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衡案:想起“準備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
云淡水暖
剛剛落馬的深圳市在任市長許宗衡,有媒體在“據說”與黃光裕案有些“瓜葛”,黃光裕一案,已知牽涉了如下官員:原商務部巡視員(正司級)郭京毅、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原公安部部長助理、經濟犯罪偵察局局長鄭少東、原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原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原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等六名從司局級到副省級、省級官員。
有媒體歡呼,說是“反腐風暴”的來臨,作為平民百姓,內心是矛盾的,一方面,希望“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在摧枯拉朽的反腐風暴中,蕩滌腐敗污穢,留存廉潔清朗,另外一方面,更希望這個世界、官場本身就是“清如許”,或者說不需要什么“風暴”就足以維護一種常態的反腐機制。但是,就目前的心理,還是希望有一種“風暴”的威力來震懾一下已經伸手或者想伸手的貪官污吏們。
為什么呢,遠的不說,就說剛剛揭發的深圳市長許宗衡的倒掉,是因為貪腐丟了官,就說剛剛審結的巴東鄧玉嬌案中的死者,說到底也是因為到色情場所搞腐敗丟了命。
貪腐就像是黨、國家、社會軀體上的“癌細胞”,不采取堅決的“手術”就會“擴散”,哪怕99%的細胞是健康的,這1%的“癌細胞”的破壞作用也不可小覷,“癌細胞”是可以致命的。所以,平民百姓在網上有些著急的、甚至過激語言,也在正常之中,絕大多數人都是為這個國家、民族在著想。
但要說到語言的激烈程度、擲地有聲的程度,個性化的程度,草民以為,當數《解放日報》網站2005年2月23日以“朱镕基力行反腐決心‘一口棺材留給我自己’”作為標題的朱镕基前總理的話語是為帶勁。
這句話,哪怕是今天聽起來,也是如雷貫耳呢,想想,反腐的決心已經表達到了“一口棺材留給我自己”的程度,那就是一種大無畏的、“破釜沉舟”、忘我的境界了么。
據報道,此話源于《新聞周刊》第7期刊登記者的方玄昌撰寫的特別報道,題為“敢言敢行朱镕基”:
方記者的報道說:
對于朱镕基,更多人感興趣的還是他那種歷經坎坷(當過21年右派)卻仍然“頭角崢嶸、敢說敢干、清正廉潔、剛毅率直、嫉惡如仇、情烈如火”的個性。而普通老百姓所能了解的,更多的是他的強硬、幽默和正直。…在查出中共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的貪污案件時,朱镕基震怒下曾出此名言:“我這里準備了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留給貪官,一口留給我自己?!斌w現出他力行反腐敗的決心。新中國建立以來,恐怕還沒有如此高位的領導人說過這樣的狠話?!谒o去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院長的告別演說中,他又曾面對清華學子說道:“為學,要扎扎實實,不可沽名釣譽;做事,要公正廉潔,不要落身后罵名?!薄?/p>
網上還有網民整理了系列“朱镕基總理經典語錄”:
“反腐敗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對老虎絕不能姑息養奸,準備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無非是個同歸于盡,卻換來國家的長久穩定發展和老百姓對我們事業的信心。”(同上補充)
“我從來不嚇唬老百姓,只嚇唬那些貪官污吏?!保?003年兩會記者招待會)
“我只希望在我卸任以后,全國人民能說一句,他是一個清官,不是貪官,我就很滿意了。如果他們再慷慨一點,說朱镕基還是辦了一點實事,我就謝天謝地了。”(2000年兩會記者招待會)
“自己不勤政,又不廉政,吃吃喝喝,亂批條子,任人唯親,到處搞關系,把國家財產不當一回事,你還坐在主席臺上面做報告,下面能不罵你?”(1993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
不得不說朱镕基前總理的語言確實個性十足。
比如,把“他是一個清官,不是貪官”作為卸任后被評價的首要標準,就很有點“自清”的價值觀,想必就是要昭示,要別人不貪,自己首先就別貪。當然,這里的“自清”想必還應該包括“自家的門庭”,比如妻子、兒女、七姑八姨、朋友故舊之類,都要干干凈凈,明明白白。
“吃吃喝喝,亂批條子,任人唯親,到處搞關系,把國家財產不當一回事”中的幾個方面,是有關聯的,到了這個份上,圍繞的就是一個“利”字,比如吃吃喝喝,有可能就是官商勾結的開始;在吃吃喝喝的基礎上,就進一步建立起了關系,而關系網的建立,是為“到處搞關系”牽線搭橋,再比如“任人唯親”,也許就是官商一體化的開始,而最終目的,應該就落實到“把國家財產不當一回事”,或賣或送,半賣半送,但賣和送是要講回報的,并不是白賣白送。把國家的財產“不當一回事”,是為了變成很“當一回事”的“私產”。
此次許宗衡的查處,據報道就同時查處了其老婆,在已經揭發出來的貪腐案例中,還有父子同時走上被審判臺的,還有親戚朋友一道倒下的,二奶、三奶也同時“陷落”的,林林種種,最起碼,那些個贓款要有一只手來接,那些個黑錢要有個渠道來“洗白”。
起碼,現在一查處個貪腐案件,那涉案的金錢數字,聽起來愈發令人膽寒。草民記得在80年代末一個原單位有相當級別的領導,最后落實的受賄金額加實物不過區區3、4千元,被判了好幾年徒刑。現在動輒就是幾千萬、上億元,還只是“死緩”,如果那個幾千元就坐幾年牢,幾萬、幾十萬元就丟腦袋的態勢還在,起碼有人要掂量掂量了。
所以,想起朱镕基前總理的這句“準備好100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無非是個同歸于盡”,亮出一個“殺盡貪官方太平”的“鐵腕”,有一個貪官就面臨一口“棺材”,管它什么關系網,管它什么妻子、兒女、七姑八姨、朋友故舊,都以“他是一個清官,不是貪官,我就很滿意了?!弊允。傧胂?,把“也有我的一口”的內涵外延一下,作為管束自家的妻子、兒女、七姑八姨、朋友故舊的警句,那么,何愁老百姓不認“他是一個清官,不是貪官”。
當然,隨著時間的進程,有一些新的情況也出現了,比如,“把國家財產不當一回事”地改制成私人的,“把國家財產不當一回事”或者把社會、股民的投資“不當一回事”地接軌成“拉開距離”的高薪,一個高管一年的收入數百萬、數千萬,其界定是比較模糊的。
朱镕基前總理的話已經講過了10年了,今天想起來,還是很有意義的,“新松恨不高千尺,惡竹應須斬萬竿”,解放初期,原先的革命功臣、進城后搞貪腐的劉青山、張子善,領到了兩口貨真價實的棺材,教育了一大批領導干部。
如果朱镕基前總理的“100口棺材”能夠以今天法律框架內的形式(并非非要奪命),令一些貪官污吏的貪腐事業走向終結,令一些借權勢發家暴富的妻子、兒女、七姑八姨、朋友故舊的發財美夢、狂斂的財富也走進“棺材”,就不枉了這句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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