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改革犯,為人民領袖恢復名譽
潘老師
我建議,把1978年以來,在政治、經濟、文化及其他領域針對人民、民族和國家進行各種犯罪活動的所謂“改革”骨干分子,宣判為“改革犯”。
三十年來,某些改革犯借改革之名,行犯罪之實,進行了大量危害人民、民族和國家的犯罪活動,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犯罪后果:人民權力被剝奪,廣大民眾由國家主人淪為受欺辱宰割的對象;政治腐敗,權力壟斷,官場極度黑暗;經濟畸形,貧富懸殊,兩極分化極端嚴重,底層民眾生存狀況悲慘;國有資產被搶掠一空,民族工業、農業破產,金融利益被出賣;統治階級殘酷剝削壓迫底層民眾,出現大量奴工、童工;工農和學生失業、失地、失學情況嚴重;廣大普通民眾原來享有的各項福利被取消,教育、醫療、住房、養老成為沉重負擔;生態失衡,人民飽受環境破壞之苦;文化氛圍邪惡,社會風氣糜爛,社會道德墮落;維系社會團結、社會正義、社會公平的核心價值被摧毀,國家意志、民族意志、集體意志瓦解,意識形態混亂;社會競爭激烈,人際關系高度緊張;科研、學術、教育變成爭名謀利工具,體制扭曲,性質蛻變,導致科技落后、文明退步;黃賭毒黑橫行,刑事犯罪高企,治安狀況惡劣;國內形勢嚴峻,社會動蕩,出現分裂萌兆;軍備松弛,國防安全、國家統一堪憂;外交軟弱,對外投降,喪權辱國。
這些犯罪分子大大小小、形形色色,分布于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亮相于行政、事業、企業等單位,有著官員、企業家、學者、文人、社會名流、大亨等身份。他們往往披著各色各樣美麗、莊嚴的外衣,能蒙騙、威嚇不少人。
這些犯罪分子罪惡累累。人民群眾必須對這些改革犯進行聲討。
我們要廣泛發動群眾,深入揪出各個領域的改革犯,收集他們的犯罪材料,舉證他們的犯罪行為,暴露他們的犯罪面目。擒賊先擒王,當前迫切需要做好的工作是:從政治、經濟、文化各領域精選若干改革犯的代表性人物,把他們押上網絡,發動廣大網民進行批判,從而帶動社會各界群眾對各個領域各個層次的改革犯的全面大批判。
2008、7、13
(附注: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之際,愿“改革犯”一詞能成為網絡常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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