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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痛悼念新加坡左翼反殖愛國堅定戰(zhàn)士陳仁貴與世長辭

張?zhí)┯?/span> · 2011-06-19 · 來源:烏有之鄉(xiāng)
李光耀評析 收藏( 評論() 字體: / /
沉 痛 悼 念
新加坡左翼反殖愛國堅定戰(zhàn)士陳仁貴溘然與世長辭
                         張?zhí)┯垒?
新加坡左翼反殖愛國運動堅定戰(zhàn)士陳仁貴因長期患病不幸于6月14日與世長辭。噩耗傳來,甚為悲痛,也感到異常突然。因為就在不久前,從報上還看到他風塵仆仆地到吉隆坡等地參加自己著述、翻譯的新書:《情系5-13:1950年代新加坡華文中學生運動與政治變革》和反映5-13學生斗爭的小說《巨浪》(英文本)的推介禮活動,與此同時,他還興致勃勃地與老戰(zhàn)友傅樹介醫(yī)生一起為還原歷史真相,成立了一個人民歷史中心,來收集新馬人民為擺脫英殖民統(tǒng)治進行獨立斗爭的歷史記錄、資料和文獻。
需要指出的是,這些活動和工作實際上是在他一只眼睛因青光眼已失明、身患癌癥行動極其不方便的健康惡劣條件下,奮不顧身并堅持不懈地進行的。他的這份執(zhí)著,就是一種精神,為理想、為信念、為正義,生命不止、奮斗不息的崇高精神!
我和他素未謀面,我是在看了他有份參與編著的《林清祥與他的時代》一書里由他執(zhí)筆的《林清祥的政治生涯》一文后,才對他有所了解和感興趣的,特別是他在文章里提到華僑中學“1951年的初三班”那段文字:“1951年,華中初中三共3班,有108學生。……它令人想起中國文學名著《水滸傳》里的108條好漢”。當年,曾福華、方水雙、龔清泉、鄭有日、盧業(yè)勛、畬文鎖、莊煥廷和我以及其它同學,有幸和清祥同窗,在這個初三班里一起度過了那難以忘懷的激情燃燒的崢嶸歲月,并且結(jié)下了同窗之間那段刻骨銘心的情誼。所以,我曾在《鋼鐵就是這樣煉成的》(紀念曾福華同志逝世30周年)一文中把他上述那段文字加以引用。
他作為一位堅強不屈的左派反殖愛國戰(zhàn)士的一生中,曾兩度身陷李光耀政權(quán)的囹圄。第一次是在李光耀政權(quán)在英殖民主子和以東姑阿都拉曼為首的馬來西亞反動勢力支持下對新加坡左派反殖愛國力量發(fā)動大逮捕的“冷藏行動”之后的1963年10月,他被無理關押了三年才獲得釋放;第二次是在1977年,又被扣留了一個時期。后期他曾和林清祥的弟弟-——林清如合作開了一間律師事務所,在業(yè)務蒸蒸日上的時候,他寧可放棄優(yōu)厚的收入而去從事研究、尋查新馬人民獨立斗爭歷史真相的事業(yè)。到了晚年,在健康情況越來越惡劣的情況下,他依然堅持撰寫、翻譯了許多與官方版本迥然不同的著作。
2010年初出版的《‘華惹’時代風云——馬大社會主義俱樂部對當代新馬政治的影響》一書,正是他與傅樹介、許賡猷老戰(zhàn)友花了許多時間和精力、成功編寫的一本研究當代新馬政治不可多得的重磅力作。他個人在本書里根據(jù)從英國檔案館里收集的資料撰寫的《合并與摧毀新加坡左翼力量》,以大量的第一手資料,結(jié)合當年的情況和歷史事實,對李光耀如何跟左派鬧分裂、如何通過合并,與英殖民主子和聯(lián)邦反動勢力相勾結(jié),狼狽為奸,置新加坡左派力量于死地的全過程作了詳盡和深刻的剖析和揭露,從中可以看出,李光耀此人,比起其英殖民主子的老奸巨猾、兩面三刀、詭計多端方面,實在毫不遜色。
為了對這位不屈不撓的左派反殖愛國堅定戰(zhàn)士的離世,表示沉痛的悼念,現(xiàn)將收集到三篇有關他離世的悼文:《敬仰仁貴可貴精神》、《新加坡前政治扣留者陳仁貴逝世》、《早期左翼工運領袖陳仁貴病逝》和他的兩篇遺作:《合并與摧毀新加坡左翼力量》、《紀念林清祥》(詩)轉(zhuǎn)載于下,讓讀者在瞻仰他作為一個堅強不屈的反殖戰(zhàn)士的為人的同時,向他學習,繼承他的意志,為新馬人民和全人類美好幸福的明天,薪火相傳,努力奮斗!
敬仰仁貴可貴精神
18/06/11
作者/來源: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會 http://suaramjb1.blogspot.com
敬仰仁貴可貴精神: 毫不妥協(xié)永不言休


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會對陳仁貴同志2011年6月14日逝世的悼文:
今天我們——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會(FRIENDS OF SUARAM WORKING COMMITTEE JOHOR),懷著悲痛的心情來悼念陳仁貴同志。陳仁貴同志在(上世紀) 50年代學生時期為學運領導之一,曾任新加坡大學社會主義俱樂部機關報《華惹》(Fajar)編輯、社會主義俱樂部主席、新大學生會機關報《大學生論壇》編輯等職。從新大畢業(yè)后,仁貴積極參與左翼職工會活動,并曾擔任新加坡商行雇員聯(lián)合會常務秘書及新加坡職工會聯(lián)合總會(SATU)第二屆中央理事會副秘書長。仁貴也曾以新加坡社會主義陣線(社陣)候選人身份參加1963年9月21日新加坡大選,在甘榜格南對壘人民行動黨候選人拉惹勒南,最后以微差敗選。同年10月,您遭李光耀政權(quán)援引《內(nèi)安法令》逮捕,無審訊扣留3年。
獲釋后,您到英國攻讀法律,不單在那里考取律師資格,也在那里遇上了后來與您共組家庭的ROSEMARY女士。回到新加坡后,您與林清如(前社陣領袖林清祥的弟弟)合伙開辦法律事務所,一直到約10年前因患青光眼視力衰退而退休。其間,您從不曾停止過關心民生社稷以及思考國家前途。如今,您慨然與世長辭,雖然不至于意想不到,但也令我們深感悲痛。
從律師的崗位上退下來后,盡管健康衰退了,痛苦的經(jīng)歷和惡劣的環(huán)境不能磨滅您旺盛的斗志。您投入了極大的熱情從事寫作與編輯工作,并在2001年編輯出版了英文書《Comet in our sky: Lim Chin Siong in history》。您的文章《林清祥的政治生涯》后來由楊培根律師翻譯成華文,收錄在《林清祥與他的時代》一書(上冊)之中。我們工委會里許多年輕的社會工作者和民主人士就是從這本書開始認識您的。您與您書中所撰寫的林清祥,所表現(xiàn)的處處關心民瘼,以追求國家和人民利益為己任的高尚情操,以及不管面對任何環(huán)境都不向反動勢力低頭和妥協(xié)的精神,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近幾年來,仁貴同志的健康每況愈下了,您卻愈發(fā)頑強地工作,陸續(xù)撰寫和編輯出版了詩集和數(shù)本歷史文集,您也是賀巾小說《巨浪》的翻譯者之一。您不辭勞苦北上南下,出席新馬兩地的政治論壇以及上述幾本新書的發(fā)布會,經(jīng)常與民主人權(quán)工作者或社會主義信仰者,進行友好聯(lián)系與坦誠交流,共同為爭取改革國家,為建立一個民主、平等、自由及公正的社會而努力工作。我們工委會成員當中,就有幾個是在參與吉隆坡舉辦的“社會主義論壇”的集會上,第一次與您相見及結(jié)識。您在集會上對出現(xiàn)在社會主義運動的逆流及其錯誤思想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態(tài)度,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仁貴同志,我們雖然不常與您聯(lián)系交流,您一生堅韌不拔,不計較個人得失,為國家和人民堅決斗爭,毫不妥協(xié)、永不言休,直到死去的那天,才不得不放下自己的擔子的精神,卻深深的觸動我們每一個人的感情。就如您的生意伙伴所說:您本來可以在事業(yè)上攀登更高峰,但您有個人抱負,不以賺錢為人生目的。這一點,尤其值得新馬兩地年輕一代的社會改革者和政治工作者學習借鑒。您的精神必將永遠與我們同在。
仁貴同志,請您安息吧!
大馬人民之聲
柔佛州人民之友工委會
2011年6月18日
PS: 陳仁貴于2011年6月14日晚上8點24分概然離世,葬禮將于18日下午1時30分舉行。
《新加坡文獻館》
新加坡前政治扣留者陳仁貴逝世
轉(zhuǎn)載自《新加坡文獻館》
17/06/11
作者/來源:獨立新聞在線 http://www.merdekareview.com
本刊記者撰述 新加坡前政治扣留者、左翼歷史撰述者陳仁貴(Tan Jing Quee)昨晚逝世于新加坡。
策略資訊研究中心(SIRD)負責人張永新與同仁今天發(fā)布吊文,哀悼陳仁貴逝世。陳仁貴是在新加坡于6月14日晚上8時24分逝世。
吊文稱譽陳仁貴志氣宏大,堪為后世之楷模。
吊文指,盡管陳仁貴行動不便,但仍不懈寫作與編輯著作,其精神令人欽佩,令后世緬懷。
陳仁貴曾追隨已故新加坡著名左翼領導人林清祥,在新加坡推動左翼運動。他在新加坡的馬來亞大學就讀時,曾與校內(nèi)左翼分子成立社會主義俱樂部,并出版《華惹》(Fajar)會訊,提倡反殖民與左翼思想。
他最近于5月21日在吉隆坡推介《情系五一三:一九五零年代新加坡華文中學學生運動與政治變革》一書,并與前左翼人士傅樹介成立人民歷史中心,以收集新馬兩地人民反英爭取獨立斗爭的記錄、資料、文獻。

