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全方位的監督體制是懲治腐敗的必由之路
.夏福鍇
(注:基層組織是指基層政府組織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
男女組成小家,而眾多小家則聚集成國,國中的民眾為了更好、更安全的生存而選舉出政府,即由政府來協調大家更好的的生存與發展,這是現代政府產生的一般歷程。因此在現代,一個國家中的政府無疑都是為民而產生、為民而設立、為民而服務的,也就是說政府至始至終存在與執政的基礎是為了民眾的生存、安全與幸福,否則便毫無意義!政府無疑處于執政者地位,而民眾則處于受益者地位,政府是屬于集團性質的具體權力者,處于主動的強勢地位,而民眾則是屬于個體性質的無具體權力者,處于被動的弱勢地位,因此政府比民眾更應該受到民主的監督與法律的限制!一個國家對于政府的依法行政應該設立嚴密而有效的監督機制,這個監督機制的設立應當符合這樣的體系與標準,那就是依靠:
1、來自處于執政者地位的政府內部的紀律約束即自我監督,但當內部的自我監督不能有效的抑制自身的腐敗的時候,就需要增加新的措施加以輔助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依靠2、來自政府外部的民主輿論監督:即廣開言路,積極接受處于收益者地位的民眾對政府發出的評論、意見與處于獨立、中立者地位的民間的新聞媒體的政治評論、建議;而確保與協調這三者關系使之相互平等、相互監督、相互尊重的手段,則是3、依靠處于國家最高地位的憲法以及相關法律的神圣威嚴,即政府、民眾與“無冕之王”的媒體都要服從法律的約束,由法律最終裁決一切、保障一切,這將是國家誠信與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
這也要求我們的立法者不但要通過具體的法律條文去保障內部監督體制的運行,更要通過立法去切實保障外部監督機制的存在并使之有效的運行。只要來自政府外部的民主言論不違反社會公德、不侵害他人權益、不會馬上而有效的引起社會秩序的動蕩與混亂,就應該給予堅決的承認與支持,讓人民敢于直接批評政府的違法行政,讓人民真正的參政議政,即給予言論者以切實、充分的刑事豁免權,以保障輿論者不因其發布善意的批評性的言論而受到行政的制止或制裁,主要是想通過保障群眾政治輿論與民辦新聞媒體政治評論的合法地位及神圣不可侵犯性,來加強來自于外部對于政府行政的有效監督!
現在在中國,雖然如火如荼的經濟改革使廣大老百姓獲得了巨大實惠,但不盡人意的是,作為一名平民百姓,在政治上并沒能夠擁有一件行政管理上的權利使他們可以和應該受他們監督的基層組織達到平起平坐的地位,由于基層組織在生活來源上與生存方式上牢牢地控制了群眾的生存能力,使群眾做任何事情都離不開它們的行政束縛,所謂的民主監督實際上也就難以有效的形成,比如:在中國離開戶籍你能自由的生活嗎?離開團籍、黨籍,你能得到組織的充分信任與重用嗎?離開了人際關系你有自食其力的機會與自食其力的能力嗎?前一段時間網絡上討論的關于結婚或離婚需要單位領導研究、同意的問題,就充分說明了政府賦予民眾的實際上的生存能力與機會十分的有限,公民從出生到長大直至參加工作的全過程始終都受制于基層組織的束縛,而受到徹底控制的民眾也就根本無力對抗政府的違法行政了,也就根本談不上什么民眾的監督了!!!既然組織有特權把群眾的隱私摸的一清二楚并可以隨心所欲的加以控制,那么群眾就只有順從地依靠基層組織了,否則,一不小心你惹惱了手握審批權的領導、頭頭們,輕了會堵塞你進修上進的機會,重了還會剝奪你結婚甚至為國家培養下一代的權利,說這話可能有些夸張了,但在這種環境下進行成長與發展,的確只有兩種結果在等待你:一是做個順民,討上司的喜歡,進而做他的黨羽,依靠他換取地位、虛榮與錢財;二是孤芳自賞、自命清高,成為另類,一輩子一事無成,眼看別人榮華富貴自己則被活活氣死。當然,也不排除運氣好的年輕人會碰上幾個一身正氣、潔身自好的開拓者,但僅僅依靠人格與道德約束,同有巨大誘惑力的不正之風相比,畢竟顯得勢單力薄與力不從心!
