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調查--八大突出性問題
中央近幾年來對農村工作不能說不重視,也不能說投入不足,但是,農村的情況到底是真的出現了逆轉性的向上,還是已經走向“虛假繁榮”包裝下的淪落之路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決不能簡單地用經濟數字來作出判斷,也不能簡單地用農民收入來衡量,我們必須透過現象看本質,用歷史的眼光來分析現實的現象。
本人綜合自己及學生對全國各地的調查實事總結了當前農村最突出的八大問題:
一、農村的計劃生育政策。
1、農村生育率出現新的高峰。中國作為一個人口大國,承受的發展之痛和生存之癢不言而喻,計劃生育政策盡管非議甚多,但是,其對中國未來的可持續發展是極為重要的,城鄉之間生育觀念的不同,曾經讓城里人對于一個家庭只生一胎產生過很多抱怨,最后,城里人基本上還是接受了這個國策,農村一度也出現過一個家庭只生兩胎的時期,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面對國內外的壓力,中國政府有意無意地屈服了,計劃生育政策被人為地控制在“明緊暗松”的狀態,農村近五年來再度出現瘋狂生育的高潮,一個家庭生育三胎、四胎、五胎、六胎的情況比比皆是,有的家庭出現生育九胎的情況,在我了解的一個特例中,一戶家庭生了12個小孩(其中11女1男),現在,農村出現誰家不生小孩誰是沒本事的怪論,尤其是“兒多光榮,無兒可憐”的封建思潮在農村十分盛行,村干部在向上報告的生育率不足千分之三,而實際生育率高達千分之十到千分十五,有很多農村小孩處于新增無戶口狀態,只要向計生管理部門交1萬至10萬不等的超生費,任何部門都不會再提是否合法的問題,綜觀全國各地情況,中國人口的實際數量已經遠遠不是官方的統計數據了,到底是多少,我無法統計,但是,問題很嚴重是明確的。
2、中國的人口結構出現新的惡化。我今天談的人口結構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個是城鄉人口比例結構;另一個男女比例結構。由于城市生育政策相對穩定,人口增速較慢,而農村人口增速急劇膨脹,導致農村人口與城市人口之比重新向擴大的方向發展(這與官方統計的中國農村人口比降低的說法是相反的),因為盡管有一部分農民在隨著城市化的過程變為城里人,但是,由于農村通過高等教育走出農村定居城市的人占總農村人口的比例很低,而通過打工定居在城里的人更少,絕大多數農民都不能稱為真正的定居在城市,準確地說是“流動的人”,最終他們都還是回到了他們賴以生存的土地上。農村人口的加速增長與農村教育的相對落后必然會導致中國未來勞動力結構的不合理,更多的低教育勞動者將成為未來中國發展過程中的“結構性障礙”,必須提前引起警惕。男女比例的失調已經是個老話題了,無須多講,但有一點需要中央高度重視:縣市級公務人員超生男丁的現象很突出,借腹生子的現象很多,離婚換妻生子的丑惡現象已經有所抬頭,務必要下重手治理。
3、計生腐敗如何面對?現在農村出現的超生現象,在我看來政府是很有責任的,以前的強制結扎可能在西方看來是不尊重人權,但是,對于中國來說又是必須的,這個問題中國對西方的屈服是沒有必要的,實際上有關“人權”爭論出現在中國的計生政策方面是沒辦法有結果的,因為中國的人口問題遲早會變成生存問題和穩定問題,如果中國出現整體倒退,談人權是很虛偽的。地方基層政府也許正是利用了這一個爭論的口子,對計劃生育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當然,這只是事情的一個方面,事情的另一個方面是政府可以借機斂財,在農村出現超生現象,不同地方罰款的數額不完全相同,少則超生一個罰一萬,多則罰五到十萬,這筆錢到了哪里?怎么管理的?用到哪里去了?是否上交給中央或地方財政?有沒有審計程序?我想中央有必要進行回答,因為這筆錢已經相當龐大了,有的地方甚至比當地稅收總額還大,難道不會出現腐敗嗎?這些筆的收取沒有發票,沒有監管,會不會流入到貪官手中呢?
