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整地、準確地理解馬克思的《資本論》
——再評衛興華教授的“政治經濟學教材可以不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說
奚兆永*
(南京大學經濟學院 江蘇南京 210093)
內容摘要:本文根據有關文獻對衛文提出的“可以不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的觀點再次進行了批評,指出其“硬傷”所在和新提出的論據與原著精神的背離。文章針對衛文的一些說法,強調要完整地、準確地理解《資本論》,應該把《資本論》看成是各部分互相聯系、彼此支撐的一個藝術的整體,而不能將其看作是各自獨立、互不聯系的機械的結合,認為應該充分認識“資本總公式的矛盾”問題在整個《資本論》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且要從思想史的高度認識它的價值,不可輕言“可以不講”。文章還對衛文的論述和一些具體觀點進行了批評和討論。
關鍵詞:資本論;資本一般公式;資本一般公式的矛盾;勞動價值論
衛興華教授在《教學與研究》2006年第3期上發表了一篇《政治經濟學教材可以不講 “資本總公式的矛盾”》,我于讀后寫了一篇題為《“政治經濟學教材可以不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嗎?》的商榷文章,發表在《當代經濟研究》2006年第12期上。拙稿發表后,衛興華教授又在《當代經濟研究》2007年第10期發表了一篇《再談政治經濟學可以不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本文是對衛教授“再談”一文的回應。
一、評衛文論證“可以不講”的幾個“例證”
在“再談”里,衛興華教授對于我寫的商榷文章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態度。他說:拙稿“提出的同我商榷的論點和全部論述是缺乏說服力和站不住腳的。”“奚文沒有任何理論與事實根據。”衛教授這樣說,顯然是想告訴讀者,他的第一篇論文完全正確,沒有任何問題,而奚文的批評都是毫無根據的。
為了辨明真相,有必要再提一提衛文里的“硬傷”。
衛文說,“日本著名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家河上肇在其按《資本論》的體系和內容寫成的《經濟學大綱》中,就沒有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對此,我在拙稿里曾指出,河上肇“大綱”的標題雖然與《資本論》的標題不盡相同,但是內容卻是完全一致的。在“剩余價值的源泉”一節,河上肇一開頭就講到“資本運動的總公式G—W—G’,與第一篇已經說明的關于商品和貨幣的規律是相矛盾的”。接著,又在比較簡單商品流通公式和資本運動總公式的基礎上,提出:“只把出賣和購買的次序顛倒過來,如何會發生這種差別呢?換句話說,在價值相等的交換這個前提下,剩余價值的成立不是不可能嗎?再換句話說,在商品規律的基礎上,資本的成立怎樣才成為可能呢?”再以后,“大綱”通過批判康狄亞克把價值和使用價值混為一談來說明剩余價值產生的觀點,通過批判用賤買貴賣來說明剩余價值產生的觀點,說明必須以等價物的交換為前提,并且強調“只有在《資本論》中,才能找到這個問題的最后解決”。1事實是如此清楚,而衛教授居然說河上肇的“大綱”“沒有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如此不顧事實,難道不應該提出批評嗎?拙稿還指出,河上肇在稍后幾年即1932年出版的《〈資本論〉入門》一書里有關“貨幣轉化為資本”的解說,就完全按照《資本論》里的相關章節用“資本總公式”、“總公式的矛盾”和“勞動力的買和賣”的標題來說明了。2河上肇的這兩本書在中國有很大影響,出過多種版本,并不難找,衛教授竟然說河上肇“沒有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如此違背事實,顯然屬于“硬傷”,以致在“再談”中連提都沒有再提,實際上已經默認,又怎么能說拙稿的“全部論述是缺乏說服力和站不住腳的”呢?
衛文還說,“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也沒有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我在拙稿里曾列舉事實指出其說不確,衛教授在“再談”中稱,“這種辯解毫無道理,該教科書中既無‘資本總公式的矛盾’的節或目的標題,也未提及這一概念,更未轉述其主要內容。”這樣說有道理嗎?問題并不在于標題和名稱,而在于內容和實質。馬克思說,“物的名稱對于物的本性來說完全是外在的。”[3]我想,衛教授提出“可以不講”的問題,也不是針對標題和名稱來說的,而是就內容和實質而言的。實際上,蘇聯教科書里不僅明白無誤地講了“資本一般公式”,此“資本一般公式”其實就是“資本總公式”,只是翻譯不同而已,而且明確講了“簡單商品流通公式”(т-д-т)和“資本一般公式”(д-т-д’)的區別,講了作為貨幣的貨幣和作為資本的貨幣的區別;還講了“資本的增殖從何而來”的問題,指出了流通過程無論是等價交換還是不等價交換都不能增殖價值,實際上都是在闡明馬克思所提出的一個問題——“貨幣羽化為資本的流通形式,是和前面闡明的所有關于商品、價值和貨幣流通的性質的規律相矛盾的。”[4]而馬克思的“資本總公式的矛盾”所論述的也正是這個問題。在這方面,我們看到,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中“貨幣轉為資本。勞動力成為商品”一節的內容正是來自《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篇第四章(篇和章的標題都是“貨幣轉化為資本”),實際上是對該章第一節(“資本的總公式”)和第二節(“總公式的矛盾”)內容的簡要轉述。只要我們把教科書和《資本論》第一卷第四章第一、二節的內容稍加比對,就非常清楚了,但是由于衛教授的堅持,我們不得不再作一些引證。比如《資本論》在論述“總公式的矛盾”一節里說,“加入互相交換的是交換價值相等的商品,或交換價值相等的商品和貨幣,就是說,是等價物,那么很明顯,任何人從流通中取出的價值,都不會大于它投入流通的價值。”5