因而,這些被控制了生存能力的廣大群眾也就失去了評論與監督基層組織政策優劣好壞的膽量、勇氣與熱忱,而控制了廣大群眾生命線的基層組織在制定地方政策、執行政策時,就會肆無忌憚、無所顧忌。加之中央政府一味過度的信任基層,又沒有有效的利用政府內部的手段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督,基層組織的行政行為也就失去了來自政府內部與外部輿論的雙重監督,導致權力失衡,在惟我獨尊的環境里養成了“老子天下第一”的思想,致使不斷發生基層組織侵犯群眾利益的事件,結果失去監督的基層部門就成為造就腐敗分子的搖籃,違法亂紀、以權謀私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另外中國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體制,也出現了令人十分遺憾的事情,因為在我國,敢于發表針對政府評論的職責一向是國有專門新聞機構的特權!政府經意不經意地剝奪了隸屬于民間新聞機構發表政治評論的神圣天職與權利,并對群眾的各種自發輿論組織的產生與發展采取了漠視實則不支持的態度,致使群眾不敢對政府的政策發表真實的看法,只是在隨聲附和的模仿政府新聞機構的口徑,然而這樣對于政府的發展與統治又有什么好處呢?只能是百害而無一利的自欺欺人罷了,漠視社會輿論的作用與存在,也就失去了有效的社會輿論監督,實際上受到損害的恰恰是政府本身!當前雖然憲法賦予了人民與社會神圣的言論權利,但我國并沒有制定具體的明文法律加以肯定與扶持,因此在現階段的中國,我們幾乎聽不到敢于直接批評政府違法行政的民間評論,這不能不說是中國民主政治體制的重大缺憾!
我們大家可以經常在西方國家的政治片中看到這樣的鏡頭,就是一個掌握政府重大腐敗丑聞的證人,不是直接去向國家的安全部門投訴,卻總是十分信任的將手中的證據,交到新聞機構手里,再由他們負責公布與眾,當然這些機密情報的發布,無須經過行政部門的審批,這大大不同于我國的新聞發布機制。而每當將這些丑聞公布于眾后,一些腐敗案件也總是能夠得到有效的處理,腐敗分子也總是能夠被順利的繩之以法,這就是發達國家新聞輿論監督機制發揮的巨大威力!這里面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這些國家的新聞機構的身份均屬于民間機構,同時被法律賦予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并且也得到了政府部門的正視與尊重,因而即便是中央政府也沒有制止哪個新聞機構合法播出與民主評論的權利。那里的新聞機構更不會研究什么輿論導向,因為他們唯一的輿論導向就是實事求是與人民喉舌!
因而我們不要過度指責某些腐敗分子的不知廉恥或是司法部門打擊腐敗的無力,因為消除腐敗是一個系統的社會工程,當我們眾多的群眾還無法擺脫基層組織對于自己在生活來源上的細密控制,讓戰戰兢兢的平頭百姓在面對基層組織的違法行政時,又怎么能夠啟到神圣的監督作用呢?當我們的民間的新聞輿論機構還很少,并且不被賦予討論政治問題的權利、不被賦予充分的刑事豁免的的時候,讓他們面對政府的違法行政時又怎么能夠無所顧忌的啟到神圣的監督作用呢?
看來我們國家對于政府外部的輿論監督體制的設立與建設存有重大的偏見與缺陷,那么這個缺陷是怎樣形成的呢?這需要回顧一下共和國的歷史,在革命戰爭與建國初期中央政府曾經十分有效的管理群眾,引導并吸引絕對多數的群眾站到共產主義的思想陣營來,防止并排擠各種非共產主義思想的侵入,出于這樣的革命準備,執政黨對于人民在思想方面的控制與監督可以說是細致到了群眾生活、工作與學習的方方面面,為了加強對于群眾思想的掌握,政府甚至細致的控制了每個群眾的生活來源和供給。這些措施在階級斗爭十分激烈的年代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現在需要討論的是,奪取政權鞏固政權時曾經有效使用的專政手段,在建設國家發展經濟時是否還可以繼續沿用的問題?回答是否定的,我們的黨通過慘痛的歷史經驗,已經在政治導向上徹底否定了“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口號,就是說我們的無產階級革命已經取得勝利,并且成功實施了社會主義改造,已經不存在什么大范圍的強烈的階級斗爭,不再實行不切實際的什么專政,要在民主政治、法制政治的前提下一心一意地發展國民經濟!更為重要的是改革開放離開了有效的民主監督,我們創造再多的成果與財富,最終也會被腐敗侵蝕的一干二凈!!!
