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抗戰勝利的中心關鍵,在使已經發動的抗戰發展為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戰。只有這種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戰,才能使抗戰得到最后的勝利。
——中共中央《關于目前形勢與黨的任務的決定》
如此偉大的民族革命戰爭,沒有普遍和深入的政治動員,是不能勝利的??谷找郧?,沒有抗日的政治動員,這是中國的大缺陷,已經輸了敵人一著??谷找院?,政治動員也非常之不普遍,更不說深入。人民的大多數,是從敵人的炮火和飛機炸彈那里聽到消息的。這也是一種動員,但這是敵人替我們做的,不是我們自己做的。偏遠地區聽不到炮聲的人們,至今還是靜悄悄地在那里過活。這種情形必須改變,不然,拚死活的戰爭就得不到勝利。
——毛澤東:《論持久戰》
一、為了和平的戰爭
1960年6月21日,日本反戰作家野間宏帶領的一支日本民間文學家代表團在上海受到了毛澤東和周恩來的接見。會面時討論的一個重要話題是1960年1月19日在華盛頓簽訂的《美日安保條約》(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apan)。條約規定,若在日本管制領土上出現軍事攻擊,美日雙方則將相互協助。并且,“美利堅合眾國的陸軍、空軍和海軍被允許使用日本的設施和地區。”[1]條約草簽之后,日本國內嘩然,在左派反對黨帶領下的抗議運動此起彼伏。毛澤東在會見時,將這場抗議運動表述為一場“要求民族獨立和民主”的反帝運動,對“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反對美帝國主義侵略,維護世界和平的斗爭”有重大貢獻。[2]在隨后新華社發表的新聞通訊稿中,毛澤東還特別加寫一段,將在抗議運動中犧牲的東京大學學生樺美智子稱為“日本民族英雄”。[3]
在這次會見時,毛澤東也談到對抗日戰爭的認識問題。他提到“假如日本不占領大半個中國,中國人民不會覺醒起來”。因此在這一點上,“我們要‘感謝’日本‘皇軍’。”[4]這一表述,后來被許多人斷章取義地用來重述抗日戰爭的歷史,將一場超越了宗派、民族、黨派、甚至國界的反法西斯戰爭,簡單化為一場黨派斗爭的附屬品。而在這場戰爭中具有重要戰略與政治價值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則在這種歷史虛無主義與庸俗實用主義的視野下,淪落成為一種黨爭的工具。然而,如果我們將毛澤東對抗日戰爭的這一表述放在支持日本人民反抗《美日安保條約》的背景下來看,便能發現在這背后展現的對世界政治格局的判斷,以及在此基礎上建立起的世界主義(internationalism)理想。這一政治理想的基礎來源于一種在民族解放運動進程中產生的對“民族”(nation)概念的全新理解,也基于毛澤東對于戰爭與和平關系的辯證敘述。這在毛澤東1938年的《論持久戰》中,便有明確表述。在他看來:“占著五萬萬以上人口的中日兩國之間的戰爭,在這個戰爭中將占著重要的地位,中華民族的解放將從這個戰爭中得來。將來的被解放了的新中國,是和將來的被解放了的新世界不能分離的。因此,我們的抗日戰爭包含著為爭取永久和平而戰的性質。”
從1938年的《論持久戰》中對中國解放與新世界秩序關系,到1960年“感謝”日本入侵對喚醒中國人民的作用,我們實際上可以看到一種在中國革命進程中形成并連續發展的世界主義以及永久和平的政治理想。這種政治理想超越了歐洲歷史背景下形成的“民族主義”(nationalism)以及康德式的“自由和平”(liberal peace)觀念,也做出了完全不同于西方戰爭法體系下對“正義戰爭”(just war)的理解。在承認了由于社會經濟發展階段不同而形成的民族差異基礎上,希望通過個體、階級、民族、國家之間辯證法式的互動(用毛澤東的話來說,便是“斗爭”)來達到一種最終的解放。理解這種復雜的關系,便需要將“抗日戰爭”放在一個更廣闊的中國革命歷史現場中去進一步理解。毛澤東一直強調,中國革命這場民族解放運動,與世界革命是密不可分的。它一方面受到世界革命導致的政治變動影響,另一方面,也作為世界人民解放運動的有機組成部分,直接推動了世界革命的發展。脫離了世界人民解放這一政治理想便無法談論民族解放運動。這種對戰爭行為正義性的判斷,超越了簡單的主權國家范疇,將戰爭行為看做是一種斗爭的形式,其歷史意義與其反壓迫的政治性質密切相關。在毛澤東看來,“正義戰爭”必須建立在反帝國主義、反壓迫的平等目標上。從戰爭中得到的“解放”是和平的基礎,并且,這種在一個民族內進行的解放運動,也必須同世界范圍內的解放運動相聯系。這種在各個“民族”內自生的解放運動是世界人民解放的基礎。