教科書則說,“如果商品與同等價值的貨幣即等價物交換,那么,任何一個商品所有者從流通中獲得的價值,都不會多于他商品中體現的價值。”6又比如《資本論》在論述“總公式的矛盾”的一節里說,“假定賣者享有某種無法說明的特權,可以高于商品價值出賣商品,把價值100的商品賣110,即在名義上加價10%,這樣,賣者就得到剩余價值10.但是,他當了賣者以后,又成為買者。……我們那位商品所有者作為賣者賺得了10,但是作為買者要失去10.……因此,剩余價值的形成,從而貨幣的轉化為資本,既不能用賣者高于商品價值出賣商品來說明,也不能用買者低于商品價值購買商品來說明。”7教科書也說了類似的話:“如果賣主能夠把商品賣得比商品價值高些,譬如說,高10%,那么,在他做買主時一定要把這個10%交付給賣主。這樣一來,商品所有者在做賣主時所賺得到的,正是正是他制作買主時所失去的。而事實上,整個資本家階級的資本都在增殖。”8在這里,甚至連舉例的數字都是相同的,怎么能夠說教科書沒有轉述《資本論》“總公式的矛盾”一節的內容?當然,《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的轉述太過簡單,說理是不充分的,這特別表現在它沒有清楚地說明離開了流通過程也不能增殖價值這個問題上,作為教科書來說是有缺點的,但是衛文說教科書 “沒有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卻是完全違背事實的。
為了證明“政治經濟學教材可以不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衛教授在“再談”里又提出一個新例證:“馬克思寫于1865年的重要論著《工資、價格和利潤》(與《資本論》寫作時間同步)中,通俗的語言闡述了勞動力的買賣和剩余價值的生產,但并沒有提及‘資本總公式的矛盾’。”對此,我想指出,《工資、價格和利潤》雖然涉及到了一些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重要問題,但是它并不是系統地闡述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基本著作,而是馬克思為了反對韋斯頓的錯誤思想而寫的一個論戰性質的報告。1865年5月2日和23日,韋斯頓在國際工人協會總委員會上做了兩次發言,認為“(1)工資率的普遍提高對工人不會有任何好處;(2)由于這一點以及其它原因,工聯所起的作用是有害的。”在他看來,“(1)工資決定商品的價值。(2)如果資本家今天付出的是五先令而不是四先令,那么他們明天將以五先令而不是四先令出賣自己的商品(他們能這樣做,是由于需要的增長)。”8馬克思認為,韋斯頓的說法“在理論上是錯誤的,在實踐中是危險的。”9他曾用英語寫了一個專門的報告,并在同年6月20日和27日在國際工人協會總委員會上進行了宣讀。這個報告于馬克思逝世后由馬克思的女兒愛琳娜在1898年以《價值、價格和利潤》為題在倫敦發表,伯恩斯坦在譯為德文時將其改名為《工資、價格和利潤》。由于馬克思對韋斯頓的批評是一篇論戰性質的作品,問題主要集中在工資問題上,只是在涉及其它問題時才旁及其它而有所論述,這和《資本論》對政治經濟學作系統的完整的論述顯然是不同的。關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馬克思寫給恩格斯的兩封信里得到證明。馬克思在1865年5月20日的一封信里說,對韋斯頓的論點“我本來應當為今天晚上的會議準備我的反駁意見,但是我認為更重要的是繼續寫我的書(指《資本論》——引者),所以我就只好臨時去講一通了。”10他在信中還說,“不可能把一門政治經濟學課程壓縮在一個小時之內講完。”8當然,后來他還是寫了文字的報告,并在一個月 后在國際協會的總委員會上作了報告。在寫了報告以后,他于1865年6月24日又給恩格斯寫了一封信,并且再次提到,“這個報告的第二部分用非常緊湊但又相當通俗的形式敘述了預先從我的書中取出來的許多新東西,同時對于許多問題我又不得不只是順便粗略地提一下。問題是,用這樣的方式預先從我的書中拿出東西是否適宜?”10從這兩封信里,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馬克思對于《資本論》是何等的珍視,而對報告跟對《資本論》的態度又是何等的不同!馬克思正是基于《資本論》作為“完整的藝術品”的考慮,最終還是決定不發表這個報告。但是,衛教授竟然提出用報告即《工資、價格和利潤》來否定《資本論》中關于“資本總公式的矛盾”的論述,這是完全違背馬克思自己對這個問題的態度的。
為了證明自己“可以不講”的觀點,衛教授在“再談”里還提出一個新例證:“恩格斯寫于1876年9月至1877年1月的《反杜林論》中的‘政治經濟學’篇,用遠遠多于我們教材中的篇幅,論述了馬克思的‘資本和剩余價值’理論,但這里既未提及‘資本總公式’概念,也未提及‘資本總公式的矛盾’,而貨幣轉化為資本、勞動力成為商品、剩余價值生產等理論問題,都講得清清楚楚。”對此,我要說,和《工資、價格和利潤》一樣,《反杜林論》也是一部論戰性質的著作,當然,恩格斯把對杜林謬論的批判和對馬克思觀點的正面闡述結合得很好,但是,論戰性質的著作畢竟不同于一部正面地系統地闡述學術觀點的著作,它要跟著論敵“到處跑”,它也不適合提出一些新的概念并且對其進行仔細的闡釋,這和進行完整地系統地闡述政治經濟學的《資本論》當然是有區別的。但是,我們還是看到,在《反杜林論》第二編(政治經濟學)第七章(資本和剩余價值),恩格斯根據《資本論》第二篇第四章(貨幣轉化為資本)的論述對相關問題作了很好的闡述。在這里,恩格斯雖然沒有使用“資本總公式”一詞,但是他講了馬克思的“發現”,即“貨幣作為資本的流通形式,同貨幣作為商品的一般等價物流通的形式是相反的”。他雖然沒有說“總公式的矛盾”,但是他根據《資本論》的論述提出了“剩余價值是從什么地方來的”這個問題所必須遵循的條件:“它既不能來自買者以低于商品的價值購買商品,也不能來自賣者以高于商品的價值出賣商品。因為在這兩種條件下,每個人的所得和所失都由于每個人都輪流地成為買者買者和賣者而抵消了。剩余價值也不能來自欺騙,因為欺騙固然能犧牲一個人而使另一個人發財致富,但是不能增加兩人所擁有的總數,因而也不能增加流通的價值的總額。”12這里所說,其實就是恩格斯用自己的語言闡述馬克思所設定的解決“總公式的矛盾”的條件,即:“我們那位還只是資本家幼蟲的貨幣所有者,必須按商品價值購買商品,按商品價值出賣商品,但他在過程終了時必須取出比它投入的更大的價值。”13怎么能夠說《反杜林論》沒有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問題呢?值得一提的是,恩格斯在“資本和剩余價值”一章曾四次引用馬克思《資本論》第四章(“貨幣轉化為資本”),其中引用第一節(“資本總公式”)一次,引用第二節(“總公式的矛盾”)三次,怎么可以說恩格斯沒有提及有關這方面的內容呢?
