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所謂的“普世價值”,是在西方歷史文化基礎上形成的,反映著壟斷資本的利益和意志,是為西方國家稱霸全球服務的一套價值觀念。
一
西方這樣一套價值觀念是如何變成一些人所推崇的“普世價值”的呢?
1.以“普世標準”掩蓋多元標準。
價值是指具有特定屬性的客體對于主體需要的意義。世界上有多少個民族、有多少個國家,對自由、民主、人權就會有多少種不同的理解,甚至一個民族國家內的政治價值標準都不可能完全統一,如南方和北方、西部和東部都會產生差別。
我們先來看一看大講特講“普世價值”的美國吧。
如果縱向來看,也即從歷史來看,其價值標準肯定是多元的,也就是說,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標準。美國今天所持的自由、民主、人權與歷史上所持的自由、民主、人權標準也不一樣。如美國歷史上曾允許黑奴制的存在。從1619年首批黑人來到弗吉尼亞,到1861年9月林肯頒布《解放黑人奴隸宣言》,美國的黑奴制的存在時間長達170年。再如美國婦女的選舉權,從1839年爭取婦女投票權開始,到1869年懷俄明州成為美國第一個允許婦女投票的州,再到1920年8月26日一份賦予美國婦女投票權利的宣言的簽訂,歷時81年。
如果橫向地看,也即對美國不同的州進行比較,各個州所持的自由、民主、人權標準很難統一。比如死刑,到目前為止,美國50個州中有23個州已廢除了死刑。但是與此同時,美國還有23個州允許處死不到18歲的犯罪少年。再比如美國的稅收,各個州的地稅率有很大差別,甚至相鄰的兩個鎮、兩個村的稅率都有差別,此外,還有5個州免稅,新澤西則是部分地區免稅。由此可見,無論是從歷時性還是從共時性的角度來看,美國的自由、民主、人權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都是多元的。
可是,美國為什么要搞一套所謂的“普世價值”呢?這是因為,如果承認政治價值標準的多元化,美國就沒有干預其他國家的“合法性”理由。它只有將自己的自由、民主、人權抽象化,上升為一種所謂“普世”標準,如果誰影響到美國的國家利益,它就可以祭起“人權”大旗,橫加干涉。
其實,美國雖然將自己的價值觀上升到“普世價值”,但其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可克服和難以掩蓋的弱點和漏洞。一是美國自己的自由、民主、人權等都是一步步實現的,那么對于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和地區,有何理由要求他們現在就一定要采取這種自由、民主、人權制度呢?二是美國說自己堅持的是“普世價值”、“普世”標準,但其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自己的國家利益,怎么保證其對待所有國家是一樣的標準?比如,在面對中東和北非國家的政治動蕩時,美國對利比亞、敘利亞和對巴林、也門采取的政策就是自相矛盾的。三是把所謂的“普世價值”強加于其他民族、國家頭上的同時,自己能做到這些嗎?如果連自己都做不到,有什么理由要求其他國家做到呢?比如,美國一向標榜自己是最自由的國家,但是,斯諾登事件使其所謂的“自由”昭然若揭。這表明,美國的自由并不一定比其他國家做得好,只是它科技比較發達,已經不需要或較少需要采取一些傳統的手段,如空間上的限制、身體上的限制,等等。美國雖然在空間上、身體上對人的管制少了,但對內對外的監控更廣更深,對本國和他國公民自由的傷害也更大、更厲害。
2.將價值性知識包裝為真理性知識。
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權明明是價值標準,而價值標準一定是多元的,那么怎樣才能將多元價值標準轉化為所謂的“普世價值”呢?這就必須將“價值性知識”包裝為“真理性知識”。
我們知道,價值與真理都是反映主體與客體之間關系的范疇。但不同的是,價值是指具有特定屬性的客體對于主體需要的意義;真理是人們對于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真理原則側重于客體性,表明人的活動中的客觀制約性;價值原則側重于主體性,主要表明人的活動中的目的性。
