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中華; 中國必須來一次嚴打貪官污吏運動=徹底解決危及黨國存亡的腐敗問題
回顧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每當社會治安惡化,犯罪分子猖厥,中央就對刑事犯罪開展一次嚴打運動,每打一次,國家就穩定了十多年。現在貪官污吏十分猖厥,由單個貪官發展到群體貪官,由貪幾萬元發展到貪幾千萬元幾億元,黨風政風每況愈下,清廉的人受到排斥打擊,腐敗分子越貪越升。黨和政府威信遭受嚴重損害!目前的腐敗問題已經到了官逼民反的程度,亡黨亡國迫在眉睫,不用運動反腐不行了,中央應該對貪官污吏也開展一次嚴打運動,扭轉目前危局..,
對某些問題較多、難度較高、矛盾較大的工作,如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威脅社會穩定的刑事犯罪及黑惡勢力等等,偶爾施以“運動式集中整治”予以嚴厲打擊,即被某些人指責為“運動式”的執法應屬于有關方面的一種執法常態,也是實施其他各項工作的一種常態,是我們攻堅克難時經常采用的一種方式。此舉無可非議。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工作方針,因地制宜從現實出發,分散與集中并取、普遍與特殊兼顧,恰恰是辨證意識在工作落實中的體現,也存在于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這沒什么可驚詫的。實施集中整治并不必然地等于平時懶政、沒有治理和過后就松懈。僅憑主觀臆想去下結論,是非常幼稚可笑的。
顯而易見,很多工作僅靠日常的治理是遠遠不夠的。比如取締黑、黃、毒、賭,打擊兇殺劫盜的各種犯罪等工作,其矛盾多、困難大、牽涉面廣、關系錯綜復雜、利益糾結纏夾;控拆遍地“開花”的違章建筑,整治蔓延的交通違章和“黑車”泛濫,制裁各類毒污假劣食品等,即便平時抓緊還應對不暇呢!哪容你去“不治”和“懈怠”?因而諸如此類的工作不僅需要平時的日常處置和治理,也離不開間或的突擊和強力整頓。實際上,任何工作都不能滿足于平時的“按部就班”,尤其是打擊刑事犯罪和黑惡勢力的工作。必須突出重點帶動全面,抓住主要矛盾顧及次要矛盾。很難想象,打擊刑事犯罪只能循著某個一成不變的節奏或模式進行,而不允許有必要的“加速度”和隨機應變。如果這樣就太機械太教條,比“八股”還要八股了。
“運動式”的集中整治即便在社會生活中的應用也比比皆是,成為一種規律性的體現。譬如一個家庭從周一到周五每天都打掃衛生,但周六還是要突擊性地大清理一次,這樣的效果更好。不能僅靠每天的清潔就行了。學生在每學期考試前都要集中復習以備應考,然而這決不等于學生平日里就沒有去復習和考試。戰爭也是如此。有陣地戰,也有運動戰,不能拘泥于只許打陣地戰、不許打運動戰。打殲滅戰時必須突破常規,集中優勢兵力。若是平分兵力、各自為戰,不說消滅敵人了,連自保都成問題。上世紀40年代末解放戰爭中的“三大戰役”,就是對國民黨反動軍事力量進行“集中式”、“運動式”殲滅的典型例證。假設說我們只能按照一個月消滅5萬敵人的“日常形式”去解決國民黨軍隊,而不允許有集中優勢兵力的大殲滅戰、大運動戰,豈不是太荒謬了嗎?
