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8 | 到底應該以誰為本?
用平均工資說發展是騙人的把戲,普通工人工資是700元,企業高管的工資是千萬元,怎么算平均?普通工人的月工資700元,現在的社會養老保險每年要交4500元,交完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最多剩下300元,房租水電采暖煤氣最少要150元,父母兩個人掙錢最多一個月也就有300元的吃飯錢,還要給孩子交學費。一家三口人怎么能吃飽飯???
現在的醫保是女到41周歲,男到46周歲才能參加醫保,每年交500多元,這還說是政府對老百姓的恩德,從老百姓兜里討錢給老百姓看病是政府的恩德?這就是發展以人為本的國民福利?
把說出的話變成行動是很難的,把行動用語言夸大描寫歌頌是很容易的。把應該做的事情說成是對別人的恩德,是為了讓別人報恩,是你應該做的有什么恩?父母養育兒女是應該做的事情,怎么就成了對兒女的恩情了?這完全是為了在精神上控制兒女搞精神剝削而編造的恩情道德思想。什么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沒有兒女的出生你們給誰當父母?你們當父母還受之于兒女的出生呢,兒女們是無欲無求的出生來到世上給你們當兒女的,而你們父母確實是有欲有求的生養兒女的,誰對誰有恩啊?
儒家的報恩思想就是搞精神剝削的理論,在家有父母之恩,在國家有皇恩,說什么民為貴,君為輕。不過還是說是皇帝以民為貴是對民的恩情,是需要民用忠來報恩的,還是君為主,不是人民當家做國家的主人,儒家思想很能欺騙人民。
現在的人也在宣揚什么祖國是母親需要人民的報恩,如果說有恩也是人民對國家有恩,是人民養育建設了國家,應該國家對人民報恩。
其實我認為父母跟兒女之間不是恩情報答的關系,國家和人民也不是恩情報答的關系,都應該是相生相克的關系。家庭里的父母和孩子也是相生相克的關系,沒有什么誰對誰有恩的關系,有孩子才能有父母,有父母才能有孩子,是互相相生的關系。父母和孩子都因為對方的存在而感到快樂。父母和孩子互相幫助互親互愛是相生,父母監督管制孩子的行為,孩子也應該監督約束父母的行為,這是相克關系。父母和孩子的相生相克關系平衡才能使對方健康發展。
國家和國民也是相生相克的關系,國家的發展給國民帶來發展是相生,國民獲得發展能為國家發展做更大的貢獻也是相生,國家和國民互相平衡相生,國家和國民就能共同發展。國家和國民也存在著相克,沒有絕對的自由,國家用法律約束國民的行為,國民也應該用法律監督約束國家的行為。國家和國民這種互相相生相克的關系平衡和諧,這個國家的整體才能穩定和諧發展。
國家和人民以誰為本?我看是以整體為本,國家和人民互相相生和諧發展才能整體的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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