陳仁貴
陳仁貴曾撰寫、編輯、翻譯以下英文書籍:
《林清祥與他的時代》(Comet in the Sky: Lim Chin Siong in History)(2001年)
《自由之思:囚禁與流亡詩集》(Our Thoughts Are Free: Poems and Prose on Imprisonment and Exile)(2009年)
《《華惹時代風云》(The Fajar Generation: The University Socialist Club and the Politics of Postwar Malaya and Singapore )(2010年)
《情系五一三:一九五零年代新加坡華文中學學生運動與政治變革》 (The May 13 Generation: The Chinese Middle Schools Student Movement and Singapore Politics in the 1950s)(2011年)
《巨浪》(翻譯)(2011年)
 
《新加坡文獻館》
 
早期左翼工運領袖陳仁貴病逝
2011-06-16日《聯(lián)合早報》
謝燕燕 報道 
  本地早期左翼工運領袖、后來的執(zhí)業(yè)律師兼作家陳仁貴,前晚8時30分在中央醫(yī)院逝世,享年72歲,遺下妻子鐘銀燕和三名兒女。 
  陳仁貴和陳國相、孔莉莎一起合作編寫的新書《情系五一三》,剛在上個月中出版,新書打破半個多世紀來,人們對1954年那場學運的沉默。 
  盡管因病不良于行,陳仁貴還是在新書發(fā)布會上公開亮相和發(fā)表談話,過后在妻子、朋友的陪同下,到馬來西亞吉隆坡和檳城舉行另外兩場新書發(fā)布會。 
  過去五年,陳仁貴一直與癌癥作戰(zhàn),但盡管健康欠佳,卻堅持埋頭寫作,并對研究歷史真相非常執(zhí)著。 
  陳仁貴身后留下遺孀鐘銀燕(65歲),女兒陳美云(41歲),兒子陳川杰(37歲)和陳川文(34歲)。陳川杰從商,陳川文是律師。 
  鐘銀燕受訪時說,丈夫到馬來西亞出席新書發(fā)布會后便感不適,并于上個月底入院。他是在四年半以前患癌,去年脊椎骨長瘤動過手術(shù),但后來漸漸復原。 
  曾與陳仁貴合作翻譯與出版新書的盧妙萍(76歲),回述了他們一起到馬國舉行新書發(fā)布會的經(jīng)過。她說,他們是在5月20日出發(fā)到吉隆坡,第二天舉行了一場新書發(fā)布會,第三天開車北上檳城,并在當晚舉行另一場新書發(fā)布會。 
曾代表社陣參選 
微差輸拉惹勒南
 盧妙萍說,24日他們南下吉隆坡,原本要多住一天,但因為陳仁貴投訴身子不適,于是決定在25日開車回新加坡。 
  英校出身的陳仁貴,曾以社陣候選人身份參加1963年9月21日大選,在甘榜格南對壘人民行動黨候選人拉惹勒南(人民行動黨重量級人物之一——張?zhí)┯雷R),最后以微差敗選。 
  落選后不到三個星期他因領導工潮被捕,入獄三年。出獄后他到英國林肯法學院考取法律學位。陳仁貴曾在1977年第二度被捕,但這一次被扣留三個月。 
  上個世紀60年代便認識陳仁貴的怡和軒主席林清如昨天受訪時,以為人“真誠正直”來形容他這位好友兼合作伙伴。林清如和陳仁貴曾在1973年11月一起開創(chuàng)仁貴清如律師樓,陳仁貴90年代末因青光眼,一只眼睛失明而決定退休,林清如一兩年后也退出律師樓。 
  林清如說,作為律師樓合作伙伴,兩人關系猶如兄弟。他認為陳仁貴有很豐富的法學知識,本來可以在事業(yè)上攀登更高峰,但他有個人抱負,不以賺錢為人生目的。 
  鐘銀燕說,陳仁貴的最大激情是從事寫作,退休后便投入這項工作。他先后出版了《林清祥與他的時代》,《我們的思想是自由的:坐監(jiān)和流亡詩歌與散文》和《華惹時代風云:馬大社會主義俱樂部對當代新馬政治的影響》。他也是賀巾小說《巨浪》的翻譯者之一。 
  陳仁貴酷愛寫詩,曾在自己的部落格寫詩給父母、妻子、女兒、外孫等。他不久前還寫了一個劇本《重逢》,但還沒上演過。 
  陳家治喪處:加冕徑3號(3,Coronation Walk) 
*[email protected]
 
陳仁貴遺作:
 
