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免费人成视频在线观看,国产极品粉嫩馒头一线天AV,国产精品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亚洲 古典 另类 欧美 在线

首頁 > 文章 > 思潮 > 思潮碰撞

鞏獻田:關于物權法討論答友人(三)(第2部分)

鞏獻田 · 2006-10-05 · 來源:本站原創
收藏( 評論() 字體: / /

  第二、用謊言是欺騙不了和嚇唬不倒人民群眾的!
 
  某些民法學家們信奉和散布的神話和教條是不可能達到改變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的。那么,他們自己編造的謊言就能欺騙了國人和嚇唬倒人民群眾嗎?
  他們的算盤又打錯了!
  那位國家法學研究機構的著名民法學家,竟然說什么:“假如物權法規定國有企業財產:且不說規定國有企業財產歸國家所有,只要在國家財產所有權部分規定‘國有企業財產’,凡有國企在外國被訴,外國法院就有權扣押包括中國民航的飛機、中國遠洋航運的船舶、一切中國國有企業的財產。”
  這種議論出自最高國家法學研究機構中赫赫有名的民法學家之口,真是令人瞠目結舌!
  這是拿謊言來嚇唬人民群眾和欺騙國人!他也真夠狠的!

  果真是“凡有國企在外國被訴,外國法院就有權扣押包括中國民航的飛機、中國遠洋航運的船舶、一切中國國有企業的財產”嗎?
  完全不是!
  眾所周知,現代國際間的民事和商事活動,除極為個別情形之外,比如國家之間以政府的名義進行的商 業活動,比如軍事武器等的買賣,其他一般和多數業務都是以獨立的法人或自然人來進行的。假如我國企業在外國被起訴,那也只是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獨立實施民事行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該企業自己被起訴,絕不等于起訴一切中國國有企業,因為在現代民事和商事活動中,除了上述所說的極為少數的例外,即國家以政府的名義為主體所從事的經濟活動外,是不能以某個國家或政府為起訴對象的!
  按照各國的法律規定和一般做法,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一切從事對外民事和商事活動的企業,都是以獨立的法人資格承擔義務的,一般是不以國家或政府名義為主體來從事民事和商業活動的;在一般的國際民事和商事活動中,行為主體無論是個人、企業或法人,必須是自己實施民事和商事行為,必須是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和商事行為的,在一般情況下不能是國家,所以國家就不可能成為起訴的對象!
  我國的某個國有企業在外國被起訴,被起訴只能是該企業,怎么可能起訴到其他作為獨立的民事或商事主體的中國企業呢?怎么能起訴到國家呢?在這種情況下,其他企業和國家是絕不能成為訴訟主體的。所謂“凡有國企在外國被訴,外國法院就有權扣押包括中國民航的飛機、中國遠洋航運的船舶”是一種嚇唬人的編造!一個國有企業在外國被起訴,外國法院絕對無權扣押包括中國民航的飛機、中國遠洋航運的船舶的和一切中國國有企業的財產的!
  其次,我國的某一個國有企業開展對外業務,一般是經過國家批準的、以一定的財產為限額而承當有限責任的,按照國際慣例,除了在國外有作為同一個主體,即同一個國有企業的分支機構的存在,理應承擔責任會被扣押財產外,任何國家的法院,既無權扣押該企業不承擔責任的那部分財產,更無權扣押該國的其他任何企業的財產。
  當然,如果是同一個國有企業(如一個名為聒化祀酉莘樺茶葉有限責任公司)在國外,比如說它的一個分公司在美國,一個分公司在瑞士,假如在美國的分公司被起訴,那么在瑞士的分公司的財產就有可能被扣押。這個道理是非常簡單的,也是合乎情理的。但是,任何外國法院,除扣押聒化祀酉莘樺茶葉有限責任公司的財產外,都無權扣押其他中國任何企業的財產!
  我國從事對外經濟活動的一般的企業,既不代表政府從事買賣軍火,又不代表政府從事其他的經濟活動,凡有國企在外國被訴的,外國法院是沒有任何權利扣押包括中國民航的飛機、中國遠洋航運的船舶、一切其他中國國有企業的財產的!
  作為最高國家法學研究機構的著名民法學家,難道連這個最普通不過的知識也不懂嗎?
  不是不懂!而是為了論證國有企業私有化而自己編造出來的謊言!