同時,這種解放運動無法遵循一種統一的模式指導,自上而下地展開。只能在承認了民族內部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差異的基礎上,自下而上地進行。并且,民族解放運動的斗爭形式也是隨著斗爭本身而不斷變化的。在1937年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之前,毛澤東便強調,1924年-1927年的民主革命任務并未成功,因此1927年之后的革命仍舊具有資產階級民主主義革命性質。其主要任務仍舊是“反帝反封建”。而隨著日本帝國主義對中國的軍事入侵,在中國內部對“帝國主義”這種壓迫性秩序的斗爭已經產生了現實變化。其重要的表現,便是撕裂了民族資產階級,使之分裂為反對日本侵略與投降日本侵略的兩個陣營。這一變化,也進一步改變了中國內部各個階級之間的關系,使得聯合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成為可能。這一統一戰線,不僅僅包括了各個階級的聯合,也包含了中國境內各個少數民族的聯合,以及來自“國際人民的援助”。[5]毛澤東強調,也正是在這種廣泛的互助聯合下,才真正體現出了反壓迫戰爭本身的正義性質。在這個意義上,無論是在抗日戰爭時期,蘇聯對中國人民對抗“日本帝國主義”的支持,還是在1960年新中國對日本人民對抗“美國帝國主義”的支持,都必須在一個更加普遍的世界解放運動脈絡下理解。由抗日戰爭帶來的中國人民的聯合,以及由支持世界各國人民解放運動而形成的“世界人民大團結”,則都是在這種反抗壓迫的政治運動中才得以產生。
二、作為世界體系的“民族”概念
在這一世界主義的政治理想框架下,我們重新來看“民族獨立”則具有完全不同的意義。而理解這一問題的基礎,則需要對“民族”概念進行重新梳理。我們今天談的民族實際上有極強的種族主義色彩。這種建立在歐洲歷史經驗基礎上的“民族”以及“民族國家”(nation-state)觀念,其基礎是威斯特法利亞合約中對于國家主權的確認。這種主權觀念,本質上是一種土地產權私有化觀念的延伸。王權與教權之間沖突的一個重要問題,便是對于土地所有權的界定。強調同種同源的“原住民”對一塊土地的專屬權利,是這種現代歐洲民族國家主權觀念的基礎。國家主權的建立意味著與普遍教權的分離。
到了殖民史時期,這種“拆臺的平等”很快也成為一種對應海外帝國的政治武器。而其影響,實際上延續至今。在英國殖民世界秩序晚期出現的美國威爾遜主義實際上也是用“民族自決”來對抗殖民舊秩序。 威爾遜在20世紀初提出的那種“民族自決”(self-determination),其基礎就是這種建立在種族主義體質人類學差異基礎上,對人進行的分類。雖然從形式上看,這一概念提供了一種平等的結構。但是,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這實際上突出的是一種非歷史與非社會性的碎片化預設。是一種“拆臺的平等”。
如果說英國人19世紀末期僅僅在部分地區使用這種拆臺的策略,那么美國在威爾遜主義的推動下,實際上將“民族自決”擴大為一種在舊大陸上普遍使用的對抗性策略。美國式的“民族自決”格外強調一種身份政治認同的普遍性。這種秩序下出現的一族一國現象,實際上標志了整個歐亞大陸的碎片化。而至今,當處理類似敘利亞、伊拉克問題的時候,美國提出的解決方案也具有濃厚的20世紀初威爾遜主義戰略特點,即要求將原有的統一國家,按照民族、宗教宗派認同的差異,強行拆分。這種拆分的戰略目的,顯而易見一方面是強調互相制衡,另一方面,形成了自由主義秩序下的“市場的霸權”。在這種霸權下,分裂的小民族國家有平等參與全球自由市場活動的權利。但是,我們發現,在二戰之后形成的國際秩序下,這種參與從本質上,將這類新興國家的身份牢牢限制在廉價勞動力、原材料供應地,或是消費者的角色上。在這種自由市場動態中,霸權則被生產者牢牢掌握。
實際上,從19世紀以來一直到20世紀,以英語國家為主的政治活動,事實上界定了我們今天對“nation”這個概念的基本理解。這種在英語國家政治實踐中產生的概念,實際上本身便是一種政治的武器。在此基礎上敘述的那種拆臺的“平等”,實際上是一種霸權。但是,在今天民族主義的敘述框架內,這種法律意義上的排他性主權,被作為“民族國家”(nation-state)重要屬性,并進而將世界打碎,成為了“天然的碎片化空間”(inherently fragmented space)的集合。[6]在凱杜里(Elie Kedourie)的分析中,我們發現,這種歐洲現代國家中以民族主義為基礎而建立起來的主權身份認同,其基礎來自于18世紀末19世紀初德國哲學,特別是康德與后康德主義內對于個人“自由意志”的理論發展。[7]通過對于法國大革命的思考,康德將大革命時期羅伯斯庇爾式的殘忍政治實踐理解為通向理性成熟的必然狀態。因為,理性只能誕生于自由的個人基礎上。在個人道德自律(autonomy)基礎上產生的理性自決(self-determination)是一切自由的基礎,而在自由基礎上形成的自治政府(self-government)則是一種更為優越的政治發展走向。