看來國家總的政策無疑是十分正確的,但現在的情況是,雖然改革開放的政策弱化了政府對于群眾的絕對控制,但階級專政的習慣直至現在還沒有完全被消除,比如政府十分喜歡絕對的了解甚至控制群眾就是很好的說明,嚴重阻礙人才流動的戶籍制度、異地暫住證制度、工資關系制度、找工作要持有原單位、居住地介紹信,甚至前面提到的連結婚也要由單位研究決定等等,因此在我國,消除階級專政思想,擺脫行政束縛,實現人力資源的自由流通仍是非常艱巨的任務。基層組織在執行改革開放的民主、法制政策的時候又摻雜進去一些階級專政用經濟的話說叫做壟斷的東西,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希望在優化群眾生活的同時更要使他們絕對忠于共產主義信仰,力求掌握住這些將要或已經富裕起來的群眾,以避免他們由于獲得過度的自立而弱化了政府在群眾中的領導優勢與絕對地位。其實我認為政府只需要在思想上以說理的方法加以引導群眾即可,而不必控制群眾的一切,否則便會阻礙市場的發展,牽制經濟與科技的進步,出現“強扭的瓜不甜”的現象。
因此為了實現人民的富裕并教育群眾具備共產主義思想的目標,龐大艱巨的工作自然就落在了基層組織的肩上,但在實際工作中,失去外部輿論監督與內部自我監督的基層組織,卻在利益的誘惑下成為腐敗的最大制造者!有時很大范圍內的官僚們由于腐敗而結成了鐵板一塊。由于國內沒有國外電影中描述的那種擁有巨大威力的新聞輿論機構,無奈的舉報者便不得不直接投訴上級甚至中央,但除此之外又能有什么辦法呢?因此,就使我們看到一些腐敗案件的處理,總是要有很高級別的政府或中央親自下達指令才能得以順利解決的奇怪現象,真不知道某些基層職能部門的設立還有什么意義,倒成為架空政府職能的擺設,掩蓋違法行為的遮羞布!手握大權又沒有受到有效監督的個別腐敗官僚,便為所欲為的變為人民謀利益為自我謀私利,甚至同群眾爭奪利益。因此,沒有來自外部的群眾監督與社會新聞部門的輿論監督,僅僅依靠政府自身的自我監督是不能有效抑制腐敗的!剝奪了人民對于政府直接監督的權力,實際上也就剝奪了國家對于政府監督的權力,一個喪失了外部輿論監督的政府僅僅依靠政府自我的監督便會在自我陶醉與自欺欺人中一點點的衰弱下去,最終將喪失創新與發展的動力!
近年來廣大群眾受夠了善于做表面文章的基層官僚主義者們的盤剝與壓榨,由于沒有足夠的民間輿論可以有效的依靠,他們更想直接的依靠上級乃至中央政府,因此便出現了大量的越級上訪!政府有時可能會感到頭疼,甚至有些同志會對群眾產生一些不耐煩的想法,因為他們在想:這些沒事找事的刁民也真是煩人的很!但是有這種想法的政府工作人員仔細想過沒有,這正是由于我們長期過于細密的控制群眾、輕視群眾性的輿論工作造成的后果,同人的身體會得病一樣,政府也會產生一定的腐敗與違法行政,人得病后如果依靠自身的免疫系統抵抗不住的時候就必須要靠吃藥來控制病情,政府產生腐敗后也是這個道理,如果依靠自身的自查自咎不能有效遏止腐敗時就應該及時的尋藥問醫,而這個藥,就是來自政府外部的民主監督!設想一下,如果我們擁有廣泛的擺脫基層組織束縛的能夠自立生活的民眾與大量的受到法律尊重的民間新聞輿論機構的存在,就能夠及時大膽的報道與揭露政府的違法行政,便會有效的抑制腐敗,控制腐敗的蔓延,也會大大減輕政府紀檢部門的壓力。
因此現階段,在我國還沒有普遍建立有效的外部民主監督的時候,政府部門就更應該珍惜這些勇敢者冒著生命危險舉報腐敗官僚的英雄舉動,珍惜這難得的與民眾增加溝通的機會。因為具有犧牲精神的勇敢舉報者是很少的,基層官僚腐敗者對于民眾的控制有時會達到滴水不漏的境地,民眾在生存方面始終擺脫不掉基層組織的束縛與控制,他們面對基層官僚的盤剝是不敢甚至是無法對抗的,更多的平民迫于生存的壓力、為了家人的溫飽與生活只能采取忍耐、息事寧人的態度。而此刻被縱容了的腐敗官僚的貪欲則會更加的膨脹,其直接后果就是造成腐敗的無孔不入與普遍蔓延。
看來,現在中國最有實權的階層,不是中央政府,也不是人民群眾,更不是人大與民主黨派,而是處于中間地位的基層組織的官僚主義們。基層官僚們向下牢牢地控制著群眾,向上又恭順虛偽的糊弄著上級政府乃至中央。中央政府在沒有有效監督的情況下把國家權力過度下放于基層組織,特別是將本屬于人民民主輿論監督的權力,又錯誤的配置給了他們,使擁有批判與監督功能的新聞評論機構變成清一色的政府部門,政府部門便集監督與行政權利于一身,這種既參加考試又做監考官的自我安慰、掩耳盜鈴式的體制設置,導致基層組織在使用國家權力時無所顧忌、毫無約束,結果中央集權與人民民主權力被架空,從而使基層組織可以逍遙自在的獨據一方,個別腐敗分子一手遮天、欺上瞞下、作威作福、胡作非為,給黨和國家造成了極壞的影響。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已經嚴重影響到黨和國家的生存,達到禍國殃民的地步!