  總之,為了把國有財產私有化,什么理由也可以編造。自從國有企業改革以來,各種謬論紛紛出籠,比如什么國有企業效率低啦,國有企業養懶漢啦,國有企業產權不清晰啦,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啦,全民所有就是全民沒有啦,;然后就是編造賣企業的謬論,先說是什么靚女要先嫁啦,什么國有企業出賣,是價值形態的轉化啦,只是由實物形態轉化為貨幣形態啦,國有企業財產沒有流失啦。
  寫到這里,我順便想起,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農村老太太,她們喂養母雞下蛋賣錢買日常生活用品。可是雞蛋很便宜,一分錢一個,而母雞貴,五角錢才買一只。竟然沒有一個老太太把作為實物形態的母雞——生產資料(這是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一個重要的概念。在有的民法學家那里,只有什么動產和不動產的分類,是沒有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這種馬克思主義的分類的!)賣掉換成貨幣形態的。難道二十世紀末,我國的經濟學家們、經濟學博士生導師們,連這個農村老太太都明白的道理還不懂嗎?
  不是不懂,是為了故意把國有經濟搞垮!
  然后就是什么國有企業的固定資產,一個一個的機器啊,廠房啊,等等,單算是正資產,綜合起來酸就是負資產啦!那么買你的企業就是照顧你啦,什么白送還不要啦;然后,又編造什么“冰糕”理論,不快賣,就像冰糕一樣,國有企業會很快“化掉”的啦;大家都想買國有企業了,就又出現所謂“吐痰”謬論。說是假如國有企業是碗肥肉,大家都想吃,我就往碗里吐上一口痰,你們就嫌臟,躲開了,那么我就自己獨吞啦;然后又出現了什么“國退民進”啦,管理層買斷(MBO)啦……
  就是那個民營企業家的顧雛軍,他自己不就是從有6 億資產,在不太長的時間內就變成136億資產嗎?人家香港的郎咸平教授揭發之后,不是還有不少的經濟學家為顧雛軍辯護嗎?有人不是還散布說什么他“不與無恥的人(指郎咸平)辯論”嗎?
  于是,建國后我們黨花費了好大力氣灌輸給人民群眾的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被搞亂套了!
  工人和資本家,到底是誰養活誰?有的打著對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的再認識的幌子,變相兜售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家薩伊的三要素說,勞動、資本與土地,竟然都是創造價值的;原來作為剝削工人剩余勞動的資本家,非但沒有剝削,而且還竟然成了價值的創造者,而且有的還是勞動模范呢!哪里是工人養活資本家,是資本家養活工人!你看,沒有私營企業主們,工人們哪里有就業的機會呀!
  包括少數民法學家在內的學者,多年以來,他們也不顧鄧小平關于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的論述,肆意攻擊我國的計劃經濟,他們竟然把反共反社會主義的老手、英國經濟學家哈耶克抬出來,不斷地重復地訴說著他那惡毒地攻擊和瘋狂地詆毀社會主義的“計劃經濟是通向奴役之路”謠言。

  有的經濟學家的理論總是對別人不對自己的。
  一方面,他們說,市場經濟競爭激發活力,只有競爭才能增加財富,另一方面,他們又提出讓國有企業推出市場,叫“國退民進”,國有企業推出競爭領域,難道這不是變著法不讓國有企業活嗎?有的說得更直截了當,國有企業什么時候搞好?國有企業搞沒有了,就搞好了!
  本來有的領域,有的產業,按照國際慣例,國家沒有不壟斷的,可是有人也在所謂大反壟斷的喧囂聲中,也反對起所謂國家壟斷來了!
  不是有的(如東北某市)也把消防部門也承包給個體戶了嗎?

  多年以來,有的經濟學家一方面講,作為經濟人,只有對自己的財產才有責任心,才能管理好,企業才有效益;而國有企業的財產不是管理人員自己的財產,所以就沒有責任心,就管理不好,所以效率就低。另一方面,當著有的民營企業所謂做大做強之后,不少的經濟學家,就紛紛作起所謂的民營企業的“獨立董事”來了。
  問題在于:一,作為獨立董事,在民營企業里沒有你們自己的財產,按照你們兜售的理論,有財產權才有責任心,那么你獨立董事對于這個企業沒有財產權,請問你們的責任心從何而來?這不就是自己的理論對自己無效嗎?
  二,假如你們的理論對于你們自己是有效的話,那就是說在你們當董事的企業里,有你們自己的財產權利!
  這里就發生了一個必須回答的問題:你們在當獨立董事的企業里的財產權是從何而來?是民營企業“白白送”的?按照你們經常宣揚和信奉的理論:“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你們的“午餐費”從何而來?是不是你們自己把竊取的國家財產拿來入伙的?
  二者必居其一,要么,你們的理論是騙人的,要么你們自己就是竊取國家財產的盜賊!

