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地主階級翻案的噪音——評《炎黃春秋》今年第4期刊登的一封長信
春暉
《炎黃春秋》今年第四期刊登董時進于1949年12月給毛澤東的一封長信,談他對土地改革的看法。這是一封為封建地主階級反攻倒算的信,對土改的偉大意義從根子上進行了顛覆。
了解中國當代史的人都知道,土改是一場偉大的革命,是革封建階級——地主階級的命。董的長信千方百計要摘除中國地主階級的封建主義帽子。他的理由是中國農村的土地是加上了人工的,是和其他商品一樣的商品,因此就稱不上是封建,既然可以自由買賣,地主階級就算不上是封建地主。
這是一種完全不顧歷史、不顧國情,不顧事實的狡辯。
中國自從古代周秦以來即已形成的封建社會,其政治是封建的政治,其經濟是封建的經濟,這種政治和經濟所反映的占統治地位的文化,則是封建的文化。整個社會千百年來保持著一整套封建主義的社會秩序。鴉片戰爭以后,中國社會逐步地改變成為殖民地、半殖民地、封建、半封建的社會。而作為封建階級的代表就是地主階級。這是千百年來一直到中國進行民主革命前不可改變的客觀存在、客觀事實。凡懂得一點中國近、現代史常識的人都懂得這個道理。土改以前,占有少量或不占有生產資料的大多數農民都耕種地主的土地。地主占有最多的生產資料。據統計,在舊社會,地主階級和舊式富農只占鄉村人數10%,戶數8%左右,占有土地則達全部可耕地70—80%之多。這個封建階級——地主階級對在農村人口中占多數的貧苦農民的剝削和壓迫是敲骨吸髓的,極其殘酷的。我們從白毛女、收租院以及各地許多惡霸地主、大地主大莊園的剝削事實中看得明明白白。這種壓迫和剝削的嚴重性和殘酷性,的確是世界各民族中極為少見的。地主階級代表了中國最落后的和最反動的生產關系,阻礙中國農村生產力的發展。他們是帝國主義統治中國最主要的社會基礎,是中國革命的最主要的對象之一。偉大的土改運動就是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分配給無地和少地的農民所有,這就掃除了農村中的封建關系,也就實行了孫中山先生提出的“耕者有其田”的主張,走上“平均地權”的道路。我們黨的政策規定的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是最徹底地消滅封建制度的一種方法,是完全適合于中國廣大農民群眾的要求的。
董先生的信完全回避了上述鐵一般的事實。為了支持他的土改不應革地主階級即封建階級的命的觀點,舉出了幾十個實例。一是一個三輪車工人用“血汗錢”買到20多畝土地,土改中分了,滿肚子怨氣;再是一個老奶媽,用做傭工的工資積累購置了20多畝地,都給分了,也是一肚子怨氣。這些都是個案,本不足以此來評判整個土改運動的意義及其極端必要性。但是,就是從這些個案看,人們還是可以對是是非非做出適當評判。按作者的說法,個案主人公置地都是用的血汗錢、辛苦錢,這說明他們畢竟還是有殷實的積累,而絕大部分當地農民,吃穿都顧不上,他們是根本不可能置地的,他們只能靠出賣勞動力,承受地主的剝削奴役,才勉強得以糊口。而個案主人公置地后,除非把地捏在自己手里,任其荒蕪掉,他們總是要租給農民種的,像千百年來沿襲下來的那套封建剝削的程序一樣,自然要收租的,也就自然構成了剝削。