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張勤德同志學習
劉日新
張勤德同志現在橫遭誣蔑攻擊,我卻說向張勤德同志學習,這不是唱對臺戲嗎?是的。對一個人,從政治上有不同的看法,這是階級立場使然。在近兩年來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大討論中,張勤德同志走在前面,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導下,作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寫了許多理論文章。攻之者說,張勤德不懂“經濟”, 不懂“改革”。我的看法相反,張勤德對馬克思主義的三個組成部份:哲學、政治經濟學和科學社會主義都懂得一點,對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也頗有研究。所以同主流學者較量起來,得心應手,所向披靡。因此,他的文章獲得理論界有良心的學者的支持,廣大群眾的擁護。同時,也引起主流學者的驚恐和仇恨,這是必然的,是意料中的事。
沒想到的是,最近有一個名叫鄭勝利的“高級律師”公開跳出耒,寫了一篇《“張勤德”現象值得警惕—兼評張勤德利用兩篇文章誹謗他人名譽的法律后果》的文章,說什么張勤德兩篇文章點名批主流經濟學家,是侵犯了他們的名譽權,犯了“誹謗罪”,他要與張勤德清一清、算一算、斗一斗、爭一爭。還揚言:“當今社會絕不能允許‘張勤德’現象蔓延和擴張。”在揮舞《民法》《刑法》兩部大法以后,他宣稱要處張勤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簡直是“朕即是法”,是天王老子降金口玉言!
在寫這篇文章前,我反復拜讀了鄭律師的奇文,也看了張勤德同志的許多篇文章(不只是鄭律師點名的兩篇),感到不站出來說幾句話不行。本來律師的行為準則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可是從鄭律師的文章中,找不出他所說張勤德捏造事實的一點證據,滿紙是對張勤德誣蔑、攻擊、誹謗、恫嚇的言語,把鄭律師扣在張勤德頭上的“侵犯了名譽權”,犯了“誹謗罪” 的帽子,扣到他自己頭上倒是很適合的。奇文中看不出他“高級律師”的一點影子,倒像是一個十足的蹩腳律師!而張勤德同志的文章,則是看了大量主流學者的著作之后,在引用他們的觀點時,均嚴肅認真地一一注明了出處。所以,我們非常感謝張勤德同志,他不厭其煩,耐心地看了這么多反面文章,摘錄了他們這么多駭人聽聞的謬論,使大家看清了主流學者們的面目。
為了揭穿高級律師所謂張勤德捏造事實,造謠污蔑的問題,這里不彷舉一點例子。在鄭律師最惱火的《“西山會議”的三點警示》一文中,張勤德說:“‘西山會議派’不是孤立的小幫派。從極力宣揚私有化,全面市場化,政府職能最小化和多黨制等等來看,他們所代表的思潮主要是新自由主義;所代表的社會制度是逐步西化、分化、附庸化的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在作這樣的分析概括后,接著他引證主流學者的原話:張維迎說,私有化“本來是物歸原主的過程,它本來就是從資本家手中搶過來的,通過程序還給人家,人家買回去,怎么又叫國有資產流失呢? ”(立即注明說話的時間和地點是:《烏有之鄉》2005年2月3日)高尚全公開反對黨的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政策,宣揚民(私)營經濟應占主體地位,提出:“今后中國經濟的基本走向應該是投資以民間資本為主,政府管理以改善環境為主,經濟形式以民營為主。”(《新華網》杭州2005年11月6日電) 吳敬璉反對黨提出的國有制企業為主導的方針,叫喊“國家退出經濟。”就是說“不要搞國有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前沿熱點問題》,2005年4月)