然而,在馬克思主義的語境下,“民族”則具有完全不同的意義。在馬克思撰寫著名的《共產黨宣言》時,1848歐洲的革命也開始迅速的將之前在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戰爭時期形成的現代“民族國家”認同擴展到了全歐洲。[8]在《宣言》中,經常出現的“Nationalität”(以及與其同一詞根的“nationalen”,“nation”等相關語法變形)均表示一種在同血緣人群基礎上形成的政治認同集體。[9]這種政治認同一定程度上也與土地相聯系。當馬克思在談論社會生產的“lokalen und nationalen Selbstgenügsamkeit und Abgeschlossenheit”(“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給自足和閉關自守”)狀態時,這里的“民族”是極為分裂且很大程度上由于土地的緣故被束縛在一定物理空間內的人群政治集合體。而隨著“民族”間相互交通,這種分裂狀態變成了“民族”間的普遍依賴(allseitige Abhängigkeit der Nationen voneinander)。在此基礎上,甚至民族的精神產品也成為了民族之間的“公共財產”(Gemeingut)。在這種復雜的精神與物質生產交織的狀態下,原本各民族的“片面性與局限性”(Die nationale Einseitigkeit und Beschränktheit)也被打破。在馬克思看來,這一歷史變遷基礎上生成的資產階級及其生產方式試圖進一步建造一個新的世界秩序。通過其廉價的商品,將民族(無論其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卷入到一個統一的有利于資產者的從屬關系中。這一資產階級世界市場不僅僅強制創造了自身所屬國家內“城鄉”的從屬關系,也創造了文明“國家”(Länder,即德語“Land 國家”的復數形式)與野蠻和半開化國家間的主仆關系,以及階級及其以特定階級代表的生產方式為主組成的國家間的不平等格局。
在表示這一系列具有濃厚政治意義的主奴關系時,德文《宣言》分別使用了代表土地邊疆范疇意義的“das Land”和代表具有法律人格屬性的詞綴“-völkern”(即“die Bauernvölker”和“den Bourgeoisvölkern”),而在表示不同人群政治集合體相互之間及其歷史發展關系時,用了“Nation”。通過其德文版的用詞,我們可以發現,“Land”,“Volk”,和“Nation”三者具有相對獨立的復雜內涵?!缎浴氛J為,資產階級生產方式的不斷發展,改變了人口、財產和生產資料的分散狀態,造成了一種“政治的集中化”(politische Zentralisation)。這種集中化的后果,使得“相互松散聯系著的區域”(verbündete Provinzen,即“loosely connected provinces”)不得不被迫放棄他們的巨大差異性,而形成一個統一的“民族”(eine Nation,馬克思在“eine”一詞上做了強調,使得這一表述閱讀上產生了一種哲學式的“獨一的、唯一的”意味)。與單純代表政治性的“民”(Volk,英譯為people)概念,以及代表天然物質屬性的“土(或邦)”(Land,英譯為country)概念不同,“族”(Nation,英譯拼法相同,讀法不同)在馬克思的敘述中融合了生產方式、階級政治關系、以及歷史沿革等多方面的復雜內涵。他描述的這種由于資產階級生產方式的迅速發展而形成的統一狀態(eine Nation)是一種世界體系,這與之后列寧所描述的“帝國主義”在脈絡上是前后相連的。但是,在《宣言》的英文譯文中,這一概念之間的重要差異性別消除。“volk”與“nation”在很多地方被不加區分的使用。例如,在翻譯“die Bauernvölker”時,英文版本便用了“nations of peasants”這一表述,而實際上,更為合理的翻譯應當是強調階級屬性共同體的“people”。
在理解了馬克思主義中“民族”作為世界體系的內涵后,我們再來看中國在共產主義基礎上提出的“民族自治”概念的發展及其實踐,便具有了完全不同的意義。“Nation”作為一種生產方式關系的產物反應了一個固定地理區域內部的秩序,它可以由單一的種族構成,也可以是多個種族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政治聯合體。 與德語中代表了政府治理權威的“staat”(國家)不同,“Nation”更具政治活力與歷史感。它是一個隨著生產力與生產關系變化而變化的產物。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能理解“Nation”為什么可以進一步擴大為一個跨區域的“Internationale”秩序關系。以及這種秩序關系所代表的平等意義。“Nationalität”則是對這種現實關系中人的政治屬性而非體質人類學分類屬性的確認。
