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羅斯福新政至1981年,與1981年里根上臺至今,兩個三十多年里,美國稅收制度的千差萬別,以及由此出現的美國社會貧富分化的逐步拉大。
時間再拉回到一戰前夕,也就是一百年前的1913年,從那時開始,來看100年來美國頂層1%的家庭稅前收入,我們能夠了解更多美國居民收入分配結構的變化,以及這個曲線背后隱藏的奧秘。
富人稅收百年變遷
1913年到1923年,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和戰后所需,美國曾經大幅度提高了個人所得稅,特別是富人的所得稅,最高所得稅率在1918年,曾經達到77%。而后,所得稅率開始下降,到1925年共和黨總統胡佛上臺,最高所得稅率下降到25%。
從1923年開始,美國頂層1%家庭所得稅前年收入所占的百分比快速上漲。到大蕭條前夕的1928年,這一百分比達到24%的最高點。1929年進入大蕭條后,財產性收入大幅縮水。
自1941年美國宣布進入二戰后,為了應付大規模的戰爭所需,所得稅率和其他稅率都大幅度提高。這成為百年美國經濟史上一個很重要的轉折點——貧富分化開始收窄。
1941年最高所得稅率為81%,1942年為88%,1944年達到峰值94%。1946年向下微調到91%,這一最高稅率一直延續到1964年。1964、1965年兩次減稅,使最高所得稅率下調到了70%,這一稅率一直維持到1981年。
里根任上多次為富人大規模減稅,最高稅率從70%降到28%,總共減了42個百分點。這又形成了美國經濟史上第二個重要的轉折點——貧富分化快速擴大。(見圖1)
圖1. 1913-2012 年美國頂層1% 家庭所得稅前年收入占納稅人總收入百分比
如圖1所示,1913-2012年美國頂層1%家庭所得稅前年收入,占所有納稅人所得稅前總收入百分比隨年份變化的曲線。這里的年收入包括工資性和財產性收入,這一變化的大趨勢主要由所得稅制度引起。
頂層1%所得稅前收入隨著1941年所得稅率大幅度提高而快速下降,到1950年代,他們所占的百分比已經從大蕭條前夕最高點的24%,降到了10%左右。一直到1981年,這一百分比基本上沒有太大波動。1982年開始,1%富人所占的收入百分比快速上揚。
盡管因為經濟危機,曲線波動幅度挺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每次經濟危機后,1%富人所占收入百分比都會上揚到新的高點。到2007年金融危機前夕,這一百分比又高達23.5%,幾乎與大蕭條前夕持平。
這似乎意味著,財富日益向少數人集中的時候,就是危機爆發的時候。而危機的肇始者之一,就是失當的稅制。
在里根為富人大規模減稅后,25年時間,把羅斯福新政建立起來的社會財富分配秩序完全顛倒,財富重新向少數,甚至是極少數人快速集中。里根是在所謂的“供應經濟學派”鼓動下,對富人施以大規模減稅的。供應經濟學派的主要理論是,給富人大規模減稅,使財富向少數富人集中,這些富人就有足夠的資本投資,推動經濟發展,創造就業,促使財富產生“下溢”效應,惠及普羅大眾。
可是其結果最終怎樣呢?