  但是,經濟學家嚇唬人的伎倆,比起我們的著名民法學家來,簡直又是小巫見大巫了!
  因為經濟學,無論怎么胡說八道,總離不可“經濟”這兩個字!而法律就不同了,法律是高高懸在經濟之上的東西,是屬于上層建筑領域,正如列寧所說:“國家問題是一個最復雜最難弄清的問題,也可以說是一個被資產階級學者、作家和哲學家弄得最混亂的問題。”國家“這個問題所以被人弄得混亂,這樣復雜,是因為它比任何問題更牽扯到統治階級的利益。”(《列寧選集》第4卷。第24、25頁)法律問題,是與國家問題密切聯系不可分的,它幾千年來被剝削階級,特別被資產階級的法學家們,用法學世界觀取代神學世界觀之后,人們讓以所謂公平和正義的神秘面紗出現的形而上學法學,概念崇拜,法學幻想,搞糊涂了。

  我們這些大都沒有出過國,即使出國也沒有在外國居住多久的、見過大世面的子民們,假如有某個法學界的權威人士,用什么法律規定,而且還是外國的法律規定,外國的法院有權干什么干什么,這么一嚇唬,加之目前,按照香港和在外國留學學者的說法,是在物欲橫流和物質主義盛行的風氣下,竟然什么中國國有企業一旦被起訴,那么外國法院有權扣押包括中國民航的飛機、中國遠洋航運的船舶、一切中國國有企業的財產,這還了得! 
  于是,趕緊私有化呀!快把國有企業化為私有吧,誰化得快,化得多,化得干凈和利索,誰的思想就解放,誰就是開拓進取“政績”大啊!
  提拔這樣的干部和欣賞這樣的人的現象,還少嗎?那些個包光、股光、市光、錢光、私光、管光、統光、賣光、送光、收光、兼光、并光、倒光、改光、組光們……還少嗎?
  國有經濟的主導地和公有制的主體地位,被這些“光們”折騰得成什么樣子,難道國人誰還不心知肚明?

  國家法學研究機構的著名民法學家還說:“假如物權法規定‘水資源歸國家所有’:凡江河湖泊泛濫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均應當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假如物權法規定‘野生動物歸國家所有’:就解除了人民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義務,野生動物傳播疾病如禽流感,就應當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這又是那家的邏輯?
  照這種邏輯辦的話,假如物權法規定“水資源歸私人所有”:凡江河湖泊泛濫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就均應當由私人承擔賠償責任了?假如物權法規定“野生動物歸私人所有”:那就不解除人民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義務,野生動物傳播疾病如禽流感,就應當由人民群眾承擔賠償責任了?
  請問,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國有的江河湖泊水源和國有的野生動物歸個人私有?
  沒有,絕對沒有!
  即使資本主義國家的國有財產搞私有化,把國家財產劃歸資本家個人所有,在本質上與國家所有也沒有什么兩樣!因為它與社會主義的國家所有有著本質的區別!資本主義的國家是資本家們的國家,是聯合起來的資本家,資本主義國家只是執行管理資本家事務的一個委員會罷了!
  民法學家是想把我國的海洋主權和內水主權都放棄嗎?因為世界上的海洋都有可能會發生海嘯,內水也可能發生水災,按照你們的邏輯,假如不劃歸私人所有,如果我國海洋發生海嘯造成損失的話,國家就應當承當責任的!
  好象我們發生了海嘯造成了損失,我們的國家就沒有任何救濟和幫助的責任似的;我國南方和北方過去這些年來所發生的幾場大的水災,在民法學家那里,政府的救災和人民群眾的捐獻好象是從來就沒有發生過!
  民法學家編造的謊言是既嚇唬不倒也欺騙不了國人的!

        第三、搞私有化的自供狀

  那位著名大學的民法學家講:“應該說現在有三個誤區在我們物權法認識中。第一個,認為國有企業的財產是國家享有所有權的財產。這是錯誤的,它和國家所有權沒有直接關系。第二,認為全民所有的財產永遠只能全民所有,公有制的財產不能變為私有財產。為什么呢?因為我們是保護公有制,也就是說公有制的財產不能變為私有制的財產這里有個問題啊,就是公有財產永遠不能轉化成私人所有。
  看一看其他國家,可以說其他任何一個國家基本上都采用了這種劃分。德國也好,日本也好,臺灣地區也好——當然你可以說這些都是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國家比如越南,蘇聯——不過現在沒了。
  那么我們說,物權法保護私有財產,實行私權神圣,但是私權神圣并不是否定國家財產神圣。不同的法律領域有不同的原則,保護的重點是不一樣的,如果要把二者混淆,邏輯上是完全不成立的。
  如果認為只有對國家財產的保護才是保護,對私有財產的保護不是他的事兒,那么我們也可以說,公法領域的國家財產也不關我們的事兒。
  民法如果不倡導私權神圣,就沒有民法。實際上,從某種意義上講,這場風波已經從本質上關涉到了民法本身的生死存亡。可以說有這么嚴重。而民法,它的整個理論體系、思想觀念建立過程中,它不過就確認一個價值追求的目標。它是什么呢?個人應當成為整個社會、整個國家關注的重點。個人的自由、我們的尊嚴、我們的財產、每一個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應當在我們國家得到法律的保護,應當是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在這個方面,這場風波確實引起我們對這個問題的重視。所以,我現在理直氣壯地要這樣說。因為這句話要不說,我們民法這個學問沒有意思做下去。我們在不斷被公法化的時候,這個民法就不再成為真正的民法。”