三、長征的“一帶一路”與作為革命中心的邊疆
在理解了“民族”作為一種世界體系基礎上,我們可以發現“民族解放”實際上是一場聯通內外、超越階級、族裔、血緣等認同的大同事業。同時,這一普遍政治理想的基礎,卻又建立在一個腳踏實地的具有特殊性的“民族”政治環境中。在這一背景下,1931年開始的抗日戰爭,是一場漫長的、以解放為目標的中國革命中的一部分。一方面,隨著日本軍事行動在中國的擴張,“帝國主義”這一政治秩序被帶到了中國東北、西北邊疆。少數民族(特別是蒙古族)與漢族一起,開始面臨著來自這一政治秩序的壓迫。另一方面,隨著紅軍的長征,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反抗任務則又被帶進了更廣大的中國內陸地帶。在反抗的過程中,構成了一個“中華民族”的政治主體。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才能理解為什么毛澤東會在1935年討論反抗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時,會將長征放在抗日戰爭的脈絡中敘述。將其視作是喚醒中國境內各個民族解放意識的“播種機”與面向世界的“宣言書”。
而隨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爆發,抗日戰爭與世界人民解放運動構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并且,這場龐大的以反帝為任務的解放運動,并未隨著1945年日本與德國投降結束。而是隨著世界形勢的變遷,進一步延續到第三世界的民族獨立運動中。1960年日本人民抗議“安保條約”的運動,以及包括整個第三世界民族解放運動在內的政治反抗,則在這個意義上,都是這場漫長世界革命的一部分。正如長征將中國革命的中心轉移到了邊疆(及鄉村)那樣,二次世界大戰之后的民族獨立運動也將世界政治的未來轉移到了資本主義世界秩序下的邊緣——廣大的第三世界。
隨著1927年共產黨實際活動重心從沿海城市,向內地農村轉移,以及邊區蘇維埃政權的先后建立,邊疆(以及鄉村)也從原先那種需要被治理與教化的頑愚粗鄙的落后地帶,變成了一個構建共和國政治平等實踐的有機參與者,甚至是革命活動的中心地帶。對于邊疆以及通常與之相聯系的“少數民族”的發現,伴隨著中國革命對農民階級的發現。毛澤東新民學會時期所提出的“改造中國與世界”這一概念,隨著1927年大革命的失敗,其“中國”的視野也相應從城市工人階級,擴展到了更為復雜的鄉村農民階級。在此之后,隨著長征,共產黨作為一個有機整體,真正走到了少數民族聚居的邊緣地區,并切實將抽象的革命建國理想,具象為被壓迫人民翻身解放的平等運動。在精英政治外部的邊疆/少數民族,也正是通過這一條實在的“長征路”,同作為地理概念的腹地,以及作為政治理想的中國連接起來,并與其他“被壓迫”的“人民”一起,逐漸共享起一個共同的翻身平等的理想。這種被長征路連接起來的平等理想,更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而擴展到對整個世界被壓迫民族獲得平等的信念之中。成為新中國得以進行抗美援朝,得以支持第三世界民族解放運動的人民基礎。
早期的中共對“現代的民族解放運動”和“原始的民族排外”做出了區分。在對醒獅派國家主義思潮那種“自求解放”的“資產階級的民族主義”[10]進行的批判中,中共通過第四次全國大表大會針對民族革命運動的決議案提出,中國“同化蒙藏”的“大中華民族”和土耳其的“大土耳其主義”(即泛突厥主義)均是具有霸權的政治,以“民族光榮的名義壓迫較弱小的民族”。[11]而“無產階級的民族主義”強調民族的自決權,是“平等的民族主義”。在針對蒙古自決問題上與國家主義派的爭論中,共產黨知識分子采用了一種較為模糊的立場,提出雖然“不鼓動”蒙古人自決,但卻也反對“一班人”否定民族自決權的態度。
與這時期的理論討論相結合的,主要是隨著北伐和直奉戰爭發展,中共逐漸開始在西北和西南地區開展起來的工作中積累起來的少量對回、瑤民族的工作經驗。當然,這主要是在配合國民黨北伐軍事進展,以及蘇聯國防需要基礎上進行的呼應。具體工作上,在內蒙古,由北方區委,協助國民黨組建中國國民黨熱河、察哈爾、綏遠和蒙古(地點在包頭)四個黨部。上述黨部四個共產黨工委的負責人也以國民黨四個黨部執行委員身份活動。而在西北,針對馮玉祥部,則提出需要以農民運動協助馮玉祥,并要求“對回民有適當的政策”,避免他們被吳佩孚、張作霖“利用反對馮軍”。[12]提出“黨到農民中去”的口號。強調在西北軍控制地區,由于經濟落后,條件有限,必須要強調工作方法,“不能亂發野心有過于高遠的行動”,避免不顧當地實際情況,而隨意“宣傳什么社交公開,兩性自由”。[13]
