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容不代表沒有底線
——評胡娜32年后來中國辦畫展事件
如果我是胡娜這次畫展的營銷策劃總監,那么,OK,我現在應該跟我的主子及主子的主子多討要一點錢。因為,一個過氣的體壇明星,一個曾經的政治人物,她繪畫的藝術成能高到哪處俺不敢妄論,但至少用這個畫展,向中國向廣大曾經的同胞向因為成為輿論熱點而認識有那的人們喊話的政治任務已經實現——大伙的,你們聽著,你們說我是賣國賊是叛逃者對吧?但我是媒體的座上賓,面帶微笑地回到了中國,你們能怎么的吧?怎么的吧!?
森森地,有一種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的感覺。森森地,有一種項公舞劍意在沛公的感覺。
中華民族的寬厚仁慈是世界聞名的,連日本在中國犯下那樣的滔天罪行,我們也沒有要求它賠個傾家蕩產,也沒去爆兩個原子彈,甚至,老百姓對此事頗有微詞也多持理解態度。可是,對于胡娜,為什么在王德華《胡娜,你欠祖國和人民一個深深的懺悔》一文發出后,網友跟帖幾乎一邊倒地批評胡娜,一副“是可諒孰不可諒”的架式。
為什么?因為,正如老王所言,她欠祖國和人民一個深深的懺悔,而活動主辦方,也欠祖國和人民一個清楚的解釋。
不過,為胡娜鳴屈叫冤的也不是沒有。隨后,鳳凰網大公網體育特約評論員吳策力、楊華又分別發文,力挺胡娜(仿佛做體育評論就可以像曾經搞體育的胡娜一樣不講政治似的)。文章有吳氏的春秋筆法,也有楊氏的旁征博引。吳氏的春秋筆法,許是自己對胡娜也不太了解,所以云山霧繞,除了標題的《怒批胡娜叛國的人,你有什么資格?》成功運用標題黨的一貫伎倆,吸了不少人的眼球外,委實似乎看不出有什么干貨,大概就是說胡娜當年出逃“事出有因”之類。
不再想和吳先生爭論這種沒原則的問題,免得拉低了俺的底線。要知道,汪精衛也懂說:沒得選擇,我也是只能如此啊,愛日本有錯嗎?有選擇嗎?強奸犯說,以為我愿意嗎?可是我有選擇嗎?沒找到老婆,東莞也嚴打,而且還沒錢,總不能讓荷爾蒙不分泌吧,我有得選擇嗎?殺人犯也可以說,以為我瘋了嗎?我就天生是殺人狂嗎?可是我感情受到了欺騙,心里有一口惡氣,不宣泄出來就活不下去,我有得選擇嗎?等等,看官,這個“事出有因”似乎真沒啥指向性,俺就不費口舌了。
倒是楊華(當然不是@俠骨柔腸的楊華)的文章,聰明了很多,政治了很多。《寬恕叛逃者胡娜顯中國盛世氣度》的標題一開腔就把“中國盛世氣度”的高帽子給戴上,以為這樣中國的國人就會贊聲一片。就仿佛在法庭上,還沒有進行宣判,就歌頌法官“英明的法官啊,你對臣民這樣的錯誤都可以寬恕,你就是那英明神武明察秋毫功德蓋世的神……”寬恕叛逃者,嗯,這一畫展的來龍去脈前因后果沒搞明白,這樣下結論是不是有點太早?
隨之,楊華就講起了歷史,講如果胡娜生長在當今年代,可能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向美國申請政治避難的事,等等。不知道楊先生有沒學會法律或者法律進行過掃盲,既然你也認為胡娜是“叛逃者”,那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罰第109條規定:“【叛逃罪】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胡娜當年是國家體育隊網球運動員,按照當時的體育體制,運動員和教師、醫護人員一樣享受行政干部待遇,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這是毫無疑問的。她擅離崗位,境外叛逃,雖然開始的目的可能是“求職”,雖然需要與叛逃境外的烏爾凱西、達賴及恐怖分子等區別看待,但后來她編造受到政治迫害的謊言,要求在美國政治避難,獲準后又投奔臺灣,被臺灣當局和臺獨勢力封為“反共義士”,明顯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意圖和言行,完全構成了“叛逃罪”,應該依法懲,而絕不是一個“冒天下之大不韙”的道德問題。
至于,將胡娜與李娜進行對比,認為胡娜叛逃只是歷史的逼迫。按照這樣的邏輯,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秦檜其實只是促進民族融合的有識之士,而岳飛只是搞民族分裂的恐怖分子?或者,汪精衛其實也是促進東亞共榮圈、愛國愛民的有為青年,而紅軍抗日只是挑起事端、不講和諧的暴徒?忽視具體歷史背景,而是評價歷史,甚至拿歷史說事,怎么那么像掛羊頭賣狗肉的江湖騙子呢?