二、要完整地準確地理解《資本論》及其有關論述
衛教授在“再談”中說,“‘資本總公式’和‘資本總公式的矛盾’不屬于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不講這個問題,絲毫不會損害馬克思的基本原理體系,不講它,也完全可以闡明資本與剩余價值問題。”還說,“完全不必插入一個‘資本總公式的矛盾’,繞了一個大圈子,費了不少筆墨去解決一個看似引人入勝、饒有興趣,但并非客觀存在而是自我設置的矛盾。”
在衛教授看來,馬克思寫《資本論》第一卷第二篇第四章(“貨幣轉化為資本”)特別是它的第一節((“資本總公式”)和第二節(“總公式的矛盾”)完全是多余的,甚至把它看成是馬克思為了嘩眾取寵而人為地“插入”進去的。因此,對他來說,這些內容不僅是“可以不講”的問題,而且是“應該不講”或“不應該講”的問題。衛教授從事馬克思主義經濟學的教學研究數十年,沒有想到他竟是用這樣的態度來看待馬克思的《資本論》的,這不禁又一次讓我大感意外。
我在商榷稿里之所以一再引用馬克思自己和恩格斯關于《資本論》“是一個藝術的整體”的評價,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感到衛教授不是從整體上來認識《資本論》的各個部分之間的相互關系,而是把《資本論》的各個部分看做是互相獨立、彼此無關的;用他的話說,去掉了某個部分“絲毫不會影響馬克思的基本原理體系”。衛教授說“奚文只是大量援引馬、恩的一些與討論問題無內在關聯的話”,現在看來,不僅要援引這些話,而且要進一步闡發這些道理,因為這些話與討論的問題不是如衛教授說的“無內在關聯”,而恰恰是有極為密切的內在關聯。
鄧小平曾經提出要完整地、準確地理解馬克思主義,我覺得是非常正確的。實際上,對這個問題,列寧早有論述。他說,“馬克思主義的全部精神,它的整個體系,要求人們對每一個原理都要(α)歷史地,(β)都要同其它原理聯系起來,(γ)都要同具體的歷史經驗聯系起來加以考察。”14列寧提出三點要求,其前提就是馬克思主義本身是一個完整的科學體系,它是建立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基礎之上的,必然反對用孤立的、靜止的方法來研究它。對整個馬克思主義應該如此,對馬克思的《資本論》和我們現在討論的問題也應該如此。
按照我的理解,所謂“歷史地”,就是不要割斷歷史,而要把一每個原理放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來認識。這是因為,任何原理都不是憑空提出來的,因此就要了解前人在這方面所已經做的工作,然后才能認識馬克思在這方面做出了什么新的貢獻。就以“資本總公式”和“總公式的矛盾”來說,它并不是馬克思一時忽然想到的的靈感,更不是隨意“插入”的什么“自我設置”的圈套,而是馬克思潛心研究前人的成果,并在其基礎上加以創造性的發展而提出來的。馬克思在給恩格斯的一封信里談到,在他之前,英國古典學派的追隨者托·圖克就已經提出了“貨幣作為資本執行職能時要回到它的起點,而只作為流通手段執行職能時就不流回。”還說,“這種區別早在圖克之前就由詹姆斯·斯圖亞特爵士肯定了。”15但是圖克當時只是以此來反對通貨學派的貨幣數量論,而馬克思則用來研究資本本身,研究貨幣轉化為資本。這正是馬克思的高明之處。實際上,馬克思研究這個問題也很早,這一點從1857-1858年的經濟學手稿里就可以看到。同樣,關于“總公式的矛盾”,也不是憑空提出的。我們知道,導致李嘉圖學派破產的有兩個難題,其中之一是資本與勞動的交換,如果這種交換是等價的,資本家就不會有利潤,如果它是不等價的交換,那又違背了價值規律。這個難題正是歷史留給馬克思解決的問題。如果沒有這樣的歷史難題,馬克思也不會提出和解決“總公式矛盾”這個問題的。衛教授把馬克思在科學上的這一偉大貢獻說成是馬克思為了引人入勝而臨時“插入”的“自我設置”的東西而不是客觀存在的矛盾,顯然是沒有進行“歷史地”考察造成的。
“要同其它原理聯系起來”,就是說,不能孤立地看待某一個原理,因為《資本論》是“一個藝術的整體”,正像恩格斯在一次談話里對拉法格說的,“只有馬克思一個人能夠研究經濟范疇的辯證的發展,……,并建立起一座完整的經濟科學的理論大廈。這座大廈的各個部分都是相互支撐、相輔相成的。”16 既然《資本論》是一座完整的經濟科學的理論大廈,它的各個部分是“相互支撐、相輔相成”的,就不應該在《資本論》里再區分什么基本原理和非基本原理,認為某一部分是必需的,而某一部分是可有可無的。《資本論》是論資本的,資本范疇是《資本論》的占統治地位的范疇,但是,如果不講商品和貨幣,不講貨幣轉化為資本,就不能說明資本的產生。事實上,貨幣轉化為資本問題,在《資本論》里處于一個非常關鍵的地位,它連接著商品和貨幣與資本和剩余價值這兩大問題,沒有“貨幣轉化為資本”這個篇章作中介,不在堅持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解決價值增殖的問題,資本和剩余價值這個核心就會因為失去基礎無從展開。正因為如此,當恩格斯看到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這一部分的校樣時,非常興奮,他并且把這些內容翻譯給穆爾聽,穆爾對馬克思的論述也感到非常驚異。在興奮之余,恩格斯給馬克思寫信說,“關于貨幣轉化為資本的一章和剩余價值產生的一章,就敘述和內容來說,是迄今為止最光輝的兩章。”17就是說,在恩格斯看來,關于貨幣轉化為資本的敘述和內容比《資本論》第一章(商品和貨幣)還要精彩。在這封信里,恩格斯還建議《資本論》的英譯本由穆爾翻譯,可見穆爾對馬克思的有關貨幣轉化為資本的論述也是非常理解和贊賞的。