合并與摧毀新加坡左翼力量
(英國Kew檔案館特選文件評述)
陳仁貴 
在這一章,我們匯集了自1959年至1963年建立馬來西亞期間的新加坡政治發(fā)展的特選文件。這是解密后取自英國丘(Kew)的國家檔案館的檔案。雖然解密一事廣為學者和歷史研究者所熟知,但很多人并沒有設法去接觸這些長篇累牘的文件,以了解1959年至加入馬來西亞期間有關新加坡歷史的背景。本文只參考可獲得的特選文件,不過我們相信,所參考的文件足以對這些發(fā)展事件提供一個平衡和連貫的看法。 
時至今日,新加坡故事基本上是由一系列的書籍所定調(diào):其中包括John Drysdale的《新加坡:力求成功}》(1984) 《Singapore:Struggle for Success》、Dennis Bloodworth的《老虎與特洛伊木馬》 《1986,The Tiger and the Trojan Horse》及李光耀的兩卷回憶錄。這三部著作的共同點,基本上是解讀、闡述李光耀在60年代出版的《合并的斗爭》中首推的新加坡歷史基本理論。基本上,為了爭取民心,新加坡的歷史一再敘述:第一階段是非共與共產(chǎn)黨之間的斗爭,第二階段是國家主義與種族主義之間的斗爭,引導了獨特新加坡身份和國民特性的達成。至今,相反的觀點并不被允許挑戰(zhàn)這一新加坡歷史的版本。 
很諷刺的是,我們不得不到倫敦檔案館從殖民地文件中揀出被隱蔽的故事,以了解頭條新聞背后的真相。應該注意的是,雖然這些檔案館的資料十分有用,為我們提供了從殖民地官員角度看待當時主要角色的行動和動機,然而,這些文件本身卻不能構(gòu)成當時真正發(fā)生的全部事實。為此,我們應該正視其它資料,以及代表新加坡歷史另一面的無數(shù)其它人的直接見證。非常可惜的,這些報紙和文件不是被摧毀或失散,就是未能自由取得,而當時的主要人物不是保持緘默,就是已經(jīng)離開了歷史舞臺。要重建新加坡歷史,就必須先了解這一殘酷的事實,而這是我們在近幾十年來政治動蕩所產(chǎn)生的結(jié)果。 
只要這一資料的管道一直繼續(xù)被封堵,歷史就會有不足之處,我們也只能由細心的分析和推論去填補。 
當然,我們有時可獲得的其它來源來為歷史作調(diào)整,那就是新加坡口述歷史組的資料。可惜,由于許多原因,這方面的資料是非常不足的。首先,這些歷史并未具綜合性,經(jīng)常都是在事件發(fā)生多年后才記錄。這些口述歷史都不是同時期發(fā)生的,因此,我們必須考慮到他們回憶中的角色,以及這許多歷史主角后來意見的改變。更重要的是,許多重要的歷史角色,由于某種原因拒絕向口述歷史組全面敘述他們的生活和活動。這也許顯示了新加坡的自由狀況。許多歷史角色缺乏信心,因為他們不確定他們愿意提供的真實情況,是否會被歪曲或?qū)е滤麄冊庥龈嗦闊┖筒槐恪?nbsp;
因此,就目前來說,依靠倫敦的國家檔案館的資料暫時還是有價值的,一直到有新資料出現(xiàn)為止。有些學者滿腔熱忱地依賴這些資料,并認為這是客觀和屬于同時期的資料,以這些資料為基礎重組當時發(fā)生的事件。他們忘記了這些資料的局限。應該牢記在心的是,這些檔案的相關文件包括殖民地官員在當?shù)仄鸩莸耐ㄓ崱⒁庖姾完愂觯康氖且寕惗氐闹趁癫苛私猱數(shù)匦蝿莸陌l(fā)展。這些都是他們決策時的參考資料。事實上,政策是由倫敦的殖民部大臣和英國內(nèi)閣所制定的,有時候這些政策并沒有通知當?shù)毓賳T,或向他們完整地解釋。 
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進行大規(guī)模逮捕以確保順利實行馬來西亞計劃。這些資料清楚顯示殖民地官員試圖告訴英國殖民部一些事情:新加坡左翼運動與共產(chǎn)黨地下組織沒有聯(lián)系,也沒有得到他們的指示;沒有證據(jù)顯示他們在組織破壞馬來西亞的暴力運動;他們沒有得到北京或莫斯科的指示;林清祥甚至考慮在合并后,為社會主義的馬來西亞進行憲制斗爭。倘若這些意見全被殖民部大臣或英國內(nèi)閣所接受,他們就沒有根據(jù)來展開逮捕以將整個左翼領導層和所有組織連根拔起。殖民部最終采取長期的“戰(zhàn)略”決策,于1963年與馬來亞和新加坡政府聯(lián)合采取“冷藏行動”清楚地說明: 殖民地官員當場所看到的事實,與倫敦所作的實際決策,必須被分隔開來。 
1959年的憲法 
新加坡國的1959憲法是一種誤稱。名義上稱為一個國家,新加坡那時的政治地位在法律上和事實上都是一個殖民地,雖然已設有一個全面民選的立法議會。然而,國家的主權(quán)仍握在英國手中。當時的期望是,在1963年舉行的另一輪的憲制談判中,才得以談判最終成為全面自主的主權(quán)國家。 
1959年6月,根據(jù)憲法組成了新政府。在國家結(jié)構(gòu)的頂端是稱為國家元首的憲制首長。首任為當時的英國總督William Goode爵士,接下來是首任本地首長Yusof Ishak。根據(jù)憲法也同時產(chǎn)生了一個一院制的議會,稱為立法議會,共有51名民選議員。憲法也特別規(guī)定,三巴旺的海軍基地仍由英國控制。這部憲法并未給予新加坡完全獨立或甚至全面的內(nèi)部自治,因為全面民選的新加坡立法議會無權(quán)控制國防、外交和內(nèi)部安全。一個三方組成的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的設立,據(jù)稱是象征著英國政府的部分妥協(xié)。誠如后來數(shù)年的事件所揭露,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為三方勾結(jié)一起對付新加坡左派提供合宜的掩飾。 
“新加坡至1960年的形勢” (C.O.S. (59) 237, CO, 1030/656的附錄)報告,是一份開始了解英國對新的新加坡國的政策的有趣文件。 
該文件清楚指出,英國和人民行動黨“溫和派”領導層認為,由林清祥領導的左翼集團是一種潛在的威脅,但卻充滿信心,認為他們手上所掌握的武器足以應付這威脅。該文件也引述李光耀的話,即預料在一年內(nèi)會與人民行動黨內(nèi)的左翼分子起沖突。 
該文件也顯示,李光耀有意將職工運動重組成一個聯(lián)合總會,以及其它30個聯(lián)合會或某種行業(yè)的工會,再重組職工總會的秘書處,希望得以控制來自左翼工會的潛在威脅。文件也指出,英國有意利用新加坡海軍基地作為東南亞條約組織(SEATO)在本地區(qū)活動的一部分,李光耀對此并無反對意見。對于經(jīng)濟前景,文件引述李光耀政府呼吁與馬來亞設立共同市場,但認為“聯(lián)邦同意此政策的希望微乎其微”。文件也指出,李光耀有意提高關稅以保護本地工業(yè),這政策對英國的商業(yè)利益有嚴重的影響。英國人希望新加坡政府會體會到:為勞動人口提供十分之一職位的海軍基地,以及繼續(xù)維持轉(zhuǎn)口貿(mào)易的重要性。英國公司在轉(zhuǎn)口貿(mào)易方面有很大的利益關系。 
文件也揭露,人民行動黨的“溫和派”領導層在1959年憲法下組成政府的初期想法。文件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在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于8月28日舉行的首次會議上,李(光耀)對于他處理林清祥的活動及其它威脅治安的問題,給予全面和坦誠的解釋,并讓出席者留下深刻印象。”這是在人民行動黨1959年大選勝利后的3個月左右。 
對于1963年之前的下一階段憲制發(fā)展的主要目標,就是如何處理、控制,若可能就將左翼運動從新加坡的政治舞臺上全面消滅。顯然的,英國和新加坡政府已在這一點上達到基本共識。人民行動黨完全不提繼續(xù)進行反殖斗爭的計劃。幾乎從人民行動黨開始執(zhí)政之后,這項雙邊的共識便成為包括馬來亞政府在內(nèi)的三方反共運動協(xié)議,并以馬來亞聯(lián)邦、新加坡和婆羅洲三邦之間的更密切合作作為掩飾。反共討伐在不久后,便取代了反殖民主義斗爭而成為本地區(qū)政治環(huán)境的一股推動力量。 
作為新憲法下的新加坡最后一任總督William Goode爵士,在卸任讓本地國家元首Yusof Ishak接任之前,向其上司譏諷地評論: “把現(xiàn)在的人民行動黨領導層當成秘密共產(chǎn)黨人是大錯特錯。把他們形容為秘密的反共份子就更為準確。” (CO: 1030/652,1959年11月23日, William Goode爵士致函殖民部大臣) 
1959年之前:政治扣留犯的課題 
人民行動黨在1954成立之后,人民行動黨的左翼便成為警方鎮(zhèn)壓的主要目標。尤其是1956年10月和1957年8月兩次的大規(guī)模鎮(zhèn)壓,幾乎完全掃蕩了密駝路集團的整個職工會領導層和人民行動黨的左翼領導干部。 
人民行動黨的長期政策和立場,特別是在1959年大選中,都是呼吁釋放所有政治扣留犯和廢除公安法令。因此,在贏得1959年5月大選時,人民行動黨宣布:除非與該黨領導層的領導干部被釋放,否則不會組織政府。殖民地政府接受這項要求,并釋放8名政治扣留犯:林清祥、方水雙、C.V. Devan Nair、 James Puthucheary、S.Woodhull、曾超卓、陳世鑒和陳從今。 
釋放這8名左翼領袖并不重要,因為在1959年的憲法下,他們被有效地禁止參與大選的政治活動。再者,無疑地,釋放他們是有政治影響的,那就是提高新政府正直性。 
與此同時,另4名政治扣留犯獲得釋放,還有22扣留犯被移往條件比樟宜稍好的棋樟山。( Goode致函殖民部大臣,1959年6月23日) 
表面上,這符合了人民行動黨的競選諾言。然而事實上,常為人所忽略的是,除了這8名領袖之外,還有其它扣留犯仍在監(jiān)牢受苦。起初,大家一般上會同意,讓人民行動黨的部長們有足夠的時間尋求釋放剩余扣留犯,該黨和工會干部被要求忍耐,別施太大的壓力以致破壞早日釋放的機會。一般相信,政府的部長們會耐心地處理釋放扣留犯的工作。 
不過,幾個月過去了,這些扣留犯很顯然地不會很快就被釋放。該黨的支部和工會一再向黨領袖施加壓力以盡早解決這問題。 
在Lord Selkirk致給殖民地大臣的一封信中,他揭露9名政治扣留犯的扣留令將在1960年2月6日到期。該信指出,李光耀并不急于釋放他們。他建議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應“否決”新加坡的要求,但不要公開此事。( CO: 1030/1157, 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1960年1月20日) 
英國明顯地很不高興被當做反對釋放政治扣留犯的主謀,因為程序是很清楚的——應該先要求釋放,然后安全理事會才考慮是否要釋放。其實,許多黨員包括一些政府高級領袖在內(nèi),都不知道根本就沒有人向安全理事會提出這項要求。 
新加坡政府自1960年以來,就沒有要求釋放這些扣留犯的事實,終于在國際勞工機構(gòu)調(diào)查4名職工運動者被扣留的情況時曝光。雖然李光耀己公開說,是聯(lián)邦和英國政府拒絕釋放這些扣留犯。( J.S. Roberts致函Wallace, 1961年7月6日) 
自1959年5月被扣留的55名扣留犯之中,有26名仍在扣留中。并非所有新加坡內(nèi)閣成員都知道政府根本沒有要求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釋放扣留犯。后座議員和一些部長日益不滿。政府的反應是:阻礙釋放扣留犯的并不是人民行動黨政府,而是英國當局。( Moore致函殖民部大臣,DO:169,1961年7月3日) 
