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紙幣貶值的認識二
改革開放中人們切身體會到的是人民幣的貶值和物價的上漲。對于這兩個問題,我們一定要尋找原因!我認為,人民幣是紙幣就是根源。
上一篇,我就紙幣的貶值談了不成熟的看法,我覺得,談得還不徹底,還不能說服人,所以還得繼續探討下去。今天我就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的一段話,談談我的理解。
馬克思在《資本論》一卷75頁有這樣一段話:“一個商品的價值是通過它表現為‘交換價值’而得到獨立的表現。在本章的開頭,我們曾經依照通常的說法,說商品是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嚴格說來,這是不對的。商品是使用價值或使用物品和‘價值’。一個商品,只要它的價值取得一個特別的、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現形式,即交換價值形式,它就表現為這樣一種二重物。孤立地考察,它絕沒有這種形式,而只有同第二個不同種的商品發生價值關系或交換關系時,它才具有這種形式。只要我們知道了這一點,上述說法就沒有害處,而只有簡便的好處。”在這里,馬克思肯定地說,按照通常的說法,說商品是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嚴格說來是不對的。正確的本質的說法就是,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為什么是這樣呢?因為孤立地說商品,它本身并不是交換價值,而是價值(因為它包含著物化勞動)。當說到商品是交換價值的時候,這個商品必須和第二種不同種商品發生交換關系時才是正確的,才具有交換價值的形式。馬克思說,只要我們知道了這一點,商品是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就沒有害處,而只有簡便的好處。
在馬克思這段話中,我們會得到什么新的認識呢?
第一,馬克思在這里提醒我們要區別價值和交換價值的概念。價值是商品中包含的勞動的結晶,只要產品作為商品,價值就永遠不變地存在于商品之中,只要商品變成了消費品進入消費,價值就消失了。交換價值則不同,交換價值是兩種不同商品交換的數量或交換的關系,因此,商品只有在交換的過程中,才被認為具有交換價值,才變現為交換價值。交換價值就是貨幣,因此就表現為貨幣形式——價格。
第二,說商品具有價值,這是每一個商品中勞動物化的結果。說商品具有交換價值,這是兩種不同的商品存在交換關系的結果。在商品生產和交換的世界中,因為每一個商品都要進入交換(否則它就不是商品而是產品),況且在這個世界中一切經濟關系都是圍繞著商品交換活動,因此,馬克思說,只要我們記住商品本身是價值而不是交換價值,那么,在商品交換為主的社會中,或者說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把商品說成是交換價值,這種說法不僅沒有害處,而且有簡便的好處。
第三,說商品具有交換價值,或者說商品具有貨幣的形式——價格。是因為金貨幣本身具有價值,金貨幣的價值和一切商品的價值比較并確定商品的價格,就形成了商品的交換價值。當經濟學家們研究金貨幣和商品的價值關系時,就發現了價值規律。所以,價值規律僅僅適用于有價值的貨幣(金或銀)和有價值的商品之間的關系。由此可以看出,沒有價值的紙幣和商品的交換關系,并不服從價值規律。紙幣沒有價值,但是紙幣有交換價值。紙幣的交換價值并不是紙幣本身的價值和商品的價值比較確定的,而是紙幣的數量確定的。所以紙幣的數量的規律就代替了價值的規律。而且,馬克思發現,商品的價格是隨著紙幣的數量的增減而漲落。紙幣和金貨幣的區別就在于:在金貨幣的條件下,商品的價格是按照金貨幣的價值確定的,或者說是由金貨幣的價值尺度確定的。在紙幣的條件下,商品的價格是由紙幣的交換價值確定的,是隨著紙幣的數量的增減而漲落。在金貨幣的條件下,先有商品的價值,才有商品的交換價值(價格)。在紙幣的條件下,先有紙幣的交換價值(不斷貶值的交換價值),才有商品的價格(交換價值),這個商品的價格或交換價值并不是商品的價值,并不代表商品的價值,因此也就不服從價值規律,而服從的是紙幣的流通規律。現在全世界所有的紙幣(包括人民幣)就是這樣。
勞動者
201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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