研究《資本論》的人都很重視《資本論》的體系和結構的問題,這并不是因為他們有什么“職業偏好”,而是因為,《資本論》本身就是“一個藝術的整體”,不弄清楚各個部分的內部關聯,就不能真正理解《資本論》。就以我們所討論的問題來說,如果你不學“資本的總公式”這一節,你就弄不懂簡單商品流通和資本流通的區別,就弄不懂作為貨幣的貨幣和作為資本的貨幣的區別,也不會真正理解簡單商品生產和資本主義生產的區別;如果你不學“總公式的矛盾”這一節,你就弄不懂“賤買貴賣”為什么不能增殖價值,就不會真正理解李嘉圖學派為什么會破產,而馬克思為什么會做出“劃時代的功績”。
現在有人寫文章一開口就說馬克思的什么什么觀點或原理過時了,需要發展了,寫這樣的文章似乎只是否定某幾個觀點和原理而不是否定整個《資本論》,但是,由于整個《資本論》是一個完整的整體,各個部分是“互相支撐,相輔相成”的,否定某幾個觀點或原理,實際上也是想否定了整個《資本論》的體系。這是當前值得我們注意的一個動向,我認為馬克思主義者應該站出來講話。當然,一些人想否定是一回事,而他們有沒有能力否定則是另一回事。一個多世紀來有多少人想否定它,但是他們“否定”了一百次,還要要第一百零一次地再來“否定”它。馬克思窮畢生精力寫下的煌煌巨著豈是那些并無真正研究的輕飄飄的文章所能夠否定得了的?!歷史一再證明,那些否定《資本論》的“英雄好漢”們所作的一切都是徒勞的,現在的馬克思仍然是世界上受人無比尊敬的“千年思想巨人”。
至于“要同具體的歷史經驗聯系起來”,那是因為“歷史是一面鏡子”,“史可鑒今”。比如第二國際對于馬克思主義的修正曾經使國際共產主義運動遭受到巨大的損失,而以列寧為代表的馬克思主義者所進行的反對修正主義的斗爭則使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出現了大發展的局面。我們研究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資本論》不能不吸取歷史的經驗教訓。
說到“準確地理解”,我覺得,很重要的一條,是要重視學習原著,根據原著來進行理解。恩格斯在給約·布洛赫的信中說,“我請您根據原著來研究這個理論,而不要根據第二手的材料來進行研究——這的確要容易得多。馬克思所寫的文章,幾乎沒有一篇不是由這個理論起了作用的。”18衛教授當然比我更懂這個道理,但是,從他的兩篇文章來看,他實際上并沒有真正踐行這個原則。在第一篇文章里,他以河上肇的《經濟學大綱》和蘇聯的《政治經濟學教科書》為據來論證“可以不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但卻并未認真閱讀這兩本書,也沒有將這兩本書的論述與《資本論》的有關論述加以對照和比較,結果得出了錯誤的結論。而在第二篇文章里,他又對我所援引的恩格斯《反杜林論》里的一段話說明馬克思有關“總公式的矛盾”論述的意義提出批評說,“奚文完全錯解了恩格斯的這段話。所謂‘劃時代的功績’、‘科學社會主義就是以此為起點,以此為中心發展起來’,難道如奚文所說,是指‘資本總公式’及其矛盾的內容嗎?不是!它是指恩格斯在馬克思墓前演說中提到的馬克思的兩大貢獻之一,即剩余價值理論。”這個批評,又一次證明衛教授其實并沒有認真閱讀恩格斯在《反杜林論》里說的原話及其前后文,也沒有對照這些話和《資本論》的有關論述的聯系。恩格斯的原話是這樣說的:
“這個問題的解決是馬克思著作的劃時代的功績。它使明亮的陽光照進了經濟學領域;而在這個領域中,從前社會主義者像資產階級經濟學家一樣曾在深沉的黑暗中摸索。科學社會主義就是以此為起點,以此為中心發展起來的。”19
這里的關鍵是要弄清楚恩格斯說的“這個問題的解決”是指什么,因為后面的“它”和兩個“以此”的“此”都是指“這個問題的解決”。其實,要弄清楚“這個問題”并不困難,只要讀一讀恩格斯在說這句話之前講了什么,就非常清楚了。我們看到,在這句話之前,恩格斯先是引用了馬克思在“總公式的矛盾”里的話:“一個國家的整個資本家階級絕不能靠欺騙自己來發財致富。”然后用自己的話說:“可是我們發現,每個國家的這個資本家階級因賣出貴于買進,因占有剩余價值,而在我們眼前不斷地發財致富。于是,我們又回到了原來的問題:這種剩余價值是從什么地方來的呢?這個問題必須解決,而且要排除任何欺騙,排除任何暴力的任何干涉,用純粹經濟的方法來解決,于是問題就是:即使假定相等的價值不斷地和和相等的價值交換,怎樣才能不斷地做到賤買貴賣呢?”20這就是恩格斯說“這個問題的解決”里講的問題。我們要問:“這個問題”難道不就是馬克思在“總公式的矛盾”里所提出要加以要解決的問題么?