現在是到了改革政府外部輿論監督體制的時候了,國家有必要考慮收回某些本屬于人民的輿論監督權力以還于人民,中央政府應始終保持一個中立者的態度去依法裁判發生在地方政府與群眾之間的矛盾,不要害怕群眾的議論,不要總認為群眾的批評是針對中央與社會主義的,其實群眾的矛頭是指向基層組織中的部分貪官污吏的,這對抑制國家的腐敗是有巨大作用的,允許人民在公開的場合或媒介直接的討論或批評政府的不當執政,要真誠地依靠群眾的輿論去監督基層組織發生的瀆職與腐敗,更要在普通群眾與政府之間架設可以直接溝通的渠道(比如設立國家元首信箱、總理信箱、部長信箱等),與群眾經常保持真誠的思想交流,關鍵是要公平的對待群眾并虛心的接受來自人民來自政府外部的批評與監督,而不是片面的要求群眾一味的執行與服從,因為,對待軍人和對待群眾絕對不是一個相同的問題,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而群眾只能用法制與道理去引導!
歷史經驗表明,共產黨不但是偉大的,關鍵時刻也是英明的!我始終都不相信我們的黨和政府會喜歡那種上邊說什么,下邊便忙著隨聲附和的虛假場面,會喜歡好好好、是是是的虛假消息與工作作風,黨不喜歡這種現象的原因,是由黨的智慧所決定的,因為弄虛作假是違背黨的實事求是原則的,這對國家的創新與發展有百害而無一利!現在,國家的改革開放進行到了關鍵階段,政府特別需要有價值的真實的信息去推進這個偉大的事業,特別需要徹底的真正的了解群眾內心對于政府政策的真實的看法與評價,特別需要與每個立志獻身于祖國改革開放事業的有志之士進行推心置腹的交談與探討,以激發他們每個人的智慧與能力,并給他們提供舞臺與機會,以發揮他們可敬的光和熱!
因此這就更加要求我們每一個人始終都要保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與作風,關鍵要給予群眾民主討論的權利,保障其敢于說話的法律,支持群眾大力開辦新聞輿論機構,政府要多務實的去行政,對于政績以及政策的評論問題最好由外部的民間的新聞機構去評論,因為政策是為民服務的,效果怎么樣,作為政策的直接接受者的群眾是最有發言權的,政府作為實施者實際上是沒有總結的權利的。如果,政府干不了一點成績就在自己的電臺上大肆宣揚一番,總會給人一種“王婆賣瓜自賣自夸”的感覺,因此,隸屬于政府的新聞機構要大量的精減,以給群眾的新聞輿論機構騰出發揮的空間。使群眾在逐步的自由討論中,學會獨立思考的能力,引導他們運用法制的觀點與理論去判斷事物的好壞,去討論、去參與、去監督、去決定政務的實施。
眾所周知,一切工作的好壞都是由于體制造成的。經濟工作如此,政治工作更始如此。正如我們的黨改革了經濟體制,就改變了國家貧窮落后的面貌一樣,只要我們遵循民主與法制的原則改革現有的政府工作監督體制,就會有效的遏制并防止政府腐敗,實現國家政務向著公開公平公正廉潔務實高效的現代政體目標轉變與邁進!
夏福鍇于2002年秋
http://blog.sina.com.cn/china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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