  請問:
  認為“國有企業的所有權不屬于國家”是個誤區嗎?不屬于國家屬于誰?“(它)與國家所有權沒有直接關系”嗎?——那么國家企業的所有權變成法人的或私人的所有權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了!這不是私有化又是什么?

  “公有制的財產不能變為私有制的財產這里有個問題”,“公有財產永遠不能轉化成私人所有”就是問題。——公有財產永遠轉化成私人所有就沒有問題了!也就是承認,只有私有化才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你說的:看一看其他國家,可以說其他任何一個國家基本上都采用了這種劃分。德國也好,日本也好,臺灣地區也好——當然你可以說這些都是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國家比如越南,蘇聯——不過現在沒了。
  這里和明白了!
  他所舉的例子都是資本主義國家的,我們的物權法制定就是要以資本主義的為標準!
  這還不是明目張膽地與吳邦國關于修改物權法草案的講話唱反調嗎?
  關于如何進一步修改物權法草案,吳邦國在去年9月26日說:“要堅持從中國國情出發,立足于中國實際。法律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這與西方國家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私有制有著本質區別。制定我國的物權法,必須從中國國情出發,總結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經驗,確立符合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物權法律制度。我們要借鑒國外物權法律制度中對我有益的東西,但絕不能照抄照搬。”

  認為全民所有的財產永遠只能全民所有,公有制的財產不能變為私有財產。是一個誤區嗎?認為全民所有的財產永遠只能私人所有,公有制的財產只能變為私有財產,才不是一個誤區嗎?

  “公法領域的國家財產也不關我們的事兒”。——就是說只有私人財產的保護才關他們的事兒!
  “民法如果不倡導私權神圣,就沒有民法”,私有財產不“神圣不可侵犯”“我們民法這個學問沒有意思做下去”!——一句話,民法就是私權神圣和保護私有制的法,它與公有制毫無關系!一句話,沒有私有制,就沒有民法學!

  難道保護私人財產就不能保護國家財產,保護國家財產就不能保護私人財產嗎?
  這還不是典型的形而上學嗎!還不是把互相聯系密不可分的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片面地割裂開來和絕對地對立起來嗎?

  恩格斯說過:“在形而上學者看來,事物及其在思想上的反映即概念,是孤立的、應當逐個地和分別地加以考察的、固定的、僵硬的、一成不變的研究對象。他們在絕對不相容的對立中思維;他們的說法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話。’在他們看來,一個事要么存在,要么就不存在;同樣,一個事物不能同時是自身又是別的東西。正和負是絕對互相排斥的;原因和結果也同樣是處于僵硬的相互對立中。初看起來,這種思維方式對我們來說似乎是極為可信的,因為它是合乎所謂常識的。然而,常識在日常應用的范圍內雖然是極可尊敬的東西,但它一跨入廣闊的研究領城,就會碰到極為驚人的變故。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雖然在依對象的性質而展開的各個領域中是合理的,甚至必要的,可是它每一次遲早都要達到一個界限,一超過這個界限,它就會變成片面的、狹隘的、抽象的,并且陷入無法解決的矛盾,因為它看到一個一個的事物,忘記它們互相間的聯系;看到它們的存在,忘記它們的生成和消逝;看到它們的靜止,忘記它們的運動;因為它只見樹木,不見森林。”(《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360頁)

  少數民法學家是不是在絕對的不相容的對立中思維的呢?當他們一聽到要保護國家財產的時候,就認為不保護個人財產了;當一看到憲法上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就以為國家財產的保護就不是他們的事情了。他們把我國憲法的第12條和13條,不是看成在實質內容和體系結構上,在原則規定和邏輯聯系上,是有機統一的,密不可分,相輔相成的;而是看作互相矛盾的,彼此對立的。所以,當他們談到私人合法財產保護的時候,就閉口不談,特別忌諱談公共財產的保護了,就特別反感“社會主義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一條根本原則性的規定。
  但是,他們偏偏回避和特意反對的這一條,正是決定經濟的根本性質,與西方國家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私有制有著本質區別的一條,即決定社會主義制度的關鍵的一條,沒有這一條,我國絕大多數公民的合法的財產就得不到保護!
  我國憲法作為一個完整的、有機統一的規范系統或體系,是絕對不容許任意撕裂、隨意對立、彼此矛盾、機械拼湊的!