4、健康的生育政策是什么?中國的計劃生政策現在基本上只在大城市和帶有“國家所有”性質的人員身上適用,其他人員都在違背政策超生,但是,一個家庭只生一胎的城市生育政策是否是健康的呢?我看未必,不止我一個人這樣認為,大多數國人都不認同。當然,一個家庭生三胎、四胎、五胎六胎是否健康呢?我看在中國這樣一個國家也不是健康的,國家需要根據國情執定出新的符合人類規律及社會和諧的生育政策。
二、水利建設處于中國歷史上最差的時期。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水患頻發的國家,從而也成就了中國歷史上的各朝各代的治水功臣,新中國成立以后達到了有史以來水利建設的最高潮,創造了中國歷史上最為輝煌的水利成就,然而,自改革開放以后,水利建設開始陷入停滯和倒退,時至今日,從總體上看,中國的江、河、湖、泊、港、澤的水利設施情況只接近于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的水平,對于我的這個說法,也許官方不同意,投了那么多錢,建了那么多典型工程,怎么能說倒退呢?但實事的確是這樣的,一個大中國的水利,決不能用幾個眼睛工程來涵蓋一切,我們不妨對水利建設的現狀作一個分析:
1、當前的水利建設重政績工程輕系統規劃。如果說國家沒有紙面上的規劃那是不屬實的,因為水利部一幫人坐在那里決不是光吃飯的,但是,國家規劃也就只限于紙面而已,“大而空”是前面三十年水利建設規劃的最大特點。水利建設講究“疏、通、清、筑、蓄、排”并舉,新中國成立以后就是按照這些思路進行水利建設的,八十年代以后,中國僅在“筑”一方面作文章,堤壩筑得越來越高了,但是,蓄洪抗旱能力卻減弱了,“三天雨就澇災、半月晴就旱災”成為中國農村的心頭之痛,為什么呢?因為江、河、湖、港等蓄水之處堆積了大量淤泥,幾十年未進行過清理,此謂“清、疏之缺”;長期以來經濟利益至上的指導思想,讓各地方各自為政,到處攔河筑壩建發電廠,破壞了各大水系固有的流通脈絡,小地方看似水利更好了,但總體上各水體的通行能力大大減弱了,各地域都存在“死水情況”;“排”是水利的最后一道工序,當內湖內河蓄水能力不足時,只有通過排水減輕水災,當農村作物缺水時,也只有通過從大江大河或內湖內河排水進行抗旱,過去留下的很多老水庫80%基本不具備“雨季蓄水、旱季抗旱”的作用了,一是年久失修能力不足了,二是變成承包商的養魚池了,誰也不敢動他們的水。國家水利部決不能坐在北京定規劃,也不能光靠院士們拿著書本講水利,要搞好水利建設,還得象毛澤東時代那樣,領導干部坐在農村搞水利。堤壩筑到珠峰一樣高,不搞清、疏、通、蓄,水利設施仍然是起不到水利作用。
2、農村水利建設資金浪費驚人。如果單純從花錢的數額來講,也許國家現在一年投入的錢數超過了以前幾十年的錢數,但是,結果是:近三十年的水利建設卻比不上以前一年的成就(這話決不夸張)。據說國家每年都有江、河、湖等淤泥清理費用,結果是怎么清的呢?財政撥款到縣市里以后,一半錢會到鄉鎮村,一半錢留在縣里等著村鎮級干部來進貢,誰表現得好,誰分一碗湯,羊毛出在羊身上,腐敗花了多少,建設費用就得抵掉多少,決不會有人肯自掏腰包的,當錢到了村鎮級以后,是不是就可以安心搞建設了呢?還不行,承包商又得開始上場了,套路基本一樣,離不開腐敗,第一步是先把錢搞到手,第二步是想辦法如何做假,第三步是如何動腦筋“隆重迎接”檢查驗收團,如果要讓老百姓私下投票驗收,估計當今農村的水利建設項目很難有獲得通過的,但是,換作是“官團”就沒一個不被通過的,在農村留傳著一個潛規則:事情不要做得太好,太堅固不損壞,以后就要不到錢,要不到錢,地方政府就斷了財路。我初略估計了一下,中央下撥到縣市級的水利建設資金,真正用到工程建設上的不到20%,其它的錢到哪里去了,大家心知肚明,如果有人懷疑這個數字,我可以陪同大家任意抽取幾個項目審計一下。近兩年中央支持農村的排灌渠道建設資金最多只有30%款項用到工程上,并且豆腐渣工程居多。