尤其在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控制違章建筑滋生和遏制道路交通違規泛化等方面,只靠平時的工作根本無法達成,因而必須輔以強力的突擊掃蕩,即集中力量于一定的時間和一定的空間里予以整治。而且違章建筑、車輛交通違規和刑事犯罪等的發生,也并非是循著固定的、一成不變的頻次,它們也有著在流動人員激增、社會動蕩、節假日等時節暴發的特點。面對這種短時間內突然形成的“犯罪潮”、“違章潮”和“違建潮”,只靠平時的日常治理能行嗎?肯定不行!惟有大力度的集中力量的“運動戰式”治理方可與之抗衡。除此別無他途。
作為十分常見而又不可或缺的工作與行事方法,實施集中力量的“運動式”整治和打擊犯罪是無可非議的。誠然,我們應該警惕和防止那種“一曝十寒”的情形,卻也不能武斷牽強地否定和指責“運動式‘嚴打’”并將之視為“平時懶政、不治和過后就松懈”,這兩者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否定集中整治和“運動式”執法不啻是在否定一個卓有成效的工作方式,客觀上等于是在抑制和消減工作的成效。不要計較和糾纏于外在形式如何,能產生效果才是硬道理。犯罪猖獗將導致民無寧日、國無寧日,甚至能毀掉我們的國家!如今有人置基本常識于不顧又跳出來攻擊“對刑事犯罪的集中嚴打”,這已經不是什么新發明。早在重慶率先強力打黑之初,就有報紙大肆指責和攻擊,并形成了一股“保黑護黑”為之鳴冤叫屈的逆流。但是,他們并沒有能挽救重慶黑惡勢力的覆亡命運。對于運動式集中整治和打擊犯罪必須堅定進行下去,此乃保護人民根本利益和國家長治久安之所系。對集中力量整治和打擊犯罪的否定與攻訐,既蒼白無力又違背工作的基本規律,并至少在客觀上助長犯罪黑潮的加劇和泛濫。
中國腐敗問題;1.官商勾結,貪官和商人聯合瘋狂的掠奪國家和人民財產,甚至打上打死與之據理力爭的百姓,這種現象從鄉鎮到縣市到處都有,新聞也不斷暴光,不用舉例。2,貪官為了一己之利出賣國家秘密,給國家造成嚴重政治和經濟損失。3,貪官保護黑社會,和黑社會沆瀣一氣,人民被黑社會凌辱傷害,甚至殺戮,有怨無處伸,有狀無處告。重慶的前司法局長文強成為黑社會的保護傘,使黑社會橫行重慶。壟斷合法和非法市場,連賭場也不放過,讓起弟熄掌控。4,貪官為了金錢,讓很多假冒偽劣產品在市場猖獗,給人民身體帶來嚴重損害,甚至奪取消費者生命,毒奶粉,假藥品,讓兒童,患者身受其害。前藥監局長鄭筱庾,掌握醫藥審批權,瘋狂受賄,讓無數假冒偽劣藥品堂皇進入衛生系統,害國坑民,民怨沸騰。5,貪官買官賣官,讓真正德才兼備的好干部不能夠得以提拔,長期下去,貪官墉官成為干部隊伍的多數,我們國家還有什么希望,我們的黨還有什么希望,無數烈士用鮮血換來的紅色江山,將付諸東流,人民和黨員能不痛心。6,一些貪官,把妻子,兒女先送到國外,自己在國內撈錢,人民叫他裸官,他把貪污的金錢帶去國外,享受榮華富貴,貪官和富人這樣移民,將對我國經濟造成巨大損失。官員腐敗問題是關系到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歷史上改朝換代均與官員腐敗有關,在這里我就不多說了。
嚴打之前.來次大赦;我們不得不承認,由于歷史的原因,有的人冤枉的很。好比如果按照老辦法搞政治改革,直來直去,不進行政治改革過程的創新是行不通的,政治改革對執政者中某些人是意味著利益的巨大損失甚至生和死的選擇。政治改革大家都知道是好的,包括那些堅定的社會主義者和形形色色的同志們實際上也是贊成政治改革的,社會主義和民主主義并不矛盾已經是共識了。但是因為所謂“欠賬風險”的阻隔,使得政治改革舉步維艱,所以政治改革前的“政治清零”是必須的,無外乎幾次眾所周知的事件,也有沒有周知的一些事情,這些都需要和平的辦法進行清零,包括對受害者的經濟補償和若干年后對名譽恢復的承諾,包括對施害著的利益維護和名譽的不受損。做到這些難度很大,但是對和平政治改革推進民主政治來說是必須的。希望中共中央要以“既往不咎,未來是天”為方針掃除政治改革中的障礙,有了有序的民主政治制度,必然能夠解決行政官員的貪污腐敗問題和司法官員的貪贓枉法問題。
近年,領導干部腐敗之風有越演越烈之勢,腐敗之風多年來無法根除,與反腐手段沒有創新及制度缺陷有不可分割的關系。懲治腐敗要有切合實際和穩妥的措施,給貪官出路就是給我們國民自己的出路.其實以前的貪官污吏.大部份還是因以前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誰也不會天生就會貪污受賄的.如果不讓中國以前的貪官污吏放下包袱,他們天天擔心被查處,無心執政,國家怎么發展呢.如果外國手里掌握著貪官污吏把柄,他以公布來威脅,中國的貪官污吏們怎么對外國強硬呢.如果沒有切合實際的辦法,天天只喊懲治腐敗的口號,中國腐敗問題怎么能得到徹底解決呢.官員腐敗問題是關系到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歷史上的改朝換代均與官員腐敗有關.這我就不多說了.
