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騰飛們,少拿言論自由來說事
作者:大眾民主 中華網社區
袁騰飛視頻出現之后,招來一片譴責之聲,據說還驚動了有關部門,甚至還讓民主斗士心目中的友邦矚目,美日媒體都開始關注這個事件和這場討論。鑒于袁騰飛言論已經攻擊憲法所規定的制度,部分網友要求依法追究袁騰飛的責任,此時此刻,奇怪的聲音出現了,袁騰飛的支持者開始用言論自由來論證言者無罪論了,甚至又抬出來一個引言獲罪的帽子,準備隨時扣向那些想訴諸法律的人。
一、民主斗士以言論自由為借口來干涉別人的法治精神。袁騰飛的支持者基本還是以追求和宣傳西方制度的人為主體,這些人平時被稱為民主斗士,斗士們平時喊的最多的就是民主和法治,他們嘖嘖稱贊的就是西方國家法制完善,他們攻擊毛時代的理由之一就是那個時代不講法治,但是當有人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憲法尊嚴控告袁騰飛的時候,民主斗士們開始用言論自由來加以反對了。原來民主斗士里的法治,也是有雙重標準的:凡是西方的都是符合法治精神的,凡是中國人用法治來做對民主斗士不利的事情,那就是干涉言論自由;凡是中國精英喊法治用法制那才是民主的體現,凡是老百姓要尋求法律途徑維護憲法尊嚴,那就是大興文字獄。民主斗士的兩個凡是和雙重標準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那就是:我可以,你不可以。我怎么做都是對的,你怎么做都是錯的。類似的情形前段時間也出現過,那就是在重慶起訴李莊過程中,民主斗士們一起發聲來指責重慶不符合法治精神,違背程序正義,同時,這些民主斗士又在法律之外大造輿論,企圖引導輿論用法律之外的手段來給重慶施壓為李莊解困。圍繞李莊事件和袁騰飛事件,民主斗士們都先后施展了雙重標準的神功,在李莊事件里,民主斗士們可以無視李莊辦案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同時也可以毫無愧色的指責重慶違反法治精神。在袁騰飛事件里,民主斗士們同樣選擇性忽略袁騰飛違憲違法的事實,卻用言論自由來指責其他人尋求法律途徑。理由是不同的,但是手法是基本一致的,雙重標準是赫然可見的,霸權邏輯是清晰可辨的。
二、民主斗士雙重標準的言論自由
民主斗士們不光在法治上習慣于雙重標準,甚至在言論自由上也搞雙重標準。看看這次關于袁騰飛的大辯論,民主斗士一方面用言論自由崇拜著支持著袁騰飛,另一方面卻不允許其他人去評說袁騰飛,一方面縱容袁騰飛出口成臟,一方面卻由指責左派對袁騰飛語言有冒犯;民主斗士一方面把袁騰飛發明歷史和辱罵他人視為言論自由,一方面對別人罵自己卻持零容忍態度;一方面認為袁騰飛怎么說都是在勇敢的揭露歷史真相,一方面卻把左派的反駁污蔑成造神。對雙重標準之技運用的如此嫻熟,這不知道是巧合還是統一培訓過。所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民主斗士那里竟然絲毫不起作用,他們已經習慣了只許州官放火的霸道邏輯了。民主斗士崇拜的美國也是雙重標準的大師,美國憑借其強大的綜合實力可以搞雙重標準結合強盜邏輯。如此強詞奪理又做大義凜然狀,總是搞不懂民主斗士對于雙重標準的自信來自哪里。
