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政府”咋成“強勢政府”?
我不知道,“強勢政府”這個名詞究竟是誰最先生造出來的。在我的記憶中,2009年02月15日,因腐敗問題剛剛落馬的前深圳市長許宗衡在參加深圳代表團分組討論時宣布:深圳要做“強勢政府”。他宣稱:“政府不能一遇到問題就表現出軟弱,如果把政府搞得弱勢,啥也干不成。” “深圳市政府就是要表現出強勢,這是一點不含糊的。” “政府不會做群眾的尾巴,但也不會不顧及群眾意見盲目決策”。
許宗衡推行“強勢政府”到底是基于什么考慮呢?我們不妨看看他是怎樣認識公民社會轉型時期最突出特征的。他說:“公民社會轉型時期最突出的特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公民要求參與公共事務的意識強烈;二是公民有要求自己就業和取得合法收入的權利;三是公民要承擔社會的責任”。
在許宗衡這番言論的背后,所謂的“強勢政府”,就是化強勢民眾為聽話工具,為服從工具,為役使工具。簡言之,就是“在問題面前表現強勢的政府”,就是“不做群眾尾巴的政府”。也就是說,“民生政府”要完全退位給“強勢政府”。他的這些話在我看來,投射出來的,盡是政府的霸氣和戾氣!
我們當然不能抹殺深圳改革開放的歷史功勛,我們當然無意否定深圳推行“強勢政府”的初衷。但從深圳推行“強勢政府”的實踐看,至少營造出了象許宗衡這樣令人咋舌的貪官!
難道不是嗎?在“強勢政府”的語境下,深圳的社會治安形勢十分嚴峻,深圳的官場腐敗讓人目瞪口呆;在“強勢政府”的旗號下,民眾的監督權被丟到太平洋去了,百姓的話語權被無形剝奪了;在“強勢政府”的幌子下,許宗衡不顧黨紀國法,大肆地進行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有人預測,許宗衡案件,可能是繼陳良宇之后最大的官場弊政!這難道不是對“強勢政府”最大的諷刺和嘲笑嗎?
我們到底要建設一個什么樣的政府呢?還是先讓我們重溫一下毛主席有關政府建設的理念吧。
在毛主席的一系列光輝著作中,都浸透著建設人民政府的偉大理念。毛主席所倡導的“民生政府”,具有這么幾個顯著特征:
1.政府必須服務于人民利益——人民的政府
毛主席強調人民群眾是革命的主體力量,革命所建立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必須服務于人民的利益。毛主席認為,人民利益包括經濟、政治、文化方面的利益,也包括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不論是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利益,還是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都是一個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有機整體。政府的目標與任務就是做到人民的各方面利益得到共同促進、協調發展。
毛主席所致力的政府又是在實際行動中落實人民利益的政府。毛澤東始終強調,政府服務于人民利益不能停留在口頭,一定要體現在實際的行動上,落實到具體的政策中。1934年,毛主席在《關心群眾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就如何關心群眾生活,如何具體維護群眾利益做了詳細的論述。他認為,服務于人民群眾的利益,就是要“解決群眾的穿衣問題,吃飯問題,住房問題,柴米油鹽問題,疾病衛生問題,婚姻問題。總之,一切群眾的實際生活問題,都是我們應當注意的問題”。他要求政府機關了解群眾的具體困難,解決他們的具體問題,維護好他們的利益。
2. 政府必須重視人民群眾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參與的政府
毛主席十分注重人民參與政府公共事務,將它看作政府合法性的重要來源以及檢驗政府是否民主的試金石。早在蘇區行政管理時期,他就提出“沒有代表大會依靠的執行委員會,其處理事情往往脫離群眾的意見”。也就是說,沒有人民群眾參與公共事務的政府,就不會代表人民的利益,就會違背政府的宗旨。認識到人民群眾的參與對保持政府性質與實現政府宗旨的重要性,毛澤東不止一次強調,“對人民,用民主的方法,就是說必須讓他們參與政治活動,不是強迫他們做這樣做那樣”。在他看來,政府是否民主,一條重要的標準在于人民群眾是否參與公共事務的決策與管理。毛主席深刻認識到,沒有人民群眾的參與,政府就難以獲得有關民眾具體需要的信息,就會變成政府替人民群眾作決定,從而可能違背人民群眾的利益。
在毛主席看來,不同歷史時期的人民概念不一樣,因此政府參與主體的范圍也不相同。抗日戰爭時期,革命政府的參與主體范圍擴大到包括地主、民族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在內的一切抗日的階級。解放戰爭時期,大地主、大資產階級被排除出革命政府的民主參與范圍。到了社會主義改造時期,無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與小資產階級都屬于政府民主參與的范圍。而1956年社會主義三大改造完成以后,資產階級大多數成了自食其力的勞動者,一切社會主義擁護者都可以參與政府公共事務。因此,毛主席的政府參與觀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既以無產階級為主體,又具有范圍的廣泛性,能夠代表最大多數人的利益。
