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已在省級地區層次取得進展。中國西部的陜西省最近出臺規定,要求新提拔領導干部對個人重大事項和家庭財產申報備案。(6月9日新華網)
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出現的“范跑跑”,因其個人的自私自利行為,受到了世人的唾棄。在近幾年的官場,伴生出了一個全新的名詞——“官跑跑”,其規范的稱謂是“裸官”,也就是官員的家人和財產都已轉移到了國外,僅有官員本身一人在國內為官。“裸官”逐步演變為“官跑跑”,就是貪污腐敗官員的成長史,其中必然會伴隨著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侵害,帶來的是國家和人民遭受巨大的損失。
在治理“裸官”方面,全國各地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制度,其中最為理想的是實行官員個人事項公開制度。但是,從當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要全面鋪開官員財產公開,在時間上還不可能馬上,在空間上還不可能全部。陜西省率先推出的對新提拔領導干部個人事項申報無疑成為了官員財產公開的前奏,對于破除官員個人事項公開的堅冰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其實,“貪官”、“裸官”、“官跑跑”,反映出來的是貪污腐敗官員的發展歷程,如果僅僅局限于針對“官跑跑”治理“官跑跑”,還只是治標不治本。“官跑跑”之所以要“跑”,并非因為其“裸”,而是因為其“貪”。治理“官跑跑”的歸宿還應該在深度治理貪污腐敗上。實行官員財產公開,也正是治理貪污腐敗的一個方面,其本身還在于將官員權力置于群眾監督之下,遏制貪污腐敗行為的發生。
所以,治理“官跑跑”,僅是治理腐敗的萬里長征第一步,無論其個人事項申報還是個人財產公開,其最終目的都在于治理貪污腐敗現象。而從目前我國的國情來看,實行官員財產公開,還只是一種遏制性的戰術,恐非解決腐敗問題的根本之策。
筆者認為,要徹底解決腐敗問題,還需要堅持循序漸進的原則,黨和群眾齊抓共管,不斷完善監督機制、權力結構和用人體制,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方為萬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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