三、自由和言論自由是有道德和法律底線的。既然袁騰飛支持者們抬出言論自由來說事,那就應該探討一下言論自由。何為言論自由,根據我的理解是每個人都可以說自己想說的話,都可以有表達自己觀點的途徑,除此之外還要加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不要超過底線。自由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任何自由都是有條件的,不受條件和法律約束的自由是不存在的,言論自由也同樣如此,沒有不受法律和道德約束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也是有底線的,一個是法律底線,另一個是道德底線。前者是不能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后者是指言論自由不能違背公序良俗。言論自由更不等于可以隨便罵人,也不等于可以通過捏造事實等方式去侮辱誹謗別人。不要把言論自由和侮辱自由等同起來。認為污蔑和辱罵也是言論自由的是,你支持的不是袁騰飛,你其實在是侮辱言論自由。
中國的自由不是無限的,中國的言論自由也不是無止境的。《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中國如此,美國也是如此。美國是怎么對待共產主義信仰的人的呢:1、1947年3月22日,杜魯門總統發布行政命令,指定聯邦調查局和聯邦文官委員會對聯邦政府機構300多萬官員和工作人員進行忠誠考察,全部過一遍篩。經過為期4年的逐一政審,約2000名聯邦政府官員被迫辭職,212人被視為“危險分子”予以清除。2、1947年3月22日,杜魯門總統發布行政命令,指定聯邦調查局和聯邦文官委員會對聯邦政府機構300多萬官員和工作人員進行忠誠考察,全部過一遍篩。經過為期4年的逐一政審,約2000名聯邦政府官員被迫辭職,212人被視為“危險分子”予以清除。該法生效后,全國有23.2萬名工會干部被迫簽署誓詞,聲明自己不是共產黨員。雇主們隨時可用“作偽證”相威脅,對他們實行政治迫害。有些人也確實因此受到迫害,被關進監牢。3、1948年7月20日,杜魯門政府出動軍警,分別在全國各地將美國共產黨最高領導機構——全國委員會的12名成員通通予以逮捕,一網打盡。這些美共領導人為何要被捕、受審呢?他們所犯何罪呢?陪審團指控他們的第一項“罪行”是:“講授、宣傳用暴力推翻、摧毀美國政府。”杜魯門政府司法部的代表在法庭上竭力強調的也是這一條。有何為證呢?證據是有的。這就是馬克思、恩格斯著的《共產黨宣言》、列寧著的《國家與革命》、斯大林著的《列寧主義問題》和《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以及馬克思主義的其他經典著作。4、杜魯門政府的司法部長湯姆克拉克1947年到1948年先后公布了一批黑名單,把160個社會團體定為“顛覆組織”。列入國會眾議院非美活動委員會的黑名單上的“顛覆組織”則多達608個社會團體。5、1950年9月23日,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通過了一道更加露骨的**法案――《1950年國內安全法》,又稱《麥卡錫――伍德法》。它的主要內容,是把美國共產黨進一步置于非法地位,甚至規定在國家進入“宣戰狀態”、遭到“入侵”或者發生“叛亂”時,總統有權把共產主義組織的成員不經審訊,無限期地關進集中營。這種法律規定,與希特勒法西斯之間的距離已經不遠了。6、1970年5月,俄亥俄州東北部的肯特州立大學,大批國民警衛隊在一位將軍的指揮下向這所大學手無寸鐵的男女反戰學生射擊,當場打死4名學生,打傷11名學生。隨即,密西西比州首府杰克遜市警察向學生開槍射擊,打死杰克遜州立大學學生2人,打傷學生11人。在許多其他的州,也發生了出動國民警衛隊鎮壓反戰群眾事件,大批學生被捕、被打傷。1971年5月,美國政府把聯邦正規軍隊第82空降師調進首都華盛頓鎮壓反戰群眾。軍警在市區街道上大肆逮捕,一次就抓了1.2萬人,面對人權老師美國對國內民眾的法律高壓和行動鎮壓,不知道袁騰飛及支持者們如何解釋。
四、袁騰飛講的不是歷史,而是既得利益集團的現實需要。