3、水利建設必須回到政府計劃的軌道上來。水利建設屬于基礎性工程建設,也屬利國利民的公益事業,單純的用市場經濟理論解決不了問題,用一個不成熟、不透明、充滿自私腐敗的市場模式來解決十幾億人的公益事業注定是千蒼百孔的,注定是看不到成效的(領導看到的部分面子工程代表不了全國性的失敗),當今時代,用“全民搞水利”的模式顯然也不合適了,但“政府計劃、全民驗收”的方式還是通行的,我這里所說的“全民驗收”,并不是指每個項目都需要全國人民來驗收,而是指驗收工程的主體是人民、是媒體、是所有與工程本身息息相關的人。舉個例子說:假設在對某個10公里的內河道進行清淤筑堤,那么與該內河相關的、生活在河道兩旁的人民群眾就是檢驗該工程的主體,政府首先必須將工程費用、治理標準、招標單位、質量責任以公示牌的形式每隔一公里向人民告知(長期留存),沿河兩岸的所有村莊都張帖告示,由沿岸村莊20%的村民作為代表配合專家對各村莊對應的部分工程進行驗收,專家出具權威性質檢報告,并負法律責任,農民代表行使公眾監督權,負道德責任,媒體對所有驗收過程全程記錄,。如果所有的農村水利建設都依靠專家結合群眾監督為主的驗收程序,就可算得上是“全民驗收”了。也許有人會說這樣做會很麻煩,其實一點也不麻煩,因為所有的過程都不需要人民參與,人民要的是結果,建設商要腐敗幾個官員容易,但是,要把大量的群眾和媒體都腐敗就不那么好辦了,況且,公示牌就立在大堤上,包括地方政府及所有參與方都要為所立承諾負歷史責任和法律責任。現在的水利工程為什么不見成效?就是因為暗箱操作,群眾不知道搞了什么建設,花了多少錢,是誰主導的,如果將所有事情都置于陽光之下,至少會健康得多。
三、耕地保護制度形同虛設
“18億畝耕地紅錢”是近幾年來國土資源部的一句警示語,時刻提醒大家要守住這條紅錢,盡管有過許多爭論,我個人還是很支持這個紅錢的,“18億畝”到底準不準確不算很重要,重要的是守住耕地的決心,現在,我不得不說,國土資源部的警示不過是一句政治口號,國土政策“明緊暗松”的局面絲毫也沒有得到改觀,耕地保護制度形同虛設,濫用濫占耕地現象愈發突出了,“18億畝耕地”已經成了開發商、農民、官員的自留地,是沒有圍欄的菜園,同時,又是政府刺激經濟的萬能膏藥,不從耕地上挖GDP,就沒有快速平穩的發展,保護耕地已經沒有可依靠的對象了。
1,工程建設有沒有節約耕地的辦法?工程建設占用耕地主要包括:鐵路、公路、機場等公共設施;開發區、工廠、商品住房等經濟體。不管是公共設施還是經濟體,從法律上來看都應當是一視同仁的,耕地保護的原則不能放棄,鐵路建設是否遵循了節約用地的原則,我還不太懂,因為我沒有看到先進國家修鐵路是如何用地的,我只看到中國修條鐵路浪費耕地的可怕,據說中國推出的經濟刺激計劃光是鐵路就要耗費幾百萬畝耕地,而根據我國目前保護耕地的有關法律“先補后用”的規定,恐怕沒有什么項目能開得了工,別說修鐵路,你就修個機場,也不可能先補后用,建工廠、開發區、住房就更別提先補后用了,如果有補的地方,他們還用得著占地嗎?所以說來說去,靠工程建設本身節約用地其實是沒有多大作用的,唯一起作用的是:控制工程建設,尤其是對經濟體,必須將成本控制在他們腦子里不敢打耕地的驗頭,否則,不占白不占。靠土地吸引外資、靠土地招商的老套路務必早停,很多外商和內商得到土地以后,企業沒做好,靠地倒是生了不少財。