“謊言越來越站不住腳,總理正在尋找能恢復其信譽的手段。”當事態(tài)緊急時,李光耀說新加坡政府會釋放扣留犯,不過釋放令被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否決。英國人被激怒了,斷然拒絕這說法:“為了幫助人民行動黨保住政權(quán),而要我們一同負起繼續(xù)扣留的責任是個故意歪曲的詭計,這是錯誤的。” (DO: 169/18, 1961年7月3日; DO: 169/18,T. No.264,1961年7月17日) 
這問題被拖拉了多一年。直到1962年7月,一個在公安法令之下成立的咨詢委員會建議,釋放人民行動黨上臺前被扣留的17名扣留犯當中的9人。委員會建議取消這9人的扣留令,并以限制他們在未獲得批準前不得離開新加坡的指令取而代之。政治部主任反對,而內(nèi)閣也沒有釋放這些扣留犯。后來政府發(fā)表文告說,咨詢委員會的建議未能被采納,因為它違反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所記錄的決定。(請參閱新加坡政府內(nèi)閣會議記錄(62)193,1962年6月12日) 
Moore于1962年7月2日寫給Wallace的一封信顯示,這位英國最高專員對于這種赤裸裸的撒謊感到非常氣憤,并向倫敦殖民部重申其立場,即新加坡當局必須先向該理事會提出要求釋放扣留犯,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才會作出決定。 
“李光耀隨時都可向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提出釋放扣留犯的建議,但他卻沒有這么做。” Moore“認為聰明的做法是警告(李光耀),如果他公開說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明確拒絕釋放這些扣留犯,(英國)或許需要清楚表明,理事會根本沒有接到釋放的建議。”李光耀曾表明他不希望這件事成為人們注意的焦點,但Moore評道:“就這個課題而言,我認為他是完全不可信的。”(請參閱Moore致Wallace的信,1962年7月2日;CO: 1030/998) 
1961年4月芳林區(qū)補選 
很諷刺的是,大選后人民行動黨黨內(nèi)的分裂并非由左派引起的,而是由該黨財政兼國家發(fā)展部長王永元所引發(fā)的。人民行動黨一成立,王永元便與黨內(nèi)右派關系密切。但是,為了個人和政治原因,以及他本身注意到一般民眾日益不滿新選出的人民行動黨政府所實行的政策,他決定在政治上采取主動,在1960年6月的黨大會上提出16項議決案。那16項議決案基本上是左翼要繼續(xù)展開反殖斗爭的主要要求。由于王永元采取主動,左翼不知所措。這些要求基本上構(gòu)成他們左翼的綱領,但他們覺得很難積極回應。左翼在原則上支持這些議決案與保持人民行動黨內(nèi)部團結(jié)之間支吾其詞。最終,左翼選擇人民行動黨內(nèi)的團結(jié)。這樣做被認為是放棄包含在16條議決案里的反殖原則。芳林補選是確定人民態(tài)度的一個實驗場。 
由于王永元被人民行動黨開除,因此就有了芳林補選。他選擇回到他的舊選區(qū)以探測他選區(qū)對他的支持。他現(xiàn)在為新加坡政治發(fā)展的下一階段策劃反殖事業(yè)。左翼職工會和人民行動黨內(nèi)的左翼領袖團結(jié)起來,并敦促人民在團結(jié)的名義下支持人民行動黨。盡管有著這類后來被李光耀形容為“不夠熱心”的支持,王永元還是在芳林補選中成功擊敗人民行動黨的候選人易潤堂(Jek Yuen Thong) 
選舉結(jié)束后,新加坡的政治決定性地向左轉(zhuǎn)。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人民不滿人民行動黨執(zhí)政一年的表現(xiàn)的全民投票和晴雨表。人民的不滿可歸咎于1959年憲法的限制,即未給予全面的自治。因此,人民要求更進一步的憲制發(fā)展的呼聲越來越大。雖然左派對人民行動黨政策的很多方面都感到不滿,但他們?nèi)院粲鯃F結(jié)。他們無意造成進一步的摩擦,以免危害到下一階段的全面自治的憲制發(fā)展。 
1961年5月東姑宣布合并 
在這些發(fā)展的背景下,二項突如其來的發(fā)展加速了、加深了新加坡的危機。自從英國首先提出馬來聯(lián)盟,接著又以1948年2月的馬來亞聯(lián)邦協(xié)議取代馬來聯(lián)盟之后,星馬兩地就被分割了。新加坡和馬來半島的重歸統(tǒng)一問題,便成為兩地左派的長遠目標。人民行動黨的戰(zhàn)后憲制政治的先驅(qū)者——馬來亞民主同盟,與國內(nèi)其它的左翼集團組成的AMCJA-PUTERA聯(lián)合陣線,為反對新馬分割、創(chuàng)造兩地的共同公民權(quán)而展開持續(xù)不斷的運動。這些要求在1947年8月呈上的“人民憲章草案”中一一列明。英國人跟馬來貴族和皇室串通以展開人為分化,不顧多元民族馬來亞的愿景。從此,馬來亞左派堅持的政治立場是:為馬來半島與新加坡的重歸統(tǒng)一而不懈地努力展開運動。 
1961年5月27日,東姑突然呼吁,與新加坡和婆羅洲各地區(qū)建立他所謂的“更密切關系”。東姑的建議,顯示在英國殖民當局的積極合作下,馬來貴族的態(tài)度突然大轉(zhuǎn)變。這個新發(fā)展涉及英國殖民當局的積極合作。一個包括婆羅洲各州聯(lián)合起來的更大聯(lián)邦國家的提議,與星馬重歸統(tǒng)一長期概念,是有著重大差別的。不久之后就很明顯,有人向東姑建議更大聯(lián)邦的概念,以取代較合邏輯和符合歷史需求的新馬重歸統(tǒng)一。 
因此,最重要的是,從一開始,就需分清馬來半島與新加坡重歸統(tǒng)一的問題與東姑所提倡的馬來西亞概念。新計劃涉及獨立的馬來亞、自治邦的新加坡(馬紹爾諷刺為“四分之三的獨立”)、英國保護地汶萊及英屬殖民地的北婆和砂拉越之間的合并。因此,對新成立的更大聯(lián)邦擁有主宰權(quán)的是英國。這是顯而易見的。其實,在東南亞的英屬地區(qū)重組工作方面,英國人都不是一個被動的伙伴。婆羅洲地區(qū)的問題,是應由這些地區(qū)的人民在自主原則下作決定的。 
從李光耀的角度來看,這項建議像是一個能拯救他政治前途的救生圈,于是他馬上反應,表示接受該建議。對左翼來說,芳林補選后反殖斗爭情緒日益高漲,為了轉(zhuǎn)移視線,有些陰謀很明顯地正在進行中。人民行動黨在選舉中的失利,說明了反殖情緒的力量以及對1959年憲法限制的不滿。左翼工會領導層認為,有必要采取政治主動并重新把焦點放在反殖斗爭的事業(yè)上。 
1961年6月3日,以林清樣為首的6位工會領袖,以人民在芳林補選中所表達的明顯不滿為依據(jù),發(fā)表聲明呼吁取消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他也呼吁左翼團結(jié),為下一階段的憲制斗爭作好準備。 
1961年7月安順補選 
人民行動黨安順區(qū)的立法議員去世了,該區(qū)就必須舉行補選。前首席部長大衛(wèi)馬紹爾決定參選。補選訂于1961年7月15日舉行。不同于芳林補選,人民行動黨內(nèi)的左派未公開號召安順選民在補選中支持人民行動黨,但勸說人民行動黨回歸反殖斗爭的陣營。馬紹爾后來贏了補選。 
多數(shù)觀察家都看得清楚,人民行動黨己失去其信譽,而一個重大政治危機正在醞釀中。公共檔案局的記錄清楚揭露——李光耀及人民行動黨領導層正在與英國勾結(jié),決心繼續(xù)其反共運動——他們在這方面已走過了頭。要人民行動黨領導層回返反殖斗爭,以及響應團結(jié)的號召是完全不可能的。 
殖民部的記錄揭露,在1961年7月16日晚上,人民行動黨兵敗安順補選的結(jié)果被公布之后,李光耀即刻和吳慶瑞去會見英國最高專員Lord Selkirk及其副手Philip Moore。 
在會談中,Selkirk“發(fā)覺他們很沮喪、神經(jīng)質(zhì)和對政治前途覺得渺茫”。李光耀覺得“他在議會中只能依靠23張票”并暗淡地談到“最多只能再撐3個月”。李光耀說他將“開除3名政治秘書,即林清祥、方水雙和Woodhull以及8名背叛者的黨籍。”李光耀將宣布釋放政治扣留犯,但要釋放令“被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主席Selkirk所否決”。為了在立法議會掩蓋他的立場,他接下來將議會休會3個月。然后,他期望英國就新加坡與聯(lián)邦合并問題上向東姑“施以最大壓力”。如此,他“便得以在新加坡就合并問題舉行公投。他認為在這課題上會勝出。” 
倘若反對派制造麻煩,李光耀將“采取堅決行動,如將方水雙、Woodhull、Dominic Puthucheary和Jamit Singh等驅(qū)逐到聯(lián)邦”。他希望這將逼使林清祥有所反應,并“采取直接的行動,如此新加坡政府將把權(quán)力交給英國或聯(lián)邦,讓他們接管新加坡” 。Selkirk說“我相信我們是不會參與此建議……。李光耀所建議的計劃是令人厭惡的。” (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DO 169/18 Secret No 263,1961年7月l7日) 
試將這版本的7月16日晚的情況故事,與李光耀在他的回憶錄(1998年第371頁)對他個人情緒的描述作比較,在情緒、語調(diào)和內(nèi)容上的描述,與檔案的陳述大相徑庭。李光耀在他個人的描述中表示,他在7月17日向黨主席杜進才博士呈上辭職信,杜博士在同一天回答說“中委會在大選后一致選出(李)為總理。” 
社會主義陣線的組成 
與此同時,人民行動黨立法議員內(nèi)部也出現(xiàn)不同意見。7月20日,“溫和派”在安順補選失利后要求投信任票。以李紹祖醫(yī)生和盛南君醫(yī)生為首的13名人民行動黨議員投信任票時棄權(quán)。人民行動黨領導層的反應是開除13名異議的議員,同時也解除林清祥、方水雙和Woodhull在官方機構(gòu)的職位。因此可清楚地看到,決定主動分裂人民行動黨的是“溫和派”領導層,而不是林清祥或黨內(nèi)的“左派”。其實,左派對接下來的憲制斗爭階段,顯然已無基礎與溫和派合作,以應付下階段的憲制改革。但他們?nèi)蕴岢鲅永m(xù)“左翼團結(jié)”的號召,也是有理由被批評的。被人民行動黨開除的兩組人馬,于是成為在1961年9月16日成立的社會主義陣線的核心人物。 
合并之路 
隨著東姑于1961年5月底戲劇性地宣布新馬的“更密切合作”,整個局勢迅速發(fā)展。英國殖民地政府、馬來亞聯(lián)邦和新加坡的人民行動黨政府,不久便擬定馬來西亞聯(lián)邦的細節(jié)。馬來西亞聯(lián)邦將包括婆羅洲三個地區(qū)——沙巴、砂拉越和汶萊——以及新加坡。這項計劃,基本上是二戰(zhàn)結(jié)束時,在殖民部討論和辯論過的舊英國殖民地“大計劃”的重生。 
11月16日,東姑能夠宣布馬來西亞計劃是“十拿九穩(wěn)”(1)。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的條件在呈給新加坡國會之前,已由新加坡、馬來亞和英國私下達致共識。這問題無可避免地將受到激烈辯論。新加坡的左翼及其它反對派試圖對整個安排作適當和公開的討論,但卻被擱置一旁,并通過白皮書的合并條件,結(jié)果引來更多紛爭。 