對于怎么懲治腐敗,我認為要有切合實際和穩妥的措施,也要以“既往不咎,未來是天”為方針掃除懲治腐敗中的障礙,以免造成官員恐慌國家混亂.1993年韓國“總統”金泳三以身作則,在腐敗積重難返的韓國閃電推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在這場史無前例的反腐風暴中,數千名官員受到懲處,包括國會議員、法院院長、部門長官、空軍和海軍總長等高官顯要,一度造成政局恐慌。中國如果經歷這樣的反腐力度,政治和社會能不能繼續保持穩定的局面,是個很現實的問題。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之初,嚴懲警察腐敗,三年間兩百多名警員入獄,最終導致1977年香港警員上街沖擊廉署。在此壓力下,港督當夜頒布特赦令,要求廉署對1977年10月1日前的貪污行為停止追究。港督為了讓廉署這個重要機構生存下去,做出的一次艱難但正確的讓步。既要破除官員的心理抵觸又要避免社會動蕩的現實考慮。
如果人民不放過一次貪官污吏,那么后果很嚴重,這些大量的資本轉移到它國,肥了敵國,當然他們情感上也不愿意流落他鄉,愿意生活在這片土地上,他們不愿意坐牢,就是他們坐牢,也只能增加人民的負擔,更何況誰會傻到坐以待斃,如果人民不能原諒,就這么對峙下去,腐敗一代接一代,人民最受傷,其后果就是經濟趨向崩潰,最后受傷的還是老百姓,重新積累資本,還有消耗多少資源,多少環境的代價。如果人民原諒了,那么資本留在國內,或者流出的資本重新流入國內,無論怎樣,他們的后人都會生活得很自在,這是現實,有錢哪里不能過好生活。我和大家一樣恨貪官污吏,但不能意氣用事,應當考慮到最有利于百姓著想,他們坐牢與不坐牢,我們人民又能得到什么,如果這些資本都留在國內,自然有利于人民,所以,我認為人民原諒更有利于人民,不過要有個條件,他們必須退回非法所得,希望大家理性思考這個問題。我認為;只有赦免以前的貪官污吏,才能懲治以后的貪官污吏.在法律上實行赦免制度:對之前的貪官污吏在規定時期內退還不法收入的,不論干部職級,不論問題大小,一律免除黨紀、政紀處分,不追究法律責任,原政治、經濟、生活待遇不變;對沒有按期退還不法收入的,政治上,一律開除公職,并存檔備案,永不敘用;經濟上,沒收全部非法所得,并處以高額罰金;法律上,按刑法的最高標準處罰。
總歸一句話;不管什么問題,用和平的方式解決總比用暴力的方式解決好.用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最后一般總是兩敗俱傷的。目前中國的官員可以說是貪官污吏比清正廉潔多,解決辦法無非二個,一個和平的方式一個暴力的方式。難道我們非得用暴力的方式解決嗎?用暴力的方式解決就會引起貪官污吏帶著貪來的財物逃向外國,還可能造成國家混亂的嚴重后果,遭殃的還不是我們國家和人民自已嗎?
為了國家的穩定.發出通告;對以前的貪污腐敗.違紀犯法的官員.采取不懲處的辦法.讓他們30天內自首.交出以前的不法收入[可以設立一個公開退款帳號.讓他們向公開帳號退款],不追究任何責任.不撤職.不公開,還要為其保密.解除他們的顧慮,對不自首的一定要嚴懲.其實現在這些貪污腐敗分子,大部份還是因以前制度不健全而造成的.誰也不會天生就會貪污受賄.違紀犯法的.給他們一次自改的機會.以免他們攜款逃跑[出國].迫急了還可能給我們國家帶來混亂的.為了國家的穩定及鞏固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這樣做會得到全國人民及黨政官員擁護和理解的.讓現有的貪污腐敗.違紀犯法的官員放下包袱,專心地執政,否則,他們天天擔心受怕被查處,他們還可能天天只想怎么不被查處。那里有心執政呢?官員無心執政,國家怎么發展呢?政府怎么為人民服務呢?另外,他們不自首,查他們是不容易的。若不這樣做.中國的貪污腐敗問題永遠得不到徹底解決的.赦免以后要制定新的制度預防腐敗.新的制度應遵循以下八點。
1.期限過后,號召全國人民檢舉揭發。要激勵人民群眾舉報.按貪污受賄官員被查處金額的百份之五十獎勵給舉報人,[也許有人說獎勵太多,我認其實不多,如果沒舉報人的舉報,大部分貪官污吏是很難被發現的,且舉報人是擔著被打擊報復風險的],另外,做好保護舉報人工作.對保護舉報人不當的司法人員要從嚴懲處.