  著名民法學家、物權法主要起草者,在今年2月25日召開的“物權法與中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研討會“上提供的文章中,在談到確立平等保護原則理由的時候,說什么“這是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準確反映。……《憲法》雖然規定了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但同時維護多種所有制的共同發展。根據這樣一種所有制所采取的戰略趨向,就是我們不搞絕對的私有化,而是實行多元化,鼓勵和保護多種所有制的共同發展。”
  “不搞絕對的私有化” 真是一語泄露天機!

  什么是絕對私有化?什么又是相對私有化?
  難道私有化可以分為絕對和相對兩種形式嗎?
  私有化就是私有化,難道絕對和相對不都是一種私有化嗎?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既包含著相對的一面,又包含著絕對的一面,任何事物既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我們說它是相對的,是指每個具體事物和每個具體過程都是有條件的、有限的、相對的,而整個宇宙的存在和發展又是無條件的、無限的、絕對的。絕對和相對、有限和無限等于同一個世界的部分、階段。世界上沒有離開絕對的相對的事物,也沒有離開相對的絕對的事物,它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或者兩種屬性。

  你們搞私有化,目前只能在我國大陸地區搞,不能跑到古巴、越南、朝鮮、伊拉克、伊朗、委內瑞拉去搞;只能在你們自己錯誤的理論影響所及和權力可以控制的地方去搞,不可能到任何的地區和單位去搞,就是說目前還不可能到中國境內的所有地方和一切單位去搞,比如不可能到河南的南街村、江蘇的華西村、北京的韓村河、山東龍口的南山集團等等地方和單位去搞;你們搞成私有化以后可能發生變化,人民群眾可能起而反對,再來個公有化,變成公有制。正如農村改革初期,有的在分田單干以后,又第二次走上集體化道路。你們不可能指望搞成以后就永恒不變。這就是說,你們搞私有化的條件是相對的,是有限制的,不是為所欲為的,無限制的,這就是你們的“相對私有化”!
  而受你們錯誤的理論影響,某個地區的官員,比如陳賣光書記啊,把他所掌握的幾個國家企業賣給私人了,賣了的那幾個企業,就是絕對的私有化,因為這是一種客觀事實,是絕對的,原來的國家企業,賣給了私人所有,是任何人無法掩飾也掩蓋不住的客觀事實,它是一種客觀實在,這就是所謂在那個地區、那個企業搞了“絕對的私有化”!還有所謂“左手倒右手,公有變私有”的那些個企業,凡是變成為私有的,那就是絕對的私有化了,而沒有,或者暫時還沒有來得及把公有變為私有的,那還是絕對公有化的!難道這不是客觀事實或客觀真理嗎?

  少數著名民法學家,不僅不懂社會主義的法學原理,并且絲毫不懂馬克思主義的哲學最基本的原理和最普通的常識!還硬說自己搞的只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私有化呢!對什么是相對和什么是絕對竟然是這樣的一竅不通!他們還憑什么教訓別人,還有什么說別人“等學好了再來”討論他那個物權法草案呢!
  奉勸個別民法學家,還是老實一點吧!先了解點馬克思主義哲學最基本的常識,然后再搞你們那個物權法草案吧!至少也得同時進行,不然,將創造千古笑談!
  列寧在《談談辯證法問題》一文中,明確告訴人們:“主觀主義(懷疑論和詭辯論等等)和辯證法的區別在于:在(客觀的)辯證法中,相對和絕對的差別也是相對的。對于客觀的辯證法來說,相對中有絕對。對于主觀主義和詭辯論說來,相對只是相對,因而排斥絕對。”(《列寧選集》第2卷第557頁)
用詭辯論來偷換辯證法是少數民法學家耍的騙人把戲,但是,只要用唯物辯證法這個思想武器來觀察它,它就會原形畢露。

  第四、搞資本主義化改革的自供狀    

  我們的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發展和自我完善,還是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改變?這是我們與某些民法學家的一個最重要的、根本原則性的分歧,不能不搞個清楚明白。

  那位著名大學的民法學家講“當然我們說,那個‘社會主義’不好,不行,我們應當重新來搞一種社會主義。”“恰恰是如果不保護私權才會造成我們國家極大的損失,有一種資產流失非常可怕,就是我國的資金大量流到國外。由于沒有對私權的保護,人們的錢賺到一定的程度他就開始害怕,怕那一天國家來個國有化什么的,剝奪私人財產的歷史再現,只好把大量資產轉移到國外,弄一個國外的護照,那天情況不對就跑了。”“國家在先,集體第二,個人第三,好的。整個民事生活都出現混亂了。”
 
  請看,重新來搞一種社會主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發展和完善嗎?
  是由于沒有對私權的保護,人們的錢賺到一定程度就害怕呢?還是非法侵吞了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財產暴富后害怕國家和人民群眾追回本屬于國家的、集體的和他人合法的財產來呢?