3. 政府必須接受監督,防止腐化——廉潔的政府
作為熟讀歷史典籍,精通歷史興亡規律的無產階級革命領袖,毛主席非常強調對政府權力進行監督的重要性。在毛主席看來,只有加強對政府權力的監督,才能使政府成為一個廉潔的政府,而對政府權力最重要的監督來自人民群眾的監督。早在1945年7月,毛主席在延安與民主人士黃炎培談話,回答他關于中國共產黨能否跳出歷史興亡周期律時就認為,“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建國初期,毛主席發動的“三反”運動,其目的也在于通過人民群眾的監督來遏制、消除包括政府機關在內的國家機關的貪污、浪費現象,保持政府的廉潔性。
毛主席的廉潔政府觀也包含了民主黨派與輿論的監督因素。新中國建立后,毛主席十分重視民主黨派對政府的監督作用,認為政府辦好公共事務離不開民主黨派的監督,他強調指出:“我們還要經過和黨外人士實行民主合作來清除這些毛病。這樣的內外夾攻,才能把我們的病治好,才能把國事真正辦好起來。”關于新聞輿論對政府的監督作用,1953年1月,毛主席在為中央起草的黨內指示中強調:“凡典型的官僚主義、命令主義和違法亂紀的事例,應在報紙上廣為揭發”,以便發揮“對于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從愛護觀點出發的監督作用”。毛主席認為,新聞輿論的監督對黨的干部與政府干部都是有效的,實現黨的宗旨與政府的價值目標都需要新聞輿論的監督。
毛主席認為要建立一個廉潔的政府,還必須要求政府公務員做到自我約束,廉潔自律。在他看來,個人作風是政府機關及其公務員腐化的重要原因,“腐朽庸俗的作風發生,使黨和革命團體的某些組織和個人在政治上腐化起來”。為了加強自律,形成良好的作風,避免權力腐化,毛主席多次強調“整風”的重要性,一再告戒共產黨人要牢記“兩個務必”,要求政府機關及其公務員艱苦奮斗,謙虛謹慎,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和道德教育,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 政府必須追求公平,實現正義——公正的政府
政府是公共權力的凝結體,對于政府的公共權力,毛主席認為來自勞動人民的授予。他曾經精辟地指出,“什么‘天賦人權’?還不是‘人賦’人權。我們這些人的權是天賦的嗎?我們的權是老百姓賦予的”。因此,政府首先就要服務于勞動人民的利益,在勞動人民之間提供一視同仁的服務。此外,盡管政府是統治階級實行階級統治的工具,然而政府的權力覆蓋整個社會,對整個社會進行著管理,為了社會的長治久安,它也需要代表整個社會的利益,為所有社會成員提供公平的服務。
這樣,政府所追求的公正就包括兩個方面:階級公正與社會公正。在兩個方面的關系上,毛主席認為,階級公正是社會公正的前提和基礎。不改變人民群眾受剝削壓迫的地位,不實現階級公正,就不可能實現全體社會成員的公正。而社會公正是階級公正的產物,是無產階級革命與政府的目標。毛主席所倡導的政府公正,首先注重的是階級公正。毛主席認為中國的勞苦大眾在舊中國經受著統治階級的剝削壓迫,建立新中國,成立新政府就是為了解放勞苦大眾,為他們提供公正的待遇,維護他們的利益,這就是最大的公正。
在此基礎上,毛主席也強調社會公正,認為所有的社會成員,在政府制定的法律面前都應該一視同仁。1937年在陜甘寧邊區發生了轟動一時的“黃克功殺人案”。殺人犯黃克功是一個在革命中立下大功的革命者。1937年9月,黃克功因戀愛不成而持槍殺人。毛主席就這件事嚴肅地指出:“我們是人民的政府,一定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誰,不管他有多大權力,有多高職務、地位和功勞,只要他觸犯了法律,沒有任何理由和借口為他開脫,必須依法懲處。”
從毛主席“民生政府”的理念看,政府的一切活動都要圍繞民生而展開。也正因為此,從她誕生的那一刻起,人民政府就得到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真心擁護和支持,人民也從內心里發出了“共產黨萬歲!”“毛主席萬歲!”“千好萬好不如人民政府好,爹親娘親不如共產黨親”的真情道白!
我們從毛主席建設“民生政府”的思想和實踐看,在當今社會,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要大力建設和諧社會,建設“民生政府”才是人間正道,而推行、建設什么“強勢政府”,實質上是對“民生政府”的反動,完全背離了毛主席“民生政府”的理念和宗旨!因為無論是從理論上講,還是從現實實踐看,政府的強勢,必然變成民眾的弱勢;民眾的弱勢,必然誘發官場的腐敗;官場的腐敗,必然導致民生的凋敝;民生的凋敝,必然化為民怨的沸騰;民怨的沸騰,必然釀就民心的失去;而民心的失去,必然動搖執政的基礎。這既是一個沉痛的歷史教訓,也是許宗衡案件帶給我們的深刻啟示。
歡迎博友光臨強國網:http://www.lnxv.com/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