如果再聯系恩格斯那句話的后文,我們對于“這個問題的解決”就會有更加清晰的認識。恩格斯在講了那句話后接著講了這樣一段話:
“這個問題是這樣解決的:應該轉化為資本的貨幣的價值的增長,不能在這種貨幣上產生,也不能起源于購買,因為這種貨幣在這里只是實現商品的價格,而這種價格,由于我們假定相交換的是相等的價值,和商品的價值是沒有區別的。根據同一理由,價值的增長也不能由商品的出賣產生。所以這種變化必定發生在所購買的商品中,但是不是發生在商品的價值中,而是發生在商品的使用價值本身中,就是說,價值的變化是從商品的使用中產生。”21這些話都是馬克思論述“總公式的矛盾”一節有關內容的轉述。不僅如此,接下來,恩格斯還直接引用了馬克思“總公式的矛盾”里的一段論述,限于篇幅,我就不再引用了。在這方面,衛教授居然說“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用很大篇幅評論資本與剩余價值理論,也未涉及‘資本總公式的矛盾”,這符合原著嗎?這樣的理解是準確的嗎?回到“這個問題的解決”上來,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就是恩格斯所說的“這個問題的解決”是有具體所指的,它指的就是“總公式矛盾”的解決,而不是一個泛泛的一般理解的“剩余價值理論”套一下就行的。也就是說,只有認真閱讀原著結合原著的具體論述才能準確地加以理解,而不是脫離原著的論述就能夠正確認識的。但是,我們看到,衛教授放著恩格斯原著里非常現成的的真正的“正解”不用,卻舍近求遠地說,“這個問題的解決”“是指恩格斯在馬克思墓前演說中提到的馬克思的兩大貢獻之一,即剩余價值理論。”恩格斯在1877年馬克思在世時就說的話,怎么會是指恩格斯在馬克思逝世后才說的“墓前演說”里講的東西呢?衛教授批評我是“錯解”,是什么“張冠李戴的偏頗之見”,我看,這些話用來說衛教授自己才是最恰當不過的。附帶要指出的是,即使是講“馬克思的兩大發現”也不需要到“墓前演說”里去找,《反杜林論》的引論里就有明確的表述:“這兩個偉大的發現——唯物主義歷史觀和通過剩余價值揭開資本主義生產的秘密秘密應當歸于馬克思。”22衛教授又何必舍近求遠到“墓前演說”里去找呢?
我們主張要“完整地、準確地理解《資本論》”,絕不是如衛文所說的那樣是“‘句句是真理’,句句‘凡是’的態度”。林彪說毛澤東思想“句句是真理,字字是真理,一句頂一千句、一萬句”當然是夸大其詞,是錯誤的。真理問題,并不是一個字句問題,而是一個思想是不是符合客觀實際的問題。但是,思想需要語言文字來表達,離開了語言文字,思維過程(包括概念、判斷、推理)就不能正常進行;離開了馬克思的著述,馬克思主義的真理也不可能與讀者交流并且流傳至今。衛文要否定的顯然不是什么字句的問題,而是《資本論》的一個重要篇章,而且是馬克思和恩格斯極其看重、直接關乎整個《資本論》體系的一個重要篇章。衛文強調馬克思主義要發展,這當然是對的,但是,馬克思主義的發展應該是在馬克思主義自身基礎上的發展,而不是靠否定馬克思主義來“發展”的。指出這一點很重要。現在有些人所謂的“發展”,實際上是對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的背離。這決不是我們所主張的對馬克思主義的發展。衛文說,馬克思恩格斯認為,社會主義不存在商品生產,價值、價格、貨幣不存在了,從而銀行、股份公司也不存在了,而我們今天這些東西都還存在,以此來說明對馬克思主義要發展創新。其實,這里的問題并不是什么發展創新與不發展創新的問題,而是相應的條件是否成熟的問題。馬恩主張未來社會不存在商品生產以及與之相關的諸多范疇,這并沒有錯。問題在于,我們今天實行的社會主義和馬克思所設想的未來社會并不是一回事。我們所實行的是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是“不夠格的社會主義”,顯然與馬克思所設想的未來社會不同。但是,隨著歷史的發展,將來只要具備了相應的歷史條件,商品生產以及與之相關的經濟范疇遲早是要退出歷史舞臺的。那種認為商品生產和價值規律將永遠存在的“萬歲論”觀點乃是一種非歷史的觀點,終將被歷史證明是錯誤的。
三、對衛文幾個具體觀點的再評論
衛教授說,“奚文同我商榷,應針對我提出的疑點和問題,提出相反的具體的論證和論據進行反駁。可惜他并沒有這樣做。”衛教授的這個批評也是沒有根據的。事實是,拙稿的第三部分就是專門回答衛文提出的疑點和問題的,怎么說沒有針對他“提出的疑點和問題”呢?事實上,衛教授在“再談”里一些辯駁也說明,拙稿是針對他提出的疑點和問題而發表了不同的意見的。當然,由于衛教授繼續堅持自己的觀點,這些具體觀點還有進一步評論的必要。
(一)、關于“資本總公式”或“資本一般公式”和衛教授對它的“改造”。
馬克思把G-W-G’稱為“資本一般公式”(德文原文為Die allgemeine Formel des Kapitals,現行中譯本譯為“資本總公式”,建議改譯為“資本一般公式”,理由見拙稿《“政治經濟學教材可以不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嗎?》一文23),衛教授說,“在譯文上做文章毫無意義”,甚至還說什么奚某人的外語水平是否比譯者高明之類的話,但是,據我所知,無論是當年的郭大力、王亞南,還是今天的中央編譯局,為了使譯文準確,他們都非常歡迎讀者的批評意見,衛教授怎么可以說它“毫無意義”呢?這里的問題顯然不是什么“外語水平”問題,而是對《資本論》有關內容的理解問題。想當年,王亞南甚至對一個普通戰士的來信都極其重視,衛教授又怎么可以用所謂“外語水平”來否定別人的意見呢?