  真的是我們“國家在先,集體第二,個人第三,整個民事生活都出現混亂了”嗎?
  鄧小平1980年8月18日說:“我們提倡按勞分配,承認每個人都應該有他一定的物質利益,但是這決不是提倡各人拋開國家、集體和別人,專門為自己的物質利益奮斗,決不是提倡各個人都向‘錢’看。要是那樣,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還有什么區別?我們從來主張,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個人的利益要服從國家和集體的利益。為了國家和集體的利益,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覺悟的先進分子必要時都應當犧牲自己的利益。我們要向全體人民、全體青少年努力宣傳這種高尚的道德。”《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37頁)
  鄧小平在1985年5月20日說得更直接鮮明:“我們大陸……創造的財富,第一歸國家,第二歸人民,不會產生新的資產階級。”(《鄧小平年譜》下冊,第1047頁)
  請問:“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個人的利益要服從國家和集體的利益。為了國家和集體的利益,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覺悟的先進分子必要時都應當犧牲自己的利益。”這難道不是“國家在先,集體第二,個人第三”嗎?我們創造的財富,第一歸國家,第二歸人民,這難道不是國家在先,集體第二,個人第三嗎?
  那種“不會產生新的資產階級”的整個民事生活什么時候混亂過?而正是在你們謬論的誤導下,現在民事生活可真有點亂了!
  試問,你們那種鼓吹“私權神圣”和“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的社會還是社會主義嗎?
  “怕那一天國家來個國有化什么的,剝奪私人財產的歷史再現”?
  誰害怕社會主義國家的國有化?是依靠剝削生活的地主和資本家!
  《共產黨宣言》和《資本論》提出消滅私有制和剝奪者被剝奪!
  是誰頑固維護資本主義私有制?是剝削者!
  是誰反對剝奪剝奪者?還是剝削者!
  鄧小平說過:“社會主義的本質,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3頁)
   你們那種非但不消滅剝削,不消除兩極分化,反而竭力維護剝削和剝削者利益的改革,擴大兩極分化的改革,難道還是社會主義的改革嗎?

  那位國家法學研究機構的著名民法學家在《誰在曲解憲法、違反憲法? ——正確理解憲法第十一條、揭穿個別法理學教授的謊言》的文章中說:“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解決了中國改革的方向問題,建立什么經濟體制的問題。貫徹小平同志講話精神,首先是要求修改憲法關于經濟體制的規定。可見,憲法1993年的修改,規定‘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其意義非常重大。這次修正改變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變了基本經濟制度,但其他的內容都沒有動。既然第十五條已經規定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則第十一條規定的‘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就已經不合適。既然我們已經是市場經濟,則私營經濟就不應該再是‘公有制經濟的補充’。這些內容當時都沒有改,來不及改。  
  現在看來,當時修改憲法第十五條改變國家經濟體制,對于我們的國家、民族的前途民運具有決定性的意義。由此決定了私有經濟在國家中的地位,已經不再是什么‘補充’,不能再搞什么‘利用、限制、改造、消滅’。憲法第十五條的修改就隱含著私營經濟在中國的前途,雖然當時的憲法沒有明白表示出來。所以說,這個改變意義重大,私營經濟絕不是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它根本就不是什么‘補充’,它應當是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是市場經濟的題中應有之義!
  因為這次憲法的修改,才導致了九十年代中國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主要是私營經濟的發展,就是把籠子打碎,私營經濟這只‘鳥’已經沖破籠子,飛向藍天。但是,這次憲法修正并沒有對第十一條進行修改,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的這一定性,未被糾正。這就為下一次憲法修正留下伏筆。說到底,私營經濟的存在和發展,與公有制基礎上的計劃經濟是矛盾的,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間卻不存在這種矛盾。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其本質仍然是市場經濟。私營經濟與市場經濟是水乳交融的。”
   在他的文章中還說:“1993年對憲法第十五條的修改,改變了原來的經濟體制。修改后的條文:‘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公有制基礎上的計劃經濟,是截然不同的,這是根本性的改變,是經濟性質的改變。改革開放初期,已經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不然為什么叫‘改革開放’?但怎么樣改?改成什么樣?當時并不清楚。初期的提法是‘發展社會主義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后來提‘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再后來改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
                       