(1)香港回歸中國大陸的談判從1982年至1997年持續(xù)了15年的時間。涉及許多國家的歐盟合并計劃,從1957年就開始廣泛地討論和談判,持續(xù)了超過40年。新馬合并的談判在6個月內(nèi)便完成,大概從東姑在1961年5月27日的演講開始至同年11月16日宣布為止。難怪這種閃電結(jié)合會導致關系即刻破裂。 
白皮書基本上提供2種不同的公民權(quán)。新加坡和馬來亞公民將被稱為馬來西亞“國民”。后者又被修改為”馬來西亞公民”而更加混亂,因為兩種不同類型的公民——馬來西亞公民(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公民(新加坡之外)享有不同的法律權(quán)利。雖然后來名稱從”馬來西亞國民”改為”馬來西亞公民”,然而,兩地的兩種不同類型的所謂馬來西亞公民在實質(zhì)的法律權(quán)利差異方面,并沒有相應的改變。 
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之后,所有新加坡公民將保持原有的新加坡公民地位,但不享有移居馬來西亞并在那里工作的權(quán)利。新加坡將有本身的選舉和立法議會,以一名總理為首,但權(quán)力比1959年憲法規(guī)定下的還要小。不過新加坡將保留其在教育和勞工方面的自治。表面上,這是馬來西亞聯(lián)邦對這兩個領域內(nèi)的歧見的妥協(xié)。作為條件,新加坡在馬來西亞國會將只有15名代表,按比例的代表制來看,這比其應得的更少。在合并后,內(nèi)部安全權(quán)掌握在聯(lián)邦政府手中,所謂教育和勞工方面的讓步無甚價值。不可思議的是,新加坡雖有分開的教育制度和勞工自主權(quán),但在內(nèi)部安全的名堂下,這些權(quán)力很容易被取消。 
很顯然的,如此的安排并不具有兩地長久合并的條件。事實上,這也說明了聯(lián)邦領袖仍不愿意接受新加坡為全面和平等的伙伴。與人民行動黨分裂后組成的社會主義陣線,建議合并必須基于二個基本原則: 
l. 所有新加坡公民自動成為馬來西亞公民,并享有公民地位的全面和平等權(quán)利。 
2. 新加坡在馬來西亞國會應有按照比例的代表。 
倘若這些條件不被接受,社會主義陣線準備讓人民決定接下來的憲制發(fā)展階段——是朝向他們所支持的全面內(nèi)部自治,或如前首席部長馬紹爾所提出的獨立。社會主義陣線準備在這兩種情況下,為在雙方能接受的平等條件下與馬來亞合并而繼續(xù)努力。 
人民行動黨拒絕反對黨的要求,即讓人民決定是否接受白皮書的建議。反之,政府提出并非任何政黨建議的兩種替代選擇。這兩個選擇甚至比白皮書更難讓人接受。馬紹爾精彩地描繪該替代方案為:要一個人選擇要打母親、太太或女兒。 
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主義陣線展開呼吁人民投空白票的運動,以表明他們拒絕所有三種合并形式。為了反擊社陣,人民行動黨修正全民投票法案,將空白票當成投票支持白皮書。靠全民投票法案過關的公投,為以白皮書條件為基礎的合并護航。這實在不應該被允許的。 
反對以白皮書為基礎的合并 
如何對付新加坡大規(guī)模的反合并活動,成為了一個重要課題。英國、馬來亞和新加坡政府為了實現(xiàn)馬來西亞而執(zhí)行政治鎮(zhèn)壓新加坡左派的政策,她們有著共同的意圖但立場不同。對這方面的觀察也是很有趣的。 
這個邪惡三角聯(lián)盟消滅新加坡左翼運動的結(jié)果是:新加坡島于1963年9月16日被逼加入馬來西亞,并在兩年后于1965年8月9日的喧鬧聲中被逼脫離馬來西亞。事后回顧,針對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的條件提出挑戰(zhàn)的人士,都一律被冠上反合并、反國家和親共,十分荒謬。 
沒有一位學者曾評論這項歷史性的“正義流產(chǎn)”應獲得承認,而那些反對在白皮書條件下加入馬來西亞的人士也早應被平反。反之,那些因為認為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注定失敗而反對合并的人士,卻承受多年的牢獄之災,一直到很多年后事實才證明他們是對的。他們的政治立場和斗爭,由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一事證明是正確的。 
非常諷刺的是,這些人被扣留的理由是他們主張新加坡獨立。然而,當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之后,他們?nèi)匀簧硐萼蜞簟3沁@個問題獲得充分討論和進行再研究,否則,研究60年代新加坡歷史的學術(shù)成果,不能贏得別人尊重和被視為客觀。 
馬來西亞計劃與新加坡大逮捕的聯(lián)系 
英國要將婆羅洲三地區(qū)并入馬來西亞計劃,其目的是要借此勸說東姑接受這計劃。東姑一旦同意,馬來西亞一旦實現(xiàn),英國在本地區(qū)的投資將得到保障,更重要的是,英國得以保持其東南亞條約組織的新加坡軍港海軍基地。英國、馬來亞和新加坡政府對消滅新加坡左翼運動的共識,是這項計劃的基本和必要的凝聚點。 
事實上,早在憲制開始發(fā)展的1955年,英國就抱著要以大逮捕鎮(zhèn)壓反殖運動的想法。福利工潮暴動期間,英國勸告馬紹爾逮捕左翼工會領袖,但遭馬紹爾拒絕。 
馬紹爾的繼任首席部長林有福,毫無保留地跟英國合作。他于1956年10月和1957年8月先后發(fā)動兩次大逮捕,企圖讓左派在政治舞臺上消失。然而左翼運動憑著其廣受歡迎和強勁的復元能力,使鎮(zhèn)壓行動未能如林有福和殖民政府預期般成功。左翼工會恢復元氣和繼續(xù)擴展。林清祥及其同僚于1959年中旬獲釋,并再度領導工會,使得他們士氣大振。 
在60年初,英國、馬來亞和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政府三角組合聯(lián)合起來,傾全力欲將左翼運動置于死地。在多次鎮(zhèn)壓之后仍能死灰復燃的左翼運動,他們也許視之為九頭蛇。在1959年憲法下成立的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將成為最終解決“新加坡問題”的綜合工具。 
這個聯(lián)合陣線所面對的問題之一是:逮捕的時機、逮捕的規(guī)模以及他們所需負責的政治責任。馬來亞被勸說后突然改變態(tài)度,是因為得到保證——y婆羅洲地區(qū)將包括在更大的馬來西亞聯(lián)邦內(nèi),而新加坡的左翼將在大規(guī)模逮捕下被堅決地摧毀。馬來亞政府深知逮捕行動必須在馬來西亞成立前進行,其時機則屬于信任問題。馬來亞政府準備在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的范圍內(nèi),接受某種成比例的譴責。 
李光耀領導下的新加坡政府,比較希望在馬來西亞成立后才進行逮捕,如此就可把矛頭指向吉隆坡。倘若這是不可能的,李光耀要獲得確保,而事實上他要從馬來亞當局獲得書面保證,即保證逮捕后需成立馬來西亞。李光耀也將逮捕視為一項政治行動,而不單純只是一項安全行動。那些在政治上對他構(gòu)成威脅的領袖,李光耀都要把他們包括在逮捕名單內(nèi),縱使他心知肚明,他們不可能被視為安全威脅。他們包括王永元、林建壽和Ahmad Boestamam。 
英國設法限制大逮捕的范圍,以便更容易在國際上進行辯護。如果各造均同意為行動負起各自份內(nèi)的責任,則大家便可少為逮捕的時機操心。起初,英國準備接受李光耀的逮捕時間表,但最后因馬來亞在時機問題上沒有商量的余地,英國只得說服李光耀。在這背景之下,我們應從三方的不同立場出發(fā),以觀察和考慮三方對逮捕的時機和規(guī)模的不同論點。 
英國拖延行動是因為他們要找到逮捕的理由。他們也在許多場合提及:沒有證據(jù)證明林清祥和方水雙與馬共聯(lián)絡,或自愿成為共產(chǎn)黨的工具。事實上,英國人從他們的情報得出結(jié)論,林清祥在設法進行憲制斗爭,逼使人民行動黨政府下臺并重新選舉。林清祥認為社會主義陣線可在大選中擊敗人民行動黨。英國情報部認同這些評估。其實,英國人還進一步說,他們相信倘若合并成功,林清祥還會準備建立一個長遠的社會主義馬來西亞。 
對于英國人關心為逮捕尋找正當理由一事,李光耀的回應是建議執(zhí)行挑釁計劃,逼使林清祥采取非法行動,從而讓三個政府通過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采取行動。這一計劃最終未實現(xiàn),因為1962年12月汶萊爆發(fā)起義,形勢出現(xiàn)轉(zhuǎn)彎。 
這就讓三方有絕佳機會在1963年2月2日進行大逮捕。社陣被指責在新加坡涉及暴力陰謀以發(fā)動革命。其實這并沒有證據(jù)佐證,甚至在半個世紀后也發(fā)掘不出這類的證據(jù)。 
甚至在1961年醞釀馬來西亞計劃之前,李光耀一向都有意清除黨內(nèi)的左派。英國資料顯示: “1959年10月29日(人民行動黨在大選中獲勝后數(shù)個月) William Goode爵士與總理進行一次討論,在討論中總理說他很想進行系列逮捕行動,但為了保護自己,逮捕行動必須與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共同執(zhí)行。”(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會議記錄CO:1030/1102第78頁) 
然而,在人民行動黨政府首年執(zhí)政期間,李光耀是處于防衛(wèi)地位,因為黨支部和職工運動對他施加壓力,要求他釋放1959年之前被前政府扣留的政治扣留者。人民行動黨畢竟在競選運動中,曾答應取消公安法令和釋放所有政治扣留者。當合并的安排成為事實之后,大逮捕課題以確保合并成功,便成為三方面所關心的中心問題。 
如東姑所說,當他于1961年11月到英國財政部訪問英國首相時,馬來西亞計劃基本上“十拿九穩(wěn)”。
Selkirk寫給殖民部大臣的一封信顯示,“沒有重要顛覆活動的新證據(jù)足以為此時的逮捕提供正當理由。” (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CO:1030/1157,No. 77,1962年2月19日)新加坡政府并不贊同魯莽的逮捕行動。 
挑釁林清祥采取違反憲法的行動 
Lord Selkirk于1962年4月24日致殖民部大臣的電報揭露,在1962年4月,李光耀赴倫敦與殖民部大臣Sandys討論安全問題。(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CO:1030/1157. No. 223. 1962年4月24日) 政治部依照東姑的看法寫了一份分兩個階段鎮(zhèn)壓新加坡左派的報告。 
第一階段包含各種遏制措施,如加強控制華文報刊,禁止非新加坡公民擔任政黨和職工會的職位……這個階段旨在挑釁林清祥采取違反憲制的行動。 
第二階段是將反對派領袖,如方水雙、S.Woodhull等遣送回馬來亞,并“扣留自林清祥以下的聯(lián)合陣線領袖” 。Selkirk也表示,“我們向李光耀表明,我們認為政治部的報告,與其說是攻擊共產(chǎn)黨,倒不如說是在攻擊一個政黨。” 
1962年4月28日,Selkirk向Reginald Mauldling報告:馬來亞政府拒絕出席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會議,因為她不滿意對左翼問題的處理。“數(shù)周前,東姑斥責李光耀在逮捕問題上所耍的伎倆,并嚇唬他聯(lián)邦將放棄馬來西亞計劃”。不過, Selkirk相信他有辦法說服新加坡靜靜地參與合并。