2、農民住宅占地不可放任自流。如果回到全國各地農村走一走便會發現幾個現象:修一條路,路兩邊的耕地也不保了,全建了房子;建一個工廠,工廠周圍的耕地全被農民蓋房了;修一所學校,學校的周圍民房也雨后春筍了;農民嫌老村子太亂了,村子周圍最好的良田也被用來蓋新房子了。總之,農村現在蓋房已經缺乏約束了,更可怕的是,農民住宅占地占用的都是肥沃的良田,而一些薄田往往離村莊較遠而幸存下來。農民要不要建房,肯定要建,但是,應當有計劃地用,原宅基地夠用,就不能新占用地,必須有一系列人均用地標準,超過人均規定部分不能審批,如果要重新占地,必須退出原有宅基地,留著村子周轉他人使用,農民住宅大約有30-40%處于閑置狀態,很多人新建住宅一方面是擔心以后用地難(現在太松),另一方面滿足虛榮心,封建社會的大家大戶思想在農村又陳渣泛起。用村住宅要盡早納入政府規劃之中,否則,住在農村的農民手中的土地會越來越少了,少到子孫會無田可耕。
四、農村環境污染十分嚴重
我從小在農村長大,放過牛,扯過草,雖然也有餓過肚子的時候,但是,如果一走進青山碧水的野外,心情總是那么的高興,夏天可以隨意跳到河里游泳,冬天沒事可以到莊稼地抓抓野兔,以前下河里、湖里、池塘里游泳只怕不小心被淹死,現在,淹死是不用擔心了(水淺到都可以露頭了),只擔心被臭死,幾乎找不到一個地方可以隨意跳下去洗個澡的,三十年前,別說洗澡,就是隨便喝幾口水絲毫也沒有關系。小時候,有空的時候帶著妹妹去撈魚很方便的,只要是有水的地方,不管是內湖、內河、池塘、小溝,總能撈到一些魚回家,哪怕是一個獨立的小溪流,也一定有魚可撈,現在,除非是人工放養的專業魚池,否則,是很難看到有魚蟲生命跡象的水體,可見,農村環境污染的嚴重性。
1、工業污染。地方上的一些工廠,不敢直接向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直接排放,又不愿意治理,就只好向內湖內河排放了,作為農民賴以生存的主要水體被破壞后,一些支流水系必然難以逃脫禍患,工業污染已經由城市污染轉化為農村污染了,最終必將轉化為農作物的污染,大多數專家只專注于有影響的典型污染案例,其實,糧食、牲畜、魚類等農產品污染早已經不輕了,只是它對人類健康的影響是隱性的、長期的,中國人的體質惡化也許將是必然的。
2、農藥化肥污染。這一點有關專家已經引起了重視,但缺乏應對之策,記得在大集體的時候,我經常被村隊長安排去稻場看麻雀,防止它吃谷子,現在不用了,麻雀沒了,以前爸爸耕田的時候,我總提著一個袋子在后面撿黃鱔、泥鰍之類的,有時,一天下來要撿十來斤的,現在田里連蛇都不長了,城里人餐桌上的黃鱔泥鰍都是人工養的,沒有從田地直接挖的,而人工飼養的黃鱔泥鰍幾乎都含有生長激素。有害農藥是個大問題。
3、農民生活垃圾污染(包括農民養的牲畜禽垃圾)。這個問題以前只在城里出現,現在農村也已經很嚴重了,過去,農民的生活垃圾及動物的糞便垃圾都可以通過與泥土焚燒變成很好的農家肥料,可以大大改善土地的成分結絕,如今沒有農民愿意費力勞神了,村子里到處垃圾遍地、臭氣薰天,“單間式”的廁所也是污染源的重要所在。整個村莊處于“人畜相互污染、人畜共染”的狀態。
五、林地的急劇破壞是對國家林業政績的最大諷刺
