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可平等精英學者是怎樣玩弄“詞源學上的把戲”的?
近來,讀了一些知名精英學者的大作,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就是他們在論述關系到自身根本觀點的“主題詞”的時候,都十分重視或者說非常喜歡追根溯源、尋根究底,即把這些“主題詞”在古希臘語、拉丁語、英語甚至古漢語中的起源找出來,然后將它們的本意作為自己全部立論的根據。
這里,不妨舉幾個典型的例子來看一看:
1,俞可平談民主:
“作為一個描述政治生活方式的概念,民主(democracy)一詞最初源于古希臘語demos和kratia,前者意指‘人民’,后者意指‘統治’,合在一起構成‘民主’,意即‘人民的統治’(government by the people)。……盡管千百年來政治家和思想家對民主有過無數的定義,但萬變不離其宗,民主的最基本意義始終是‘人民的統治’,或‘主權在民’、‘人民當家作主’。”
(引自俞可平《馬克思論民主的一般概念、普遍價值和共同形式》)
2,秦暉談專政:
“在西方語言中,‘專政’(dictatorship)一詞意出古羅馬的軍事獨裁官(dictator,音譯迪克推多),這本是羅馬共和國在遭遇戰爭時的一種非常體制,即臨時中斷共和,授予軍事統帥以不受羅馬法本身限制的短期獨裁權力,戰爭結束后獨裁官即卸任交權與議會,而議會則許諾不追究其在獨裁期間的行為。……可見所謂專政,……作為一種戰時獨裁意味著民主的中斷,即有專政則無民主,‘民主專政’提法之不通,猶如說‘黑色的白’。”
(引自秦暉《專政、民主與所謂“恩格斯轉變”》)
3,徐景安談社會主義:
“社會主義一詞源于拉丁文‘socialis’,意為社會的、公共的、共同的、集體的。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就是社會主義的理念。……至于共產黨領導、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就看是不是真的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引自徐景安《30年改革的反思》)
4,唐逸談普世價值:
“‘普世的’是拉丁文oecumenicus的意譯,這個詞來源于希臘文,除‘普遍’之義外,還含有‘根’的意味,是一個富含價值意義的詞(這個詞自中世紀以來便被基督教會用來自稱‘普世教會’)。……只有作為一切價值基礎的價值,才是普世價值,那就是自由。”
(引自唐逸《什么是普世價值》,載于南方周末 )
5,何新談封建:
“‘封建’一詞的語源,出自《尚書》和《左傳》。‘封’,即分封。‘建’即建邦國。分裂國土,建立諸侯及封君的小邦國,這是這個語詞的本來語義。中國歷史中典型的宗法封建制度,是在西周。秦帝國是中國歷史上實行中央集權的第一帝國,它以郡縣制廢除了封建制。……秦漢以下的中國古代社會,是傳統社會,是農業社會,是君主制度,但并不是所謂‘封建制度’。……盡管中國的歷史情況與歐洲模式完全不合,歷史學家卻寧可置概念的混亂于不顧,也要把早已不存在‘封建制’的中國古代社會定名為‘封建制度’——以便使之與西方語言中的‘feudalism’(封建主義)一詞相合。”
(引自何新《中國古代史有待重新審視》)
這幾位精英學者確實很有學問,考證主題詞語的來源極具學術性,對于不懂古希臘語、拉丁語、英語以及古漢語的讀者來說,恐怕會油然而生敬佩之意,對學者們大作中的論述、觀點,大概也會深信不疑了。
然而,看了他們上述的論證方法,卻又覺得似曾相識。在哪里見過呢?對了,是恩格斯的《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一書。其中,恩格斯就費爾巴哈對宗教一詞所作的解釋,講了這樣一段話:
“在他(按指費爾巴哈)看來,……宗教一詞是從religare一詞來的,本來是聯系的意思。因此,兩個人之間的任何聯系都是宗教。”
怎么樣,精英學者的論證方法同費爾巴哈對“宗教”含義的論證方法,是否如出一轍呢?如果把他們的那些話稍稍整理一下,就能更明顯地看到這一點了:
1,“在俞可平看來,——民主一詞是從古希臘語demos和kratia而來的,本來是‘人民的統治’的意思。因此,千百年來不管怎樣,民主的最基本意義始終是‘人民當家作主’。”
2,“在秦暉看來,——專政一詞是從西方語言dictatorship而來的,本來是‘民主的中斷’、‘獨裁’的意思。因此,有專政則無民主,‘民主專政’提法之不通,猶如說‘黑色的白’。”
3,“在徐景安看來,——社會主義一詞是從拉丁文socialis而來的,本來是‘社會的、公共的、共同的、集體的’意思。因此,只要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就是‘社會主義’。”
4,“在唐逸看來,——‘普世的’一詞是從拉丁文oecumenicus而來的,本來是‘普遍’的、‘根’的意思。因此,‘普世價值’就是一切價值基礎的價值,那就是自由。”
5,“在何新看來,——封建一詞是從《尚書》和《左傳》而來的,本來是‘分封、建邦國’的意思。因此,秦漢以下的中國古代社會,根本不存在‘封建制度’和‘feudalism’(封建主義)。”
這樣做,是否違背了他們的本意呢?應該說沒有,因為這正是他們所表達的基本觀點,只不過舍棄了一些具體的論述語言,表述得更為直截了當而已。
但是,恩格斯在上面的那句話以后,針對費爾巴哈的做法,緊接著又進一步指出:
“這種詞源學上的把戲是唯心主義哲學的最后一著。這個詞的意義,不是按照它的實際使用的歷史發展來決定,而竟然按照來源來決定。”
恩格斯的這個論斷,對那幾位精英學者是否適用呢?完全適用!他們不正是認為,一個詞的意義,是按照它的來源來決定的嗎?無論是“民主”、“專政”、“社會主義”,還是“普世價值”、“封建”,其意義都是由它們在古希臘語、拉丁語、英語以及古漢語中的來源決定的!