1927年八七會議之后,中共在農民起義軍的基礎上開始建立起了工農革命軍。與主體為學生的廣州國民革命軍不同,這支武裝將工農階級從政治理想的對象變為政治實踐的主體。而隨著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建立,原本主要在城市活動的共產黨開始將主力以及工作重心轉入鄉村及邊區。原先中國疆域內的地理與社會邊緣,在這一行動中,逐漸成為了實質上的政治中心地位。同時,對中國革命“國際意義”的敘述也隨著這一中心的轉移而產生了不同價值。先前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作為一場民族革命運動,對世界革命是“一個助力”。而隨著中國革命第二階段——“無產階級的社會主義革命”——的開始,中國革命開始成為“世界社會主義革命底直接的組成部分”。[14]這種隨著革命發展階段的政治現實而變化的革命中心地帶,不單將中國鄉村、邊區、少數民族、無產階級這些作為國家治理邊緣的組成部分,有機地組合進了革命建國這一宏大任務中,甚至將他們與一個國際主義的世界革命理想結合了起來。為之后各族“人民”這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主體的創制,以及“世界人民大團結”這一世界秩序普遍主義理想的落實提供了基本條件。
與共產黨成立初期作為國民革命“助力”的作用不同,這類“紅色割據政權”認為,其基本責任是將中國革命的任務從資產階級的“新軍閥”手中延續下去,并最終解放“中國整個的民族”。[15]在這一任務下,共產黨通過第六次全國大會確認了十大政綱。其中第三條便是“統一中國,承認滿、蒙、回、藏、苗、瑤各民族的自決權”。理解這一時期的“自決權”,必須從共和革命發展階段的變化出發。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隨著革命從城市轉移到鄉村,原有的“國-民關系”被從一個抽象的認同以及民主治理方式,具體化為一個農民和土地之間的關系。開始進行根據地斗爭的共產黨認為,在中國具體的環境下,對于占據人口最大多數的農民來說,其自由權利的伸張是要將其從一個舊的剝削的土地關系中解放出來。這種“翻身”不但是農民從舊制度下產生的生理與心理虐待中解脫,更是一種生產關系的巨變。[16]這種解放必須承認各地方經濟發展階段的內在差異性,而不能簡單通過一種自上而下地命令方式而達成。在這個意義上,對“滿、蒙、回、藏、苗、瑤各民族的自決權”的承認,是從政治上對這類地區與廣大漢族地區差異性的認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看做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農村革命根據地在少數民族地區的變型。這種自決權已經不再是20年代早期在共產國際指導下那種強調分離權的自治運動,而變成了對各民族、地區人民發揮政治主體性,在對自身社會經濟發展條件、政治環境進行分析之后,采取不同方式進行土地革命權利的認同。通過這種認可自然差異性的政治方法,新民主主義革命希望達到一個具有普遍性的政治目標——“統一全國”。
在對這種“自治權”的認可下,“統一”的意識從未缺席。這種“統一”,不單包括了對未來共和國統一的人民主權要求,以及對共和國疆域內統一的治權要求。還包括了中國共產黨對中國革命建國進程的統一領導權要求。這一領導權具體體現在1928年黨章中提出的:“為在其他民族工農分子中用其民族語言以便于工作起見,于當地委員會之下設立少數民族工作部。少數民族工作部,應在當地黨部指導和監督下工作。”[17]
1928年在莫斯科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共六大文件)和1929年1月毛澤東在井岡山茨坪、下莊召開紅四軍備戰會議時宣布的用以進一步解釋中共六大決議精神的《共產黨宣言》一起,將“世界革命中心”莫斯科與中國革命中心“井岡山”有機聯系在一起,對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及新中國建立之后民族工作中至關重要的“自治權”做出了綱領性規定。在這種共和的革命任務下,少數民族通過實踐土地革命的反抗運動,成為了建設共和(甚至是之后的世界大團結普遍主義理想)的動力源泉與有機組成部分,而不是簡單的帝國中需要被治理的落后區域。而在這一過程中形成的民族身份認同則成為更普遍的“人民主權”認同的組成部分。
在這之后,中共中央開始對內蒙民族工作做出了進一步修正。提出,除了繼續之前對京綏路工、城市工人、以及農民的偏重外,還需要“特別注意于蒙古民族的工作”,并且“確定為蒙委主要工作之一”。在“蒙漢被壓迫民族聯合起來”的認同基礎上,認同并鼓勵蒙古人民要求“趕走帝國主義的勢力”和“推翻軍閥國民黨王公貴族的統治”的“自決權”。而且只有在民族認同與階級認同相結合的基礎上,才能避免“蒙族反漢官反漢商的運動”演變成“反一切漢人的狹隘的民族觀念”。[18]同樣的態度,也被運用到處理西北回族軍隊與陜北蒙族喇嘛土匪部隊關系問題上。