楊氏還有一個很善良的解釋,即胡娜那時才19歲,“少不更事”,俺也這么認為。青春可以犯錯,但可以犯錯不代表犯了錯卻不承認,也不懺悔,更不負責。更何況,32年前才19歲就知道投靠美國申請申請“政治避難”(慚愧,俺三十好幾的人了目前也不知道政治避難是什么個情況什么個程序)的胡娜,即使是“少不更事”,那么,現在年過50的胡娜還那么“少不更事”?在她的微博里,我們能看到她對日益強大的祖國的向往,但有過為過去深深的悔恨嗎?向往只是為了滿足她內心如“衣錦歸鄉”等虛榮心而已吧?
我不知道國家和政府對于胡娜32年后回來辦畫展是什么個態度,中間又有哪些交涉或協調。國家也許可以寬恕她(相當于政治特赦吧),她一個人的作為也難對國家造成致命的危害,甚至可能是對一些與祖國存在誤會而出逃的群體伸出的橄欖枝也不一定——當然,若小人之心一點,認為她的所作所為是為某集團控制來掣肘依法治國、影響中國政治外交,那估計是沒有人會輕饒的——不過,對于民族對于人民,胡娜的懺悔和道歉,如果沒有或者不夠真誠的話是說不過去了。
因為,有些人有些錯,可以原諒,但不等于遺忘;可以理解,但不能沒有底線。
附文:楊華:寬恕叛逃者胡娜顯中國盛世氣度
人與歷史境遇比起來,終歸是渺小無力的。昆德拉曾有一個著名的假設:“如果哥倫布在今天這個存在著上千家航運公司的世界上,他將成為什么樣的人呢?如果莎士比亞時代沒有劇場或者劇場被廢棄,他又會去寫什么呢?”時代要感謝哥倫布、莎士比亞,而哥倫布、莎士比亞更要感謝他們的時代。
通常情況下,不是一個人決定了歷史,而是歷史決定了一個人。如果胡娜生長在李娜所處的今天,她直接單飛就好了,還用冒天下之大不韙去美國尋求“政治避難”嗎?如果李娜生活在胡娜當時的背景下,以娜姐渴望自由無束、渴望獨自上場的心理,會不會也淪為一個逃離者呢?
胡娜1982年“叛國”的時候年僅19歲,她的想法其實很簡單,那就是想打職業網球,想站在大滿貫的舞臺。至于后來反華勢力和臺獨分子把胡娜當槍使,那并非她的本意,李娜不也經常被歐美媒體渲染成“體制叛逆者”和“反官僚斗士”嗎?
有消息稱,美國總統里根要收胡娜做干女兒,鄧小平同志直接批評里根:“你拐騙了我的干女兒!”由此可見,中央政府相信胡娜少不更事,相信她是被迷惑的,胡娜的行為肯定大錯特錯,但絕非什么“叛國者”,絕非是什么“漢奸罪”。她只是一個網球姑娘,既沒有泄露國家機密,也沒有轉移國家財產,用不著擺出“天下共誅之”的同仇敵愾。
大國崛起的中國仁慈、開明、胸襟廣闊,胡娜回到北京辦畫展,沒有受到任何官方層面的阻擾。胡娜的回歸,恰恰說明祖國的自信與豁達,一個強大到寬恕曾經“背叛者”的國家,才是真正的強大!32年前,反華勢力因“胡娜事件”讓中國難堪洋洋得意,而現在胡娜的回歸抽了那些人一記響亮耳光。
有些人攻擊胡娜是勢利小人,是投機主義者,在祖國貧窮落后的時候選擇赴美赴臺,在祖國繁榮富強后選擇重回故土——叛國有利的時候叛國,愛國有利的時候愛國。殊不知,胡娜在美國、臺灣并非食不果腹混不下去,她可能內心還有情結,心系著生她養她的地方,對于這樣的一個人,為什么不能試著去原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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