  請注意,該文的作者是這樣說的:
  你說:“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解決了中國改革的方向問題,建立什么經濟體制的問題。”
  我國從1978年底開始的改革開放,按照這位法學家的說法難道直到1992年,即13之后才解決了“方向問題”嗎?難道前13年我們大家是沒有方向的蠻干的嗎?
  鄧小平是如何說的呢?在1985年8月28日他說“如果導致兩極分化,改革就算失敗了。會不會產生新的資產階級?個別資產階級分子可能會出現,但不會形成一個資產階級。總之,我們的改革,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又注意不導致兩極分化,過去四年我們就是按照這個方向走的,這就是堅持社會主義。”(《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39頁)他在該文中還特別強調:“在改革中堅持社會主義方向,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社會主義有兩個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為主體,二是不搞兩極分化。”同時談到,發展一點個體經濟等“這些都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同上,第138頁)
  看來,這位法學家說的所謂改革的方向與鄧小平說的原來不是一個方向!

  你說:“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變了中國的經濟體制,改變了基本經濟制度。”“‘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就已經不合適。既然我們已經是市場經濟,則私營經濟就不應該再是‘公有制經濟的補充’。”“由此決定了私有經濟在國家中的地位,已經不再是什么‘補充’”,就隱含著“私營經濟在中國的前途,雖然當時的憲法沒有明白表示出來。所以說,這個改變意義重大,私營經濟絕不是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它根本就不是什么‘補充’。……這對于我們的國家、民族的前途民運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鄧小平是如何說的呢?1980年8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即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的講話中,他說:“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及其其他制度,是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加速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322頁)在1986年9月29日關于政治體制改革,他又強調說:“我們政治體制改革總的目標是三條:第一,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第二,發展社會主義生產力;第三,發揚社會主義民主,調動廣大人民的積極性。”(《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78頁)在1985年9月23日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說:“在改革中,我們始終堅持兩條基本原則,一是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一是共同富裕。”(《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42頁)
  什么是“對于我們的國家、民族的前途民運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我們說,只有社會主義才能就救中國!只有社會主義才能發展中國!只有堅決保衛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才是我們的國家、民族的惟一光明的前途!
  包括國內外的民運分子在內的一切自由化分子和資改派們,只能葬送社會主義國家和民族的前途!
  我國的改革開放只能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發展和自我完善,只能是為了發展生產力,解放生產力,消滅剝削和消除兩極分化,只能是為了更好地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絕對不是改變社會主義基本制度!

  你說:“說到底,私營經濟的存在和發展,與公有制基礎上的計劃經濟是矛盾的,而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間卻不存在這種矛盾。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其本質仍然是市場經濟。私營經濟與市場經濟是水乳交融的。”
                           
  1985年10月23日鄧小平說:“社會主義和市場經濟之間不存在根本矛盾。問題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發展社會生產力。我們過去一直搞計劃經濟,但多年的實踐證明,在某種意義上說,只搞計劃經濟會束縛生產力的發展。把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結合起來,就更能解放生產力,加速經濟發展。”“現在看得很清楚,實行對外開放政策,搞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相結合,進行一系列的體制改革,這個路子是對的。這樣做是否違反社會主義的原則呢?沒有。因為我們在改革中堅持了兩條,一條是公有制經濟始終占主體地位,一條是發展經濟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終避免兩極分化。我們吸收外資,允許個體經濟發展,不會影響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這一基本點。相反地,吸收外資也好,允許個體經濟的存在和發展也好,歸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發展生產力,加強公有制經濟。只要我國經濟中公有制占主體地位,就可以避免兩極分化。”(《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148、149頁)
  1987年2月6日鄧小平說:“為什么一談市場就說是資本主義,只有計劃才是社會主義呢?計劃和市場都是方法嘛。只要對發展生產力有好處,就可以利用。它為社會主義服務,就是社會主義的;為資本主義服務,就是資本主義的。”
  1990年12月24日鄧小平還說過:“我們必須從理論上搞懂,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區分不在于是計劃經濟還是市場經濟這樣的問題。社會主義也有市場經濟,資本主義也有計劃控制。資本主義就沒有控制,就那么自由?最惠國待遇也是控制嘛!不要以為搞點市場經濟就是資本主義道路,沒有那么回事。計劃和市場都得要。”(《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64頁)
  1992年初,鄧小平說:“計劃多一點還是市場多一點,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計劃經濟不等于社會主義,資本主義也有計劃;市場經濟不等于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也有市場。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3頁)
  你為什么在這里又反對鄧小平?明明他說,計劃與市場都是發展生產力的手段和方法,與社會主義聯系的公有制經濟可以用,與資本主義聯系的私有制經濟也可以用。可是到了你的嘴里,卻變成了“私營經濟與市場經濟是水乳交融的”。言外之意,公有制與市場經濟就是不相容的!所以,搞市場經濟,搞私有化,就順理成章了。
  原來,你們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真。如不,請問:哪里有私有制為主體的社會主義呢?按照你們的主張,那么《共產黨宣言》中“消滅私有制”不就變成消滅公有制了嗎?共產黨不也就“與時俱進”到“私產黨”和“資產黨”嗎?
  你們的文章和言論難道不是地地道道的私有化和改變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自供狀嗎!

