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毛主席批示的鞍鋼憲法誕生50周年
鞍鋼憲法50年回顧:
― ―辦好社會主義企業的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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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鋼憲法50年回顧:
鞍鋼憲法的實質是工人階級當家作主
——在鞍鋼憲法誕生50周年紀念會上的發言
韓 西 雅
同志們:
鞍鋼憲法誕生50周年了。今天我們集會紀念,意義深遠。
鞍鋼憲法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起,逐步確立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以后,在國營企業管理中所產生的新經驗和新制度。它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工人階級在社會主義實踐中所開創的、具有重大歷史指導意義的杰作和壯舉。
具體地說是:
中國共產黨建立之初,就提出了“做工的勞動者管理政治、軍事、產業,居于治人的地位”的原則。從此,在各個革命階段中,都有職工民主管理的明確規定。建國以后,工人民主管理已經形成了法律制度。
在此基礎上,1958年到1960年間,黑龍江省慶華工具廠和建華機械廠首創了“兩參一改”的經驗。“兩參”是干部參加集體生產勞動,工人參加企業管理。“一改”是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以適應生產發展的需要。
與此同時,長春第一汽車制造廠首創了“三結合”的經驗。“三結合”就是在生產、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中,實行領導干部、技術(管理)人員和工人相結合,協同研究,取長補短,發揮集體智慧。后來又發展出企業同大專院校、科研部門;企業同設計單位、使用部門等“三結合”方式。
在此以前,鞍山鋼鐵公司是按照以一長制為主要特征的蘇聯“馬鋼憲法”管理的。此時,鞍鋼擺脫了“馬鋼憲法”的影響,加強了黨的領導,堅持了政治掛帥,大搞群眾運動,實行“兩參一改三結合”,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
以上這些新鮮經驗,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視,很快推廣開來,形成轟轟烈烈的運動,不斷取得新的勝利。
對于經過我們自己在建國10年來的實踐中形成的這些新經驗,1958年4月,中共中央在對黑龍江省委《關于企業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及實行業務改革的報告》批示認為:這是一項具有重大意義的創舉,是企業管理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完全符合社會主義企業管理原則的,應在具有條件的工業企業中加以推行。
毛澤東同志在1960年3月,對中共鞍山市委《關于工業戰線上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的報告》的批示中,同“馬鋼憲法”相對應地把鞍鋼的經驗稱為“鞍鋼憲法”,說“……這個報告,……創造了一個鞍鋼憲法。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給予了高度肯定。
正是毛澤東同志以如此高昂語言的命名,鞍鋼憲法在中國,以至人類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誕生了。
以上史實告訴我們,鞍鋼憲法不是少數“管理專家”或 “精英分子”在書齋里憑空“創新”出來的,而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包括勞動知識分子在內的中國工人階級群眾,在富于革命精神的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中產生出來的,是對科學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一次揭示。
鞍鋼憲法是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一個成功經驗、一個新型制度,為社會主義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以至社會主義企業、社會主義經濟和整個社會主義的發展醞育、煥發出了充沛的生機活力,意義重大。
但還必須指出的是:鞍鋼憲法更重大的意義還遠不限于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的經驗,還要更遠大得多。
鞍鋼憲法更重大的意義之一是:它體現了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制的本質特征。
根據鞍鋼憲法的規定,干部參加勞動,經常深入生產和職工的實際之中,了解真實情況,同職工平等、互助、合作,結合在一起,把管理工作做得更加正確,陶冶掉特權思想,少犯官僚主義錯誤,防止公仆變主人這種偏向的出現。
根據鞍鋼憲法的規定,職工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并且使領導干部、技術(管理)人員和職工群眾自覺自愿地實行三結合,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活動,使職工集體占有生產資料的企業主人地位和權利有了具體內容,得到了確實保障;使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差別在實踐中逐步縮小,這是在建設社會主義過程中的一個重大進步。
根據鞍鋼憲法的規定,堅持政治掛帥,大搞群眾運動,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武裝群眾,提高職工的階級覺悟和社會主義主人意識、從而把職工的社會主義積極性發動起來,使職工群眾真正成為社會主義企業的主體和主人。