這種通過革命實踐而建立起的農村與城市、中心與邊緣、少數民族與漢族、世界與中國的聯系為中國共產黨提供了一種與共產國際那種自上而下態度完全不同的工作方法。以及實踐這種從基層出發方法過程中培養起的對地方實踐特殊性與革命理想普遍性之間關系的認識。實際上,中共在1934年便認識到在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薄弱。[19]而正是隨著長征的開始,這種狀況得到改善。那種結合少數民族與漢族民族獨立運動的認識,隨著紅軍開始進行長征而被進一步擴展到了中國西南、西北邊疆。并且通過長征,共產黨第一次對中國邊疆少數民族的社會生產環境、各地區不同的民漢關系及其矛盾原因有了最為直觀的認識。在1935年長征途中頒布的《中國工農紅軍布告》中,用六字順口溜的形式,闡述了這種將邊疆與中心互相連通的政治理想與工作方法。
隨著長征的開始,“中國”這一抽象政治觀念,具體化為紅軍的行動,更進一步滲透到中國社會結構最基層的農村與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而在這一過程中的政策方法,除了調動我們所熟悉的發動“彝人群眾“對”軍閥壓迫”的痛恨之外,這里更強調了一種最容易被少數民族接受的平等政策——“糧食公平購買,價錢交付十足”。
實際上,沿著長征這條“一路”進行的公平貿易,是紅軍與周邊沿線少數民族“一帶”進行平等交往的最重要手段,也是構成各民族間對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政治認同的重要基礎。陳云在其對長征的記錄中多次提到,紅軍進入貴州云南之后,在苗民中的活動多為發放“財物谷子”,以及沿途的物物交換。在經過不同的苗寨、汗寨與回寨時,紅軍除了沿途購買必須的軍糧之外,還會通過購買或者交換的方式,積累一些如茶葉、皮衣、舊槍、食鹽、布匹、鴉片之類的貨物,這類貨物或者沿途贈送給少數民族村莊居民,或者用來與各民族交換軍需物資(主要是糧食以及牛羊肉)。[20]紅軍還通過沒收沿途地主、官吏、豪紳的財務作為沿途與群眾進行貿易的資本。這種活動在蘇維埃法律規定下,由財政人民委員會的沒收部門統一調配,作為軍隊物資。而紅軍運輸力不及的剩余物資,則被分配給當地群眾。[21]這種行動,使得紅軍受到沿途各地群眾的支持。因此受到鼓舞而參加紅軍的少數民族也不在少數。例如,在經過官渡之后,在當地清真寺阿訇的支持下,有幾十回民加入紅軍,與之前紅軍第五軍團中甘肅回民戰士一起,成立了單獨的回民隊伍,以便照顧回民戰士的飲食習慣。[22]
除了平等貿易之外,紅軍在長征沿途還進行了大量的政治工作,以求磨合在不同少數民族地區內因為生產關系不平等而引起的資源剝削以及不對等貿易形成的對漢族的敵視態度。紅軍承認少數民族上層對民眾的巨大影響力。例如,在離開甘肅省通渭縣后,紅軍發現,沿途的回民村莊與漢族聚居地之間往來甚密,語言相通,對漢族的態度也較為和藹。紅軍駐扎下來之后,因而可以直接拜訪當地阿訇。在阿訇的招呼下,紅軍得以暫時借宿在當地回民家中,且糧食也可以“照市價賣給紅軍”。而在四川阿壩藏族地區卓克基鎮,藏民對漢人有較強仇視心理。在紅軍經過時,甚至有藏民殺害掉隊紅軍的事件發生。但是,在到達卓克基一星期后,紅軍通過與當地首領交涉,說明紅軍與以往駐軍完全不同,且紀律嚴明。當地藏民開始愿意向紅軍出售糧食,且開始“組織革命委員會”進行工作。[23]
長征途中,紅軍政治部強調,在少數民族地區進行土改時,需要根據“當地情況”和“階級分化程度”來做具體決定。反對“空喊民族自決和反對帝國主義”,而需要把這些問題與“群眾的生活需要民族要求等切實的聯系起來”。紅軍行軍途中,有沒收教堂土地,禁止帝國主義傳教的規定,但是在針對少數民族土司、頭人、喇嘛時,工作方法便要更為多樣。主要是提倡“經過群眾來沒收和分配其財產”。同時也要注意聯合有“革命意義”的民族上層人士。鼓勵在民族內部自發進行革命武裝活動,配合紅軍。在宗教問題上,除了堅持信仰自由之外,還明確規定“政教必須分立,喇嘛寺絕不能干涉政權機關。”[24]
這種“發動群眾、經過群眾、依靠群眾的路線”[25]上層路線與群眾工作相結合的辦法,[26]反對大漢族主義,培養少數民族紅軍連隊中的基層干部,在深入調查少數民族情況基礎上具體制定有針對性的宣傳品、布告、傳單、圖畫、標語等[27],實際上也成為了日后中國共產黨“民族區域自治”工作的基本方針。 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初期,中華蘇維埃政府1936年針對回族人民發表的宣言中,也明確表示“我們根據信仰自由的原則,保護清真寺,保護阿洪,擔?;孛裥叛龅慕^對自由”,在此基礎上,中共強調,要聯合回族武裝,形成抗日聯軍,這是“一個獨立自主的民族所不可少的條件”。中共號召,除此之外,還要“提高回民政治文化的水平”,聯合“土耳其,外蒙古,蘇聯及其他同情中國各民族徹底解放的民族與國家,共同抗日”。[28]
四、“世界人民大團結萬歲”:中國與世界關系中的平等政治理想