這樣,他們的階級屬性以及他們和貧苦農民之間的階級關系必然發生了變化。他們或者成了土地出租者,或者是舊式富農,或者就是地主(那個三輪車工人置地已達20余畝,這可不是小數)。在土改運動中,他們不成為革命對象才怪呢。當然,土改中有明確的政策規定,對土地出租者,舊式富農、地主或者惡霸地主,都有不同的政策在管著。土改中把他的地分了,其中包括分給他們自己該分到的田地,這都體現了政策。廣大農民從地主那里分到了屬于自己的土地,這是千百年來農村中翻天覆地、大快人心的事。那些個案主人公傷心了,怨恨了。我們是慶幸極大多數農民分到地了,還是光為這些個案主人公鳴不平呢?而這些個案主人公也是明明受到了政策的照顧的,那個三輪車工人就分到了十畝地,不算少了。是他自己不愿種地,才到城里去蹬三輪車,這怪誰呢?我們看待任何事物,必定要站在一定的立場上。顯然,站在貧苦農民的立場上,為此慶幸;站在地主的立場上,則必然為之抱怨,甚至一掬同情之淚。但是請注意,當著中國廣大農民在封建剝削制度下過著水深火熱、牛馬不如的生活時,我們從未見到這些先生們一掬什么同情的眼淚過。
信的作者正是牢牢地站在地主階級的立場上來看待這場土改運動的。這可以以他對地主階級的肉麻吹捧作證。董信中一再提到:“土生土長的地主富農……絕對夠不上封建的資格,他們中間以……馴良的人民為多數。他們都是一些勤儉的、安分守己的分子,他們的財產多半是由辛苦經營和節省積蓄而來”;“安分守己的分子都喜歡把積蓄變成土地,從沒有人把買地購田當作是有封建意味的……也沒有人把出租田地當為是一種封建剝削的行為。”“地主富農之所以成為地主富農……是因為他們能力較強、工作較勤、花費較省”,“地主富農多半是社會上的優秀分子,是促進社會進步的動力。”夠了,地主階級是社會優秀分子,是促進社會進步的動力,還有比這更高的吹捧么?如果是三座大山壓著中國人民頭上的世道,這些活在大地主、大買辦、帝國主義分子看來,董先生講的是對的。地主階級正是他們統治、奴役中國的基礎,他們正是靠著并通過這些地主來對廣大勞苦農民大眾實施無盡無休的剝削的。信作者一字不提地主階級對農民的種種超強制剝削,刻意模糊和混淆階級界限,這是一種障眼法,他是在蓄意欺騙。當然,這也只是一種妄想。
對于貧苦農民,在作者筆下又是怎樣呢?信的作者多次提到:“地都被分給游惰分子了”,“他們游手好閑,吃窮用窮了,還說是被我們剝削了”,“無論哪一個貧農都沒有不愿意成為地主或富農的,若說他們沒有成為地主或富農,乃是因為他們道德特別高尚,不愿意剝削他人,則決不足信。”這就是作者筆下中國農民的形象:游惰分子,好吃懶做,都盼著想當地主階級的“后備軍”,也當地主。
在作者筆下,土改前,中國農村是這樣一幅浮世繪圖景:地主勤快,安分守己;農民則好吃懶做,是懶漢流氓。我們倒也可以從“字面上”同意他的這種評判。只是:地主的“勤快”,那是一種黃世仁、穆仁貴向佃農楊白勞逼債的“勤快”,污辱白毛女的“勤快”,是周扒皮半夜三更學雞叫,天還沒亮,就逼著長工到地里去干活的“勤快”;而在農民的“懶漢”,是因為地無一垅,家無立錐之地,甚至連長工活也攬不上的“賦閑”的“懶漢”,是生活無著,四處逃荒、流浪的“流氓”。董信勾勒的是這樣一幅舊時中國農村的圖案,不是更確切嗎?
