓了。這種狀況不改變,改革開放、現代化,是難免失敗命運的!給我2000億,每年可為數百萬新工人建筑隊提供就業機會,可以讓400萬以上下新工人在城市永久居住下來、并過上體面的生活,可以不斷減少農民,可以促進三農現代化步伐,可以讓建設和諧社會和現代化變得實實在在、指日可待。
有什么事情比讓數以億計的新工人在城市居住下來更重要的呢?為GDP多增長幾個點,可以扎4萬億。為數億新工人在城市安居,為中國現代化可持續,為中國和諧社會可期待,請給我2000億吧!
通訊地址:北京朝外北街籃籌名座E—2-802室(100020)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