在鄭律師也惱火的《催人警醒的十大教訓》中,張勤德指出,他們要全面市場化,是要搞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反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引證于光遠的話說:“我們要建立的現代市場經濟,只有先進與落后之分,沒有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之分。”(《中華工商時報》1995年7月8日)吳敬璉說:“社會主義最基本的特征是社會公正+市場經濟,而不是其他思想。”(《交鋒》第421頁)
他們明目張膽的反對鄧小平提出的四項基本原則,特別瘋狂的反對黨的領導。賀衛方在西山會議叫嚷:共產黨非法,人代會非法,胡錦濤的職務非法。將來一定要走“多黨制度。”(西山會議紀錄稿已公之于眾)我們從張勤德《三點警示》一文中,知道李銳早就公開說過要搞多黨制,并且還說出類似當年右派“輪流坐莊”的話:“政黨可以輪流執政。”(引自李銳《民主中國》序言)
高尚全還公開攻擊黨中央部署的反對新自由主義義的斗爭,是什么干擾:“我們的改革現在遇到一些干擾。最近聽說在批新自由主義--拉美國家出現那么多問題,就是因為搞了新自由主義;俄羅斯改革出了那么多問題,也是因為搞了新自由主義;中國改革中不斷出新的矛盾、新的問題,也是因為搞了新自由主義。這是一種干擾。”(在“2005年中國電腦庫年會”上講話)
從以上這些例子來看,張勤德引證他們的話都注明了出處,是嚴肅認真的,怎么能說是捏造事實呢?鄭律師可能認為張勤德引用這些話之后,加以點穿,稍作批判,使這些主流學者的面子難看,名譽不好,但這有什么辦法呢?所有這些話,的的確確都是主流學者說的。其實,主流學者在近二十多年來散布的謬論還多著呢,張勤德掛一漏萬,把這些反面教材公之于眾,也就夠了。試問對這樣一種嚴肅的治學態度,有什么理由訴諸法律呢?
無獨有偶。這不禁使人想起前年刮《郎旋風》時的一幕鬧劇。當時出生于臺灣的著名經濟學家郎咸平,揭露顧雛軍侵吞國有資產,反對國有企業如此改革。主流經濟學家對郎咸平群起而攻之,什么不容詆毀國企改革,什么要善待企業家啦,等等。有的甚至對郎咸平進行人身攻擊。有一個堂堂大學教授,理屈詞窮,竟然說什么郎咸平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國有資產流失輪不到他來管。這幫敗家子是什么話,試問你還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嗎?真是“崽賣爺田心不痛”,到了不可救藥的地步!新浪網及時進行了網上調查,90%以上的投票支持郎咸平。顧雛軍惡人先告狀,以郎咸平涉嫌“誹謗罪”,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訴。可沒過多久,顧雛軍東窗事發,在內地被捕入獄。于是主流經濟學家集體失語。這是一場維護社會主義公有財產,反對資本主義貪婪掠奪的斗爭,是維護光明正義,反對黑暗邪惡的斗爭。這樣,所謂郎咸平犯“誹謗罪”這宗公案,也就自動地歷史地結了案。現在鄭勝利律師又一次祭起“誹謗罪”這個法寶,我看他會重蹈顧雛軍的覆轍,以鄭勝利變成“鄭失敗”而告終。
鄭勝利在他的文章開頭“張勤德,何許人也? ”列舉了張勤德的簡歷后,以輕蔑的口氣說只“獲得兩個大專文憑”,“張勤德的膚淺和狂妄在于他缺乏接受正規教育的文化沉淀”。看來鄭律師可能有個什么博士學位頭銜,這么瞧不起人!這使我想起當年的右派,他們猖狂地向黨進攻時,說什么共產黨這一班小知識分子,領導不了他們那些大知識分子。鄭律師真有點右派遺風,其狂妄自大,與當年的右派何其相似乃爾!這里有必要告訴鄭律師一聲,我們不那么迷信學歷。我們相信另一種哲學:“卑賤者最聰明,高貴者最愚蠢。”