在現實生活中,價值與真理的關系十分復雜。同一樣東西對于有些人是有價值的,對其他人不一定有價值;而真理,不管你承認不承認其價值,它都是真理。因此,我們一般不能將自己認為有價值的東西強加于他人,但有權利也有義務讓他人認識真理。比方說香煙,對于抽煙者來說是有一定價值的,如可以提神、打發時間等等;對于不抽煙的人則是毫無價值的,甚至是負價值。而不管你抽煙不抽煙,“吸煙危害身體健康”都是一條真理,這一點早已為科學所證明。因此,抽煙的人絕沒有權利強迫不喜歡抽煙的人抽煙,否則就是反真理、反科學的;不抽煙的人則有權利要求吸煙者在公共場合禁止吸煙(如果不是公共場合,又另當別論),因為這是與真理、科學相符的。當然,有人可能會說,香煙有害健康,所以不可以強制他人。但對身體無害甚至有益的東西,是不是就可以強制他人呢?比如說,某種東西營養價值很高,但是你能要求所有人都必須吃這種東西嗎?……
很顯然,持“普世價值論”的人是深諳這一哲學道理的。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權等本都是一種價值性認識,根本沒有權利強加于人。但為了實現自己的戰略意圖,就將自由、民主、人權等包裝為“真理”,為的就是使這種價值獲得一種普遍性。有了這種包裝,對外推銷起來就更為容易。這是因為,既然是“普遍真理”,對于推銷者而言,即使采取強迫甚至暴力手段,也不會有失道義,至多只是方法問題;對于推銷對象而言,如果你不接受“普世價值”,就等于不接受真理(而且是“普遍真理”!),就等于承認自己要么是無知,要么就是老頑固。
從實際來看,這一手法已經起到了一定的效果。這最突出地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普世價值”為美國發起對外戰爭提供了“合法性”基礎。據統計,二戰后美國發起的對外戰爭有數十次(占了二戰后世界總戰爭數的98%),數百萬人死于美軍的炸彈下。這些戰爭大多打著維護“人權”等旗號,不僅得到一些西方國家的支持,還得到被入侵國的反政府力量的擁護,有時還會得到被入侵國家部分普通民眾的肯定。但是,這種“合法性”是一種真理意義上的合法性嗎?肯定不是,這種合法性后面包裹的實際上都是美國的國家利益。二是“普世價值”在發展中國家包括我國也有一定的影響。就在前幾年,我國國內進行“普世價值”爭論的時候,如果有學者批駁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權,揭示“普世價值”的實質,馬上就有人指責文章的作者“連民主都不要了”。言下之意,就是說文章的作者連“普遍真理”都不要了。從理論上講,存在著抽象意義上的“民主”概念,但我們在實踐中所選擇的一定是具體的民主,或社會主義民主,或資本主義民主,或其他性質的民主。正如在我們的頭腦中一定存在著抽象的“蘋果”概念,但在生活中,當我們拿起一只蘋果來吃的時候,一定是一個具體的蘋果,即一個有特定產地、特定顏色、特定大小、特定口味的蘋果。但是,宣揚西方所謂“普世價值”的人總是力圖回避價值的具體性,以期獲得一種所謂“普遍真理性”。
3.以人性分析取代科學分析。
欲將價值性知識包裝為真理性知識,就必須借助于學術論證。學術論證的方法很多,但是要將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權包裝成真理性知識,靠科學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因而他們只好求助于人性分析。
在社會科學研究中,人性分析特別是人性假設,并不是毫無價值的,相反,它是一個歷史悠久,且很管用的方法。比如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人之初,性本善”,就是一種人性假設,由此出發可以得出一套道德教化的理論與方法。再比如,西方經濟學、管理學,往往以“經濟人”假設為前提,即認為人的行為在于追求本身的最大利益,工作的動機是為獲得勞動報酬,由此出發形成了一套西方經濟學或管理學理論。但是,對于人性,由于所持立場和方法的不同,所作出的假設往往也不相同。如中國古代有“人性善”(孟子)的假設,也有“人性惡”(荀子)的假設,還有“人性無所謂善惡”(郜子)的觀點。在西方,則既有“經濟人”假設,亦有“社會人”、“自我實現人”、“復雜人”等諸多假設。而不同的假設就會有不同的結論。因此,無論是中國的人性假設,還是西方的人性假設,都有無法克服的理論缺陷,并因而受到了很多人的質疑。
