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養老金是政府規定的,按政府的規定的比例進行調整,但這種規定其實必要性不大,只要掌握了經濟發展的規律,養老金完全可以自動調整,而不需要人時時進行干預。
從經濟學出發,微觀經濟學可能會認為養老金應該按照CPI進行調整,宏觀經濟學可能會認為按經濟增值率調整更合適,但筆者指出這些都是錯誤的,按生存經濟學的觀點,養老金應該按照經濟增長率與通貨膨脹之和進行調整,也就是中國經濟增長速度一般為9%,通脹一般為3%,而養老金的調整比例就是12%。
按CPI,也就是打通通常所說的通脹來調,可以避免因購買力下降導致的收入縮水,但這前提是,你現在買的,用的東西,跟以前一模一樣,但現實中并非如此,因為人們的生活水平在升高,生活方式在轉變,以前的生活方式不存在了,新的生活方式更貴了,比如以前人們騎自行車上班,而現在要乘公交或是地鐵,所以即使自行車的價格沒有上漲,你現在的生活開支也會上升,因為生活方式變了,原來如果你的收入是按自行車的水平來規劃的,那地鐵時代,肯定就不夠了,所以如果你的收入只與通脹同步提到,那必然適應不了生活方式的發展進化。
那按經濟發展速度,也就是官方公布的經濟增長率來調整,可以嗎?也不行,因為官方公布的經濟增長率是“凈增長”,而不是真實的經濟增長數字,是真實的經濟增長數字減去CPI增長數據后得到的,真實的經濟增長,我們可以經濟的“毛增長率”,學術上稱為“名義增長率”,這才是數字上的增長。
這個增長是不僅包含了物價的增長,也包含了生活方式的變化,是真實的增長,我們如果要提高養老金是必須與這個真實的解決增長,也就是名義經濟增長率掛鉤才行。
除了以上談的是與通脹和經濟增長的關系,其實養老金還可以與收入的增長掛鉤,但是收入增長也是經常面臨兩個數據,一個是名義增長,一個是扣除價格因素后的增長,而要與收入掛鉤,就必須與前面一個掛鉤,也就是與名義增長掛鉤。
比如,2011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名義增長14.1%,2012年全年城鎮居民人均總名義增長12.6%,名義收入都高于大家平時聽到的“經濟增長率”。
其實與名義經濟增長率掛鉤更科學,與名義收入掛鉤也問題不大,因為名義收入的增長與名義經濟增長差不多,一般是圍繞名義經濟增長上下波動,不會有太大的偏離。總之養老金與通脹掛鉤或是與實際經濟增長率掛鉤,是絕對不行的。那樣會導致居民真實生活水平的下降。
養老金一般來源于社保收入,或是財政收入,如果不考慮稅費率的變化,這兩項的增長也是與名義經濟增長率掛鉤的,養老金按經濟名義增長率調整,不會帶來任何額外的支出負擔。因為中國經濟名義增長率一般都是11%以上,所以任何養老金增長低于這個數字,就是不科學的,就會導致老年人生活水平的下降。
中國養老金已經實現了“九連漲”,每次漲10%,好像很給力,其實漲的不多,而且這種漲既跟不上經濟的名義增長,也跟不上社會平均收入的增長。中國的養老金應該每年增長12%左右,才是合適的。
中國公布數據時,一個有個陷阱,中國公布收入狀況時,既公布平均數據,又公布中位數,這是為了讓人們看到自己工資不如平均時,不抱怨“被平均”,所以公布了中位數,但是公布養老金時卻只公布平均數,而不公布中位數,公布中位數后,就顯的更低了。
2013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893元,這只是平均數,如果公布中位數肯定比這個低很多,說明大部分人都是一千多一點,這些收入對于老年人是非常低的。
希望中國相關部門,能夠正式經濟發展的規律,變人工調整養老金增長,為與經濟名義增長率同步自動調整。
高連奎 知名經濟學家 上海交通大學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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