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又一次拋出了一篇針對國有企業的文字,題目是《幾大壟斷國企的自我辯護太蒼白》。文章中的反問句排比句是慷慨激昂,可惜,卻忽略了最根本的三點:第一,什么是壟斷?第二,壟斷有沒有益處?第三,當前,在中國壟斷企業對社會的作用是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
讓我們先從第三點討論起。《幾》文中稱“國家電網和中國移動則都不約而同地強調了“普遍服務”,因為它們都搞了“村村通”或類似的服務。應該說,這確實是國家電網和中國移動等壟斷國企的一大功勞,但這些功過并不足以成為保持壟斷的理由。雖然這些普遍服務,私營的電力或電信公司不愿意做,但政府可以出錢向它們購買這樣的服務。只要打破了壟斷,電力電信等壟斷行業就可以創造出更多的財富,政府也可以獲得更多的稅收,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
該作者的說法粗看有理,事實上是背離了最起碼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以電力為例,出于自然線損的原因,經濟越發達地區的單位供電成本就越低;電網是動態平衡,電網越大電網越穩定;電能具有實時性和難以儲存的特點;電源點和電網建設必須適度超前于經濟發展。且不說電力技術方面的原因,單從社會科學來分析。按照經濟規律,不發達地區的電價應高于發達地區電價,農村電價應高于城市電價,但是當前是,不發達地區的平均電價是低于發達地區電價的,農村平均電價是低于發達地區電價的。試問,如果國家以該作者的方法通過“更多的稅收,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需要向發達地區的電網企業收多少稅收?又如何保證這些稅收專款專用到不發達地區的電網企業上?在同一座城市里,就比如《中國青年報》所在的北京市,保證長安街的電價是大興農村電價的五倍以上怎樣操作?至于說在還經濟欠發達地區以國家巨額補貼的形式建設電源點和電網,所需要的資金更是天文數字,而且顯而易見形成很大的制度漏洞和腐敗隱患,因為手握補貼權的當權者可以把巨額地資金補貼給不需要補貼的公司,而且越是不需要,產生的效益就越好。這樣大規模的國家調節且不說行政成本高昂,而且是不折不扣的行政壟斷,正是《中國青年報》之流媒體所竭力反對的政府過多干預市場,甚至是完全左右市場。看完這些,自稱反壟斷的該文的有心,就不免讓人懷疑,是在為民請命,還是在為官請命,是在為大眾吶喊,還是在為權力者吶喊。
我們再看看《幾》文的排比句:“壟斷妨礙競爭,壟斷降低效率,壟斷阻礙創新,壟斷侵害公益……這些都是基本的經濟學常識。”可惜,就是不給出壟斷的定義,用替換的方法完全可以變成“網友妨礙競爭,網友降低效率,網友阻礙創新,網友侵害公益……這些都是基本的經濟學常識。”但是,畢竟筆者沒有受過這類偷換概念、高呼口號、不以事實為依據的“高等教育”,更沒有《中國青年報》這樣的大媒體的威風,所以不會象該作者及其同類一樣去說理。我只會拿事實說話。我對壟斷的定義是,壟斷就是對一定資源的絕對控制,由此有以下四個推論,出于公平計,我都以《中國青年報》為例子。
第一,壟斷是競爭的基礎,也是競爭的目標,因為對單位資源的絕對控制是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基礎,同時企業競爭的目標,也是對更大資源的控制。壟斷就是對一定資源的絕對控制,試問,如果《中國青年報》作為一個媒體,對自己的資源沒有控制如何去與別的媒體競爭?競爭的結果是不是在單位時間和單位空間內占有更多的讀者資源和廣告資源?
第二,壟斷提高效率的有效途徑。試問,《中國青年報》是某一具體版面做相關問題的采訪效率高,還是若干個版面幾十個記者共同上陣采訪同一個問題,回來后通過比較后決定采用哪個記者的文字再登在哪個版面上的效率高?貴刊怎么不采取這樣的競爭方法來提高組稿效率,而堅持版面壟斷呢?
第三,壟斷在一定程度上有利創新。《中國青年報》每次開辟新欄目都是有責任編輯的,而且相對固定,就是不讓所有的編輯者輪流坐莊,挨個編版,隨心所欲,百花齊放,天馬行空。
第四、壟斷在一定程度上有益公益。《中國青年報》是團中央的機關報,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雖然歷史上也有為姚文元所用的時候,最近也有為袁偉時之流張目的時候,但是在孫志剛案等大是大非的時候,還是敢于為法治、為弱勢群體鼓而呼的,是有益公益的。
以上四點,有些調侃的味道,但是,說的都是事實。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