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中國的官員可望在不久以后就能住到“官邸”里去了。有論者曰,這將有效地解決一些官員“以權謀房”的問題,而“以權謀房”是官員腐敗的重要內容,也就是說,如能較好地解決當下中國一些官員“以權謀房”這一弊端,也等于是在相當程度上解決了腐敗的問題,等于為反腐敗做了貢獻。上升到更高的層面說,這一舉措——應該是重大舉措,因為在新的改革《決定》中有其一席之地,是關乎“三清”政治建設的重要舉措。這大概就是這個“官邸制”為人們所期盼、所看好的原因,也是其全部價值與意義之所在。
那么,這個官邸制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解決“以權謀房”、進而遏制腐敗深化蔓延的問題呢?
其實,有關當代中國的反腐敗,長期以來一直盛行一藥包治百病的神話。曾幾何時,“高薪養廉”一說甚為流行,其言鑿鑿稱,一些人之所以走向貪腐,緣于薪水甚低,不敷其用,只要薪水上來了,貪腐之心自然收斂,云云。
這一神話,現在可說不攻自破了。因為從挖出來的那些腐敗大案要案來看,這些人動輒是幾千萬或者上億地貪,對他們而言,怎樣的高薪才能填滿其無底欲壑,才能養住他們的清廉呢?
這一神話之后,“財產公示”的神話開始流行,直到今天仍然熱度不減,也是其言鑿鑿。但筆者以為,事實將證明,這也不過是一個反腐敗神話而已。以筆者所知,高明的斂財貪腐之徒,自己是不會腰纏萬貫的,老婆財產太多,可以離婚;兒女財產驚人,經商所得;親友身家巨萬,自己掙來……一切概無瓜葛,絕然是兩袖清風、一身正氣,每時每刻,皆念念不忘民生者也。對于這樣的人,公示財產又能頂個屁用!倒給了他們一個洗清標榜的機會。
出人意外的是,現如今官邸一說也堂皇登場了,這一招難道能有別于上述兩類神話傳說嗎?
筆者以為,這恐怕在所難言。
誰都知道,直接賴著公家房子不還的官,大概有點二桿子了。聰明一點的,謀房手段豐富多彩,所謀之房花樣百出,基本上做得滴水不漏,豈可直賴白要、跡近無賴之徒耶?那也未免太有失身份地位、權術水準了。記得1999年前后住房改革,規定雙職工只能有一人按照官價購房,結果弄出一大堆假離婚的來。連一般人都有這等伎倆,難道人們還可以低估高官的謀略智慧嗎?
所以,筆者以為,實行官邸制,不過是給一些政界要員增添一份滋潤和一份享受而已,他們個人所擁有的私家房產,大概不會因此有什么減少,至于這些房產是不是都是工資買來的,各位看官,我可說不好,您說呢?
所以,展望未來,不排除一大批官員住進了官邸、但住進官邸的人卻未見得干凈的可能,官邸制的意義與價值也因此很可能要落空,人們的期望也要變成失望,弄不好還可能演繹成為當代中國的一大政治笑話。因為這樣的事例,古今中外都屢見不鮮。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反腐敗到底怎樣才行呢?
這大概是糾纏于每個人心頭的大問題,每個人都想找到切實管用的答案。其實,這樣的答案,自己想不出來并不要緊,可以問問比自己的高明的人。中國歷史和中國共產黨歷史上都有很多清廉時期,問問那個時期的當政者,他們的要訣是什么,只要向他們問個清楚,一切問題不都迎刃而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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