  最后讓我們重溫和牢記羅干同志代表黨中央在2006年4 月11日的講話:
  “多年來,同國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觸,一方面使我們有效地借鑒吸收了其有益的成分,促進了我國立法和執法水平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西方國家各種法治思想的消極影響也不可忽視。在執法實踐中,有的簡單套用外國的一些“法律術語”,造成執法思想和執法活動的混亂;有的不從我國國情出發,片面崇尚外國的法律思想和制度,主張全盤照搬照用。也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企圖打著依法治國的幌子否定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打著司法改革的旗號否定社會主義制度,利用個案炒作詆毀政法機關和政法隊伍形象,企圖在政法意識形態領域制造混亂和影響,以實現其政治圖謀。”
  “意識形態領域歷來是敵對勢力同我們激烈爭奪的重要陣地。敵對勢力要搞亂一個社會、顛覆一個政權,往往先從意識形態領域打開缺口,先從搞亂人們思想入手。對此,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必須對政法意識形態領域存在的問題正本清源,用正確的法治理念統一政法干警的執法思想,牢牢掌握政法領域意識形態工作的主導權,堅定不移地堅持我國政法工作的社會主義政治方向。”
  羅干同志講的問題,有很強烈的針對性。眾所周知,立法工作屬于政法工作的一部分,政法工作中的問題,在立法工作中是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的。

(未完,待續)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青木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收藏

心情表態

今日頭條

點擊排行

  • 兩日熱點
  • 一周熱點
  • 一月熱點
  • 心情
  1. 胡錫進硬懟平原公子,這釋放了什么信號?
  2. 李克勤|“深切緬懷毛主席,您永遠的學生王光美”:劉少奇的妻子晚年的說法做法意味深長
  3. 郭松民 | 也說“滬爺撐起一片天”
  4. 改開以來民間“順口溜”拾穗(一)
  5. 美國加州大火燒出了房地產金融騙局
  6. 選擇題:到底誰讓老百姓吃飽了飯
  7. 奴顏婢膝的學生與急眼了的老師
  8. 臥龍大橋擴寬:南陽人民的恥辱!
  9. 研究和評價“文革”,是否應該跳出個人恩怨、得失的小圈子?
  10. 否定前三十年,就是在否定偉大領袖毛主席!
  1. “深水區”背后的階級較量,撕裂利益集團!
  2. 大蕭條的時代特征:歷史在重演
  3. 央媒的反腐片的確“驚艷”,可有誰想看續集?
  4. 瘋狂從老百姓口袋里掏錢,發現的時候已經怨聲載道了!
  5. 張勤德|廣大民眾在“總危機爆發期”的新覺醒 ——試答多位好友尖銳和有價值的提問
  6. 到底誰“封建”?
  7. 兩個草包經濟學家:向松祚、許小年
  8. “當年明月”的病:其實是中國人的通病
  9. 該來的還是來了,潤美殖人被遣返,資產被沒收,美吹群秒變美帝批判大會
  10. 掩耳盜鈴及其他
  1. 遼寧王忠新:必須直面“先富論”的“十大痛點”
  2. 劉教授的問題在哪
  3. 季羨林到底是什么樣的人
  4. 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認為“顛倒歷史”的“右傾翻案風”,是否存在?
  5. 歷數阿薩德罪狀,觸目驚心!
  6. 到底誰不實事求是?——讀《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與《毛澤東年譜》有感
  7. 陳中華:如果全面私有化,就沒革命的必要
  8. 孔慶東|做毛主席的好戰士,敢于戰斗,善于戰斗——紀念毛主席誕辰131年韶山講話
  9. 我們還等什么?
  10. 他不是群眾
  1. 車間主任焦裕祿
  2. 地圖未開疆,后院先失火
  3. 張勤德|廣大民眾在“總危機爆發期”的新覺醒 ——試答多位好友尖銳和有價值的提問
  4. “當年明月”的病:其實是中國人的通病
  5. 何滌宙:一位長征功臣的歷史湮沒之謎
  6. 央媒的反腐片的確“驚艷”,可有誰想看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