從人性入手來論證“普世價值”的存在,同樣是一個十分“好用”的方法。為了給“普世價值”奠定學術基礎,要做的首要工作就是進行共同人性的設定,即在人性中努力尋求共通性的東西。在一些人看來,如果人性的共同點越多,則“普世價值”就越能站得住腳。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人性進行不同的分類,如人性可分為自然性和社會性;也可分為抽象人性和具體人性。在各種各樣的論證中,我們發現,在人的自然性與社會性中,“普世價值”論者一般喜歡從人的自然性出發去尋求人性的“共通性”。就人的自然性而言,不管是哪國人,共通性必然很多,如人都離不開空氣、陽光和水,人都要吃飯、睡覺和運動,父母一般都會愛自己的子女,子女也會愛自己的父母,“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等等。在抽象人性和具體人性中,“普世價值”論者一般都會從抽象的人性中去尋求共通性,因為越是抽象,離現實生活就越遠,受社會關系的制約就越少,就越容易尋求所謂的“共通性”。比如薩特認為,“人的本質是自由,因而進行自由自主的選擇是人的基本權利”,就是一種抽象的人性觀,因為這里的人,是脫離了一切社會關系的人,根本不考慮他處于哪個國家,也不考慮他處于哪個時代。再比如西方啟蒙時代提出的“天賦人權”,其中的“天”是什么?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種形而上學的抽象,既然如此,由“天”所賦予的“人權”必然也是抽象的,如西方有人認為,人都是造物主創造的,任何人,不論膚色、性別、國籍,對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需要毫無二致;人對人權的需要,猶如生命需要水、空氣和陽光一樣的普遍和絕對;等等。
然而,無論是從人的自然性還是從抽象的人性出發,所得出的“普世價值”并成不了真正的普遍真理。因為在人的自然性與社會性之間,人的真正本質在于其社會性,其價值追求不是其自然性的反映,而是其社會性的表現,因而此種共性一旦具體化,就會出現差異甚至對立。比如孟子所云“人皆有之”的惻隱、羞惡、是非、恭敬之心,一旦落實到具體人、具體場景,就不那么統一了。什么是可憐、什么人值得可憐、什么人能夠去可憐等等,在存在著階級利益對立的社會,根本無法統一。而至于人的本質問題,馬克思強調:“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毛澤東也曾指出:“只有具體的人性,沒有抽象的人性。在階級社會里就是只有帶著階級性的人性,而沒有什么超階級的人性”。因此,從抽象人性出發,根本不可能得出普遍真理;而如果從具體人性出發,又肯定得不出西方所謂的“普世價值”。
正因為“普世價值”并非普遍真理,因而西方自己都懷疑向發展中國家推銷“普世價值”的“合法性”。如法國前外長韋德里納與法國國際和戰略關系研究所所長博尼法斯在《全球地圖冊》中,就談到了這個問題。有人質疑韋德里納是否“過于偏激”地放棄了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他回答說:“我一直堅信和捍衛這些價值,但我不無傷感地告訴您,西方世界10億人口在全球60億人口中占少數,我們認定的‘普世價值’未必真的就是‘普世’的,現在我們沒有理由也沒有能力強迫別人接受我們的價值觀。”
二
“普世價值”思潮為什么要費盡心機包裝自己?主要就是為了掩蓋其特殊的政治目的。
1.消解他國主流意識形態。
意識形態在國際斗爭中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因為意識形態不僅決定于其經濟基礎和政治上層建設,而且對政治、經濟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在一定的條件下直接關系著人心的向背、社會的安定、經濟的興衰、政權的得失、國家的安危。無論是要維護或破壞一種社會制度,還是要鞏固或推翻一個政權,都必須做意識形態方面的工作。
