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資巨虧該由誰負責?
熱血冷眼(原好得很0303)
今天看到證券市場紅周刊賀宛男發表的《海外投資巨虧的制度性原因》,里面講述的一些問題、那些巨虧真的怵目驚心。該文還認為造成的原因是制度性原因,可是我認為恐怕不光是制度性問題,是不是有故意行為值得大家探討。
愈演愈烈的全球金融危機,讓海外投資巨虧炸彈接二連三地引爆,香港和內地股市被震得心驚肉跳,今天股市的慘狀又不知道有多少人為之哭泣(應該已經無淚了),香港是百分之十二點多,滬市是百分之六點多的跌幅,那么多股票跌停,底在哪里是沒有人能夠回答的。據該文透露,“先是中國平安,其投資富通的238.74億元目前市值不足10億元,縮水接近100%!繼而又冒出個中信泰富,這家一向穩健的香港藍籌公司,因兩位財務高管‘越權’購買澳元衍生品虧損157億元;還有同樣持有大量澳元、上市不滿一年的央企中國中鐵和中國鐵建,前者已造成匯兌損失19.39億元,后者損失3.2億元。還有深南電對賭石油期貨被證監會下令中止,以及江銅分離債因傳聞期貨虧損而大跌……后面還會有誰?據報道里昂證券已列出27家上市公司黑名單,包括湖南有色、中國平安、上海實業等中資企業均榜上有名?!痹撐呐兜倪@些爆炸了的地雷情況,還不包括投資黑石、雷曼、兩房、購買美元、美國國債的損失,這些只是已經暴露了的,到底還有多少至今沒有暴露的?我認為這些應該不是最后的,還會有問題要逐漸暴露的。
自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以來,我們看到的報道,是那些管理者、發言人信誓旦旦的說,中國金融開放的步子邁得很謹慎,對外投資不多,因此“直接損失有限”,對中國經濟的影響不是很大等論調,而從已經曝光的案例來看似乎并非如此。為什么要捂住呢?是怕民眾知道,還是確實不知道?我們對造成重大損失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不搞清楚,今后一定還會情況不斷的。其背后的制度性原因是不容忽視,但是我認為關鍵還是那些管理者、監管者根本沒有把國家、企業的資產當回事,虧損與否和個人沒有關系。不是嗎?我是至今沒有看到任何人、任何組織對那些損失負責,對責任人的處分的報道??吹降闹皇菗p失發生后,一些避重就輕的推托責任,還有說當時是為了更好的配置資產,也是為了最大的利益。今天在搜狐財經的名家講堂還看到一篇文章(還發于《上海證券報》),說超配美元資產,“客觀地說,一是因為外匯儲備增長過快,在來不及調整外匯資產配置的條件下,以美元結算的外匯管理體制自然會導向超配美元資產;二是除了美元和歐元之外,可供選擇的其他幣種或者收益太低,或者風險太大?!睂@種為損失辯護的觀點我是絕對不能茍同的,不能以“來不及”或者其他的“風險太大”為借口推托責任。中國的又外匯資產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怎么能說來不及呢?那些人不是海歸的高學歷嗎?不是有很多所謂“經濟學家”在幫助咨詢研究的嗎?除了美元和歐元之外,可供選擇的其他幣種或者收益太低,或者風險太大,既然知道,為什么不去購買一些資源和經濟實體呢?只買一些廢紙美元、債券風險更大啊。最不能讓大家理解的是,據報道,美國財政部公布的國際資本流動報告(TIC)顯示,7月,各國官方持有美國國庫券與長期債券凈增299億美元。中國共持有美國國債5187億美元,較6月份大幅增持149億美元(占增持的一半多),到8月末,中國持有的美國國債較7月又增加了223億美元。這也是今年以來我國持有美國國債的月度最大增額。截至今年8月,我國持有美國國債已經達到5410億美元。這些都是公開新聞報道了的,我不知道這些人是怎么想的,是什么思維。次貸危機爆發這么久了,已經是愈演愈烈了,還在孜孜不倦的增持美國國債,而且是越增越多,這能說是失誤嗎?簡直應該定論為他們是故意的。
為此,我們應該正當的提出,造成的損失不能不了了之,應該追究責任的,是故意的就是對全國人民的犯罪,如果有其他的原因(比如受賄、中飽私囊),損失這么大,就是判死刑都不知道應該判幾個了。像平安投資富通合計近500億元,相當于其凈資產的一半,可動用股東一半權益,卻根本未經過股東會審議。它的損失,公司老總、管理層、監管者不應該負責嗎?如果公司破產,難道還要國家買單嗎?