Selkirk也注意到“新加坡的政治部在過去3年里,根本就無法找到任何共產(chǎn)黨人。采取鎮(zhèn)壓行動所依據(jù)的證據(jù)幾乎全無。” 
在這種情況下,Selkirk不愿意接受東姑的逮捕意圖,雖然他知道若沒有行動,合并計劃可能受到挫折。在這位最高專員的眼中,李光耀“顯然受到能在下屆新加坡選舉之前,將其政治反對派一舉消滅的愿景所吸引”,大概也會“支持一項挑釁林清祥及其伙伴的政策,以便逼他們采取違反憲法的行動,從而為逮捕提供正當理由。”(Selkirk在倫敦會見李光耀之前致函R. Mauldling,報告新加坡的局勢,CO:1030/998,1962年4月28日) 
導致冷藏行動的事件 
馬來西亞計劃的成功,是以反共三方的共識為前提,即新加坡左翼運動被摧毀或被消滅。三方政府在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的秘密會議室里,費時費力地解決他們之間的矛盾,推敲這項行動的執(zhí)行細節(jié)。 
馬來亞方面越來越不滿和滿腹狐疑,認為英國在決定逮捕時有拖延的態(tài)度。然而,汶萊起義卻給他們提供了一個絕好機會,以解決彼此對拖延的互相指責。1962年12月14日,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的馬來亞代表Dr Ismail,召開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的緊急會議以討論安全角勢,并說明除非逮捕共產(chǎn)黨,否則不合并。李光耀同意這項建議。“汶萊起義提供了絕佳的機會,千萬不可錯失。” 
假如“公開表明三方政府同意共同負起責任”,英國政府樂見在新加坡采取行動。他們也同意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1962年12月14日,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CO: 1030/1160T. No. 582) 
12月15日,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在吉隆坡開會。大家都同意聲明草案,即將逮捕行動與汶萊起義聯(lián)系起來,并聲稱社會主義陣線乖離憲法。 
12月31日, Moore會見杜進才博士。杜博士在會談中表示,他將授權(quán)新加坡政治部準備逮捕行動,但不逮捕議員、不封殺社會主義陣線。杜博士沒有答應逮捕的時機。Moore接下來會見李光耀,但得到的卻是不同的反應。李光耀表示在馬來西亞成立前必須先解決三個問題,即逮捕、政府之間的委員會談判、共同市場。 
李光耀擔心,如果他先同意逮捕,他便向東姑“亮出了最后一張牌”。倘若政府之間的談判失敗了,則無從保證東姑的立場。李光耀說他對逮捕行動作出決定前,需要48小時與內(nèi)閣進行討論。他也表示,在逮捕之后只發(fā)表聯(lián)合公報,使其影響慢慢淡化。( 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 CO: 1030/1576.T. No 2. 1963年1月3日) 
1963年1月4日,李光耀會見Moore,表示他擔心東姑是否會在逮捕過后,反悔推翻合并的安排。李光耀要東姑在逮捕前作書面保證,即倘若進行逮捕,合并將在1963年8月31日完成。李光耀擔心,倘若蘇卡諾以武力反對,東姑可能會重新考慮。Moore勸告李光耀,.要求東姑保證并不實際,但他深信如果合并的兩個條件被接受了,即婆羅洲被包括在內(nèi)和新加坡的逮捕行動,則東姑將進行合并的安排。如果李光耀過后沒有逃避責任的話。( CO: 1030/ 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1963年1月5日) 
東姑在1963年1月6日的一封信中重申馬來亞政府的基本立場,即除非在合并前進行逮捕,否則他們不會讓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汶萊起義為扣留的決定提供“我們求之不得的最佳掩飾機會” (吉隆坡最高官員致函英國駐新加坡最高專員,CO:1030/1576T. Np. 19,1963年1月6日) 
李光耀同意逮捕行動,根據(jù)逮捕行動的“呈現(xiàn)和廣泛程度”方面的協(xié)議。李光耀也同意不包括他原先建議逮捕的馬來亞反對黨人物。三方面都同意,大逮捕行動的日期暫定為農(nóng)歷新年的一段時間之后( 1月26日) 。(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CO:1030/1576 No.23,1963年1月11日) 
李光耀的意見是,逮捕過后的聯(lián)合聲明應特別強調(diào)逮捕不僅為了保障新加坡的安全,同時也為馬來亞的安全著想。他也認為,倘若逮捕過后王永元成為反對派領袖,他也要將王永元扣留。( CO:1030/1576 No.56,吉隆坡英國最高專員致函Selkirk, 1963年1月15 日) 
李光耀原先建議他準備讓林清祥避開逮捕,但過后又修改他的建議,只有在林清祥被扣留后才向他提出流亡印度尼西亞的選擇。東姑可以接受修正的建議。殖民部大臣也認為,如果讓林清祥成為漏網(wǎng)之魚,三方都可能會感到尷尬。但如果他先被捕,則反對這么做就沒有那么重要了。 
李光耀表示,他會在林清祥被捕當天寫信給他,建議讓他流亡印度尼西亞并給他一筆錢,唯他必須在24小時之內(nèi)接受。“李光耀自認依照華人風俗,這是對手下敗將的老友的一種示意。” (1963年1月25日,吉隆坡英國最高專員致函Selkirk; 1963年1月25日,英國殖民部大臣致函Selkirk,向吉隆坡英國最高專員重述; 1963年1月28日,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 
三方必須取得共識的另一問題是應該被逮捕人士的名單。三方的工作委員會列出172名,分為三類:A類有100人、B類51人、C類21人。起初,李光耀挑選136人,其中包括所有A類人物,除了6名議員之外。另42人是從B和C類挑出來的,其中包括人民聯(lián)合黨的3名黨員。聯(lián)邦政府雖表示反對,但最終勉強同意逮捕3名人民聯(lián)合黨的黨員。 
接近1月底,李光耀改變心意,同意除了6名立法議員外,逮捕三類別的172名人士。他也堅持名單包括人民聯(lián)合黨的3名黨員,使他建議要逮捕的總?cè)藬?shù)達到169人。他也直接通知東姑“除非3名人民聯(lián)合黨的黨員包括在內(nèi),否則逮捕行動得取消”。 
李光耀也堅持,被逮捕的其中29人應被限制在馬來亞居住。( 1963年1月30日和31日, 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CO: 1030/1577 No.60,64 ) 
逮捕與后續(xù) 
1963年2月1日,馬來亞代表Dr Ismail發(fā)出最后通牒:除非隨著計劃中的大逮捕之后,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在當天馬上召開會議,否則馬來聯(lián)邦將取消與新加坡合并。馬來亞相信英國正在拖延逮捕行動。 
馬來亞不愿意看到逮捕的進一步拖延。原因是編號A51 (Albert Lim Shee Ping?)將出席在達累斯薩拉姆舉行的亞非會議,編號A25 (Said Zahari?)將出席在雅加達舉行的會議。倘若行動拖延,甚至是24小時,這兩個人可能會逃脫。Dr Ismail也承諾從柔佛派遣部隊協(xié)助新加坡警察的行動,他們已整裝待發(fā)。Dr Ismail認為英國在拖延,這將是一種考驗。Dr Ismail說甚至是如果英國政府保證合并前進行逮捕,其實也沒什么分別。( 1963年2月1日,吉隆坡致函英聯(lián)邦公關部CO: 1030/1577 No.162) 
在這情況之下,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于1963年2月1日晚上11時召開會議,批準169人的最終逮捕名單。李光耀也呈上他向林清祥建議流亡任何國家的信。( CO: 1030/1577 No.73,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1963年2月1日) 
在1963年2月2日凌晨2時15分,“冷藏行動”開始。逮捕隊伍集中在柔佛州,于凌晨3時15分越過長堤。到了上午9時,共有97人遭逮捕,這幾乎包括所有領導人。( 1963年2月2日, 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CO: 1030/1577 No.77 ) 
在1963年2月4日的一項逮捕后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李光耀表示新加坡政府“本身是不會進行逮捕行動”,暗示行動是由英國和聯(lián)邦政府所主導。新加坡人民聯(lián)盟領袖林有福攻擊李光耀的立場。同一天晚上,根據(jù)報道,李光耀聲稱他是被錯誤報道。( 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CO: 1030/1573 No.82,1963年2月4日) 
李光耀告訴Moore他要記錄在案,他同意大逮捕的條件是英國向他作出三項保證:聯(lián)邦如所計劃般進行合并;支持新加坡落實白皮書的合并建議;在經(jīng)濟事務上支持新加坡,特別是共同市場。Moore說英國沒有給予這些保證。李光耀似乎擔心,逮捕一旦完成,英國將可自由選擇替代領袖。“李光耀今早也暗示,逮捕行動已完成,社會主義陣線遭摧毀,英國人可能準備考慮由另一政黨在新加坡執(zhí)政,甚至比較不擔心合并的失敗。” (Selkirk致函殖民部大臣,DO: 169/248, 1963年2月4日) 
最后部分 
雖然“冷藏行動”如計劃般宣告完成,但李光耀還是擔心他已出了最后一張牌。東姑將可隨意對以下問題采取強硬態(tài)度:新加坡對中央政府收入的貢獻以及共同市場的問題。他也害怕,東姑現(xiàn)得以同比較能配合的新加坡領袖,主要是林有福,更密切地合作。( 1963年2月13日Moore致函殖民部大臣) 
2月12日,李光耀寫信給英國最高專員。他談到他與英國之間在較早前,已就逮捕行動達致的秘密協(xié)議,想要在這封信談談他對這協(xié)議的“理解”。李光耀“仍然最關心東姑可能與林有福秘密串謀,意圖在8月31日之前逼人民行動黨政府下臺。” Moore與人民聯(lián)盟的A.P. Rajah談過,后者向他保證,不會在8月31日之前取代李光耀,他們“認為李光耀是完成合并的最佳工具。當然,在8月31日之后,情況就會有所不同。” 
到了4月底,在“冷藏行動”中被扣留的人數(shù)達120人,其中17人被送回馬來亞,1人逃脫,102人被扣留在新加坡。自“冷藏行動”之后,有9人被新加坡當局扣留。( Moore致函殖民部大臣, CO:1030/1574 No.289. 1963年4月29日) 
然而在4月初,如Moore所報告,盤問扣留犯之后,沒找出證據(jù)足以證明社會主義陣線與汶萊起義有關聯(lián)。“唯一的新要點是:社陣可能在推卻Azahari和印度尼西亞要他們給汶萊起義更強烈支持的建議。” (Moore致函殖民部大臣, CO: 1030/1573 No. 24,1963年4月2日) 