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深諳意識形態之道,因而在冷戰期間將意識形態戰略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1953年,美國前國務卿杜勒斯首次提出“和平演變”的概念。和平演變戰略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之一就是“攻心”戰略,即對社會主義國家進行思想文化滲透、誘導、催化。尼克松在《1999:不戰而勝》一書中提出,應該制訂一個在鐵幕里面同社會主義國家進行“和平競賽的戰略”,開展“意識形態競爭”,打“攻心戰”,擴散“自由和民主價值觀”,打開社會主義國家的“和平變革之門”。美國總統奧巴馬同樣力挺“普世價值”。雖然他曾說,美國不能把它的價值強加給別國,但他又多次表示,“民主、法治、言論自由、宗教自由”是“普世價值”。而且,“這些價值至關重要,即便是在艱難時刻”。
為了順利推銷自己的價值觀,西方國家慣用的手法就是抬高自己的價值觀,貶低和消解他人的價值觀。一方面,“自由、民主、人權”不僅被他們視為“普世”、“至上”的真理,而且被他們視為解決一切社會問題的“良方”。他們努力掩蓋自身在“自由、民主、人權”方面的丑行,把自己打扮成一個“自由、民主、人權”衛士。另一方面,著力矮化、丑化,甚至直接攻擊社會主義國家的主流意識形態。他們把馬克思主義視為“烏托邦”,將共產主義等同于“極權主義”,認為“蘇聯的極權主義、共產主義意識形態的擴展以及斯大林的偏執狂是冷戰產生的根源”。當蘇聯解體時,西方有學者立即宣稱,“共產主義失敗了”,西方的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是“最后一種統治形式”。人類社會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以自由民主制度為方向的人類普遍史”。
然而,社會主義的發展并不如他們所想象的那樣。當年,鄧小平在蘇東劇變后十分堅定地表示:“一些國家出現嚴重曲折,社會主義好像被削弱了,但人民經受鍛煉,從中吸取教訓,將促使社會主義向著更加健康的方向發展。因此,不要驚慌失措,不要認為馬克思主義就消失了,沒用了,失敗了。哪有這回事!”事實也的確如此,中國就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通過進一步的改革開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堅持反馬克思主義的西方學者們不顧現實,粗暴地將理論與實踐割裂開來,給馬克思主義扣上“教條”、“僵化”、“獨裁”、“專制”等種種帽子,指責中國搞社會主義是“離開甚至背離了人類近代文明的主流”,同時,他們還把中國改革開放所取得的一切成果歸因于“普世價值”,認為“解放思想的核心目標就是要確立普世價值”,改革開放是向資本主義的“價值回歸”,“以人為本”是“普世價值”的重要體現,等等。除此之外,他們大力推銷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制造價值觀混亂,企圖達到即使你不信仰“普世價值”,也要使你遠離馬克思主義的最低目標。他們之所以要這樣做,是想以“所謂人類文明中一切美好的東西”就是“普世價值”為幌子,使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權獲得一種“至上性”和“主導性”的地位,最終將馬克思主義驅逐出當代中國的話語語境。
2.推銷西方民主政治制度。
“冷戰”結束后,國際關系中意識形態斗爭非但沒有“終結”,反而進一步得到強化。自由、民主、人權等價值觀成為西方國家用來掩人耳目,向東亞、東歐、中亞、非洲等地區輸出美式價值觀的一種策略和工具,更成為西方國家對其他國家進行所謂“民主化改造”的“正當性”理由。2006年9月美國推出的“普林斯頓計劃”最具代表性。該計劃把世界上的國家劃分成“民主”和“非民主”兩部分,要將全球的“民主國家”聯合起來,對抗“非民主國家”的挑戰。因為自感掌握了“普世”的民主價值,就可以將自己的制度模式強加到其他民族的頭上,美國甚至不惜動用武力在全世界推行自己的意識形態和民主制度。伊拉克戰爭就是美國以武力輸出“民主”的樣板。美國還雄心勃勃地施行“阿拉伯民主化戰略”,試圖把伊拉克這一“民主樣板”推廣到中東的其他國家,在政治體制、價值觀念、生活方式上逐步改造阿拉伯世界,建立西方式民主制度,建立、扶持親美政權。
