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每年都頒發,從1901年開始到現在,已有一百多人領過這個獎。
該獎設立之時,人類社會正是列國爭戰的血腥時代。諾先生的發明大大促進了炸藥之應用,也大大改變了戰爭形態,使現代戰爭成了一個大量吞噬生命的惡魔。炸藥一響,立刻尸橫遍野血流成河,諾氏的發明傳開之后,炸藥全世界遍地開花,所炸之處無不立刻尸橫遍野血流成河。
一般來講,人們習慣于把炸藥理解為戰爭工具,認為戰爭發動者才是主要的,手段是次要的。要追究到底是誰應該為尸橫遍野血流成河的地獄災難負責,總是要去找那個發動戰爭的人。
但實際上,很多人都忽略了這一點:戰爭手段也可以反過來決定戰爭目的。
歷史見證,世界上很多國家,尤其是那些被侵略的國家,往往是在進口了大量軍火之后才開始戰火紛飛、戰亂連連的。不是嗎?如果綠林毛賊們手上只有三把菜刀五根木棍,敢發動戰爭劃地為王嗎?但如果有了一批德國造、英國造的炸藥和大炮,絲毫不比官軍的武器差,那就連打江山當皇帝也不是不可能了,不立刻開戰還等什么?!
非洲、亞洲、南美洲、大洋洲,無數千篇一律的故事,西方國家的軍火商成船成車地將軍火運進來,賣給當地人,然后就安坐在家中聽消息——剛果爆發內戰,墨西哥爆發內戰,中國爆發內戰…,這個名單有多長?不用在報紙上統計,只要到軍火商的出口清單上統計就行了。
這個情景,老諾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是新式炸藥的發明人,在他耳朵里,炸藥爆炸的每一聲炸響都像是“Bang!Nobel!”,而血肉模糊四肢分離的每一聲慘叫也都像是“Damned!
Nobel!”、“Bastard!Nobel!”…
諾貝爾一家子都是搞炸藥的,老父親就是做魚雷的。諾貝爾子承父業,一輩子不婚不娶,只以發明新式炸藥為業。有一次在工廠里試驗炸藥時,一不小心把自己的親弟弟也給炸死了。
他還有個哥哥,1888年在游歷法國時突然死在了那里。當地法國報紙沒弄清楚,以為是炸藥大王諾貝爾死了,發了個訃告,第一句話是:“死亡商死了”,下面寫道:“因為發現了比以往更快更多地殺人的方法而致富的艾爾弗雷德.諾貝爾博士,昨天死了。”
據說,正是因為這個事,才促使“死亡大王”諾貝爾決定設立遺囑,把遺產分給優秀的好人來改變自己的魔鬼形象,讓人們也把他當成一個好人來紀念。
關于和平獎這個獎項,在他的遺囑中是這樣說的:獎給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議會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做出最大貢獻的人。
看得出,老諾立遺囑的初衷主要是為了他自己死后進天堂有個證明文件,別到了老天爺那兒人家都是什么木材商、棉花商,輪到他了報一個死亡商,實在說不過去,所以也沒有太多考慮以后的事和別人的事,遺囑寫得很簡短,一些重要的規定都沒顧上寫。
一百年后再看,當時的確是疏忽了,比如至少應該寫上不準遺囑執行人隨便曲解我的原意、不準把我這個獎當作政治工具、不準利用這個獎服務于少數人的目的等等。
當初考慮不周,結果就是“墨菲定律”發揮作用,該發生的都一一發生,百年之后,原意越來越被曲解,越來越淪為政治工具,越來越被少數人所利用…
從設立之初就不是多高尚、多正規的一個獎,甚至可以說每一分錢都來自于殺人的一個獎,百年之后更是日久弊生,越來越近似于胡鬧,所以人們實在不必太把它當真。
過去大家有點太當真,每次都莊重地說“XXX榮獲了XXXX年諾貝爾和平獎”,現在都看得很淡了,一般只是說“XXXX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給了XXX”,成了一個普通小事。
不管是誰獲獎吧,數額挺大的一筆獎金給了中國人,這倒算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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