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踏事故難道重慶“家樂福”是禍首?
毛牧青/文
樂福重慶沙坪壩店促銷引發踩踏事故 3死31傷
11月10日發生在重慶沙坪壩區“家樂福”超市的重大踩踏傷亡事故,使我處于極大的悲痛和憤怒狀態下,本想以沉默對待。今天看到兩篇文章,一些話我不得不說了。
一篇是今天半島報發表的冷雪峰先生時評《誰讓“貪便宜”的百姓付出血的代價》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711/20071113/news_20071113_523104.shtml,一篇是《市經貿委下發緊急通知 糧油鹽肉蛋不得限時限量促銷(附:新華社發布的商業部緊急通知消息)》。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711/20071113/news_20071113_523072.shtml
顯然,這兩篇文章都是針對重慶“家樂福”事故寫的,而且涉及到誘發事故的關鍵媒介——物價。
冷先生一文最早出現在《三秦都市報》上,最近網絡上也出現不少類似分析的文章,出發點都是善良的,對社會低層人們給予極大同情,并分析出要害是“物價的上漲,早已超出了一些百姓收入增長的速度”,所以才使百姓“貪便宜”付出血的代價。但冷文“追根溯源”的三條根本原因即商家淡薄的安全意識,公共安全管理部門的不作為,物價上漲的排序完全顛倒了。其實敢于正視現實的排序應該是:首先的物價上漲,其次的管理部門不作為,最后才是商家安全意識淡薄。這樣排序比較客觀,也容易為人們所接受。如果按冷先生排序,如果把這次事故引發的罪魁禍首定為商家,顯然有失公允本末倒置。
商家因本身利益,在法律允許條件下搞低價促銷沒有錯,是一種經營策略。這次事故慘痛誘因與商家安全措施不到位有很大關系,但如果沒有價格這個“禍首”作怪,恐怕這類事故就會不發生或少發生。大家知道,沿襲幾千年的“特色中國”,“窮”是一直困擾百姓夢想的事實。這種歷史“特色”和現實的兩極分化,促使“貪便宜”這種無奈舉動成為貧困百姓“勤儉治家過日子”消費購物的首要出發點,這一點不能責怪他們。傳統和現實的“貪便宜”觀念也造就了兩批人:一大批就是兩極分化形成的“弱勢群體”,再一種是無所謂自己生活窮富,只是有這種“揀便宜”嗜好的人,這類人不多不少,多為中老年人和社會閑散人群,無所事事整日游蕩在市場街道,能揀的垃圾就揀,能便宜的東西就買,不管有沒有用,先揀(買)來再說,以備事后用。這兩類人群加在一起,就形成一支龐大的“揀便宜”隊伍。
我家住我市“家樂福”超市附近,每到晚上,超市內總游蕩不少中老年(婦女尤多),等待打折處理食品時機。當超市“打折”號令一廣播,這些人不顧年老體弱蜂擁到各自需要的打折攤柜搶、挑物品。這種令人感嘆現象已經延續多年,而且隊伍還在不斷增加。同樣的雞蛋,僅便宜一兩毛錢、還局限購買3斤的,便耐心培養“站功”組成曲回長龍;而保持原價的幾乎無人問津。排了近一小時買便宜的無非省了幾毛錢,說來可悲。沒辦法啊!誰叫你窮呢?這,就是我經常看到的現實!!每到超市臨近下班,有些蔬菜瓜果熟食什么的,超市為了保證保鮮和價格穩定,立馬當場銷毀。我看到許多老太太在一邊發出可惜和浪費的嘖嘖聲。這使我突然冒出早年“批判”資本主義國家寧可把過剩的牛奶倒入海中,也不降價賣給貧困百姓那種丑惡現象的怪怪念頭來。看來市場經濟某些“規律”與國人觀念相悖是許多人所接受不了的。物價上漲,為這種反常現象更添加推波助瀾作用。不知我們的物價制定者和實施者如何解釋這些現象。
我市經貿委下發的“糧油鹽肉蛋不得限時限量促銷”緊急通知顯然是貫徹商務部的緊急通知的翻版。商業部的通知也是重慶“家樂福”事故的楷屁股“馬后炮”。商業部的緊急通知還比較“溫柔”合法,只是“要求商業企業不組織容易造成交通擁堵、人身傷害、秩序混亂的限時限量促銷,消除安全隱患”(請注意:只是“要求”)。而我市經貿委緊急通知就比較“強硬”:“今后,零售企業不得組織以特價名義開展糧、油、鹽、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時限量購物活動。”(請注意:而是“不得”)
用政府的“宏觀指令”手段強制物價穩定或降價,嚴格講是違反市場價格規律的權宜手段,作用只能一時而不能一世,有時對難以控制的物價飛漲“脫韁野馬”采取強行壓抑措施往往適得其反。因為價格浮動有其自然規律。現實中因為我們許多產品商品價格不合理或壟斷所為,政府利用自身的權威“調控”抑制一下未嘗不可(現在也需要政府如此)。但在不觸動舊體制弊端情況下的縫縫補補,最終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平抑物價,需要完善的市場法治機制和力度這個“本”的因素。如果單憑一相情愿不能觸動“本源”基礎,再善良的愿望也只能是“標”手段的“小打小鬧”,而且這種“標手段”在壟斷和“潛規則”轟擊下不久就灰飛煙滅偃旗息鼓無果而終。國人詬病的房地產價格在國務院的干預下仍繼續暴漲就是個最有力的說明。
糧油鹽肉蛋等生活必需物品百姓須臾不能離開。政府規定“不得限時限量促銷”,對這些主糧副食品正處在價格爭議的上漲時期,一般平民百姓不可能有太多資金對這些“見風就漲”的食品“搶購囤積”,況且躲得初一,躲得過十五么?因此,這個“限時限量”規定對大多數人來說,屬于“說了等于沒說”的空話。至于“促銷”。我上面說了,只要商家不違反法規,如何采取促銷手段那是他們自己的自由,別人無權干涉——有賣有買愿打愿挨你管得著么?
當然,重慶“家樂福”踩踏事故的血腥,給政府、商家和百姓敲響警鐘,凡事要從大局著眼;政府應盡快采取正確措施消除價格上漲勢頭,不要把一些貌似下面的責任、而實質是上面所致的問題統統歸罪下面,多從自身查找原因;商家應該在目前“特殊時期”以國民利益為重,消除自己某些惟利是圖手段,在采取各種經營謀略時,搞好自身環境的安全設施和管理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雞飛蛋打”得不償失的悲劇重演;百姓們應該怎么樣呢?我想,若是仍有“便宜貨”的地方,他們還會“不聽勸阻”蜂擁而至去“搶購”。我看就不羅嗦了吧。
2007年11月1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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