2. 規定接受舉報的司法機關應直接去查處.不能當中轉站.轉到當地去查處.轉來轉去往往又轉回到被舉報人手里去了,接受舉報的司法機關一定決不能犯官僚主義.
3. 立法規定.按貪污受賄一萬判刑一年計算,二十萬以上包括二十萬的判死刑。只有嚴厲的刑罰,官員才能望而生畏,不敢貪污腐敗。做到清正廉潔。
4.司法機關還要主動出擊.不能在機關里等著舉報才去查處.另外,以后不要只抓大案要案.不抓小案.其實大要案都是從小變大的.這和一個人生病一樣.小病不治變大病就不好治了.
5.立即更改法律法規.對自首的行賄人及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的行賄人不要定罪.按一般的舉報人對待并給予狀勵.對不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的行賄人要與受賄人同罪對待。此舉是解決行賄受賄問題的最有力措施.最了解受賄人就是行賄人!現在對行賄人的處罰比受賄人還嚴厲,簡直就是逼著他們結盟!行賄若無罪,受賄人就會自危,怕行賄人過河拆橋而不敢受賄.行賄人也就無處行賄了.行賄受賄問題也就解決了。
6.撤銷各地紀檢和監察部門. 只留中紀委監察部作欽差 .目前各地方紀檢監察部門作用實在太小,很多都與地方行政官員同流合污。比如市紀委書記要受到同級的市委書記管理。市監察局要受到同級的市長管理. 各地紀委與被監督對象聯系密切,紀檢人員與查處對象低頭不見抬頭見,縱使不直接認識,想托點關系也不難。畢竟真正的黑臉包公還是少數,況且歷史上那位也未必就像戲臺上演得那么好。既然如此,中紀委就應該考慮推廣異地辦案的路子。雖然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什么都不熟悉,但不要忘記了,舉報人是群眾,只要真心辦案,并不缺少支持力量。
欽差就是巡按,唐天寶五年(746),派官巡按天下風俗黜陟官吏,巡按之名始此。明永樂元年(1403)后,以一省為一道。派監察御史分赴各道巡視,考察吏治,每年以八月出巡,稱巡按御史,又稱按臺。巡按御史品級雖低(監察御史為正七品官),但號稱代天子巡狩,各省及府、州、縣行政長官皆其考察對象,大事奏請皇帝裁決,小事即時處理,事權頗重。清初亦有巡按御史,其好處有。增加中央對地方的監察力度,防止地方上山頭林立,對中央指令陽奉陰違,對加強中央的權威有巨大的作用。其次可以有效的緩解百姓對地方政府的對立程度。讓百姓有可以控訴、申告的地方。對換回百姓對黨的信任有重大的作用。
近年,領導干部腐敗之風有越演越烈之勢,腐敗之風多年來無法根除,與反腐手段沒有創新及制度缺陷有不可分割的關系。中美創新聯合國際疑難病研究院院長陳中華建議;撤銷各地紀檢和監察部門. 只留中紀委監察部作欽差.成立一個真正有權的巡查組.由中央紀委,監察部.最高檢察院法院.公安部組成.不定時.不打招呼地到全國各地明查暗訪.并有權直接查處各地各類黨政官員的違紀犯法案件.此舉一能克服各地黨政官員天高皇帝遠的思想.二能打擊地方保護主義.三還能體現中央的權威,使中央的方針政策得以執行.這個欽差大臣之制度是永遠不會過時的.從古到今.好多大案要案,冤假錯案.大都是欽差大臣出來才得以解決的.巡查組到地方時,要先暗訪幾天,然后通過各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暫駐地址.電話.方便舉報人舉報.這樣也就是真正人民監督官員。上級監督下級才是真正的監督,無權的人民群眾監督有何用?人民要借中央的權力監督黨政干部行為.中央要使用人民的力量監督黨政干部行為.才是真正強有力監督黨政干部的。另外;中紀委和監察部應公開辦公地址電話和網站郵箱,方便人民群眾申訴,接到人民群眾申訴后由中紀委和監察部直接派人去查處,同時要嚴懲捏造事實亂告者。
7.加強黨政官員的思想教育及法律教育,讓他們有執政無私為民的思想及知法守法。決不能讓官員有做官是為了名利的思想,犯了法才知犯法的法盲。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擴大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積極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差額考察、任前公示、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任職試用期等制度。加強人事管理和監督方面的制度建設,逐步形成相互配套、約束有力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和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