由于一切資本的流通都是從貨幣開始,并且在流通結束時以帶了加量的貨幣流回的,它適合于任何形式的資本流通,但是也不能因此將它同各種特殊的資本形式相混同,它的特點就在于它是抽象的、一般的資本流通形式,或者說,它是“資本一般”的流通公式。衛教授認為,貨幣轉化為資本就是轉化為“產業資本首先是工業資本”,“在論述這一問題時,列出產業資本的運動公式也完全可以,不必拘守《資本論》中直到講資本的循環與周轉時才將其列出的傳統套路。”我認為,衛教授的這些主張完全背離了馬克思從抽象上升為具體的敘述方法,把本質形態的東西(資本一般)和現象形態的東西(產業資本等)混在一起,把應該在資本的流通過程說明的許多問題提到資本的生產過程之前來說明,這樣做,除了使人感到龐雜而無條理,學習起來徒增困難以外實在并沒有什么積極的意義。誠然,現在講貨幣轉化為資本,也涉及到資本的流通,但是這只是為了在一般意義上講清貨幣與資本的區別以及價值規律與價值增殖的矛盾,說明勞動力之成為商品,進而說明資本的產生。在講這些問題時,完全不需要涉及資本的具體形式,更無需涉及與資本的循環有關的許多問題。衛教授在講了要將那些屬于《資本論》第二卷的內容提前到貨幣轉化為資本部分來說明后說,“這樣就可以接著分析,根據價值規律資本家在購買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的流通過程中,等價交換不會產生剩余價值。在出賣商品的流通過程中,等價交換也不會產生剩余價值。產業資本家總體又不能靠賤買貴賣的不等價交換發財致富。……”顯然,這些思想都來自《資本論》“總公式的矛盾”,主張“可以不講‘總公式的矛盾’”的衛教授,還是離不開《資本論》的“傳統套路”,仍然講了“總公式的矛盾”!但是經過衛教授的“改造”,簡潔明了的“資本一般公式”G-W-G’變成了繁復得多的貨幣資本循環公式:
A
G—W{ … P … W’—G’,
Pm
在這里,出現了三種資本職能形式(貨幣資本、生產資本、商品資本)和流通過程、流通過程的中斷等一系列概念,而在其說明中還出現了諸如“購買勞動力”、“產業資本家”、“生產資料在生產中不會使自己的價值變大”等一大堆內容,這些尚待說明的內容馬克思是根據從抽象到具體的方法在《資本論》里是逐步出現的,而在衛教授主張的公式和說明里就像傾盆大雨一般一下子提前擺到了學習者面前。人們要問:這到底是一種進步,還是一種退步?衛教授提出“可以不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結果是講得更多、更繁,不知他提出這個問題的意義究竟何在?
(二)、關于“資本一般公式”和商業資本公式、生息資本公式的關系問題。
馬克思在論及“資本一般公式”時說,“為賣而買,或者說得完整些,為貴賣而買,即G-W-G’,似乎只是一種資本即商人資本所特有的形式。但產業資本也是這樣一種貨幣,它轉化為商品,然后通過商品的出售轉化為更多的貨幣。在買和賣的間歇,在流通領域以外發生的行為,絲毫不會改變這種運動形式。最后,在生息資本的場合,G-W-G’的流通簡化地表現為一種簡練的形式,G-G’,表現為等于更多貨幣的貨幣,比本身價值更大的價值。因此,G-W-G’事實上是直接在流通領域內表現出來的 資本的一般公式。”24鑒于衛教授在第一篇文章里把資本一般公式理解為商業資本公式,我在拙稿里說,“‘似乎只是’,就暗含著‘事實上不是’的意思。”對此,衛教授在“再談”里說,“‘似乎只是’的本意是:G-W-G’既是商業資本的公式,但又不‘只是’,同時是資本的一般公式,而在奚文筆下,變成G-W-G’‘事實上不是’商業資本的公式,而是產業資本的公式了。”衛教授此說完全是他自己的任意發揮,我說的意思其實很清楚,“事實上不是”所否定的其實正是那個“只是一種資本即商人資本所特有的形式”的觀點。馬克思曾說,“用同一個術語表示不同的意思是任意發生誤會的,但這種現象在任何科學中都不能完全避免。”25術語是如此,G-W-G’公式也是一樣,我反對的只是衛教授把商業資本公式和資本一般公式等同起來的觀點,而決不至于否定G-W-G’也是商業資本的公式。這一點,衛教授從我上一篇文章對兩者內容所做的比較里也應該可以看出來。在“再談”里,衛教授講“G-W-G’既是商業資本的公式,但又不‘只是’,同時是資本的一般公式”,這當然是對的,但是他在前一篇文章里所持的并不是這樣的觀點,在那里,他把商業資本的公式和資本一般公式看做是同一個東西,所以我才有“似乎只是”和“事實上不是”的議論,否則就不會有這番議論了。
在這方面,衛文還特別強調生息資本的公式G-G’更能夠反映各種資本的共同點,但是馬克思說得很清楚,這是“G-W-G’簡化地表現為沒有中介的結果”,事實上它也不可能沒有中介。對此,我曾在上一篇文章里把其中介過程補上并做了說明,本來,這些都是對衛文觀點的回應,不想衛教授竟大為反感,斥為“離開了討論的主題,長篇大論地引證”,不知他這樣講話究竟有什么根據?!衛教授反對我引證,但是,當有人曲解馬克思時,難道引證馬克思的原話不是最好的辦法?請看看列寧在《國家與革命》里對馬恩論述的大量引證吧,在馬恩的觀點被第二國際的修正主義者“遺忘”時,不引證馬恩的論述行嗎?
