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大于法?
作者:熊蕾
改稿子,最煩一些小年輕在英文稿中把北京大學拼成Peking University。
據《人民日報海外版》提供的背景資料,關于人名、地名的書寫方式,我們國家有明確的規定。五十年代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了漢語拼音方案;1977年9月,聯合國第三屆地名標準化會議決定中指出,“注意到《漢語拼音方案》在語言學上是完善的,用于中國地名的羅馬字母拼法是最合適的”,“建議采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中國地名羅馬字母拼法的國際標準”。根據我國政府的規定,從 1979年1月1日起,我國對外文件、書刊一律采用漢語拼音拼寫人名地名。
按照漢語拼音的拼法,毛澤東、周恩來、鄧小平等世界知名的中國領導人,英文書寫的名字都從舊時拼法Mao Tse-Tung,Chou En-Lai,Teng Hsiao-Ping改為Mao Zedong,Zhou Enlai,Deng Xiaoping,北京、南京等也從過去的Peking,Nanking改為Beijing,Nanjing。連同京劇、烤鴨也統一用Beijing Opera,Beijing Duck的拼法。
根據國家的統一規范,中國的對外新聞機構在報道北京大學的時候,都是用Beijing University。但是,不知道為什么,北京大學自己卻頑固地堅守著Peking University的老名稱。
我就煩這個。
作為一個歷史名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歷史上有過燕京、北京、北平等不同的名稱,但是沒有一個名稱與“屁坑”(Peking)有任何關聯。我不太知道Peking是哪些洋大人從什么時候因為什么這樣命名北京的,估計是他們不大會發jing這個音。無論如何,那是和北京不相干的一個名稱,在第三屆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做出采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中國地名羅馬字母拼法的國際標準的建議以后,特別是在中國政府規定1979年1月1日起一律用漢語拼音拼寫中國地名之后,英、美、德、法、意、西等歐美國家采用了漢語拼音拼寫中國人名地名,Beijing的拼法已經通用。
我實在搞不懂:連北京大學所在的城市在英文中都叫Beijing了,以 Beijing命名的大學為什么偏要叫“屁坑”?若說是為了什么傳承,那北大怎么也老不過北京去,憑什么北京用漢語拼音,北大就不能用?清華大學不用漢語拼音Qinghua而堅持舊拼法Tsinghua,雖然也不規范,但起碼人家有兩個理由還能擺上臺面:第一,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夕,清華大學一部分遷到臺灣,成為清華大學新竹分校,為了保持海峽兩岸清華大學的統一,大家都用Tsinghua的拼法以避免造成對清華的誤會;第二,Qing這個音,很多老外無所適從,發不出來。盡管有這樣兩個理由,我們對外發稿時,清華大學仍然是按照規范的漢語拼音寫成Qinghua University。
而北大似乎連這樣的理由也沒有。北大并沒有如臺灣新竹清華那樣的境外分校,Beijing的發音也不至于很難為老外——北京的漢語拼音不是已經通用了27年了嗎?
那北京大學還有什么理由堅持“屁坑”呢?難道就因為“屁坑”比北京的發音洋氣?號稱中國一流高等學府的北大不至于這么崇洋吧?
我無法解釋北大為什么堅持“屁坑”而不用Beijing,但是從這樣的堅持中,我的確看到北大人的一種“老子天下第一”、不以國家統一規范甚至可以說不以國家法律為然的傲慢做派。
我在網上看到的資料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黨和政府確定“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制定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為文字改革三大任務。毛澤東、周恩來以及陳毅、吳玉章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親自指導方案研制工作,海內外人士提出了一千多個方案。經過慎重的研討,1956年2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了采用羅馬字母的拼音方案草案。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并進行修訂的基礎上,經全國政協常委會擴大會討論后,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了這一草案,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關于《漢語拼音方案》的
決議。
幾十年來,國家為推行《漢語拼音方案》頒布了一系列法規。2001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定了《漢語拼音方案》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拼寫和注音工具”的法律地位。
北大是法律專家學者云集的地方,可他們對這些法律法規是如何實行的?從堅持 “屁坑”的舊拼法來看,他們似乎很不在乎這些法律法規。教育部副部長、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主任袁貴仁曾經說:“一些地方和學校忽視、削弱漢語拼音教學和科學研究;在社會生活中不按照有關規則使用漢語拼音,拼寫錯誤、不規范現象比較普遍;在一些領域,違反國家法規和標準,不使用漢語拼音或用外文替代漢語拼音的現象,也時有所見。”不知道他指出的這些現象,是否包括北大在內。
北大是拼成“屁坑”還是“Beijing”,當然不是什么大事。(不明白“屁坑”真就那么悅耳,那么時髦?)但是中國法律法規的嚴肅性,應該不是小事。北大名氣是大,但是北大能大過法嗎?
北大可以不喜歡漢語拼音和推行漢語拼音的法律。那他們可以通過自己的專家按他們的意愿先修改法律。但是只要法律還沒有按他們的意愿修改,他們還是應該遵守現行的法律,而不是違法。
當然,我們的法律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就是對違法行為沒有處罰的功能。我們這些編輯能做的,也只有把稿中的“屁坑”改成“Beijing”而已,然后在這里發一通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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