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畏者無恥:社會主義價值觀淪喪談何法治
這些年來“依法治國”的觀點深入人心,各種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可謂法令滋彰。可是貧富差距擴大、黃賭毒泛濫、官民關系日趨緊張,法治何以不能平復社會當下的戾氣和怨氣呢?
據我多年在基層工作的經驗,對此的看法是“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只是這個“民”不是普通百姓,而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各類經濟主體的高中層人士。他們早丟掉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放棄為廣大人民服務的思想,為了一己之利的最大化,最擅長利用“法治”作擋箭牌,披上合法的外衣就無所不為、無所不取,可謂是無畏者無恥。
這樣的經濟主體處于市場經濟第一線,他們掌握著權錢交易內幕和暴利產生渠道的最新變化和所有秘密,請問監督他們行為的法律能跟得上形勢的變化嗎?法律能夠做到“算無遺策“嗎?所謂創新永遠走在監管前面,不就是這個道理嗎?更可怕的是,當今社會自私自利思想流行,各行各業的經營者都以“短期利潤最大化”為行為指南,在放棄社會主義價值觀的背景下,法治能拴住他們脫韁的如壑貪欲嗎?法治能帶來公平正義嗎?
關于依法免于懲治或遣責的例子層出不窮。如,為了規避《勞動法》,前些年單位盛行辭退干滿九年的臨時工,哪怕兢兢業業到無可挑剔;近年又搞起勞務派遣,總之“同工不同酬”就是合法。
再如高管天價薪酬和機關里不按勞動貢獻按職務大小分配的方式,法律卻無相關禁止性條款,誰能奈他何?!一般雇工年薪3萬,高層拿1000萬元,找誰說理去?
又如,利潤不過是紙上游戲,多少民營企業給稅務局報的會計報表不是微利就是虧損,把利潤轉給關聯交易方或計入存貨,這稱之為合法避稅,大家卻習以為常。
更有豪車擦掛,僅小動小修就動輒上百萬,足以令普通群眾傾家蕩產,然而這是有“保險法”、“物權法”可依的;而撞死人賠20萬同樣也是有法可依的,“生命無價”在法律中只是傳說。
又如,既然法律規定貪污受賄罪是“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財產”,那么訟棍出個主意找個二奶或皮包公司收錢就合理合法,試問當下有多少官員是因貪污受賄罪而受刑呢?
再如,謾罵社會主義公有制餓死人、宣稱寧肯作美國精確制導的炸彈下的亡靈的人,仗著法律沒有“漢奸罪”、“破壞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罪”,所以才如此肆無忌憚。
這樣的例子很多,法律儼然成為現在一些權貴“精英”的庇護神。他們咬文嚼字、玩弄法律于股掌間,自認為有了“免死符”,所以貪婪狂妄到無恥的地步,雷人雷語頻出:“你為黨說話還是為人民說話”,“我爸是李剛”,“人民算個屁”,等等。以至于人民悲哀地說,中國已進入了拼爹的年代。
古人云:“廉恥乃立人之節,無廉則無所不取,無恥則無所不用,人若如此,則禍亂敗亡無所不至。”古人是推崇人治的,能夠“移風易俗”是官史政績的一個標準。放之今日,同樣有現實意義。抽離了社會主義價值觀談“依法治國”,結果是抱薪止火、緣木求魚、盜賊紛起,讓投機取巧者無畏后又再添無恥。
沒有鮮明的社會主義立場,沒有是非分明的社會,放棄“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法律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惡法。在善良的人們反復不斷地在法律細節上推敲的時候,不得不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只見樹木、不見森林”,法律制定的依據和目的才是最重要的啊。
魏 君作于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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