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者”張某的“十宗罪”
據說“飯局視頻”的“告密者”姓張,我細細想來,這哥們起碼有十宗罪。
第一宗,公知說發視頻的人是你,那就肯定是你了,你為什么要否認?公知說你是“馬”,你怎么能說自己是“鹿”呢?公知能對從開國領袖到所有英雄模范都能夠把白的說成是黑的,你卻敢不承認自己是“馬”,罪莫大焉!
你不要感到委屈,誰叫你在那個什么什么書院工作來著?你作為唯一的“反滿抗日”嫌疑分子,不賴你賴誰?難道賴克林頓?難道賴其他“國際友人”?人家敢嗎?!
既然公知說你是“馬”,你就不但不能是“鹿”,就連“牛”、“羊”也不能是了,咱們就以你作為“馬”來說事吧。
第二宗,你怎么能夠“告密”呢?人家畢福劍,畢福劍,畢竟是口蜜腹劍,人家的老爹老媽這名字起得多好!人家那些話對于外國人來說不是“密”,對于國人來說才是“密”,你卻這告訴了全國人民,泄漏了天機。怎么能夠這樣呢?
第三宗,你怎么能夠侵犯老畢的“隱私權”呢?連我們作為草根的都懂得有“私”好好“隱”著,人家老畢在涉外的大庭廣眾舉行“私人宴會”,就好像在人多百眾的情況下站在大街上小便,你不把臉轉過去也就算了,居然還把人家在大街上小便的狀況拍出來發到網絡上,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人家在大街上小便的“隱私”,你像話嗎?!
第四宗,你這一“告密”不要緊,害得那些平時恨不得把《人民日報》挫骨揚灰的人慌不擇路,“假傳圣旨”、移花接木,讓《人民日報》1月23日發表的文章重新“被發表”一次。忽悠了多少民眾?!不是你這樣搞,人家那些“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公知能夠與《人民日報》為伍嗎?
第五宗,你這一“告密”,后果很嚴重,突破了“不‘告密’”的道德底線,所以你必須對社會上所有道德滑坡問題負責任!
第六宗,有人說,發視頻等于“告密”,“告密”就等于“文革”,你發了這個視頻,就等于發動了第二次“文革”,你的罪過不小!
第七宗,你這一“告密”,讓人們競相效仿,“成風”以后,會坑了多少“權力精英”!假如人們都不受你的影響,某些官員就算一身屎,老百姓也不知道,讓這么一公開,損害政府威信和干部形象的是“告密“的人而不是他們本身了,你知道嗎?
第八宗,網絡上曾經有這么一個段子,說有美國人說小布什是猩猩,結果被警察局拘留了,罪名是“泄漏國家機密”。現在你這么一鬧,導致了在很多人心目中明白了,“公共知識分子”就是“公公知識分子”,你這不起碼也是“泄漏機密”嗎?
第九宗,人家說你是“馬”,你不承認也就罷了,你居然咬出“國際友人”白某某?這會造成“友邦驚詫”的你知道嗎?再說,人家美國科學發達到連德國總理的大姨媽什么時候來也知道,“偉大”到以讓其他國家付出犧牲十多萬無辜平民的生命的代價去“解除人道主義危機”,人家會玩你這種小兒科的游戲嗎?
第十宗,你不知道網絡輿論場上的規矩是,只許公知們放火,不許別人點燈嗎?他們怎么說都是對的,他們說公雞下蛋,你只能說親眼所見,而你現在弄這么一個東西出來令公知們尷尬,你這不是存心撕裂社會嗎?
所以我認為你張某十惡不赦,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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