貧富懸殊
里根為富人大規模減稅,使財富重新向少數,甚至是極少數人快速集中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貧富懸殊不斷加劇。(見圖2)
圖2. 不包括單身的家庭(A) 和包括單身住戶的吉尼系數
圖2有兩條曲線,A代表的是不包括單身戶的家庭吉尼系數,B代表的是包括單身戶的吉尼系數,B類數據1967年才開始收集。由于很多單身戶處于社會最低層,所以曲線B的吉尼系數高于曲線A,即包括單身戶的住戶貧富差距更大。
此外,從美國普查局數據計算的吉尼系數,比實際數據要偏低,因為普查局有規定,為那些頂層最富者的收入保密。比如,2011年普查數據家庭收入的上限是100萬美元,凡是頂層富人家庭年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因為保密而不記錄實際收入,只記錄上限100萬美元。
從曲線A可以很明顯地看出,1947年到1966年左右,推行羅斯福新政建立起來,對富人征收所得稅率最高達到91%的稅收制度,這期間,盡管吉尼系數有不少波動,總的趨勢是不斷降低。
1966年到1981年,富人最高所得稅率從91%適度降低到70%,吉尼系數有所回升,但是幅度不大。1982年以后,由于里根為富人大規模減稅,稅率降低了42個百分點,吉尼系數快速上揚,而且,基本上一直上揚,使貧富懸殊不斷加劇。
聯邦政府負債累累
給富人減稅的另外一個后果是導致國庫空虛,加劇了聯邦政府債務。
1941年,美國宣布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為了應對戰爭,債務占當年GDP的百分比急劇上漲。到1946年,二戰結束后,達到的峰值是當年GDP的121%。而后,在羅斯福新政,對富人征收高額所得稅的作用下,這一百分比快速回落。(見圖3)
圖3. 1940 - 2012美國聯邦債務占GDP百分比
就是在1964、1965年,兩次降低最高所得稅率,從91%降到77%(1964年),再降到70%(1965年),聯邦政府還是有余力,不斷降低債務占當年GDP的百分比。到1981年,里根為富人大規模削減所得稅之前,這一百分比已經從1946年超高的121%,降到了非常健康的32.5%。
可惜好景不長。里根1982年開始大規模降低富人所得稅,從70%一直降到28%,使富人所得稅率與普通工薪階層的所得稅率相當了。導致從1982年開始,聯邦政府債務占當年GDP的百分比快速上揚。到里根1988年任期結束,只不過7年時間,這一百分比就從32.5%,上揚到51.9%,漲了將近20個百分點。
可能有人會說,里根時期的政府債務主要是發展軍事和太空計劃造成的,但這筆花費與減稅相比,仍然只是小數目。
1993年,民主黨總統克林頓上臺后,新增了兩個所得稅級,把富人所得稅率提高到39.6%,聯邦政府債務占當年GDP百分比的上揚得到了抑制。再加上這期間,在新興的互聯網經濟推動下,美國經濟健康發展。給富人增加所得稅,和健康發展的經濟,以及由于冷戰結束,軍費的下降,使克林頓任職期間,聯邦政府財政開始贏余,有余力降低聯邦債務。聯邦政府債務占當年GDP的百分比,從1993年的66.1%,降到了2001年的56.4%,降了約10個百分點。
2001年共和黨總統小布什上臺后,又熱衷于給富人減稅,使聯邦政府債務占當年GDP的百分比再次上揚,到了2008年金融危機后,急速上揚,2013年底,已接近二戰后的歷史最高水平。
實際GDP增長率不斷下降
里根為富人大規模削減所得稅,直接造成了貧富懸殊,加劇了國庫空虛,使聯邦政府在和平時期債臺高筑,那么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如何?是否像“供應經濟學派”鼓吹的那樣,刺激了經濟增長呢?
圖4是按2009年可比價格計算,剔除通貨膨脹后,從1947年到2011年,每年實際GDP的增長率。該曲線顯示,這60多年的經濟增長率,波動比較大。我們可以將其分成幾個區間,以平均實際GDP的增長率相互比較。(見圖4)
圖4. 1947- 2011實際GDP增長率%
從1947年到1963年,這17年是羅斯福新政建立的,對富人征收最高所得稅率91%的時期,這期間的平均實際GDP增長率為3.57%。從1964年到1981年,這18年是羅斯福新政的后續期,富人最高所得稅率經歷過兩次下調,但還是維持在70%,這期間的平均實際GDP增長率為3.58%,與前17年不相上下。從1947年到1981年,整個羅斯福新政實施期和后續期的35年,平均實際GDP增長率為3.57%。
在《解決貧富懸殊的利器在稅收》一文中筆者曾經就指出,1946年到1963年,對富人年收入超過20萬美元,長期征收最高所得稅率91%的稅收制度,過于嚴苛。從1965年到1981年,最高所得稅率適度下調到70%,對包括富人在內的社會各界均顯得更為公平。
