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過年的,本來不該說這太嚴肅的話題,但3月22日已日漸臨近,國人在享受這“太平盛世”年景的時候,不得不面臨:3月22日,臺灣“入聯公投”的這個日子。
“入聯公投”全稱“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民投票”。周所周知,聯合國是一個主權國家才能夠加入的國際性組織。以臺灣名義入聯,其實質按國臺辦說法叫“變相臺獨公投”,按美國的說法叫“單方面改變現狀”。草民以為:入聯公投就是“臺獨公投”。
《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入聯公投等同于改國號公投,等同于變更領土公投。 因此,一旦臺灣實施”入聯公投,則大陸必須啟動《反分裂國家法》,一切國人必須明白這個道理,即:公投就是戰爭。
現在,至上而下有個糊涂認識:就是“入聯公投”只有過半數才能生效。臺獨分子要的就是大陸上下由此認識,一旦實施入聯公投大陸仍無所作為,則《反分裂國家法》就成了一紙空文,中國政府就失信于全世界。“入聯公投”就為臺灣最終獨立鋪平了道路。
必須明確:《反分裂國家法》是把雙刃劍,陳水扁推動的入聯公投即使未過半數,也違反了《反分裂國家法》,大陸必須啟動此法。大陸不啟動《反分裂國家法》則是大陸違法。全國人大常委會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權威性,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這是不以任何人意志為轉移的。
總之,不管在誰的手中丟掉臺灣,讓臺灣獨立出去,這人就是中華民族的歷史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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