鄭律師自稱:“一兩個月前,本人還真不知張先生的大名,也不知道有評價改革開放的大爭論”,“孤陋寡聞,多年很少關心國事。”難怪有些網友評論鄭律師,如此不明事理,就縱身跳進當前爭論的旋渦,亂扣帽子,亂打棍子,動不動要給別人判刑,問他到底是中國的律師,還是外國的律師?我看鄭律師的文章后,倒真有點令人不解,既不知道28年改革開放的歷程,也不知道當前對改革開放大爭論的問題所在,就大放厥詞,指責“張勤德現象”是“極左思潮”,是“逆流”。“如果不加制止,任其蔓延,它將可能演變為中國社會動亂的最大破壞源。”這些話與他說的“孤陋寡聞”,豈不矛盾?這哪里像一個律師的話,其架勢之大,口氣之粗,簡直是一個至高無上的統治者!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還說“張勤德是某一方觀點的‘角’,是這派觀點的旗幟性代表性的風云人物。”顯然,這些話表明,鄭律師要打擊的不只是張勤德一人,他要打擊的是所有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反對新自由主義、修正主義;堅持社會主義改革,反對資本主義改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反對走資本主義道路的革命派。這些革命派的主張,是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受到廣大人民群眾擁護,包括暫時受主流學者的蒙騙(他們慢慢認清那些學者是理論騙子。這些學者自己也說:“我們天機不可泄漏。”常常是“打左燈向右轉。”真是如律師說過的一句話:是地地道道“打著紅旗反紅旗”的兩面派),遲早要覺悟過來的群眾的擁護和支持。鄭律師說,張勤德“這兩篇文章,刊載于中外數十家網站,至今仍在網上四處散布,有的網站還作‘四星半級的熱薦’文章,供網民廣泛瀏覽,有些文章點擊數高達數十萬人次。”對此鄭律師有些氣急敗壞,要對張勤德予以法律制裁。我勸鄭律師冷靜下來想一想,上述這種情況,不是正好說明張勤德很有群眾基礎嗎?如果有人作民意調查,對你和張勤德投票,我估計張勤德會獲得絕大多數票,按百分比計算,不會少于甚至還會多于“郎顧之爭”的郎咸平所得的90%以上的票數。因為張勤德所涉及的問題更廣泛,關系到我們黨和國家的前途和命運,關系到億萬人民的切身利害關系,他們會堅定不移地站在張勤德一邊。因此,鄭律師這種以張勤德為靶子的打擊法,實質上是要打擊以張勤德為代表的這一派,但這不是要與絕大多數人為敵嗎?歷史表明,凡是與多數人為敵的反面人物,從來沒有好下場。鄭律師如果死心踏地地做那些逆歷史潮流而動的資本主義改革派,即復辟資本主義的人的辯護人和打手,不怕有朝一日被同時押上歷史的審判臺嗎?
鄭律師文章前面說,一兩個月前,即2006年5,6月份前,他“不知道有評價改革開放的大爭論”。“孤陋寡聞,多年很少關心國事”,是“局外人”。可后面他許多話卻自相矛盾,真是前言不搭后語。例如,他說:“對某個重大問題那怕是國策問題發生點爭論,甚至想爭出點大是大非的結果來┅” 這說明他對當前爭論問題的性質和概括,是準確的。又說鄧小平說過:“不搞爭論”。這說明他對高尚全要打出的王牌,是心領神會的。他公然為西山會議上那些瘋狂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反動言論辯護,說什么只是“有些出格的即興發言”而已,企圖掩蓋那些一貫搞資產階級自由化,蓄謀復辟資本主義的西化“精英”的真面目!他為這些“精英”辯護,把“他們反對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張搞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也作為張勤德捏造的事實。他在張的《十大教訓》一文中,不是已經看到注明何人何時在什么報刊上說的嗎?這怎么是捏造,不是賊喊捉賊嗎?
他在文章中說:“應該承認,從實效來看,前段時期的醫改、房改、教改以及國企改的確有很多瑕疵,很不盡如人意……犯點錯誤,沒有什么可怕和悲哀的。”這些話表明,這決不是什么一個不知道改革開放大爭論的“局外人”說的,而是參與改革的“當事人”在為資本主義改革辯護。據此,我認為鄭勝利這篇奇文,不是律師本人一人之作,而是打著律師的招牌,是資本主義改革派的集體創作。資改派的先生們,你們在政治上、思想上、理論上,各個方面都輸理了,招架不住,就使出法律這一招,這是黔驢技窮的表現。你們拋出這么一個蹩腳的律師來,網上不是有一個深知法律的律師,要跟他對薄公堂嗎?如果你們硬要蠻干下去,必將遭到可恥的失敗,勿謂言之不預也。
200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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