賀宛男:海外投資巨虧的制度性原因
來源: 證券市場紅周刊
2008年10月27日 作者: 賀宛男
■ 紅周刊特約 賀宛男
愈演愈烈的全球金融危機,讓海外投資巨虧炸彈接二連三地引爆,香港和內地股市被震得心驚肉跳。先是中國平安,其投資富通的238.74億元目前市值不足10億元,縮水接近100%!繼而又冒出個中信泰富,這家一向穩健的香港藍籌公司,因兩位財務高管“越權”購買澳元衍生品虧損157億元;還有同樣持有大量澳元、上市不滿一年的央企中國中鐵和中國鐵建,前者已造成匯兌損失19.39億元,后者損失3.2億元。還有深南電對賭石油期貨被證監會下令中止,以及江銅分離債因傳聞期貨虧損而大跌……
后面還會有誰?據報道里昂證券已列出27家上市公司黑名單,包括湖南有色、中國平安、上海實業等中資企業均榜上有名。
自去年秋季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以來,我們一直被告知,中國金融開放的步子邁得很謹慎,對外投資不多,因此“直接損失有限”,從上述幾起已經曝光的案例來看似乎并非如此。為什么要么不出事要出就出大事?其背后的制度性原因不容忽視。
首先,頻繁發股,壞就壞在錢太多。“兩鐵”一再辯稱,它們沒有從事金融衍生品交易,沒有動用過杠桿手段,既然如此為什么損失巨大?原來,中國鐵建“有外匯存款折合人民幣188.87億元”,中國中鐵“H股募集資金除已使用9.07億元外,其余額折合人民幣172.38億元全部存放在中銀香港募集資金專戶上”。既然發股票是為了存銀行,而且連存銀行都會虧掉20個億,還發什么股!相信隨便哪一個傻瓜存銀行也不會虧那么多。同樣,中國平安在二級市場耗資240億元買進富通集團后,還準備拿出200多億投資富通資產管理公司50%股權,兩項合計近500億元(后一項中止),也是因為既發H股、又發A股,錢來得太多太容易了。
第二,金融機構海外投資權限過大。如上述,平安投資富通合計近500億元,相當于其凈資產的一半,可動用股東一半權益,卻根本未經過股東會審議。原來,公司去年12月得到保監會批復,同意按照《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運用外匯資金和人民幣購匯資金合計不超過總資產的15%,投資香港股市和重大股權項目。中國平安2007年末總資產為6510億元,按15%計算其投資海外最高可達977億元,接近同期凈資產1072億――這就是平安投資富通500億元的“尚方寶劍”。
眾所周知,金融機構的杠桿比率通常很高,保監會的《暫行辦法》以總資產的一定百分比,而不是以凈資產為基數,就把風險給放大了,如果中國平安“用足政策”,將近千億資產全部投資海外,在這場金融海嘯中說不定也要面臨破產的厄運。
第三,隱瞞信息不披露,監管部門為何不聞不問?根據交易所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證券投資總額占凈資產10%以上,且絕對額超過1000萬元,應在投資前經董事會審議批準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若證券投資占凈資產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而平安投資富通早已超過凈資產的10%,事先卻并未見有董事會決議,只在事后盡一下告知義務。又如“兩鐵”,匯兌損失都是截止9月30日的數據,可是如果沒有中信泰富事件,至今投資人還蒙在鼓里。香港證管部門之所以要介入中信泰富一案,主要問題就出在信息披露上,內地證監部門對此為何不聞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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