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問:一座城市,在民國時代,獲得某種稱號(榮譽頭銜),今天還能不能繼續使用?
答:不能。
1949年1月14日,為了回應蔣介石“求和”的《元旦文告》,毛主席在《關于時局的聲明》中,提出了關于真正達致和平的八項條件,其中第三條即,“廢除偽法統”!
隨著新中國的成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召開以及《共同綱領》的頒布,“廢除偽法統”在中華大地上,正式變成了一個政治與法律現實。
這意味著,1949年10月1日以后,民國時代的一切法律、命令,由民國政府授予的頭銜、榮譽稱號等等,統統失去效力。
因此,對一座城市來說,今天是不是繼續使用民國時代的“榮譽稱號”,就不再是一個歷史或文化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即:究竟是效忠新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繼續效忠民國?
當然,作為一種文化旅游資源,在做城市背景介紹時,提上一筆,說“曾被當時的國民政府授予……稱號”,是可以的,但正式使用就不行。
這是政治上的大是大非問題,希望當地主事者頭腦要清醒。
02
凡是不承認法統已經發生根本改變的人,可以被恰當地命名為“遺民”。
中國革命是非常徹底的,尤其是經過土改與鎮反,公開的民國遺民已經沒有了。
但辛亥革命之后就不同,那時候,北京城滿大街都是前清遺民。
末代皇帝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一書中回憶說,雖然他早已遜位,但還有很多人跑到紫禁城找他討封號,死了以后還要他給謚號,并視為無上榮耀。
嚴格說起來,這是對民國合法性的挑釁。只是當時北洋政府的大總統、總理們,多是前清舊臣,也就睜只眼閉只眼了。
平民做遺民也就罷了。比如,總是以辮子、瓜皮帽和長袍馬褂示人的北大教授辜鴻銘,庶幾可以算是一種奇特的文化景觀。
但一些軍政大員,如擁兵自重的長江巡閱使、安徽督軍張勛,也以遺民自居,不剪辮子,也不讓所部官兵剪辮子,公然表示仍然效忠清室,這就是嚴重問題了。
1917年,也就是民國六年,張勛果然發動“丁巳復辟”,擁立小皇帝溥儀復辟。
盡管復辟是短命的,但還是鬧得烏煙瘴氣,重創了民國的聲譽。
今天,如前所述,公開的民國遺民沒有了,但暗藏的卻有不少,頭上的辮子沒有了,心里的“民國辮子”卻一直舍不得剪掉。
他們對民國遺存下來的一切都是視如珍寶。建筑要翻新,街道要恢復舊名,對民國時期政客、軍閥、降將、兵痞、無良文人、地主惡霸等等都推崇備至,動不動就要“夢回民國”。
還有一些從寶島來大陸的“黨國要人”及國軍敗將的二代、三代們,在他們中間,雖然也有一些人認輸,可不服氣的也很多,想通過某種方式(如影視劇)重建卷土重來政治基礎的人也很多。
寶島著名的女影星林Q霞女士,曾在臺灣版的國軍主旋律電影《八百壯士》中扮演過角色。有一次到上海,驀然回首,在四行倉庫上空看到五星紅旗,居然一陣錐心之痛……
這種感覺,頗能代表民國遺民的心理。
但我想說的是,作為封建勢力和帝國主義勢力在中國的總代理,國民黨反動政權已經在1949年取得勝利的人民革命中被徹底地推翻掉了。
我們絕不允許“民國遺民”重演張勛復辟的丑劇。
蕭瑟秋風今又是,換了人間!
新中國成立75周年的大喜日子就要到了!鄭重提醒某些人、某些地方,不要做民國遺民,不要以得到過蔣介石授予的“稱號”為榮,不要忘了今夕何夕。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