由于新民主主義革命具體社會環境的差異,使得中國和蘇聯也有了不同的革命經歷。而在這一過程中,少數民族參與革命運動,是貢獻在于“驅逐敵人、共同創造同一國家”。而這與蘇聯少數民族為了“打破帝國與殖民地的關系”而進行的解放斗爭不同。[29]因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之內的,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的,遵循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總道路前進的,以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的區域自治”。[30]
在《共同綱領》第五十一條中保證的少數民族區域自治也是在追求共同保障“統一”和“共和”這一脈絡中得到確認。其自治機關中不單需要保障在各民族雜居情況下,各個民族在地區政府中的代表權,也通過《共同綱領》第五十條,強調了民族間的平等必須建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治權的條件下。在反對大民族主義的同時,也反對“狹隘民族主義”,且明確禁止“民族間的歧視、壓迫和分裂各民族團結的行為”。[31]
這種在國內革命斗爭中積累起的民族工作經驗,與對民族解放及其過程中的平等政治問題的的認識,也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而擴展到世界層面,并形成了對國際“民族解放”運動的政治理解與外交政策。在周恩來1951年的一次講話中,他提到“民族問題在今天的國際地位與過去不同了,民族問題的國際地位不是降低了,削弱了,而是提高了,加強了。”在他看來,與18世紀以來隨著資產階級興起而產生的民族主義運動不同,20世紀的民族獨立運動對抗的首要目標是一個作為全球秩序的資本主義及其殖民帝國主義擴張戰略。這種資產階級的壓迫“不僅對外壓迫和剝削別的民族,還對內壓迫和剝削本國的無產階級和少數民族”,因此,這種由于階級壓迫而形成的矛盾對立,雖然在各個地區的具體表現形式不同,但其背后的邏輯卻相同。[32]
在這個語境下的“民族”實際上已經超越了那種殖民主義與自由主義秩序下談到的那種內外有別的“民族”概念。在周恩來第一次發言前一天,伊拉克代表批評共產主義為一種霸權的“新殖民主義”。這直接針對了當時蘇聯在該地區執行的那種大國沙文主義的政策。然而,對共產主義中國來說,自上而下的談意識形態是不符合革命實踐經驗的。在周總理的發言中,他首先提到,中國代表團里的穆斯林成員達浦生。他從中國共產黨在國內政治實踐中堅持的民族平等政策,延伸到中國對世界平等秩序的認識。他強調,我們要承認民族差異,不但需要在中國內部認同中華民族之間發展的差異,也需要在世界范圍內承認各民族發展的差異。只有在這種承認差異性的基礎上,我們才能才能支持民族解放運動。這一解放運動其更高的政治目的是“求同”。這一認識,實際上與中國內部“少數民族區域自治”政策中承認差異、追求統一的辯證觀念是一致的。是對中國革命經驗的總結與發展。
“求同存異”實際上概括了一個獨立與聯合之間的辯證關系。上世紀50年代,毛主席在幾次接見亞非拉國家代表團時表示,民族解放運動是當前世界政治的重點,但不是其終點。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了,但是戰爭中那解放的理想仍在繼續。今天無論是從安倍二戰勝利70周年的講話中,還是從伊斯蘭國(ISIS)的政治宣傳里,我們都能看到一個19世紀的幽靈。這個幽靈將20世紀革命進程中建立起的世界主義理想打碎,并將19世紀那種狹隘的自我中心主義請出墳墓,并讓它戴上了族裔民族主義與宗教極端主義的面紗。它用反帝、反殖民的語言偽裝自己那種虛假的身份政治,帶給世界一種毫無止境的碎片化前景。我們必須將這種虛假的“解放”與20世紀革命歷史中的“解放”區別開來。實際上,我們在革命經驗當中總結出來的政治理想仍舊高懸在那里。那便是掛在我們天安門城樓毛主席像兩邊的那句話——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世界人民大團結萬歲。這是我們今天紀念那場70年前結束的戰爭的意義。
[1] Article VI, “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betwee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Database of Japanese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stitute of Oriental Culture, University of Tokyo. http://www.ioc.u-tokyo.ac.jp/~worldjpn/documents/texts/docs/19600119.T1E.html.