從媒體宣傳來看,好象近三十年來,中國的森林面積在年年增長,中國的林業建設仿佛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另一個實事又告訴我們:中國的荒漠化面積在連年增加,沙漠化傾向持續惡化,農村林地漸成荒山野地,樹木不見了,灌木荒草增加了,雖然山還是綠的,但是,“此綠非彼綠”了,我們不妨看看農村目前的一些現狀:
1、樹木掩映中的村莊不見了。過去,農村處在樹木掩映的美好環境中,城市處在高樓油路的單調中,現在相反了,城里樹多了,農村樹沒了,只要是人口集居的村莊,別說樹林,找幾棵象樣的大樹都難,散居的農民才能奢侈地享受有樹的快感,什么野花野草在農村更是絕種了,多少錢也恢復不了曾經的林木了。
2、山林管理騙局重重。有很多不明真相的人老喜歡把森林破壞的罪過推給那個大煉鋼鐵的時代,其實只要有點良心的從那個時代過來的人都知道,這種謊言是多么的站不住腳,且不說大煉鋼鐵的短暫性和局部性,就算有過砍樹煉鋼的實事,那也只是缺乏科學的一時沖動,因為當結果不理想以后很快就停下來了,并沒有對整個中國林業有過任何整體性損耗,更別談毀滅性破壞了,將當今的沙漠化和荒山化的實事推給過去,不僅僅是個謊言,而是一種地地道道的不道德的罪惡行為,我記得在過去,即使是縣級領導想要從山上要一棵象樣的大樹,還得征求村民同意,好象是欠了村子一個很大的人情,沒有任何人敢隨意動一棵樹,因為大家都知道如果偷一棵樹是要犯法的,我不知道三十年前中國有沒有森林法,現在肯定有這部法律,但是,即使以前沒有專門的法律,法律的威懾力也遠遠強于現在的“法律森林”(法多了但沒有人眼里有法),連“大別山”這樣以前大樹林立的名山,現在也基本只看到象征性的所謂森林了,山上留下的其實更多的是吃剩的殘留物和新生的灌木叢了,村級林地情況就更慘,90%以上的村級林地估計三十年以內是難以看到森林了,林地管理已經完全掌握在林業局的某些個人手上和村官手上,林業局本該是代表政府執行國家法規政策的部門,然而,現在的林業局正是森林破壞的罪魁禍首,大家知道每修一條高速公路就要出一個大貪官,在林業方面,一千畝山林就養著一個林業大貪官。
3、退耕還林政策要及時中止。作為朱镕基政府時期出臺的退耕還林政策,本意不能說不好,初期也產生了一點效果,但是,發展到今天,這項政策已經到了必須要廢除的時候了,因為它除了浪費納稅人的錢養貪官以外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主要有幾種情況:(1)、假退耕不還林。除開一部分中央領導督辦的地方可能好一點,全國有80%以上的退耕還林地并沒有真正退耕,更沒有成林,一般來講,農民會在所謂的退耕地栽幾棵象征的樹苗,供檢查驗收用,該種地的還是種地,地方政府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要地上有樹就可算作是“林”,哪怕是一畝地只栽了幾棵桔子都完全符合標準,中央也不大可能全國性地大檢查,一旦碰到某些上級不好對付要較真,地方政府就聰明地“嚴肅處理、立刻整改”。(2)騙取還林款。有些地方原本就是山林地,但是村鎮政府為了得到退耕還林款,也把它納入退耕還林的范疇,更為可氣的是,全國很多地方大片大片的荒山年年在領取國家的退耕還林款,而這些山地往往是被領導、領導的親朋好友承包了,大多數村民并沒有分得國家的退耕還林款。由于農村有有經濟砍伐價值的森林越來越少了,林業官員可以從中撈財的機會也漸漸枯竭了,騙取退耕還林款已經成為地方政府林業系統的一項重要工作,對比退耕還林政策的正面效益和負面效益,完全可以下結論:是該讓政策壽終正寢了。否則,好的政策換來的將是老百姓的負面評價。