美國等列強最擔心中國崛起,最希望中國自己把自己打敗。欲亡其國,先去其史。欲摧毀一個民族,需要先摧毀其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欲分裂一個國家,需先通過妖魔化愛國主義來摧毀對國家主權的認同感。西方勢力曾經利用這個手法解體了蘇聯,西方勢力也正在用同樣的手法在打中國的主意。袁騰飛和民主斗士都在積極的圍繞這個目標努力,都在竭盡全力的裁剪和閹割中國的歷史,都是瘋狂的污蔑共和國的奮斗史,都在極力諂媚的美化美國國家形象和制度模式,都在弱化中國的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都在企圖否定中國培養幾千年生生不息的愛國主義。袁騰飛的觀點得到了日本右翼媒體的稱贊,不知道袁騰飛知道了該興奮還是該苦笑。
既得利益集團最希望中國搞腐敗合法化和非法利益合法化的西方制度。歷史其實都是當代史,袁騰飛敢如此剪裁歷史,自然是有底氣的,也是三十年去毛化和污毛化的又一次行動信號。誰最怕毛澤東思想?貪官和既得利益集團;他們為什么這么怕毛澤東思想?因為毛澤東鼓勵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貪官和既得利益集團最怕群眾集體覺醒來清算他們的非法行為和既得利益。袁騰飛能上央視,那估計也是有舅舅們在背后支持。袁騰飛的舅舅和文強的舅舅們,都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叫既得利益集團。袁騰飛抨擊整治吏治懲治腐敗的朱元璋和毛澤東,說明他很講政治很講立場,凡是對貪官和既得利益集團不利的言論他不敢自由,凡是有利于貪官腐敗自由的話他可以隨心所欲的自由。可笑的是,那些袁騰飛粉絲們竟然說袁騰飛敢于直言,這話還是等到袁騰飛敢抨擊腐敗現象和既得利益集團的時候再說或許還有點說服力。袁騰飛其實是在替舅舅們搞宣傳,不過他利用的是教師身份和授課機會。袁騰飛的表現自然也得到了舅舅們的回報。
五、用言論自由來給袁騰飛開脫是在侮辱言論自由。
袁騰飛言論很自由,但可惜是選擇性言論自由,也就是可以罵開國領袖,可以罵毛時代,可以罵社會主義制度,但是袁騰飛卻不敢罵現在的既得利益集團,不敢罵現在的腐敗現象和腐敗分子。袁騰飛可以罵整治吏治、懲治腐敗力度最大的明朝初期和毛時代,卻不敢罵吏治松弛、腐敗猖獗的時代;袁騰飛可以罵讓中國人真正得到列強尊重的朝鮮戰爭,卻不敢罵讓中國喪權辱國清朝和民國;袁騰飛敢罵我們這個民族是豬一樣的民族,卻不敢罵央格魯撒克遜不敢罵猶太人。
如果罵都成了一種言論自由,那是不是人人對看不順眼的事情都可以罵?那我們這個社會我們這個民族會不會天天罵戰不休,常年累月的罵罵不熄、民主斗士支持袁騰飛罵別人,是不是別人也可以罵袁騰飛,同時也允許別人罵你們及你們的八輩祖宗中的任何一位?
如果一個老師擁有了可以散布分裂言論的自由,那么我們這個國家還有什么是不可說的,那么我們這個國家的歷史將改寫,秦檜可能成了喜歡自由的民主斗士,汪精衛也可能成了追求民主的人權衛士,岳飛或許成了挑起內戰屠戮生命的反面角色。同時,我們這個國家每個歷史老師都可以根據需要任意描繪自己的國家疆域圖,分裂勢力可以大搖大擺招搖過市,達賴可以上央視百家講壇講述西藏獨立的歷史,熱那亞也可以回來出書,書名就叫《國家統一是個什么玩意》。
如果一個歷史老師可以根據需要隨意發明歷史、根據心情隨意剪裁歷史,還可以把自己配制的歷史快餐通過教師身份和授課機會傳授給年輕學生,還可以制作成視頻資料擴大受眾范圍。那么教學大綱可以廢除,二十四史可以燒掉,從此最有想象力的人最適合做歷史老師,每個老師可能都有自己發明的歷史,還可以去申請專利。學生也就不知道自己國家歷史的本來面目了,歷史考試也沒有標準答案了,因為老師可以發明歷史,學生自然也可以有創造精神。千百年通過歷史來傳承的民族認同感和民族凝聚力就可以徹底消失了,再結合民主斗士宣傳人權高于主權的西方洗腦理論,中國不需要外敵入侵,就可以一盤散沙、土崩瓦解了。