從平均實際GDP增長率分析也表明,針對富人的最高所得稅率達到91%并非必要,因為對富人征收91%高額稅率的時期,平均實際GDP增長率并不高于從1965年到1981年,最高所得稅率適度下調到70%的時期。
而從1982年,里根開啟為富人大規模減稅,到2012年的31年間,平均實際GDP增長率只有2.8%。這期間,從1993年到2000年,克林頓總統任職,把富人所得稅提高到39.6%,以及互聯網經濟大發展的8年。那8年,平均實際GDP增長率為3.88%。
如果去除克林頓當政的那8年,里根為富人大規模減稅后,到2012年,23年的平均實際GDP增長率,只有2.43%,比羅斯福新政下,對富人征收高額所得稅時期的3.57%,每年平均低了1.14%。
更重要的是,里根為富人大規模減稅后,那23年平均實際GDP增長率2.43%,是在聯邦政府債務滾雪球一樣變得負債累累的情形下,才取得的。就是說,是聯邦政府大規模舉債,才得以維持的低增長率,而且是不可持續的增長率。
而羅斯福新政下,對富人征收高額所得稅時期,那35年平均實際GDP增長率3.57%,是在聯邦政府債務占當年GDP百分比,連續不斷下降背景下取得的,是可持續的增長率。兩者的反差,真是天壤之別。
失業率不斷上揚
里根為富人大規模削減所得稅,使社會財富向少數富人快速集中,其結果與供給學派鼓吹的正好相反,富人并沒有因此而加大投資,創造就業,反而還出現失業率增加的結果。
圖5是1948年到2012年,美國年失業率的分布圖。這60多年的失業率同樣波動很大,我們將其分成兩個主要區間,取平均值,互相比較。(見圖5)
圖5. 1948 - 2012 失業率%
1948年到1981年是羅斯福新政及其延續期,這34年間,對富人征收的最高所得稅率,一直不低于70%。這期間,盡管還有1970年代石油危機的重大負面影響,失業率平均值是5.3%。
從1982年開始,里根任期內,把富人所得稅率,從70%大幅降低到28%,到了2012年,那31年間,失業率平均值是6.4%。這期間,還包括克林頓總統把富人所得稅率提高到39.6%的8年任期。克林頓任職期間的失業率平均值是5.2%。如果把克林頓任職期間的8年拿出去,里根為富人大規模削減所得稅的那23年,失業率平均值是6.8%,比羅斯福新政及其延續期那34年,高出1.5%。
值得強調的是,里根為富人大規模削減所得稅的那23年,失業率平均值6.8%,還是因為聯邦政府大規模舉債才達到的,是不可持續的結果。
好的稅收制度能調節初次分配
以上的數據分析清楚地表明了,“供應經濟學派”的那些理論是站不住腳的謬論。
1980年代以來,掌握經濟資源的人們攫取的財富都流向了哪里?像他們鼓吹的那樣,去投資、去創造就業了嗎?
而實際上并沒有,那30多年,經濟發展緩慢,經濟危機接踵而至,失業率居高不下,中產階級的生活每況愈下。所以,真實的情形是,給富人大規模減稅后,富人從公司、從美國社會攫走了大量財富,斗富比闊揮霍去了。
此外,還有數以萬億計的金錢,被轉到美國以外的避稅天堂藏匿起來。
這些揮霍掉和藏匿起來的錢從哪兒來?羊毛出在羊身上,倒霉的是普通工薪階層。正如《解決貧富懸殊的利器在稅收》中的圖1所顯示,1980年代以后的30多年,去除通貨膨脹后,工薪家庭的實際工資停滯不前。而這種貧富分化的差距,在金融危機之后仍在不斷拉大。
今天的美國,經濟發展緩慢,失業率居高不下,并不是因為缺少經濟發展、創造就業的機會。僅僅更新老化、毀損的公共基礎設施(有些公共設施因為沒有及時更新,已經造成生命財產損失),就需要數萬億美元之巨的投資,由此帶動的經濟發展機會,將為各行各業的人們創造數不清的就業機會。
可是,投資這些大規模的公共基礎設施需要各級政府的財政支持,但各級政府的財政卻早被里根開啟的稅收制度掏空了。
更有甚者,富豪們掏空政府財政后,正在挖空心思地扶植、威脅、利誘政治人物,修改法律,迫使工薪階層來填補這個大窟窿,甚至削減他們微薄的退休社會保障金。
綜上所述,在今天高度工業化、商業化的現代社會中,調節貧富懸殊,稅收制度的作用非常突出,也非常有效。當然,任何有效的稅收制度,都必須隨著經濟的發展變化而作出相應的調整,以防走向極端。
好的稅收制度,最重要的是有效地調節財富的初次分配,也就是普通工薪階層的勞動所得,而不是像通常認為的調節財富的二次分配,也就是再分配。
良好的稅收制度能使財富均衡分享,使社會各界,從工薪階層到富裕階層,都有適當的財力消費,這樣才有可持續的有效需求,從而促進生產,促進經濟發展,形成良性循環,使就業充分,社會協調。良好的稅收制度,也能使國家有足夠的財政余地,投向公共基礎設施,并且在需要的時候,極大地減輕經濟周期所產生的陣痛。
壞的稅收制度,不僅成了劫貧濟富的工具、催生貧富懸殊的罪魁禍首。是像美國一樣,一有經濟危機,高管們為了維持一定的盈利水平,保住他們自己的天價薪酬,不顧一切解雇員工,形成惡性循環,使經濟危機雪上加霜。
中國不應重復里根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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