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在農民家走訪,了解到下面的信息。
初中同學的兒子新近結婚了。我向老同學道喜,但他先是很高興接受了道喜,但很快笑紋沒有了,變成了苦笑。
原來老同學為兒子娶到兒媳欠了很多債,夠他們兩口還一輩子了。農村婚姻陋習加重了農民負擔,簡單算起來,有下面的費用:
一是房子。如果孩子在城里工作,女方必須要求男方在城里買房,一般縣城要三五十萬元。沒有房子,就意味著農民的兒子一輩子打光棍。如果雙方都是農民身份,那么女方要求男方蓋新房,哪怕對方只有一個兒子,有房子住,也要蓋。一般在農村蓋新房也需要十幾萬。
二是訂婚的見面禮。從一萬元到三萬元不等。一萬元是1萬加7元,號稱“萬里挑妻”;三萬的為三萬加八元,即“三家都發”,哪三家呢?男方父母一家,女方父母一家,新婚的小兩口。
三是彩禮??梢詾榕劫徺I大量的衣物,還有電動車等等,約萬元。
四是結婚那天“下車錢”。新娘子乘車隊租來的車到男方,男方迎娶到家門后還需要準備“下車錢”,從一千到幾千不等。
五是“改口錢”。新娘子到家門口了,見到婆媳后,要改稱男方的父母為“爸媽”或“爹、娘”,初改口是不習慣的,需要“改口錢”,沒有錢就不進新家。曾有一家娶兒媳婦,前面的錢都花了,婆婆實在看不慣女方要“改口錢”或者感覺花錢壓力太大了,竟不愿掏了,而媳婦恰恰也是認這個錢了,雙雙僵持下來了。媳婦說沒有“改口錢”就不下車,婆婆還是不肯出,結果媳婦真的沒有下車,打道回府了。新婚宴也撂在那里了。改口費也是幾千元,視婆婆的心情和男方實力而定。
除了上述費用,男方還要承擔新房裝修、家具、廚具等等各種費用,以前兩家商量著購買的,現在都變成男方一家出錢了。
上述費用少則20多萬,多則50多萬。農家娶上新媳婦,殷實的家庭立馬就成立欠債戶了。如果小兩口安心過日子還好,如果是游手好閑之輩,則父母到死都是他們兒子小兩口的“奴隸”。
村里就有這么一家。兒子很懶,兒媳婦更懶,呆在家里,既不種地也不出去打工,而是打發他們的父母進城打工,兒媳婦還定期上門催繳公婆的打工款呢!他們學著城里人的樣子,每天都出來遛狗。
農場婚姻陋習豈止是傷害的家庭。是誰將婚姻變成了買賣呢?原本好端端的的農村社會風氣,為什么變壞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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