合并的最終條件遲遲未拍板定案,而合并又原定在8月31日完成,東姑本身也對這緩慢進展越來越?jīng)]耐性了。6月間,東姑通知Selkirk,他要向新加坡和汶來發(fā)出最后通牒以完成最終的合并談判,并分別形容李光耀和汶萊蘇丹為“一條蛇和一個老婦人”。Selkirk勸告東姑暫時擱下最后通牒,讓他有時間跟蘇丹談談。東姑要求Selkirk尋求英國政府同意,完成沒有包括汶萊在內(nèi)的合并。( Selkirk致函英聯(lián)邦關系部, DO: 169/221 No. 1095, 1963年6月19日) 
此外,東姑也開始有新的煩惱,因為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公開反對馬來西亞的組成。菲律賓根據(jù)歷史主張對沙巴一些地區(qū)有主權(quán),而蘇卡諾總統(tǒng)則強烈反對的原因是,他認為這是建立新殖民主義國,意圖威脅印度尼西亞。一方面是為了緩和這方面的反對,東姑決定將馬來西亞的成立延期至1963年9月16日。 
單獨宣布獨立 
1963年8月31日,馬來西亞成立之前,李光耀單獨宣布新加坡獨立。英國和馬來亞發(fā)表聯(lián)合聲明,宣稱李光耀的掌政在法律上不生效。李光耀宣布解散國會,定9月12日為提名日,9月19日為選舉日。李光耀威脅:除非馬來亞政府在馬來西亞協(xié)議的各個要點上滿足他,否則他會在9月12日宣布獨立,并將讓新加坡的選民以選票支持這做法。 
Sandys寫給英國首相的信中提到: 
“李光耀(新加坡總理)厚顏無恥地利用馬來西亞成立的拖延以達到他個人的野心。政治勒索或“邊緣政策”(他如此向我形容他自己)是他達到目的的正常方法。當他表示對馬來西亞的熱忱時,他的目的是要讓東姑顯得軟弱、思想混亂,并將自己樹立為一個強硬、思路清晰的領袖,任何反對他意愿的人都會有危險。他毫無顧忌地談到在兩三年內(nèi),當東姑已經(jīng)沒有利用價值時,他有意將他除掉。雖然他承認一個華人是不能成為馬來西亞首相的,我對這是他的目標幾乎絲毫沒有懷疑。”(英聯(lián)部部長致函首相DO:169/287,No 109,1963年9月5日) 
馬來西亞于1963年9月16日正式成立,而汶萊則選擇成為聯(lián)邦之外一個分開的政治單位。從一開始,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就一直為爭議所困擾。結(jié)果,聯(lián)盟政府與人民行動黨政府之間爭端相當激烈。無疑地,從新加坡左翼在政治舞臺上的影響力被消滅之后,這種矛盾便有增無減。 
雙方關系日益惡化,為了避免惡化到無藥可救的地步,新加坡突然脫離馬來西亞而于1965年8月9日成立獨立共和國。正如新加坡加入馬來西亞一樣,她脫離馬來西亞并沒有事先與人民商議和獲得人民的同意,而是由兩地的一小撮部長作決定。自獨立以來,兩地各走各路,朝著不同方向發(fā)展,并取得出色的經(jīng)濟發(fā)展。這經(jīng)濟發(fā)展也許走過了漫長的路途,模糊了長期的政治代價。到時,經(jīng)濟繁榮給我們帶來一種健忘癥,一種對原有統(tǒng)一馬來亞政治愿景的政治健忘癥。 
英國的“大計劃”愿景——東南亞的前英國殖民地組成一個新政治單位,也斷裂為三個不同部分。要了解這個東南亞小巴爾干化的長期影響和后果是很困難的。消滅新加坡左翼是建立“大計劃”的獎品。很諷刺的,新加坡與馬來亞分家后的數(shù)年內(nèi),由Harold Wilson領導下的工黨政府被迫采取戲劇性的決定,將英軍撤出東南亞。 
到了60年代中期,新加坡的左翼基本上已被趕盡殺絕。到了70年代,它已完全不是新加坡的一股政治勢力了。從這個角度看,“大計劃”成功了,也許比原策劃者所期盼的取得了更大成功。“大計劃”的受害者不是身陷囹圄,就是淡出政治舞臺。歷史事件演進證明——左派所警告的不平等的合并安排將帶來種族沖突——是完全正確的。后來的事件確實證明新加坡的左翼從未考慮武裝起義,而是由始至終遵循憲法地斗爭以達到目標。造成新加坡左翼滅亡的是國家的鎮(zhèn)壓和暴力。 
澳洲國家檔案館:文件摘要 
1962年4月18日澳洲最高專員。T.K. Critchley致外交部。F. J. Blakeney 
Critchley報告說他曾會見敦拉薩和伊斯邁醫(yī)生。他們深信英國應該對新加坡的共產(chǎn)黨采取鎮(zhèn)壓行動,否則馬來西亞不會進行合并。警察總監(jiān)Dato Fenner也有同樣看法。Fenner說目前的形勢好像戰(zhàn)后的情形。早期英國對馬共活動。Fenner當時主張對共產(chǎn)黨采取鎮(zhèn)壓行動,但Gent不同意,結(jié)果馬來亞自1948年以來爆發(fā)了12年的武裝斗爭。60年代初期,F(xiàn)enner認為,除非在共產(chǎn)黨壯大之前對其加以鎮(zhèn)壓,否則,同樣的情況將會出現(xiàn)。馬來亞領袖相信社會主義陣線已壓倒人民行動黨而獲得群眾的支持。他們也擔心新加坡的共產(chǎn)黨最終會將其影響力帶到馬來亞。伊斯邁醫(yī)生強烈感受到印度尼西亞共產(chǎn)黨在印度尼西亞的影響和增長,特別是艾迪(印共主席一一譯注)決定支持蘇卡諾的政策,從而加強印共的影響力。他相信林清祥也采取同樣的路線,計劃接近東姑。目的是要讓東姑相信,他將在憲法制度下在新加坡掌政。伊斯邁揭露,其實林清祥已準備會見東姑。伊斯邁醫(yī)生擔心東姑會受此一建議的影響;與此同時,據(jù)馬來亞領袖說,新加坡的英國人卻有不同的看法。他們?nèi)匀幌嘈湃嗣裥袆狱h擁有政治的動力,而社會主義陣線則只等待對方犯錯以便采取攻勢。因此,馬來亞領袖要進行逮捕,而英國人則認為保持穩(wěn)定局勢以確保馬來西亞的順利完成才重要。 
Selkirk的論點是沒有依據(jù)可在新加坡進行大逮捕,而逮捕將引起過國際的聲討,且對種族關系有不良影響。馬來亞領袖回應說,大逮捕不限于社會主義陣線而將擴大到受共產(chǎn)黨控制的群眾和文化團體。至于種族沖突,他們認為在馬來西亞組成后才逮捕則更糟。馬來亞領袖相信Selkirk可能在“艾登園”茶會上保證不對林清祥采取鎮(zhèn)壓行動。 
馬來亞政府相信應該盡快實行大逮捕政策,最好是在Cobbold委員會的報告出爐之前。倘若有發(fā)生騷亂,他們希望是在馬來西亞組成前而不是之后。伊斯邁醫(yī)生和敦拉薩擔心林清祥準備會見東姑及他們之間的通訊將使局面更為復雜。東姑決定會見林清祥一方面是受到林有福的勸說。不過,東姑提出條件,他準備會見社會主義陣線的代表團而不是林清祥本人。 
新加坡政治部和新加坡領袖不反對逮捕政策。新加坡政治部主任A.G. Blades補充說,雖然新加坡同意在組成馬來西亞前進行逮捕,逮捕的實際時間安排須進一步考慮。新加坡政府要實行挑釁社會主義陣線的政策以便為逮捕辯護。無論如何新加坡政府相信社會主義陣線必須會采取某些行動以阻擾馬來西亞組成。馬來亞政府的政策是逮捕應在平靜的情況下進行,目標要準確。他們建議擬定一項三個步驟的政策:第一,先進行一連串秘密逮捕并恐嚇被扣留者可能將他們驅(qū)逐出境;第二,逮捕中級領袖,可能包括林清祥,因為李光耀己認定他是共產(chǎn)黨;第三,逮捕其它領袖和同路人。李光耀在1962年4月17日曾秘密訪問吉隆坡,雙方同意將大逮捕的聯(lián)合計劃呈交給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以逼英國作出決定。李光耀也建議,倘若Selkirk加以阻擾,他們應該直接找英國首相Harold Macmillan。聯(lián)邦領袖也相信,前最高專員Robert Scott同意逮捕政策。國防部長也然。 
澳洲駐新加坡最高專員Gordon Jackel在1962年12月19日致函在坎貝拉的外交部秘書 
Gordon Jackel報告,由聯(lián)邦政府提出的大逮捕決定已定于1962 年12月23日(星期日)凌晨2時半進行。一旦社會主義陣線代表支持汶萊起義的聲明,即使措辭謹慎。李光耀也發(fā)電報給沙巴的Donald Stephens,到那時為止,目標不遠,但汶萊起義卻提供一個“絕佳的機會”。李光耀也表示,他將利用華人對印度尼西亞的懷疑和恐懼,把社會主義陣線與印度尼西亞的反馬來西亞運動聯(lián)系起來。李光耀也提及杜進才博士強烈懷疑印度尼西亞的企圖。李光耀表示新局面為新加坡和馬來西政府提供機會負起大逮捕的責任,使英國留在幕后。 
Selkirk也認為這是大逮捕的適當時機,并欣喜地注意到新馬兩地政府在新的形勢下擱下歧見,共同努力負起行動的責任而非扮演英國的走卒。Selkirk也提供說是英國改變政策的新根據(jù):有證據(jù)顯示,社會主義陣線的內(nèi)部集團控制其政策而不是李紹祖醫(yī)生和盛南君醫(yī)生。Selkirk也對汶萊起義的突然爆發(fā)和劇烈發(fā)展感到震驚。 
有關各方也同意逮捕的目標,包括180名新加坡人和50名馬來亞人。這個名單包括三名社會主義陣線的議員: S.T. Bani,陳新嶸,劉坡得。馬來亞也同意扣留二名議員:林建壽和Ahmad Boestaman。李光耀親自檢查聯(lián)合名單并與內(nèi)政部長王邦文配合修改,以便多加28個名,最后由政治部主任減至15名。Selkirk要大家同意,被扣留者應在短期內(nèi)進行迅速檢討。李光耀反對,他認為行動嚴厲和堅決。 
原定于星期六晚上10時半作最后決定,但因李光耀的決定而被取消。李光耀與他的政治部主任通電話,最后下令暫停。東姑最后一分鐘改變主意,將林建壽和Ahmad Boestaman的名字從被扣留的名單上刪除。李光耀要把他們包括在內(nèi)大概是他要除掉馬來亞國會的勁敵,他對逮捕社會主義陣線的國會議員也很堅持。 
1962年12月21日澳洲最高專員T.K. Critchley致函外交部秘書 
Critchley報告說他會見伊斯邁和Fenner并作以下的報告。1962 年12月10日汶萊起義馬來亞政府要求召開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會議討論大逮捕問題。會議定于12月13日召開。在之前的一天吳慶瑞博士秘密訪問吉隆坡會見伊斯邁。吳慶瑞向伊斯邁表示新加坡同意大逮捕。12月13日的會議在樟宜舉行。李光耀提出兩點:第一,逮捕以泛馬基礎和同樣規(guī)模進行,第二,聯(lián)邦必須全面負起發(fā)動逮捕的責任。伊斯邁不同意在馬來亞的逮捕應以同樣規(guī)模進行,雖然他認為并非象征式。12月14日伊斯邁回返吉隆坡向東姑報告該決定。隔天Selkirk報告說東姑同意逮捕一些馬來西亞國會議員的建議。然而隔天早上當政治部主任提供4名將被扣留者資料——即David,Ahmad Boestaman,林建壽及Ng Ann Teck——時,東姑卻阻止逮捕Ahmad Boestaman,他一向把他視為被誤導的愛國者。 David和Ahmad Boestaman的逮捕證據(jù)是舊賬。他們已因其而被逮捕和釋放。再逮捕他們是沒有證據(jù)的。其實Ahmad Boestman是在東姑的同意下到汶萊與Azahari一起出席人民黨會議。 
李光耀出席了星期六晚上在吉隆坡首相府舉行的會議。他說除非國會議員包括在內(nèi),否則新加坡不進行逮捕。東姑不接受勸告逮捕國會議員。他覺得李光耀正在利用逮捕清除新加坡的反對派和改進他在馬來西亞國會的機會。爭論和互責導致彼此之間的懷疑。馬來亞恐嚇要退出新加坡的內(nèi)部安全理事會。盡管意見不一致,馬來亞仍進行較早的決定逮捕了50人而新加坡的逮捕行動的分歧尚未解決。12月20日李光耀與拉薩告訴他這項消息時,伊斯邁對此并未顯出高興。 
(取自:《華惹》時代風云——馬大社會主義俱樂部對當代新馬政治的影響) 
                
