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層建筑不是婊子,豈能人盡可夫?
趙 磊
(西南財經大學《財經科學》編輯部)
“上層建筑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集合”,這本來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可是,如今這個原理卻被某些“馬克思主義學者”越搞越糊涂。其實自上個世紀50年代以來,學界就有一種困惑:既然經濟基礎可能處于“八寶飯”的大雜燴狀態(tài),那么,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上層建筑,又怎么可能僅僅只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獨家體現(xiàn)呢?上層建筑能對統(tǒng)治階級從一而終嗎?
換言之,統(tǒng)治階級與被統(tǒng)治階級,能不能都成為同一個上層建筑的主人呢?對這個困惑,我談點初步看法:
(1)在階級社會,經濟基礎當然是剝削階級與被剝削階級、統(tǒng)治階級與被統(tǒng)治階級經濟關系的集合;但上層建筑卻只能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集合,而不可能是統(tǒng)治階級與被統(tǒng)治階級共同意志的集合。上層建筑的要件是政權、法律、監(jiān)獄、警察與軍隊,這些要件是統(tǒng)治階級的命根子,只能掌握在統(tǒng)治階級手中。正因為被統(tǒng)治階級沒有掌握上層建筑,所以才要革命,才要奪權。革命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推翻統(tǒng)治階級占據的上層建筑。歷史上的改朝換代、農民起義、政權更迭,其要害都是為了奪取和顛覆上層建筑。
(2)有沒有同一個上層建筑,既服務于統(tǒng)治階級,又服務于被統(tǒng)治階級的情形呢?沒有:所謂春秋戰(zhàn)國、群雄爭霸、三國鼎立、軍閥割據,只是統(tǒng)治階級內部上層建筑的分裂而已;西方多黨輪流執(zhí)政,那是統(tǒng)治階級內部共享上層建筑的一種“民主”形式;共產黨打敗蔣介石的歷史過程,也并不是兩黨共享一個上層建筑的過程,而是前者打敗后者并最終奪取上層建筑的過程——如果共產黨與國民黨能共享同一個上層建筑,毛澤東也不會喊出“打倒蔣介石,解放全中國”的口號了。至于解放區(qū)建立的紅色政權,別說蔣委員長要誓死剿滅,就算它能與國民政府分庭抗禮,那也不再是與國民黨共享“同一個”上層建筑了。在沒有推翻原有上層建筑的時候,任何有組織的反抗力量、暴力集團及其輿論宣傳,都只能是“非法的”——即便你有系統(tǒng)完整的組織,也只能是“匪”,是“盜”,是“偽”;若要把自己的行為“合法化”,那就必須奪取上層建筑。
(3)在“過渡時期”的背景下,敵對階級能否“共用”一個上層建筑呢?不可能。有人以為,新中國成立后,過渡時期的人民政府與敵對勢力在“共享”同一個上層建筑——這真是匪夷所思。雖然階級斗爭仍然存在,但完全沒有必要對新生人民政權那么缺乏自信:社會主義三大改造任務之所以能夠進行和完成,恰恰是因為上層建筑已經掌握在共產黨手中,而不是掌握在國民黨手中——至于共產黨里面的異己分子,他們只能暗中臥底,有如驚弓之鳥,處于隨時有可能滅掉的狀態(tài)。有人說,抗戰(zhàn)時期不就是國共兩黨在共享同一個上層建筑嗎?抗戰(zhàn)時期,國共的確是在“一個領袖”、“一個政府”的口號下合作的,即便是這樣,共產黨也并未真正進入過國民黨獨占的上層建筑。
(4)上層建筑是否只包括“硬件”(政府、軍隊和警察),不包括“軟件”(意識形態(tài))?學界有不同看法。撇開這些分歧不論,如果把意識形態(tài)歸入上層建筑的內涵,那么,上層建筑能否包括被統(tǒng)治階級的意識形態(tài)呢?不能。一個社會的意識形態(tài)當然不是單一的,而是復雜的,其中不僅有統(tǒng)治階級的思想、觀念和道德,也有被統(tǒng)治階級的思想、觀念和道德。但是,能被上層建筑認可、并被上層建筑賦予合法地位、由此可以進入上層建筑的意識形態(tài),卻只能是統(tǒng)治階級的思想、觀念和道德。凡是不符合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思想、觀念和道德,都屬于“非主流”的、應當清除和打壓的錯誤思潮,只能處于自說自話的狀態(tài)——比如《烏有之鄉(xiāng)》的觀點,如果有違“政治正確性”,即使不被和諧了,恐怕也只能處于匿名狀態(tài),能在主流媒體、官方報刊上“上層建筑”一把么?再如這篇拙文,鄙人就有自知之明,知道充其量也就是各位網民茶余飯后的談資,距上層建筑的要求還遠著呢。
(5)問題在于,怎么理解文革時期毛澤東說的“兩個司令部”呢?這是否意味著當時的上層建筑已被敵對勢力“共享了”呢?最容易引起歧義的,大概就是中共歷史上的“路線斗爭”了。愚意以為,在中共尚未取得政權的戰(zhàn)爭年代,絕大多數“路線斗爭”都屬于革命黨的內部分歧,還上升不到上層建筑“一分為二”的高度。在取得政權之后的和平時期,不少“路線斗爭”大體上也屬于同一個統(tǒng)治階級的內部分歧(比如高饒事件、廬山事件、林彪事件)。文革算是比較特殊的例子了,其中的問題值得進一步思考。在我看來,毛澤東“兩個司令部”的說法表明:根本利益相沖突的不同階級,其意志是無法在一個上層建筑中共存的,上層建筑不可能既體現(xiàn)統(tǒng)治階級的意志,又體現(xiàn)被統(tǒng)治階級的意志,上層建筑不能一身二任、一奴二主、一女二夫。一旦有人想將上層建筑“一分為二”,企圖“復辟篡位”,那就只有刀兵相見。政權問題決不含糊,所以,毛澤東要“炮打司令部”,鄧小平要“不換思想就換人”。這就如同第三者插足,如果不想匿名當地下工作者,其結果要么是正宮娘娘下臺,要么是第三者卷鋪蓋走人。既不愿當二奶,又想要“一分為二”,與大奶奶平起平坐,難吶。
一句話:上層建筑不是婊子,豈能人盡可夫?
名詞解釋:
——經濟基礎:在一個社會中,占統(tǒng)治地位的生產關系的總和。
——上層建筑: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組織、設施以及與之相適應的意識形態(tài)的總和。
( 2009-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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