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開發商張崇杰,拖欠農民工友血汗錢!
反映人為洛南縣龍山大廈一、二號樓工程項目施工的60余名工人,現就陜西省洛南縣龍山大廈發包方商洛市金盛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盛源公司”)拖欠60余名工人工資合計約175萬元一事進行曝光,呼吁政府、媒體進行關注!聽聽我們這些為城市建設出過一份微薄之力人們的呼聲!!!!我在這里只代表我個人向政府和全社會呼吁,難道一定要有死人的事件再次發生,才會有人為我們這些為城市出力的人來主持公道嗎?一個個多么淳樸的農民工友啊!他們只是為了拿取自己所賺的血汗錢!遇見這么黑心的開放商,我為這些工友感到痛心!
反映人為洛南縣龍山大廈一、二號樓工程項目施工的60余名工人,現就陜西省洛南縣龍山大廈發包方商洛市金盛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盛源公司”)拖欠60余名工人工資合計約175萬元一事進行曝光,呼吁政府、媒體進行關注!聽聽我們這些為城市建設出過一份微薄之力人們的呼聲!!!!
一、洛南縣龍山大廈工程項目概況龍山大廈項目于2011年6月1日開工,反映人于2011年11月進場施工,于2013年8月主體驗收完畢,于2014年10月完工, 2015年2月開始就有購房業主裝修入住,現該大廈已經售出近三分之一。
二、欠薪事實及維權過程龍山大廈項目從2012年4月正式開工到2014年底售樓至今,從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過工人工資,嚴重喪失商業信譽,反映人從2012年年底便開始艱難維權。但直至今日,金盛源公司仍欠我們60余名工人工資合計已高達約175萬元!!!!全是工友們的血汗錢吶!!!!反映人與洛南縣勞動監察大隊、洛南縣城建局、信訪辦反應上述情況時,上述三機構怠于履行監管職責,告知反映人“開發商目前沒有錢,我們也沒辦法”,并讓反映人通過法院訴訟的形式進行維權了事,增加我們工人討薪的成本,拖延我們拿到血汗錢的時間!!!!
然而根據《關于提前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洛政辦發〔2015〕105號)第三條第二款規定:“對于房地產開發等項目因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督促建設單位籌款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可采取資產變現等措施籌措資金解決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于這種無良開發商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完全可以通過監督、責令及資產變現等強制手段維護我們工人的合法權益,打擊開發商的囂張氣焰,凈化房地產行業市場環境,但上述三部門卻不作為,百般推脫、踢皮球,至今不予解決,反應人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講上述情況進行曝光。
同時在這里向政府及公眾申訴,2012年年底,工友田維卷為等金盛源公司發放拖欠的工錢留守工地,不幸因天冷取暖導致一氧化碳中毒身亡。(2012年10月25日家里本來打電話讓田維卷回老家,煮粉條殺豬,多么淳樸的農民工友啊!為等拿錢拿工資,大約于11月6日因天氣過于寒冷,在工地拿加熱好的煤,等工友發現其死亡時,已經是11月9日了,可憐的田維卷為等工資,煤氣中毒命喪洛南縣龍山大廈,我們連他什么時候去逝的都不知道啊!!!)如今我們工友再次被逼無奈,全部在售樓部等待工錢,工人目前生活費已經沒有多少了,在這里半個多月,政府住建局和勞動監察大隊就此事相互推脫,討薪工友們現在只能一起集資買面條解決溫飽,黑心金盛源公司及張崇杰將其售樓部電停,我們討薪工友只能在冰冷的售樓部無望的等待。
我在這里只代表我個人向政府和全社會呼吁,難道一定要有死人的事件再次發生,才會有人為我們這些為城市出力的人來主持公道嗎?一個個多么淳樸的農民工友啊!他們只是為了拿取自己所賺的血汗錢!遇見這么黑心的開放商,我為這些工友感到痛心!為沒有人愿意為他們出頭而感到傷心!如今法制社會這么好!樣樣向著公民每一個人,我們農民工友也是人!為何沒有人愿意出頭,為我們這些淳樸的農民工友主持公道?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 懇請商洛市政府、洛南縣政府及相關部門、社會媒體能夠關注此事,盼望政府能夠出面解決。龍山大廈還我們血汗錢!對這種無良的開發商予以嚴懲,以維護我們60余名農民工工人的合法權益,早日拿到拖欠的血汗錢和賣命錢回家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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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老板拖欠21名民工的31萬元血汗錢 更換手機號有家不歸“消失”近兩年
2015-12-10 來源:今日早報
□通訊員李武岐本報記者朱寅
早報訊每年12月一到,給人的感覺就是,離過年不遠了。
在外打拼的人們,誰不想安安耽耽地工資到手,然后回家過個大年呢?
可總有些民工兄弟會事與愿違,遭遇這樣那樣的惡意欠薪,連過年的心情都好不起來了。
今年12月5日,浙江海寧警方通過長期追蹤,抓回來一名惡意拖欠21名民工兄弟的31萬元血汗錢,并換住所、關手機、消失了兩年的犯罪嫌疑人樓某。
這樣的案子,民警希望越少越好,雙方通過協商,都可以好好回家過年。
樓某算是個比較有實力的包工頭,也能稱得上是工程老板了,在省內不少地方承包過水電安裝項目。
2013年前后,他承包了海寧市一大型建筑的水電安裝,2014年工程也順利做完了。
從承建方拿到所有工程款并簽訂了有法律效應的《民工工資結算書》后,樓某卻沒按約定給手下的民工兄弟付工錢。
在向部分人支付了工錢后,樓某突然以承建方沒給他工程款為理由消失了,自己家再也沒去住,常用的手機也關了。
期間,有長期在浙江省內打工的工人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了樓某的欠薪行為。
經查,樓某至少拖欠了21名工人工資31萬元。
但由于這些工人來自全國各地,相互之間未留有聯系方式,工作人員無法了解詳細情況,部分人對要回工錢也不抱希望了。
樓某這一消失,就是兩年時間。
而警方也在這期間固定了樓某涉嫌惡意欠薪的證據,并展開了偵查。
今年12月5日,海寧警方確認樓某在諸暨市的一個小區內租住,馬上上門找到了他。
犯罪嫌疑人樓某,45歲,諸暨人。
剛開始,樓某竭力為自己辯解,一會說因為有些工人沒好好干活,一會說因為自己虧了200萬元,所以沒錢發工資。
但民警告訴他,為了逃避責任,他不僅更換了手機號碼,放著家里的房子不住在外面租住,其目的就是隱藏自己的行蹤,符合刑法第兩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規定。
目前,樓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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