4、為什么現代人總栽不活樹?上世紀七十年代,我多次參加過植樹造林,栽下去沒有長不活的,不說100%,90%的成活率一點也不夸張,現在科技發達了,條件現代化了,可樹就是長不活,如果不是做廣告需要,也許你很難看到栽下去能正常生長的林地,當然這里面有少數例外,就是那些真正出了真金白銀作抵壓的老實的林地承包者,他們必須通過未來的大樹實現自己的盈利夢想,而在中國能承包到林地的人沒幾個需要付出虧損代價的,多數是占山為王一類的人,他們大多數都沒有造林意識,完全靠政策補帖和做點副業就足以賺得盆滿笨滿,至于樹是否能栽活,他們并沒有中央期望的那樣強烈,不是樹栽不活,而是人的思想太活,國家每年帖補樹苗的錢都要養活一大批不勞而獲的人,這是中國林業歷史上最悲哀的一個時期。
六、農村合作醫療形式大于實際作用
有關農村合作醫療的事情,爭論了多年,身居中南海的人也動了不少腦筋,但就是看不到成效,專家有專家的說法,政客有政客的解釋,反正就是一個字“難”,難在國家沒錢,農民又不富裕,怎么搞都不得人心。在我看來,這只是問題的表像,而不是實質,要回答實質性問題,我們必須請政府向自己問問為什么:三十年前國家窮嗎,為什么農民能有醫保?實質不在于錢多錢少,而在于等級觀念,現在,某些人一個人的醫療費用夠得上一個村全體村民的醫療費用,城市無固定職業者同樣面臨著農民一樣的因病致貧的窘境,差距過大的等級制度是當代中國農民病痛纏身的根源,有人說現在農村不是搞了醫保嗎?的確是搞了,但是,過低的國家投入讓農村醫機構還是不得不靠從農民身上賺錢度日,龐大的治療費與限制繁多的報銷門檻仍然讓老百姓望醫生嘆,一旦超出了自身的支付能力,很多農民寧愿選擇保守等死,所謂的“合作醫療”形式大于實際作用。
七、封建愚昧意識和道德淪喪現象在農村十分嚴重
隨著物質條件有所改善的同時,封建迷信及愚昧意識在農村又再度死灰復燃,這將會導致很多不可預料的后果發生,也很有可能葬送現有的物質上的短暫成就。
1、封建迷信活動十分盛行。近幾年來,走到農村(尤其是中南部及長三角地區),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是:五花八門的廟宇蓬勃發展,農村傳出個謠言就可能產生一個廟宇,出個大人物可能會伴隨一個神靈,如果說老百姓真的對某種宗教有特殊信仰,那也無可厚非,也是有可能產生正面作用的,然而,現狀并非如此,農村興起的所謂“神鬼論”大多因謠言而起,因謠言而盛,占用點耕地可能不算大事,影響更大的是人民的心智,不信科學信鬼神在某些縣市級領導干部身上也表現得很強烈,有些官員凡事必敬神,當然只有收錢收禮的時候不敬,以前很多年輕人本來不信迷信,現在也出現觀念的改變了,尤其是農村近年來出現非常高的年輕人因病死亡的實事(這在以前比較少見),更加觸動了某些人的神經,加速了迷信活動的傳播過程,當局必須引起重視。
2、重男輕女現象在農村沒有得到任何改觀。因為近幾十年來來推行的計劃生育政策,農村人口出生率一度下降很快,小孩子越來越少,讓很多農民也慢慢改變了重男輕女的思想,然而好景不長,2000年以后農村計生政策的明緊暗松讓農村生育又出現新的高峰,多生育、多生男丁的思想又重新占據了主導地位,不管什么人,不管你什么地位,如果家里沒有男丁,在農村也是沒有多大的發言權的,即便是你已經離開農村在城里工作,回到家鄉還是要受到鄙視,女后不能進祠堂,男丁方可對祖宗,鄉鎮干部如果沒有男孩子做后人,不是離婚就是借腹生子,勾演出一幅幅丑惡的眾生相。