紀念林清祥
                    
 作者:陳仁貴
 譯者:賴順吉
 
 
無情噩耗,
劃破凌晨星空,
黑夜正細雨紛飛。 
 
曙光初現(xiàn),
飛車自萬宜鎮(zhèn)南馳,
綠色山巒疾逝,
清晨艷陽普照。
伯蘭弗道,
沿路盡花環(huán),
吊喪人潮不息。
 
用平民的葬禮,
懷念溫文爾雅的英雄,
不事排場,不用儀仗。
 
一顆顆沉痛的心,
一聲聲的禮贊,
驪歌沉抑、哀傷、肅穆,
AULD LANG SYNE,(注) 
縈回在送殯行列,
緩緩行進,
裴瓏山上,
喚起往昔苦難歲月層層回憶。 
 
您,
來自笨珍原鄉(xiāng),
到達獅子城門口,
雙眼迸射著理想,
默迪卡!(注2) 
 
您,
振奮人心的演說,
點燃熊熊烈火,
默迪卡!默迪卡!
聲浪不斷增長。
呼聲回蕩,
從武吉知馬到加冷(KALLANG),
唱著自由之歌,前進!
 
心純志篤,
從大馬路到密陀律,
仰望著自由鴿,
飛越寥廓蒼穹,
花團錦簇,爆竹辟啪。
歡慶和平、團結(jié)、自由。 
  
 
注1:英格蘭語。昔日,美好的往日。
注2: Merdeka,馬來語,獨立之意
轉(zhuǎn)載自《林清祥與他的時代》(上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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