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淡水暖
今天(12月28日)早上看到新浪轉載的一篇報道,“統戰部長主張不爭論民企原罪 用實踐和歷史回答”(《第一財經日報》),報道說“針對近日各方關注的民營企業家“原罪”話題,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劉延東昨日表示,中央發展非公經濟的政策絕不改變,她主張不爭論,用實踐和歷史來回答。…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三屆二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內主要民營企業家悉數出席。專程前來作主題發言的劉延東表示‘目前社會對’‘原罪’問題、‘第一桶金’討論得很多,我在這里也給大家吃一個定心丸,中央(發展非公經濟的政策)絕對不會變化的。這個決心是堅定的。…會場上600多人立即以熱烈的掌聲回報劉延東的表態。…由于明年要召開十七大,在這之前肯定有各種各樣的議論。她希望非公企業界人士不要以為因此政策會有所轉向,‘我們還是主張不爭論,還是用實踐和歷史來回答。’”
草民同意并且擁護劉延東部長的“定心丸”,就是“中央(發展非公經濟的政策)絕對不會變化的。這個決心是堅定的。”,草民也理解“會場上600多人立即以熱烈的掌聲回報劉延東的表態。”背后的含義。而草民覺得如果一個普通公民覺得劉延東部長的發言有值得商榷之處,也是可以在大眾話語平臺上談談自己的意見的。
草民覺得,實際上在“社會上”的主流媒體上,對所謂“原罪”問題、“第一桶金”問題,發出“爭論”的聲音并不是很多,反而是正面宣傳發展非公經濟的政策的占大多數,有些“討論”聲音多半是出現在網絡平民話語平臺上,也并非都一面倒。但是,劉部長仍然關注到“‘目前社會對’‘原罪’問題、‘第一桶金’討論得很多”,說明相關方面是注意到平民話語的,這也許是信息技術發達時代的一種特征和官員貼近社會的一種途徑,所以,草民覺得劉部長的發言有值得商榷之處,就斗膽說一說。
第一,中國共產黨有一個優良的傳統,叫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密切聯系群眾,注意工作方法”、“一切從實際出發”,既然群眾中有這樣或者那樣的意見和建議,不妨讓群眾展開充分討論,真理越辯越明,問題越清晰越容易化解。改革開放的號角,就是在關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或者說大爭論中吹響的,如果說“會場上600多人立即以熱烈的掌聲回報劉延東的表態。”是一種表達的話,那么為什么不將這種“熱烈的掌聲”的效應通過萬千人民群眾放大一千倍、一萬倍,使中央的政策在更加廣泛,更加深入的層面使最廣大人民群眾的了解,以6千萬、6億個“熱烈的掌聲”得到“回報”呢。
第二,中央(發展非公經濟的政策)絕對不會變化的。這個決心是堅定的。同時中央也多次強調過要引導、規范非公經濟沿著正確、法治、有序的方向發展,多年來一直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如果一些人借口“原罪非罪”,掩蓋其在積累個人財富期間的違法犯罪行為,逃避社會、法律對這些行為的懲罰,就是對遵紀守法,勤勞致富的褻瀆和對社會公正的挑戰。
第三,就在同一個場合,“全國工商聯第一副主席、中央統戰部副部長胡德平昨日在會間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他反對‘原罪’的提法,…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之前的資本原始積累階段不存在‘原罪’; 1988年明確了民營企業家法律地位之后,他們的經營行為犯了什么罪就按什么法律來處罰即可,但也應該考慮到,民企的有些違法行為也是迫于社會的潛規則。…部分人在資本原始積累階段確實存在著違法行為,但這是特定歷史階段出現的問題,必須考慮到那時的社會現實,更重要的是,當時法律并不完備,追訴民企‘發家秘史’缺乏法律依據。”,草民贊同“反對‘原罪’的提法”,罪就是罪,沒有什么“原”不“原”的問題,但草民以為,“當時法律并不完備”并不能成為“缺乏法律依據”的依據,從原理上說,任何法律都是“不完備”的,如果已經違法了,盡管“不完備”也可以追究。如果按照這個邏輯,有人在這種思維的驅動下,攝取非法經濟利益,然后躲過過若干年之后,就因為“當時(現在)法律并不完備”而享受非法利益帶來的快樂,是不是有點荒唐。
第四,劉部長說“還是用實踐和歷史來回答”,按照胡德平部長的“界定”“1988年明確了民營企業家法律地位之后,他們的經營行為犯了什么罪就按什么法律來處罰即可”,1988年到現在已經差不多20年了,有“歷史”可鑒,也有“實踐”可查,就拿所謂“企業家”們的財富自88年之后的高速增長來說,是不是與90年代開始的國有企業改制相關呢,是不是與國有資產大量流失相關呢。所謂“雞毛換糖”發家的暫且不說,那些本來是國有企業的管理者,搖身一變又成廖“民營企業家”,而且其手中的企業,竟然是原先“瀕臨破產”的國有企業,對這樣的“企業家”,是不是應該“爭論”一下,原來的國企是如何搞垮的,又是怎么樣到他手中的。
這兩天,有一個既包含了“歷史”,又正在“實踐”的企業家本來應該出現在“會場上600多人立即以熱烈的掌聲回報劉延東的表態。”中的一員,被外界稱為“民營油企第一人”, 身兼號稱“民營石油航母”的長聯石油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和全國工商聯石油商會會長,亦是光彩49集團的14名股東之一的龔家龍,被司法機關正式控制了,這算不算一種“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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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