3、農村道德淪喪可能已經甚于城鎮。以前一提到農民,大家習慣于用“善良純樸”概括之,作為農村出生、農村長大的地地道道的農民的兒子,我當然也希望有此好名,但是,現在,我不想把這個結論下到農民身上,我也知道我下“農村道德淪喪很嚴重”這個結論會招致廣泛的罵聲,但我堅持我的判斷:農民的道德觀念的確出現了可怕的局面,至于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我不想推給農民本身,更大的責任在政府。主在表現形式有:(1)、對婚姻的隨意性。在農村男人要拋棄女人不需要理由,女人不要家也是想走就走,法律在農村就是個累贅,農民工的長期在外使一切導致婚姻破裂的原因可隨時產生。(2)對腐敗的高度崇拜。城里人要么痛恨腐敗,要么漠視腐敗,不會有多少人崇拜腐敗,但在農村卻很扭曲,一方面對身邊村鎮官員的腐敗痛恨透頂,另一方面卻又對腐敗十分崇拜,誰家的子女有能力搞腐敗,必定受到英雄般的禮遇;無能你多有能力,無論你為國家作出多少奉獻,只要你手中沒有腐敗的權力,你一定得不到多少尊重,因為大多數農民不相信什么是價值,只相信錢是萬能的、權是萬能的,到底是誰讓農民走進這個誤區,我相信只有執政者自己能夠回答。(3)性的扭曲。談到這個話題,我總是很不好論述,現在在城市從事色情行業的女性當中,大多數是農村姐妹,本來接受服務的多數是城里男人,道德淪落其實是雙方的,單方面歸咎于農民是不公正的,但是,我今天論述的是農村問題,所以,只好就事論事了,性從業者的父母有很多也是心知肚明,他們由起初的羞澀漸漸演變為自家小孩合理的謀生手段,誰說又不是呢?她們不能干別的事情,又要賺錢,除了身體又能怎樣?即使放在古今中外的任何國家、任何歷史時期,賣性都是決不能被普遍接受的,而象中國農民那樣普遍漠視子女賣性的現實有些倫理缺失的悲哀。農民對賣性的被動接受除了謀生的牽強理由之外,恐怕“金錢超越性尊嚴”的思想占據重要地位,有很多農民認為:女人其實只是一種工具,嫁出去以后就不歸父母了,其今后的人生和幸福由她去吧。另外一種現象是:兩地分居的農民工性生活的缺失讓雙方互相走進錯誤的短暫性交往,一方在農村的,會在同村尋求性安慰,一又在外面的,也會尋求新的性伴侶,雙方都在外面的,如果不在同一地打工,也會出現類似的性越軌,這些現象如果放在全社會來看并沒有什么突出之處,但是,對農村我們要格外引起重視,因為受教育相對落后的農村更有可能演變成道德危機,龐大的農村人口要想從道德危機中恢復過來,其付出的代價將遠遠高于其它地方,占有中國人口大部分的農村社會決不能被道德危機困擾以后的幾代人。(4)、如果單方面觀察農民對城里人的態度不足以描述農民的心理現狀和道德水平,農民生活的相對落后性決定了他對生活優越者的恭謙與尊重,這也就是為什么“真誠純樸”成了農民的代名詞,但是,如果你真是生活在農村,你會發現:農民太不可思議了。“非道德行為”會充斥于生活的每一天和每一件事每一個人身上,我只能簡單地用物質缺乏論和受教育落后論來自我安慰,因為我也是從那里出來的,我也有兄弟姐妹身處其中,我不能指責他們的主觀性,只能寄希望社會的進步能帶動他們一起前行,國家對農村加大投入是不二的解決之道。
八、基層政權的腐敗已經危及國家穩定
如果從腐敗的普遍性來看,基層政權也只不過是公權腐敗中的一個層級而已,村官腐敗也不過是所有腐敗者中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從對國家穩定的影響上來看,基層政權的腐敗可能更甚于上層政權。