誰能想到,恩格斯在一百二十年前說的話,到今天還能用上。原來,精英學者在論證他們大作的主題詞語和基本觀點的時候,用的也是費爾巴哈用過的那種“詞源學上的把戲”,那種“唯心主義哲學的最后一著”!
在《費爾巴哈論》中,恩格斯指出,“我們一接觸到費爾巴哈的宗教哲學和倫理學,他的真正的唯心主義就顯露出來了。……按照費爾巴哈的看法,宗教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的關系、心靈的關系”。所以,費爾巴哈認為,兩個人之間的任何聯系都是宗教,因為宗教一詞是從religare一詞來的,本來是聯系的意思。這就是詞源學上的把戲,就是費爾巴哈的唯心主義、也是一般唯心主義哲學的最后一著。其之所以是“最后一著”,是因為舍此,唯心主義就再也不能自圓其說了!
馬克思主義哲學則認為,存在決定意識,詞語(概念)是客觀事物的反映。事物是不斷發展的,詞語(概念)的意義和內涵也必然會隨之而發生變化。這是辯證唯物主義的根本原則。要是認為一個詞的意義,是由作為它的語言表現形式的來源決定的,而且“萬變不離其宗”,不管經過怎樣的實際使用的歷史發展,都“始終是”這個詞在詞源學上的本意,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唯心主義!
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這里的關鍵,一個是“實際使用”,一個是“歷史發展”。就拿“宗教”這個詞來說,隨著長期的歷史發展和實際使用,它的含義已經是指基于對超自然支配力、宇宙創造者和控制者存在的承認,認為它們能給人以靈魂并延續至死后的一種信仰體系,包括相應的崇拜活動。因此,所謂宗教,就是相信在現實世界之外還存在超自然、超人間的力量和境界,主宰著自然和社會。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宗教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種反映中,人間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間的力量的形式”(恩格斯語)。所以,religare這個概念的內涵,早已不是它最初產生時的“聯系”的意思了。
再拿“封建”這個詞來說吧,確如何新所說,它在《尚書》和《左傳》即古代漢語中,是“封土建國”的意思。但是,在自那以后幾千年的歷史發展中,在千百萬人的實際使用中,“封建”一詞是不是一直保持它最初的本意而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呢?當然不是。
實際上,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封建”一詞是一個多義詞,有三個釋義——(1)[the system of enfeoffment]:一種分封的政治制度。君主把土地分給宗室和功臣,讓他們在這塊土地上建國。歐洲中世紀也曾實行類似的制度。(2) [feudalism]:指封建主義社會形態。(3) [feudal]:喻思想保守、泥古,不開放。
其中第一個是“封建”的本義,后面兩個是“封建”的轉義或引申義。現在人們用得最多的,恰恰不是它的本義,而是其轉義或引申義,其中主要是第二義,即馬克思主義所說的“封建主義社會形態”。這個概念的內涵,就是以封建地主階級占有土地、剝削農民(或農奴)剩余勞動為基礎的社會制度。其基本剝削形式是封建地租,農民(或農奴)耕種封建地主的土地,絕大部分產品作為地租被封建地主剝奪。上層建筑主要是以等級制為特點的封建制國家。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是以維護封建剝削制度和封建等級制,宣揚封建道德為主要內容。在封建制度下,社會基本的對立階級是地主階級和農民(或農奴)階級。農民(或農奴)生活貧困,無政治權利,他們與地主階級之間的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十分尖銳。一般認為中國于春秋戰國之交進入封建社會。1840年鴉片戰爭后,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消滅了封建剝削制度。
由此可見,這里的“封建”與封土建國的“封建”,雖然是同一個詞語,卻有著完全不同的意思,是兩個內涵不同的概念。這種情況,在語言現象中是十分普遍的,究其原因,就是因為隨著歷史的發展,隨著人們的實際使用,許多詞語的含義發生了變化,有的增加或減少了內容,有的被轉借或引申為反映其他事物、現象。“封建”一詞就是如此。
因此,誰說“封建”這個詞只能在“分封、建邦國”這樣單一的意思上來使用呢?誰說一講到“封建”就只能是指“封土建國”呢?我們今天說的“封建迷信”,是否就是“封土建國”的迷信呢?如果完全不顧“封建”一詞在“實際使用的歷史發展”中出現的多個含義,形成的多個概念,而是反過來用這個詞起源時的“本來語義”,來否定它的其他含義,甚至否認中外歷史上客觀存在的封建制度和封建主義,這不是詞源學上的把戲,不是唯心主義的最后一著,又是什么呢?