三、關于小手工業生產是屬于簡單商品流通還是屬于資本流通的問題。
小手工業生產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人類的童年時期。人類能夠最終脫離動物界,就是因為他們能夠制造生產工具。當然,最初的手工業還只是一種副業,并不是獨立的社會生產部門。手工業作為獨立的社會生產部門是第二次社會大分工的產物。應該說,小手工業生產在不同的社會形態里都存在過,但是它們從未成為普遍的生產形式,也從未占據過統治的地位。到了資本主義社會,大生產排擠小生產,小手工業生產已經成為一種沒落的生產方式,處于岌岌可危、風雨飄搖的境地。馬克思和恩格斯把小農民、小手工業生產稱之為簡單商品生產,把它們的商品流通稱之為簡單商品流通。道理很簡單,因為馬克思主義經濟學所理解的資本不是物,而是一種生產關系,即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小手工業所代表的顯然不是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它的流通也不可能是資本的流通。這些,本來都是常識范圍里的事,但是,衛文卻認為,“小手工業的商品流通公式,也應是G-W-G’,與資本流通公式相同。”我在前一篇文章里對此提出了批評,同時回答了衛文提出的所謂小手工業者出售商品的價值大于購買商品的價值問題,指出其忘記了一個基本事實,即小手工業者不僅要購買生產資料,還要購買生活資料養家活口。在“再談”里,衛教授說我是“無中生有”,并且再次提出了所謂“增殖”的問題。其實,對于小手工業者來說,他的生產目的本來就是為了養家活口,他生產和出賣商品,就是為了換回貨幣購買生活資料,當然,他也要購買生產資料,以便繼續進行再生產。就此而言,小手工業者賣出的商品的價值和買進的商品價值應該是相等的,并不存在前者大于后者的問題。
衛教授還提出了小手工業者是先買還是先賣的問題,他認為,“如果不先買紡織機和棉花及其他勞動資料,他能兩手空空生產出紡織品去出賣嗎?”這里要指出,“棉花及其他勞動資料”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棉花是勞動對象,說它是生產資料可以,說他是勞動資料就不正確了。對于衛教授提出的問題,我們也可以反過來問:小手工業者如果沒有先賣,它哪里有錢去購買生產資料?又哪里有錢去買生活資料?而沒有這些,他能夠餓著肚子去進行生產嗎?這樣爭論下去是沒有結果的。實事求是地說,衛教授是把小手工業者太現代化了。什么買紡織機(紡紗機和織布機不是一部機器),那不是小手工業者的事,他買不起,那是資本家的事;事實上,即使買了紡織機械,小手工業者及其家人也無法紡紗織布,因為機器生產是社會化的生產,一個小手工業者固然可以用一架靈巧的針織機織襪子或者織毛衣,但是要一家人既用紡紗機紡紗又用織布機織布,那是做不到的,勢必要大量雇人,而這樣一來,他也就不再是小手工業者了。實際上,由于最初的小手工業者往往都是利用當地的原料通過自己的勞動進行生產,一些簡單的工具也是自己制作的,所以也談不上要先買;倒是賣對他來說顯得更加重要,因為只有賣了產品,他才能換取所需要的生活資料和購買必要的生產資料。這也說明,它是為買而賣,不是為賣而買,屬于簡單商品流通的范疇,而不屬于資本流通的范疇。令人奇怪的是,衛教授在“再談”里說,“奚文承認,小手工業者也需要購買原材料和勞動資料,但是W-G-W這一公式能夠表明這個購買過程么?要知道,這一公式中的G-W,只是指購買生活消費品。”其實,馬克思在論述W-G-W中只是說兩極的W“是不同質的使用價值”,26從未說過G-M“只是購買生活消費品”,
至于衛教授提出的增殖問題,我在上一篇文章里已經作了回應,指出這個問題對于小手工業者是不存在的,這里想再引用馬克思的話作補充的論證。馬克思說,“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關系的總和。在流通以外,商品所有者只同他自己的商品發生關系。……商品所有者能夠用自己的勞動創造價值,但是不能創造進行(2001年新版《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的譯文已將‘進行’改為‘自行’——引者)增殖的價值。他能夠通過新的勞動給原有價值添加新價值,從而使商品的價值增大,如把皮子制成皮靴就是這樣。……它沒有增殖,沒有在制作皮靴時添加剩余價值。”27很清楚,增殖和增值或增加價值是兩回事:前者是通過購買勞動力由勞動力的使用而自行增殖的價值即剩余價值,而增值只是在原有價值的基礎上通過勞動新加進的價值。顯然,對于小手工業者而言,只有增值問題,而沒有增殖問題。值得注意的是,衛教授在上篇文章里主張小手工業的商品流通公式“也應該是G-W-G’,與資本流通公式相同”,主張存在“增殖”;而在“再談”里似乎改變了說法,變成了“增加價值”,但是僅僅改一個字就行了嗎?問題是,衛教授仍然堅持存在剩余勞動,只是說這是為了發展的剩余勞動,而不是剝削意義上的剩余勞動。這其實是在偷換概念。一個說,小手工業者的簡單商品生產,基本上是簡單再生產,在資本主義時代,雖然有個別的能夠發展為資本主義生產,但是,絕大多數都在走下坡路,他們由于敵不過資本主義大生產,連簡單再生產都無法維持,哪里還談得上積累和擴大再生產?馬克思和恩格斯一再說,小生產的農民和手工業者是過渡的階級。馬克思還說,“這種生產方式必然要被消滅,而且已經在消滅。”28這難道不是事實嗎?
衛教授還創造了一個關于小手工業的商品流通(循環?)的新公式,即:
Pm
G-W(Pm)…P…W’-W{
Lm
這個新公式簡直讓人莫名其妙。作為流通公式,竟然只有買(而且是不完全的買,只買生產資料,不買生活資料)而沒有賣,其流通是不完全的。而作為循環公式,它的起點是G,而終點是W,并沒有回到起點,也談不上是循環;而且其生產過程只有生產資料,沒有勞動這個生產要素的結合,又如何能夠生產出產品來?再就是生產的結果,所使用的符號是W’即W+w,這本來是包括剩余價值的商品資本的符號,試問:小手工業生產也有剩余價值嗎?最后還有W’—W,這里沒有貨幣的媒介,是物物交換嗎?即使假設是漏掉了一個作為中介的G,給他添上一個G做中介,那我們還是要問:有加量的W’怎么通過交換變成了沒有加量的W呢?總之,問題多多,錯誤百出,這樣一個公式怎么能夠來取代馬克思的正確的公式呢?