中國更是美式民主推銷的一個重點對象。美國《時代周刊》網站的一則報道就明確地說:“美國希望中國將發展成民主國家的這個觀點,一直是美國對華政策的基礎,是美國與一個不以為然的獨裁政權保持密切聯系的主要原因。”長期以來,美國的一些基金會和非政府組織一方面資助一些精英分子以學術的名義傳播西方的價值觀,論證西方制度的優越性,以及中國選擇西方模式的必要性,另一方面頻頻資助中國的“民運”、“藏獨”、“東突”等勢力,從事各種反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活動。2008年,就在我國集中精力籌辦北京奧運會的時候,西方一些媒體和政要千方百計地將奧運議題政治化、意識形態化。中國政府制止“藏獨”暴力活動的正當行為,成了他們攻擊所謂中國人權狀況的把柄;而搗亂奧運圣火傳遞的暴力舉動,卻得到一些西方政治勢力的縱容。在他們看來,只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不管作出多少努力,取得多大成就,都是一個“極權主義政權”,人權狀況都十分“糟糕”。近年來,西方一些國家更是拼命炒作貿易逆差、人民幣匯率、能源、環境、拆遷、“有毒”食品、“危險”玩具、軍費增長等問題,以此來“妖魔化”中國,掀起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不滿。所有這一切都十分清楚地表明,西方敵對勢力是“唯恐中國不亂”,“中國不就范決不罷休”。
3.謀取全球范圍內的霸權地位。
冷戰結束20多年來,美國歷任總統盡管采取了各自不同的、帶有明顯個人特征的對外政策,然而其一脈相承的是對美國全球霸權的追求和護持。冷戰后美國全球戰略不管怎樣變化和調整,其基本的戰略目標萬變不離其宗,即始終圍繞追逐全球霸權而展開。
二戰以前,全球霸權的爭奪主要依靠軍事力量。但是從20世紀末尤其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國際競爭的一個重要變化就是文化軟實力的地位和作用不斷提升,而核心價值觀則是文化軟實力最重要的方面。正因為如此,西方的政界和學界開始密集地使用“普世價值”表征其核心價值觀。美國奧巴馬政府每年的國情咨文,都將推行自由、民主、人權這些“普世價值”,視為美國的“國家戰略”。
美國之所以將推行“普世價值”作為其“國家戰略”,是因為:首先,推廣“普世價值”可以確保美國占據國際道義制高點,牢牢占據國際道義優勢。其次,推廣“普世價值”有利于美國掌握國際政治的話語權。美國不僅拼命宣傳“普世價值”的存在,而且將普世價值與“自由、民主、人權”混在一起,直接劃上等號,使得“自由”、“民主”“人權”在意識形態斗爭中取得了明顯的話語優勢。再次,推廣“普世價值”可以為其霸權主義行為披上合法的外衣。占據道義上的制高點、掌握世界政治話語權,最終目的則是為美國全球戰略和霸權主義行徑披上合法的外衣。如小布什政府指責“無賴國家”、“邪惡軸心”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構成了對人類和平與安全的重大威脅,從而以此為理由發動了伊拉克戰爭。克林頓時期,美國對南聯盟進行了70多天的狂轟濫炸,其旗號是“人權高于主權”,宣稱是為了保護波黑穆斯林免于遭到塞爾維亞族的種族屠殺。多年過去,人們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這兩場戰爭的真實原因是美國為了奪取對中東和巴爾干的主導地位,維護自身在該地區的霸權。
西方國家將所謂的“普世價值”主義化,以“自由”的名義開展思想滲透,以“民主”的借口實施離間分化,以“人權”的標簽制造事端,目的就是要在全球范圍內控制意識形態話語權,以謀求在全世界范圍內發揮“領導作用”,建立符合其意愿的“世界新秩序”。大量事實證明,西方國家在全世界到處兜售所謂的“普世價值”,其根本目的不是為了使其他國家走上康莊大道,而是為了顛覆不符合其自身意愿和利益的他國政權,削弱這些主權國家的主導能力,進一步強化控制力,以獲取巨大的軍事戰略利益和地區資源利益。“普世價值”并非什么客觀真理,不管它如何包裝,都無法掩蓋其內在矛盾。西方模式不可能成為人類社會的唯一模式,西方價值觀也不可能是什么“普世價值觀”。
(作者單位:中共南京市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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