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視點:大興土木為何走上“歪路”?
--部分地方官員落馬事件透視
新華網北京10月22日電(記者 徐海波 陳剛)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了20多年來首次關于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的報告。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省部級干部被立案調查人數已達10名。
從落馬地方官員情況看,不少都有一個類似的綽號,如李春城被稱為“李拆城”、倪發科被稱為“扒市長”、季建業被稱為“季挖挖”等,讓人深思。
為了造政績,不怕惹民怨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要深入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突出的問題。但一些地方官員刻意追求政績,忽視民生,引發民怨。
近日被調查的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就是一例。季到任南京后,迅速啟動“三中路改造”、“拆城西干道”等工程,使南京這座古城不斷“開膛破肚”,許多道路挖得面目全非,居民生活不堪其擾,“季挖挖”也由此得名。
又如,黃山市原政法委書記汪建設,曾經牽頭負責征地拆遷及重點工程,“批條子”、“打招呼”,大手筆推進建設項目,逐漸同開發商攪和在一起,引發當地老百姓諸多不滿。翻開他400多次受賄記錄,涉及了當地主要的房地產企業。
2011年,季建業為了修建地鐵,在南京市砍伐幾十年的梧桐樹,引來市民的廣泛質疑和抗議。網民隨之發起“拯救南京梧桐樹”活動,響應者迅速超過萬人。
雖然這些工程對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具有重要作用,但不少群眾表示,一些官員為了創造政績,充斥著漠視民意、代民做主的“強權思維”,甚至濫用權力。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李濱說,領導干部手握重權,應該深入群眾,聽取民意,不能恣意妄為。
為了上項目,悍然強拆遷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就“楓橋經驗”批示指出,要發揚優良作風,適應時代要求,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
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和干部在城建過程中,卻以簡單粗暴的方式進行拆遷,甚至違法行政,導致不該發生的事件發生。
今年5月至7月,江蘇一家高新技術企業因為妨礙搬遷成為有關部門“綜合執法”對象,先是企業法人代表在當地報紙上被點名,之后被當地公安、質監、安監、地稅、環保、勞動監察、土地管理等部門檢查了20多次,財務賬冊被收走,企業經營陷于癱瘓。
2010年10月25日,年過六旬的合肥市民趙良芝正在家門口洗衣服,被幾個年輕小伙強行拖上一輛汽車,在城內不停轉圈后,拉到城外丟了下來。身無分文的她,在路人幫助下回到家里,而她的家已面目全非:通往自家四樓的樓梯全被毀掉,窗戶玻璃被打爛,家成了“空中樓閣”。
為了給大項目趕工期,貴州省貴陽市雇傭學生穿上黑色特警服冒充特警參與拆遷。河南南陽市文物名勝宛南書院一夜之間成了一片廢墟。更為惡劣的是,江西、黑龍江等地還因拆遷發生了“自焚”事件。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統計,2012年全國共查處違法違規強制征地拆遷案件427件,有437人受到責任追究。
“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和城市建設中,只考慮經濟利益而忽視百姓合法權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丁士軍認為,部分基層干部使用強制性手段推進項目,造成群眾權益受損、干群關系對立,甚至留下了群體性事件的隱患。
“具體的沖突事件還看得見,而積累的社會矛盾卻難以消解。”分析人士指出,在政績愿望和開發商逐利沖動的合圍之下,一些企業和個人合法權益遭到侵害。
為了謀私利,肆意亂法紀
有關資料顯示,80%的貪腐官員與城市建設和房地產開發有關。這說明一些政府官員一方面大力推進城市開發建設,一方面也夾帶了大量的個人利益。
已被判處死緩的四川省成都市政協原副主席周學文,就是慣于利用職務之便,在土地出讓、拆遷安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共計收受人民幣1300多萬元、港幣700萬元、美金22萬多元等。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勇也曾打著“公共利益”的旗號,以民生工程進行權錢交易。他在任職朝陽市時,常常下令部下,限期完成征地、拆遷任務。同時,幫助開發商低價拿地、免繳土地出讓金,形成了灰色利益鏈。
最高人民檢察院22日發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以來,檢察機關對工程建設領域進行專項治理,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6575件。
中央黨校教授王懷超認為,一些官員忘記了權力來自人民,不是執政為民,而是中飽私囊,違法亂紀,敗壞黨風,必須予以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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