鞍鋼憲法所具有的這些內容,實質上就是使勞動者聯合體集體占有生產資料,在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中真正能夠當家作主,使工人階級的主人地位和權利有了制度保障,得到了確實實現,體現了社會主義生產資料公有制的本質特征。
鞍鋼憲法的又一個重大意義是:它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新實踐、新探索、新經驗和新的歷史篇章。
社會主義的重大目標之一,就是消滅階級剝削壓迫,解放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的經濟基礎上,建立人類有史以來最先進的、資產階級民主無法與之比擬的,由無產階級專政,能夠防止出現既得利益集團和特權階級,防止資本主義復辟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這個上層建筑。
鞍鋼憲法中關于干部參加勞動,職工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實行領導干部、技術(管理)人員和職工的三結合,政治掛帥、大搞群眾運動等的規定,都具有先進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因素。實踐下去,將為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推進開辟前景,積累經驗,意義重大。
毛澤東同志如此重視鞍鋼憲法,正是因為以上三方面意義同他的一貫主張相吻合。
毛主席對社會主義生產關系三要素中,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和按勞分配制度建立以后,十分重視勞動生產過程中人與人關系的社會主義的平等、互助、合作關系的建立和不斷變革、要求在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中,黨和行政必須建立與生產發展相適應的民主管理制度。
毛主席高度重視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各領域的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建設。他反復強調,“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最大的權利,最根本的權利”,就是“管理國家、管理軍隊、管理各種企業、管理文化教育的權利。”“人民自己必須管理上層建筑,不管理上層建筑是不行的。我們不能把人民的權利問題,了解為國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勞動、教育、社會保險等權利。”“最大的權利是管理國家”。
在鞍鋼憲法誕生以后,毛主席對社會主義民主問題,作過許多探索,提出過重大的論斷,直至提出必須進行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發動文化大革命。毛主席還提出“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黨內黨外都應當有這樣的政治局面。沒有這樣的政治局面,群眾的積極性是不可能發動起來的。”
今天,我們來紀念鞍鋼憲法誕生50周年,就應當這樣全面地、高度地來認識鞍鋼憲法的偉大意義,把它看成是我國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開創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新篇章,是推進科學社會主義事業的一項偉大創舉。
可惜的是近30年來,中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演變。生產資料公有制和按勞分配被大大地削弱了;工人階級又重新淪為被剝削的雇傭勞動者,主人地位喪失了。在此基礎上,民主管理企業、人民管理國家,實際也就無從談起了!
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雖然經過多次修改,也已有了許多變化,但是,一些社會主義的重大原則的規定依然存在,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是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有企業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和其他形式,實行民主管理。”
“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等等。
現在,首先應當大力宣傳、維護國家憲法的這些根本法規,力促實行國家憲法中的這些根本法規,決不容許違反、竄改、閹割或陽奉陰違。
在此基礎上,一切堅持科學社會主義的人們,應當進一步學習鞍鋼憲法及其所體現的科學社會主義思想、社會主義民主思想的基本原理,這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在中國社會主義建設實踐中的生動體現。我們就是要用體現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這些基本原理原則武裝起來,把中國的科學社會主義事業重新推向前進。
今天,我們深切懷念在毛主席領導下產生鞍鋼憲法的那個時代。因為正是那個時代,中國無產階級、農民階級和全體革命人民得到了解放,消滅了剝削壓迫,當家作了主人,意氣風發,斗志昂揚,努力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取得了偉大的勝利。這是一個認真實現科學社會主義的時代,這是人類歷史上空前少有的光明的毛澤東時代。
我們要同心協力,認真總結歷史經驗教訓,繼續前進,把中國重新推向更加宏偉壯觀的毛澤東時代。這就是我們奮斗的目標。
201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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