英文原文為:For the purpose of contributing to the security of Japan and the maintenance of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in the Far East,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s granted the use by its land, air and naval forces of facilities and areas in Japan.
[2] 《毛主席在接見日本文學家代表團時的重要談話》,《人民日報》(第一版),1960年6月25日。
[3]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年譜,1949-1976(第四卷)》,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13年,425頁。
[4] 毛澤東:《美帝國主義是中日兩國人民的共同敵人》,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毛澤東外交文選》,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年,438頁。
[5] 毛澤東:《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1935年)。
[6] 這一表述來自于 Akhil Gupta和James Ferguson對民族國家秩序下文化問題的批判性討論。參加Oakes, T., and Patricia L. Price (Ed.). (2008). The Cultural Geography Reader.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p. 61.
[7] Kedourie, Eile. (1960). Nationalism. London: Hutchinson & Co. Publishers LTD.
[8] See Connor, Walker (1984). 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Marxist-Leninist Theory and Strateg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 5-7.
[9] 下文中與《共產黨宣言》相關的所有英文、中文、德文材料均來自www.marxists.org。
[10] 蕭楚女:《顯微鏡下之醒獅派》,《中國青年》,1925年10月。
[11] 中共中央統戰部編:《民族問題文獻匯編,1921·7-1949·9》,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32頁。
[12] 《國民軍中工作方針》,《中央政治通訊》第十期,1926年11月3日。
[13] 《中共中央關于西北軍工作給劉伯堅的信》,《民族問題文獻匯編》,46頁。
[14] 《中國共產黨第六次代表大會底決議案》,中共中央書記處編:《六大以來:黨內秘密文件》(上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2頁。
[15] 《中國共產黨紅四軍軍黨部“共產黨宣言”》,《民族問題文獻匯編》,96頁。
[16] 參見:Hinton, William. (1966). Fanshen: A Documentary of Revolution in a Chinese Village. New York: Vintage Books.以及 Selden, Mark. (1995). China in Revolution: Yenan Way Revisited. Armonk, N.Y: Routledge.
[17] 《中國共產黨黨章(摘錄)》,《民族問題文獻匯編》,88頁。
[18] 《中共中央給蒙委的信》,《民族問題文獻匯編》,100-107頁。
[19] 《中共五中全會政治決議案》,中央統戰部、中央檔案館 編:《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文件選編》(上),北京:檔案出版社,1984年,184-209頁。
[20] 陳云:《隨軍西行見聞錄》,劉統 編:《親歷長征——來自紅軍長征者的原始記錄》,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6年,21-49頁。
[21] 【美】埃德加·斯諾 著:《西行漫記》,北京:東方出版社,2005年,196頁。
[22] 陳云:《隨軍西行見聞錄》,36頁。
[23] 楊定華:《雪山草地行軍記》,劉統 編:《親歷長征——來自紅軍長征者的原始記錄》,77、95頁。
[24] 《中國工農紅軍四方面軍政治部關于少數民族工作的指示》,《民族問題文獻匯編》,358-361頁。
[25] 張聞天:《紅色中華》1934年6月28日。
[26] 例如,長征部隊進入回民區域需要先征求當地阿訇意見,見《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關于回民區域政治工作》,《民族問題文獻匯編》,344頁。
[27]《中國工農紅軍總政治部關于爭取少數民族的指示》,《民族問題文獻匯編》,339-340頁。
[28] 毛澤東:《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對回族人民的宣言》,《六大以來》(上),764-765頁。
[29] 周恩來:《關于我國民族政策的幾個問題》, 劉先照主編:《中國共產黨主要領導人論民族問題》,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年,169-170頁。由于歷史和經濟發展狀況差異而形成的中國與蘇聯民族自治政策的差異,在1940年李維漢對回族問題的討論中已經得到了比較系統的論述,參見羅邁:《回回問題研究》,《解放》,第109期,1940年6月16日。
[30] 李維漢:《有關民族政策的若干問題》,《李維漢選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
[31]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民族問題文獻匯編》,1290頁。
[32] 周恩來:《民族解放運動的國際地位和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編:《周恩來外交文選》,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0年,34-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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