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太:活著,還是死去,是個問題
活著,還是死去,是個問題。
這是哈姆雷特在心靈極度痛苦乃至將要分裂時,瘋子似的自言自語,自己給自己提出的問題?! ?/p>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亞《王子復仇記》里面的主人公,他已經朦朧的意識到,是叔叔害死了父親,并搶占了父親王位,霸占了自己的母親。雖然是懷疑,但他確信這是真的,他要為父親復仇,但又出于種種考慮遲遲不好下手。母親蒙在鼓里,戀人俄菲莉亞也處在糊涂之中。更糟糕的是,他自己也處在極度的內心矛盾之中,沒有任何人知道他的心理活動。“活著,還是死去,是個問題”,這首先是給自己提出的問題,自己在靈魂折磨中活著,度日如年,簡直生不如死。其次是給自己提出如何對待叔叔的問題。這個對待母親很好,對待自己也很好的叔叔,已經被認同的國王,已經形成了屬于自己的體制,幾乎所有人乃至母親都已經安心于自己所處的位置。只要他一認同,一切都將歸于平靜。但是,他無法認同,因為他懷疑甚至已經確信,這個國王就是殺死父親的兇手。所以,是讓他“活著,還是死去,是個問題”。他有機會殺死叔叔,但他卻遲遲沒有下手,為什么呢?按著奧地利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推斷,是因為哈姆雷特與叔叔的潛意識產生了共鳴,在哈姆雷特的潛意識里,叔叔所為,沒有什么不對,如果自己處在叔叔的位置上,也會那么干,只有傻瓜才會不那么干,永遠甘心做臣下。所以,他遲遲不肯下手,不敢下手,因為殺死現實中的叔叔,就等于殺死潛意識中的自己?! ?/p>
特權,是幾乎每個人都垂涎三尺的東西,哈姆雷特的叔叔也好,哈姆雷特本人也好,乃至其他任何人也好,只要有機會,都會不擇手段的謀求個人特權,因為一旦擁有特權,人生就即刻進入主動性的快車道,至少可以享受高高在上主宰別人或榮華富貴的樂趣。人類社會的毒瘤,我們的劣根,就是這種特權意識?! ?/p>
遺憾,當人謀求特權的時候,除此之外的一切,都將被毫不吝嗇的當成殉葬品或者陪嫁。沒有幾個特權者,更多的是殉葬品或者陪嫁。糟糕的是,極少有人反抗特權,更多的是給特權溜須拍馬。做夢都想當特權者的人,一旦當不了,也絕不反抗特權者,而是通過出賣良心和人格,竭盡巴結討好之能事,設法當個特權者的狗腿子,當他們的狗腿子地位奠定了的時候,同樣可以在主子的庇護之下趾高氣揚,并恬不知恥的盡顯上等人的惡心丑態。
我在渴求夢中情人的時候,極容易彈奏“麗達之歌”,麗達是個非常有修養而又純情的女人,我并不是想麗達,而是被她思念拉茲的心情所感動。這兩個年輕人是早期印度電影《流浪者》里的男女主角,從七十年代末直到今天,我一直在想著他們倆。拉茲是個小偷,偷到麗達家里,卻和麗達發生了愛情,事發后麗達做了拉茲的辯護律師,麗達從不認為自己的情人拉茲是真正的小偷,認為是社會背景逼迫他不得不當小偷,于是與法官就發生了關于“良心與法律”的爭論,當麗達談到社會公正與社會良心的時候,法官冷酷無情地說“法律不承認良心”,麗達反唇相譏,“那么良心也不承認法律”。這就提出一個重大問題,真正的罪犯,究竟是拉茲,還是社會。
電影告訴我們,拉茲是個心地善良、作風正派、肯于吃苦、渴望通過自己勞動掙飯吃的好青年,但是,他找不到工作,無法通過正常渠道使自己生存。此時的拉茲,同樣面臨一個重大選擇:是活著,還是死去,是個問題?! ?/p>
沒有人愿意死去,而要活著,就必須去偷。于是,拉茲違心的當了小偷?! ?/p>
宏良先生在《精英逼良為匪,邪教天理難容》一文里,談到“張氏兄弟”為籌集“病危中的母親醫療費”,不得不“持刀劫持行人”,致使“雙雙入獄”,其境況跟拉茲雷同。只不過“張氏兄弟”面臨的重大選擇有所差異:是讓母親活著,還是死去,是個問題?! ?/p>
這不是一個簡單的現象,我們起碼必須追究如下幾個問題,否則,宏良的深層寫作意圖將無法實現:
其一,是選擇守法,使自己平安無事,而讓母親死去人道呢?還是寧愿選擇犯法,使自己遭受災難,而讓母親有一線生機人道呢?“張氏兄弟”選擇了寧肯自己下地獄,也要拯救母親,這難道不應是當今社會,應該提倡的正宗道德價值嗎?李逵那么粗魯,聽說冒充自己攔路搶劫的李鬼家里有老母等他贍養,不但不殺他,還給他銀子,更何況已經進化到了今天的人們呢?
其二,區區“萬元醫療費”,就是拖欠又當如何?沒有這“萬元醫療費”的收入,難道醫院就活不下去了嗎?就可以不給及時治療了嗎?“按照醫院誰救治欠費就扣誰工資的規定”,就沒有人出面“救治”了嗎?這個醫院為什麼要做出如此冷酷無情的反人道“規定”?這難道就是改革的“成果”嗎?連醫院都只講金錢不講人道,這社會還好得了嗎?
其三,我們“雞的屁”不斷增長,一直增長了三十年,富得不得了,整天吹牛放炮,大唱贊歌,仿佛“經濟危機”也是“風景這邊獨好”,可連國民的最基本生存都不予以保證,表現在人命關天上都如此蒼白無力,難道不該害臊嗎?如此發展和增長,連國民的命都視同兒戲,難道不該內疚嗎?當年毛澤東不吃肉,跟全國百姓一道吃苦,看到百姓吃的不如自己,連連自責,覺得自己這個主席當的失職,想到南方血吸蟲病,就“遙望南天”,就“夜不能寐”,知道百姓醫療條件不好,和城里不平等,就倡導在農村辦“合作醫療”,培養“赤腳醫生”。那時窮,主席尚能想方設法,今天國家富了,存底那么多了,難道還不該為人民活著下點兒血本兒嗎?
其四,“十幾萬億人民幣的財富”是誰決定“放在美國”的?人民同意了嗎?如果泡湯了,應該誰干的誰承擔損失,不能轉嫁給人民?!案母锍晒辈唤o人民分享,有了災難卻讓人民分擔,象話嗎?
其五,美國人喝“中國民工的血”,你們不但不奪杯,反而幫著斟酒,你們還算中國人嗎?這不明擺著當國賊嗎?和外國人一塊兒拿老百姓開涮嗎?
其六,國家是你們個人的嗎?是你們家的嗎?人民什么時候“承包”給你們的?有合同嗎?咋訂的?我怎么不知道?毛主席說了,烈士們說了,中國所有財富屬于人民,我宇太也屬于人民中的一員,也有我一份兒,請你們按毛澤東時代的平均份額,把我那份兒還給我,好事沒我的,光讓我跟你們吃啞巴虧,我不跟你們玩兒了,我不放心?! ?/p>
老鄉們,比較一下吧,活著,還是死去,的確是個問題。當然要活著,憑什么我們死?但怎么活著,更是個問題,該好好琢磨琢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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