六、媒體自由不等于言論自由,四大自由才是最接近言論自由的模式。
媒體自由不等于言論自由,無論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還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自由的媒體都是不存在的,沒有不受操控的媒體,媒體要不為權力所控制,要不就為資本所控制。前者屬顯性控制,后者則為隱性控制,而且在壟斷資本階段,資本對媒體的控制如水銀瀉地,無處不在卻又不留明顯痕跡。資本主義國家是資本控制的國家,資本能控制經濟、政治,自然也需要控制媒體。媒體在西方被譽為第四種勢力,資本對媒體的控制欲望是顯而易見的。美國對媒體的控制是很嚴的,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的主流媒體進行大規模重組,主流媒體越來越集中控制在幾家財團勢力手中,據說美國對媒體的控制程度都超過了原蘇聯。美國主流媒體在重大問題上的立場一致,比如美聯儲一百多年不接受審計,本來絕對是個有新聞價值的話題,奇怪的是,那么多主流媒體,那么多有著靈敏嗅覺的無孔不入的美國新聞界記者,竟然集體選擇性失明了一個多世紀。沒有哪家主流媒體敢大力抨擊美聯儲的這種不透明操作。美聯儲作為一家私人投資的結構控制了美國的貨幣發行權和貨幣政策,本來更需要透明化公開化,更需要接受審計和監督。美國媒體可以批評總統,卻在美聯儲的問題上保持著謹慎和忽略,那么多主流媒體如此亦步亦趨絕非用巧合能夠解釋。美國如此,英法德等主要資本主義國家的媒體何嘗不是如此。試想一下,其中奧妙并不難搞清楚。市場經濟條件下,媒體之間的競爭很激烈,廣告收入是媒體的一項主要收入,而廣告的投放主要來自資本集團控制的各大企業,資本集團是不會廣告投放給一個宣傳共產主義信仰的媒體的,一家媒體如果沒有了廣告收入,想在市場競爭環境下生存是不可能的。即便給你自由辦報的自由,如果你的報紙宣傳原則與資本的利益抵觸,也會因為資金、廣告業務投放不夠而陷入困境,會遭到資本的冷落甚至圍剿,即便你有一定的讀者群。國外如此,國內何嘗不是如此。比如烏有之鄉和凱迪,分別是國內左右網站的代表,烏有之鄉就很難得到資本集團的廣告,而凱迪就不愁資金來源。媒體都是有立場的,通過媒體過濾的聲音,也都是以不與媒體的立場沖突為原則。真正的言論自由狀態應該是每個人都享有可以直接表達觀點的渠道和途徑,而不是少數精英的聲音經過媒體的過濾才能發出去。從這個標準出發,最接近言論自由的方式就是毛時代提倡并探索過的四大自由。所謂四大自由就是指大鳴、大放、大字報、大辯論,這是毛時代探索人民當家作主的大民主期間創造的一個言論自由模式,即每個人都有通過大字報和大辯論發表資金的看法和觀點,讓每個人的聲音通過一個平臺不被加工和過濾的發出來。毛時代的信息科技還不發達,隨著目前網絡的普及,曾經的四大自由在網絡上自發恢復,現在的網民可以在網絡上發帖子闡述自己的看法,這就相當于毛時代的大字報,區別在于毛時代的大字報是貼在墻上的,現在是發表在網絡上的,同樣,我們在論壇在博客上時刻都有跨地域限制而又無人數限制的大辯論。只是毛時代把四大自由寫入憲法,毛時代每個人的四大自由權利得到憲法保障,而現在四大自由只是網絡上自發恢復,還沒有恢復毛時代那樣的合法地位。四大自由才是最接近言論自由理想狀態的方式,有了四大自由,媒體話語權不只是壟斷在少數媒體和少數精英手里,而是人民大眾都可以通過四大自由來發表觀點。中國正式因為網絡部分自發恢復四大自由,才有了左派的聲音,才有了不同于主流媒體的觀點,才有了來自草根階層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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