董先生這封致毛澤東的信寫成于1949年歲末,當時新中國甫誕生,新區的大規模土改尚未展開。土改帶給農民的極大喜悅,土改釋放出農村的勞動力,帶來農業生產的提高和農民生活上的改善,董先生自然是沒有看到的。董先生從自己的立場出發,給毛澤東寫這樣一封信,直抒自己對土改的感懷,不管怎么說,都是他的權利和自由。在一個大變革的社會里,有這樣一種觀點,不值得大驚小怪。讓人開眼的是,《炎黃春秋》編輯部的先生們,在土改運動取得勝利的半個世紀以后,還登了董先生的信是什么用意呢?當今社會上有一股翻土改的案的思潮,要為地主階級反攻倒算,要改寫中國人民求解放、求幸福的歷史,發出歷史虛無主義的噪音。《炎黃春秋》緊跟這樣一種思潮,是從不落后的。什么地方出現這種噪音,他們必定是緊跟不怠的。而許多噪音和攻擊又恰恰是他們發放出來的,他們是始作俑者。此言堪稱毫發不爽。(2011年4月16日)
了解中國當代史的人都知道,土改是一場偉大的革命,是革封建階級——地主階級的命。董的長信千方百計要摘除中國地主階級的封建主義帽子。他的理由是中國農村的土地是加上了人工的,是和其他商品一樣的商品,因此就稱不上是封建,既然可以自由買賣,地主階級就算不上是封建地主。
這是一種完全不顧歷史、不顧國情,不顧事實的狡辯。
中國自從古代周秦以來即已形成的封建社會,其政治是封建的政治,其經濟是封建的經濟,這種政治和經濟所反映的占統治地位的文化,則是封建的文化。整個社會千百年來保持著一整套封建主義的社會秩序。鴉片戰爭以后,中國社會逐步地改變成為殖民地、半殖民地、封建、半封建的社會。而作為封建階級的代表就是地主階級。這是千百年來一直到中國進行民主革命前不可改變的客觀存在、客觀事實。凡懂得一點中國近、現代史常識的人都懂得這個道理。土改以前,占有少量或不占有生產資料的大多數農民都耕種地主的土地。地主占有最多的生產資料。據統計,在舊社會,地主階級和舊式富農只占鄉村人數10%,戶數8%左右,占有土地則達全部可耕地70—80%之多。這個封建階級——地主階級對在農村人口中占多數的貧苦農民的剝削和壓迫是敲骨吸髓的,極其殘酷的。我們從白毛女、收租院以及各地許多惡霸地主、大地主大莊園的剝削事實中看得明明白白。這種壓迫和剝削的嚴重性和殘酷性,的確是世界各民族中極為少見的。地主階級代表了中國最落后的和最反動的生產關系,阻礙中國農村生產力的發展。他們是帝國主義統治中國最主要的社會基礎,是中國革命的最主要的對象之一。偉大的土改運動就是沒收地主階級的土地,分配給無地和少地的農民所有,這就掃除了農村中的封建關系,也就實行了孫中山先生提出的“耕者有其田”的主張,走上“平均地權”的道路。我們黨的政策規定的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是最徹底地消滅封建制度的一種方法,是完全適合于中國廣大農民群眾的要求的。
董先生的信完全回避了上述鐵一般的事實。為了支持他的土改不應革地主階級即封建階級的命的觀點,舉出了幾十個實例。一是一個三輪車工人用“血汗錢”買到20多畝土地,土改中分了,滿肚子怨氣;再是一個老奶媽,用做傭工的工資積累購置了20多畝地,都給分了,也是一肚子怨氣。這些都是個案,本不足以此來評判整個土改運動的意義及其極端必要性。但是,就是從這些個案看,人們還是可以對是是非非做出適當評判。按作者的說法,個案主人公置地都是用的血汗錢、辛苦錢,這說明他們畢竟還是有殷實的積累,而絕大部分當地農民,吃穿都顧不上,他們是根本不可能置地的,他們只能靠出賣勞動力,承受地主的剝削奴役,才勉強得以糊口。而個案主人公置地后,除非把地捏在自己手里,任其荒蕪掉,他們總是要租給農民種的,像千百年來沿襲下來的那套封建剝削的程序一樣,自然要收租的,也就自然構成了剝削。這樣,他們的階級屬性以及他們和貧苦農民之間的階級關系必然發生了變化。他們或者成了土地出租者,或者是舊式富農,或者就是地主(那個三輪車工人置地已達20余畝,這可不是小數)。在土改運動中,他們不成為革命對象才怪呢。當然,土改中有明確的政策規定,對土地出租者,舊式富農、地主或者惡霸地主,都有不同的政策在管著。土改中把他的地分了,其中包括分給他們自己該分到的田地,這都體現了政策。