(四)關于所謂“商品資本所經營的商品價值總量與其所實現的價值總量不一致的問題”。
這個問題我已在前一篇文章里指出,這是一個偽問題,并且通過衛教授所提供的數字指出了問題之所在。但是,在衛教授在“再談”里仍然堅持他的觀點,這里,且結合他新提出的看法再說說我的意見。
馬克思說,“一般的規律是:一切只是由商品的形式轉化而產生的費用,都不會把價值追加到商品上。這僅僅是實現價值或價值由一種形式轉變為另一種形式所需的費用。投在這種費用上的資本(包括它所支配的勞動),屬于資本主義生產上的非生產費用。這種費用必須從剩余產品中得到補償,對整個資本家階級來說,是剩余價值或剩余產品的一種扣除,就像對工人來說,購買生活資料所需要的時間是損失掉的時間一樣。”29根據馬克思的這一指示,結合衛教授所提出的問題,商業資本為其雇員所支付的相等于勞動力價值的工資屬于純粹流通費用,而純粹流通費用并不能增加商品的價值,只能從剩余價值中扣除,我們來看,衛教授所說的“傳統的勞動價值論”——我們以盧森貝的《<資本論>注釋》、陳征的《<資本論>解說》和張熏華的《<資本論>提要》為例,是怎樣解決這個問題的:設產業資本家預付資本為720c+180v=900, m’=100%, 商品價值(W)=720c+180v+180m=1080;又設,商業資本家預付100的資本購買商品,同時需支付50的雇員工資,而作為此項開支應該在剩余價值中扣除,這樣扣除后可以參加平均利潤分配的利潤為180m-50=130,而社會的平均利潤率(即P’)=130/900+100+50=12.381% 。經計算,產業資本的利潤=900×12.381%=111.43;商業資本的利潤=150×12.381%=18.57。這樣,產業資本家以低于價值(價值是1080)的價格即900+111.43=1011.43把商品出賣給商業資本家,而商業資本家則在購買價格1011.43 的基礎上加上自己應得的平均利潤(18.57)和支付的雇員工資(50)即1011.43+18.57+50=1080,也就是按商品價值出售商品。在這里,商業資本所經營的商品價值和他所售出商品實現的價值都是1080,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兩者價值不一致,或所實現的價值低于原來的價值的問題。從表面上看,這里的50元雇員工資似乎也是通過加價解決的,但是這個加價只是加在商業資本家的購買價格上,而不是加在產業資本家所提供的商品價值上,商品價值(1080)并沒有因為支付了商業雇員工資而增加。因此,商業雇員工資加價只是形式,而本質還是剩余價值的扣除,因為原來生產的剩余價值是180,而實際在資本家之間分配的剩余價值卻只有180-50=130。這正是商品價值和實現價值能夠相等的原因所在。如果像衛教授所設定的那樣把商業雇員工資加到商品價值之上,那當然就會使實現的價值低于商品原來的價值了。因此問題還是我在上一篇文章所說的,不該把商業雇員的勞動力價值加在商品價值中。這一點正是問題的關鍵所在。而衛教授說“傳統勞動價值論沒有注意更無法解決這個問題”,我看恰恰是他自己沒有很好注意所謂“傳統勞動價值論”所依據的馬克思關于這個問題的論述以及相關注釋讀物所致。衛教授說的“無法解決的問題”,我說它是一個“偽問題”,這難道不是事實嗎?
五、關于非物質生產部門是否創造價值問題。
在這個問題上,衛教授對拙稿極為不滿,似乎我硬要把他說的非物質生產改為第三產業,然后又用二者的不一致對其進行批評。
事實又是如何呢?關鍵還在衛教授的一句話:“目前,經濟發達國家的非物質生產領域的勞動,已占總勞動的六七十或更高,如果繼續認為如此龐大的非物質生產領域的勞動群體的價值收入,都是來源于占人數比例較少的產業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似乎在道理上難以說通。”長期以來,我也非常關心發達國家非物質生產領域的領導在總勞動中的比例,但是卻苦于資料之難得。現在能夠找到的差不多都是第三次產業的勞動在總勞動中的比例。由于兩大核算體系的基礎理論不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是不提供非物質生產領域的勞動的比例數字的,而我們之所以由MPS(物質產品平衡表體系)改為SNA(國民帳戶體系),一個重要理由就是為了進行國際比較。從這個角度看,現在要找按物質生產勞動和非物質生產勞動的比例確實幾乎是不可能的。我找不到,相信衛教授也找不到。如果衛教授能夠提供發達國家非物質生產領域而不是第三次產業的勞動的比例數字,我愿意承認自己的武斷;如果他不能提供這樣的數字,那就應該認為我的判斷和議論是有根據的。我在上文還說發達國家向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投資并且大量進口這些國家的廉價商品,也是影響發達國家物質生產領域工人人數減少、非物質生產領域勞動者人數提高的一個原因,衛教授認為“沒有具體說明,難以看出其內在聯系。”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這是對外貿易對其國內的產業結構的影響。發達國家為了獲取超額利潤而大量在海外發展中國家投資,并從這些國家大量進口廉價商品,必然會使本國物質生產領域的勞動者減少,而使非物質生產領域的勞動者增加。至于美國反對中國的出超,指責中國的壟斷,不過是把自己裝扮成受害者,好向中國提出各種有利于自己的要求,以進一步壓制中國,使中國受其控制的一種借口和手段而已。
(此文發表于《當代經濟研究》2009年第2期,發表時文字略有刪節,此為原稿)
* [作者簡介]:奚兆永(1936-),江蘇揚州人,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馬克思主義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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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66.
23 奚兆永:“政治經濟學教材可以不講‘資本總公式的矛盾’”嗎?[J]當代經濟研究.2006(12).
24 資本論(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77.
25 資本論(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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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資本論(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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