8以后的司法機關要在中國共產黨中央領導下真正獨立.不受地方任何干涉.也許有人會反對司法機關要在中國共產黨中央領導下正獨立.那如果最高司法機關出現貪官污吏怎么辦?我認為司法獨立要在中國共產黨中央領導下獨立為好.司法機關官員的權力不但要有人監督還要有人領導才能清正廉潔的。另外,現在全國人大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管理一府兩院,那如果全國人大機關里出現貪官污吏怎么辦?由誰去查處?我看全國人大也應在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領導下行使權力。你若想全國人大真正成為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那我認為中國共產黨的總書記任全國人大委員長更好些。中國領導人要集權才有權威.有了權威才能使令出中南海,現在中國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政令不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方不執行中央的方針政策.使中央的決策得不到實行.解決不了這個根本問題.中央的方針政策再好也是沒用的.中央不能搞集體領導了,集體領導導致政權各行其是,責任不易分清,出了事無人負責。且導致政權何無權威,全國政協委員楊志福曾當面向總理溫家寶念出了一段近些年流傳的民間順口溜——“村騙鄉、鄉騙縣、一直騙到國務院。國務院下文件,一層一層往下念,念完文件進飯店,文件根本不兌現。”他認為,夸張的順口溜反映的雖然不是主流,但問題也的確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存在。北京中美聯合國際疑難病研究院院長陳中華認為解決這個問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讓胡錦濤總書記集權,讓胡錦濤總書記任中國的全國人大委員長,讓他擁有立法權及有監督一府二院的執政執法權。使中國的最高權力真正歸屬全國人大。中國決不能再搞集體領導了,集體領導往往給人認為反正什么都是集體決定的,無所謂,出了事無人負責,無法追究責任,集體領導還導致政權無權威,作為國家最高領導人,他是不會有私心的。因為連國家都是他自已的,他沒有理由去貪污受賄什么的,他會為國家和人民著想負責任的。無序的民主會使公民走上街頭,舉行集會,從而可能引發政局的不穩定;使一些在非民主條件下很簡單的事務變得相對復雜和煩瑣,從而增大政治和行政的成本;無序的民主往往需要反反復復的協商和討論,常常會使一些本來應當及時做出的決定,變得懸而未決,從而降低行政效率;無序的民主還會使一些夸夸其談的政治騙子有可乘之機,成為其蒙蔽人民的工具,無序的民主還可能破壞法制,導致社會政治秩序的一時失控,在一定的時期內甚至會阻礙社會經濟的增長;無序的民主也可能破壞國家的和平,造成國內的政治分裂;中國要民主也是要有序的民主,真正的民主是有序的民主,有序的民主要有個主持的領導人,這個主持的領導人就是國家主席,人民群眾有什么建議可以向國家主席提出,國家主席把人民群眾個人的建議在網絡及各新聞媒體公布出去,讓大家討論,或開會討論,從中吸取受到多數人贊同的去做就行了。這就是有序的民主。也是真正的大民主,對于下任國家領導人由誰來當,也可遵循這個辦法,在國家主席主持下實行有序的民主選舉,由國家主席指定幾個接班人,把指定接班人的理由及接班人的情況公布于眾,從群眾的意見中擇優錄取,這樣的權力移交會順利及穩定,而且也是真正的民主的。最近中東社會動蕩,和去年的泰國和吉國亂紛紛,伊拉克和阿富動亂得就更不用說了,這些國家無一不是民主多黨制國家,從中完全可以看出中國的目前政治制度的好處。若向集權方面改革一下將更好。其實治理一個國家是十分容易的,首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得要有個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就是中國的國家主席.中國的國家主席就應該集權,統管中國的黨軍政法。并主持制定法律,嚴格依法治國,實行政權責任制。國家主席只要把軍隊.國務院.法院及各省的領導管好就行了,有權對干不好的軍隊.國務院.法院及各省各市縣鄉村的領導隨時撤換,國家主席要知道軍隊.國務院.法院及各省各市縣鄉村的領導干的好不好,可以自己親自或派自己的親信出去明查暗訪.設立國家舉報中心,直接查處舉報問題。并設立一個吸納民意的國是眾議院,時刻關注并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軍隊.國務院.法院及各省各市縣鄉村的領導也遵循國家主席的管理辦法就行了,一級一級地下級對上級負責,比如一個村出問題就追究村領導責任,一個鄉出問題就追究鄉領導責任,一個縣市出問題就追究縣市領導責任,一個省出問題就追究省領導責任,可以細化規定一下省市縣鄉村領導的責任制度,這樣的政治結構可以做到權責分明,有序穩定。司法獨立。真正民主。
中美聯合國際疑難病研究院院長陳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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