比如,何新在他這篇大作中多次使用的“社會”(古代社會、傳統社會、農業社會)一詞,最早是指舊時于春秋社日迎賽土神的集會。唐代柳棠《答楊尚書》詩云:“未向燕臺逢厚禮,幸因社會接餘歡。”亦用以稱其他節日舉行的集會。宋代孟元老《東京夢華錄·秋社》記:“八月秋社……市學先生預斂諸生錢作社會”。后來,至明代又有“由志趣相同者結合而成的組織或團體”之義,至現代乃復有“由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構成的整體”的意思,即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等。(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社會”就有這樣數個義項)
如果其他人也按照何新的邏輯,以“社會”一詞的起源為理由,把他所稱的“古代社會、傳統社會、農業社會”,斥為“置概念的混亂于不顧,也要把春秋社日迎賽土神的集會定名為‘古代社會、傳統社會、農業社會’,以便使之與西方語言中的‘society’(社會)一詞相合”;或者呢,用“社會”一詞的“本來語義”,來根本否定它還有“組織或團體”、“由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構成的整體”等意思——不知何新能否欣然同意、完全接受?
另外,何新這段文字中的“詞”、“語”、“中央”、“帝國”等詞語,也都沒有按它們起源時的意義來使用。可以說,要是現代人像何新等精英學者所要求的那樣,對任何詞語都必須用其起源時的“本來語義”,都必須按其在《說文解字》或《康熙字典》中的解釋來著書立說的話,那就根本寫不成一篇像樣的文章!
由此可見,何新關于“封建”和“封建制度”、“封建主義”的論述和觀點,在語言學上是根本站不住腳的,在邏輯上是十分荒謬的,至于在理論上的謬誤就不言自明了。
同樣,俞可平所說的“民主”,在古希臘語中盡管有“人民的統治”(實際上是“公民的統治”,而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奴隸以及婦女、兒童,是不包括在公民之內的)的意思,但在歷史唯物主義的概念體系中,民主是一種國家形式、國家制度,與“專政”相對而言。作為一種國家制度,民主總是體現著統治階級的意志,具有鮮明的階級性。這同古希臘語的demos和kratia,明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而且,無論是古希臘奴隸制下的民主,還是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民主,實質上都不是“人民的統治”,只有社會主義民主,才是名副其實的人民當家作主。
同樣,秦暉所說的“專政”,在西方語言中盡管有“民主的中斷”、“獨裁”的意思,但并不是“有專政則無民主”。歷史唯物主義認為,專政是統治階級依靠國家機器,對于敵對階級和敵對分子實行的強力統治,它與民主是同一個國家制度的兩個方面,是辯證統一而不可分的。在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對敵人的專政就是對人民的民主,對人民實行民主就必須對敵人實行專政。這樣的“專政”,與古代西方語言中的dictatorship,是兩個根本不同的概念,所謂“有專政則無民主”,完全是一種非此即彼的詭辯。
同樣,徐景安所說的“社會主義”,在拉丁文中盡管有“社會的、公共的、共同的、集體的”這些意思,但是,從空想社會主義思想出現起,社會主義這個概念即是指一種新的社會理想和社會制度。在科學社會主義學說中,社會主義是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在社會主義社會里,由工人階級領導全體勞動人民掌握國家政權。它的所有制一般采取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兩種形式,并以個體所有制為補充;它的分配原則是“各盡所能,按勞分配”。這與拉丁文的“社會主義”雖有詞意上的聯系,但作為理論概念則完全不同。
至于唐逸所說的“普世”一詞,則另有問題:它在拉丁文中盡管有“普遍”的、“根”的意思,但這并不意味著,只要用這個詞來與任何一個詞構成偏正詞組,后面那個詞、或者說概念,就一定是“普世”的。比如,他舉了“普世教會”一例,但是難道加上了“普世”這個詞,基督教的教會就成了人類社會“普遍”的“根”了嗎?這顯然是十分荒謬的。那么,為什么“自由”這種價值,一旦加上了“普世”這個定語,它就立即具有了“普遍”的“根”的性質了呢?要是這樣,我們豈不是可以輕而易舉地把世界上的一切都變成“普世”的嗎?!
總而言之,由于這些精英學者都是將他們大作的“主題詞”起源時的本意,作為自己全部立論的基礎的,因此,這個基礎一倒塌,其大作也就“忽喇喇似大廈傾”,不值一曬了。同時,也感到他們在論文寫作的立論方法上,到現在還在玩弄古已有之卻漏洞百出的“詞源學上的把戲”,實在是應驗了這樣一句成語——黔驢技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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