1、村級民主是虛假的民主。如果不生活在農村,如果不去農村深入調查,很多人可能對村官的選舉非常向往,仿佛有點西方普選的味道,其實這反映不了農村的現實,村官不其說是被選出來的,不如說是鬧出來的,選村官99%都是鬧劇,在農村只有四類人可以當村官(個別人除外):一類是有錢人,他可以用錢買村官,當上村官后又更有錢;一類是有后臺的人,家庭或者家族在上級有人撐腰,也可以順理成章地被“選”上;一類是惡人,地方政府以惡治惡、以黑治黑的思想十分突出,所以這類人在農村當村官的居多數;一類是大族人家,農村現在流行家族房族,在村子里,不同姓氏的村落以大姓占優,同一姓氏的村落以同一支脈的房族為主,所以,村官出在哪里,不選就知道結果了。
2、村鎮級官員腐敗明目張膽。縣市以上級官員腐敗大多有點遮遮掩掩,不敢那么公開,而村鎮級官員則是不背人,尤其是村級干部,由于中央對村級財務的管理不嚴(所謂的村務公開早已經名存實亡),村干部花公家的錢如同花自己家的錢一樣方便自如,再加上近幾年來國家對農村撥款的不斷增多(多數村民并不知道國家撥了多少錢給村里,唯有種田補帖實實在在的到了農民手中),村官干一任就富貴一任,別看村官從國家拿的工資不多,大多數村主任或書記真實的收入決不亞于一般的教授級人員的收入,即使是老少邊窮地區近年來也是收入不匪,最近,我看到一則消息,國家準備調高村級干部的工資水平,這本是好事,但是,要讓這件好事做好,得先將農村干部的治理結構及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做好,否則,無非是讓村官富上加富一點,老百姓仇恨更多一點,干群對立更強烈一點。村級財務管理最分由縣財政統一歸口,最少應當放在鎮級管理,村級不具有直接財務決定權,城市效區村鎮也可以象城市管理范疇。村級不設財務,由鄉鎮為各村設立帳戶,中央一切轉移支付款項專進入各村的專款帳戶,只能專款專用,村干部只能憑“招標合同”執行農業專項工程款,村級活動開支只能憑村干部及村民財務監督代表簽字按《村務開支條例》(如果沒有相關條例可盡快執定)報銷,凡涉及到農民個人資金,一律直接進入農民個人帳戶,中央政府和省級政府撥付的支農工程和資金金額由鎮級宣傳機構到村公示,由村民代表監督執行。
3、基層政權腐敗有可能是危及國家安全的導火索。歷史上的中國無不以“農民起義”為改朝換代的導火索,當今社會雖然不可能有農民起義的發生,但是,群體性事件是必然會有的,并且隨著農民思想的覺醒和維權觀念的增強,腐敗所引起的群體性事件會越來越多,對農村的穩定影響會越來越大,基層政權的權威性也會在一次次事件中得到削弱,黨和政府的形象也會一年年打折扣,最終的后果必然是基層首先遭到重創甚至是崩潰,如果農村出現混亂,中國必大亂,農村亂象一成規模,治理難度遠比城市大,“教化功能”在農村會很弱的,他們與知識分子和工人不同,他們不擔心下崗失業,他們不怕降級減薪,沒有人能將他們從土地上趕走,只有真正重視最廣大農民的感情,才能制定出真正根治農村腐敗的法規,也只有對基層腐敗動真格的下手,才能真正換回農民兄弟的同心同德。
以上所述,雖不盡能概括農村全貌,但基本可以說明實事,中央的農村政策決不能只坐在中南海里動腦筋,多下鄉、常駐村才能真知農村事和農村情,多招一些不拿薪水的民間顧問也是解決農村問題的一劑良藥,希望中央有魄力、有涵量、有智慧拿出符合現實的“三農政策”來。
中南大學孫錫良(轉載須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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