廣大農民從地主那里分到了屬于自己的土地,這是千百年來農村中翻天覆地、大快人心的事。那些個案主人公傷心了,怨恨了。我們是慶幸極大多數農民分到地了,還是光為這些個案主人公鳴不平呢?而這些個案主人公也是明明受到了政策的照顧的,那個三輪車工人就分到了十畝地,不算少了。是他自己不愿種地,才到城里去蹬三輪車,這怪誰呢?我們看待任何事物,必定要站在一定的立場上。顯然,站在貧苦農民的立場上,為此慶幸;站在地主的立場上,則必然為之抱怨,甚至一掬同情之淚。但是請注意,當著中國廣大農民在封建剝削制度下過著水深火熱、牛馬不如的生活時,我們從未見到這些先生們一掬什么同情的眼淚過。
信的作者正是牢牢地站在地主階級的立場上來看待這場土改運動的。這可以以他對地主階級的肉麻吹捧作證。董信中一再提到:“土生土長的地主富農……絕對夠不上封建的資格,他們中間以……馴良的人民為多數。他們都是一些勤儉的、安分守己的分子,他們的財產多半是由辛苦經營和節省積蓄而來”;“安分守己的分子都喜歡把積蓄變成土地,從沒有人把買地購田當作是有封建意味的……也沒有人把出租田地當為是一種封建剝削的行為。”“地主富農之所以成為地主富農……是因為他們能力較強、工作較勤、花費較省”,“地主富農多半是社會上的優秀分子,是促進社會進步的動力。”夠了,地主階級是社會優秀分子,是促進社會進步的動力,還有比這更高的吹捧么?如果是三座大山壓著中國人民頭上的世道,這些活在大地主、大買辦、帝國主義分子看來,董先生講的是對的。地主階級正是他們統治、奴役中國的基礎,他們正是靠著并通過這些地主來對廣大勞苦農民大眾實施無盡無休的剝削的。信作者一字不提地主階級對農民的種種超強制剝削,刻意模糊和混淆階級界限,這是一種障眼法,他是在蓄意欺騙。當然,這也只是一種妄想。
對于貧苦農民,在作者筆下又是怎樣呢?信的作者多次提到:“地都被分給游惰分子了”,“他們游手好閑,吃窮用窮了,還說是被我們剝削了”,“無論哪一個貧農都沒有不愿意成為地主或富農的,若說他們沒有成為地主或富農,乃是因為他們道德特別高尚,不愿意剝削他人,則決不足信。”這就是作者筆下中國農民的形象:游惰分子,好吃懶做,都盼著想當地主階級的“后備軍”,也當地主。
在作者筆下,土改前,中國農村是這樣一幅浮世繪圖景:地主勤快,安分守己;農民則好吃懶做,是懶漢流氓。我們倒也可以從“字面上”同意他的這種評判。只是:地主的“勤快”,那是一種黃世仁、穆仁貴向佃農楊白勞逼債的“勤快”,污辱白毛女的“勤快”,是周扒皮半夜三更學雞叫,天還沒亮,就逼著長工到地里去干活的“勤快”;而在農民的“懶漢”,是因為地無一垅,家無立錐之地,甚至連長工活也攬不上的“賦閑”的“懶漢”,是生活無著,四處逃荒、流浪的“流氓”。董信勾勒的是這樣一幅舊時中國農村的圖案,不是更確切嗎?
董先生這封致毛澤東的信寫成于1949年歲末,當時新中國甫誕生,新區的大規模土改尚未展開。土改帶給農民的極大喜悅,土改釋放出農村的勞動力,帶來農業生產的提高和農民生活上的改善,董先生自然是沒有看到的。董先生從自己的立場出發,給毛澤東寫這樣一封信,直抒自己對土改的感懷,不管怎么說,都是他的權利和自由。在一個大變革的社會里,有這樣一種觀點,不值得大驚小怪。讓人開眼的是,《炎黃春秋》編輯部的先生們,在土改運動取得勝利的半個世紀以后,還登了董先生的信是什么用意呢?當今社會上有一股翻土改的案的思潮,要為地主階級反攻倒算,要改寫中國人民求解放、求幸福的歷史,發出歷史虛無主義的噪音。《炎黃春秋》緊跟這樣一種思潮,是從不落后的。什么地方出現這種噪音,他們必定是緊跟不怠的。而許多噪音和攻擊又恰恰是他們發放出來的,他們是始作俑者。此言堪稱毫發不爽。(201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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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利永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