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如火如荼的反貪斗爭進入“深水區”的時候,卻不料出現了畢福劍君的“視頻風波”這么 一段插曲,一時間竟被炒得沸沸揚揚。這倒會促使我們冷靜下來,認真地想一想其中的來龍去脈,特別是其中是否還有什么“奧妙”。
現在不是大講依法治國么,那我們就要從法律上考慮問題,首先對“罪與非罪”作一個科學的界定。現在已經不是“文革”那樣的年代了,不能再用諸如“誰反對毛主席,就砸爛誰的狗頭”之類的模式或其他類似的情緒化處理方式解決問題,應該嚴格地依法辦事。如果是這樣,不難理解或明白,畢君在“視頻”上的那段“表演”,其中的是是非非,道德層面上的真善美與假丑惡之分野,容當另論;從法律的意義上說,無論從那個角度看,都構不成“犯罪”。 如果在“罪與非罪”上糾纏不已,也是跑了題。 小心中了人家的圈套!
如果“罪與非罪”這個界限清楚了,也就是說,肯定畢君在“視頻”上的“表演”,構不成犯罪。接下來就有一個對畢君的身份認定問題。這一點非常重要,并且具有關鍵性的意義。
同一句話或類似的一句話,放在不同身份人身上,內涵就可能不同,甚至性質就不一樣。如果是普通老百姓,發發牢騷,罵罵人,甚至罵到領袖,一般的,也不會有什么政治問題。但畢先生的身份不同,他不是一般的老百姓,第一,他是共產黨員。第二,他是肩負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重任的媒體工作者。如果用這兩項標準來衡量他在那段“視頻”的表演,我想,問題恐怕就不那么簡單了。以一個共產黨員和宣傳干部的身份,破口大罵黨的領袖“老x x x”,“可把我們害苦了”,究竟是個什么問題?我們怎么“研究”,作怎樣的“定量分析”或“定性分析”,那是我們自己的事,山姆大叔對這些并不感興趣。人家感興趣的只是一個問題,并且抓住這個問題大做文章:畢君的“表演”(有“視頻”作證,鐵板釘釘),“證明”共產黨的干部,在臺上是滿口馬、列、毛;在臺下,在靈魂深處,卻是大罵“老x x x”,“可把我們害苦了” !“翻譯”成我們的話,就是:“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實質上也就是“信仰喪失”的意思。------這才是問題的要害。
沈大偉先生在《華爾街日報》發文:《將發生的中國崩解》,列出五大“理由”加以證明:第一是富豪精英集團加速大量外逃;第二是各種形式政治高壓加劇;第三,體制內學者早就不相信自己宣傳,看穿國王新衣;第四,體制內外從官場到社會文化普遍腐敗;第五,深化改革寸步難行,受到強大既得利益集團集體阻擋。其中第三條是:“體制內學者早就不相信自己宣傳,看穿國王新衣”。畢君以自己的精彩表演,而且是以央視當紅節目主持人的顯赫身份所做的這場精彩表演,恰恰是“坐實”了人家“唱衰中國”的一個“論據”。至于你們自己圍繞著畢君“視頻”事件怎么“爭論”、“打斗”、“內耗”,山姆大叔樂得“坐在城樓上觀山景”!
針對山姆大叔的老謀深算,我想我們應該做的是以有說服力的事實,說明自中共十八大以來,反貪倡廉,深得民心,一帶一路,卓見成效,通過全面從嚴治黨,在總體上已經在中共全黨范圍內,大大增強了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用事實說明沈大偉的上述五條,統統是“以偏概全”的老伎倆,在本質上與章家敦先生的“唱衰論”是一樣貨色,都將被歷史證明是站不住腳的。最忌為這種“偽君子”百般“辯護”。此是下策。非常遺憾的是,有的“官媒”,硬往“下策”的“死胡同”里鉆,不能自已。例如,有署名“單仁平”者,在《環球網》上發文,說什么畢君的那個“視頻”,僅僅是個“不雅”的問題。并公然為其辯護說:“私人場合的東西不適合做政治定性的依據,因為人在這種場合比較放松,說話隨意,容易受臨時性因素的影響。而政治是嚴肅的事情,用于政治定性的材料應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言行。因此如果只根據這段視頻對畢福劍的政治傾向和立場下結論,顯然不夠嚴謹。”甚至還要追究“畢福劍言論‘不雅視頻’流出誰之過”?這統統是隔靴撓癢,文不對題;令人費解的是:該文作者怎么就會不明白,畢君的上述“表演”,究竟說明他有真誠、堅定的信仰,還是說明其信仰之喪失或動搖?如果這個問題都弄不清楚,是不是反映了作者自己的信仰也有問題?在某種意義上,為這種人百般辯護,還給人以這種“臺上一套,臺下另一套”的“兩面人”做派,在大陸官場上還有一定市場,至少有人百般為之辯護。嗚呼,以這等水平,在山姆大叔的老謀深算的意識形態攻勢面前,焉能克敵制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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