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黎陽先生<<亂中國者必賀衛(wèi)方之類“法律黨”>>文后,使我發(fā)現(xiàn)自已<<翻案不得人心:評藥家鑫父狀告張顯目的之蘭和目的>>與此前<<強強聯(lián)手:扼殺大眾民主的蘭和現(xiàn)象>>堅定了兩篇拙文觀點的正確客觀性,而且收獲不小黎陽先生賀衛(wèi)方之類“法律黨”之見所談問題,在藥家前后兩案(藥家鑫殺人與其父訴張顯名譽侵權(quán)案)中多處可見其法律精英的足跡或"影子"。
由于上引黎陽先生“法律黨”文較長,為使大眾讀者閱讀方便,轉(zhuǎn)載之前將藥家前后兩案事實及其蘭和律師相關言論與黎陽先生指出的"問題"作提示性簡單類比歡迎與朋友交流,亦不怕對手惡言相向因為這關乎共和國的存亡與勞動大眾生存現(xiàn)狀的走向!
回首藥家"兩案"兩把火的始作俑者:藥家鑫殺人案的公安大學李玫謹教授電視媒體演評,這孩子殺人八刀彈鋼琴的連續(xù)動作這把"火",可謂之一火引來"萬燈亮"的怒吼;藥家鑫之父藥慶衛(wèi)狀告張顯名譽侵權(quán),央視名記紫靜的<<看見>>選擇性失明訪談先行的"火炬"使睡眼朦朧的大眾看到藥告張法院立案通知后,隨即又引來萬燈亮的譴責聲聲,如同國人正月十五點燈鬧元宵...。憑什么只許媒體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此乃國人善良人倫底限與法治(制)平等理念潛在統(tǒng)一訴求的必然。怪異之處在于藥慶衛(wèi)訴訟代理人蘭和律師卻無視先火而后燈的事實將藥家前后兩案視為有組織的"網(wǎng)絡暴力"口氣比腳氣還大地聲稱要規(guī)范"暴戾"意在從名譽權(quán)案努力做起云云,云云...足見棒精英法制臭腳的 蘭和思維:只許媒體“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喑喻是翻藥家鑫殺人案,但又不好明說,故而利用訴訟技巧打名譽侵權(quán)官司,行翻案之實,好一個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手段的"高超"?道是黎陽文中點破了蘭和思維行為一系列的弦機:
陳有西——“我為什么在《學術網(wǎng)》寫了許多文章?也是為了我出場鋪墊,為敲鑼打鼓到重慶起了很好的作用,我把我自己放到聚光燈下,這是最好的自我保護。”“我們的律師必須要依靠媒體的公開,媒體是我們天然的同盟軍”、“如果一個律師遠離媒體,你成不了大律師,成不了名律師。”
賀衛(wèi)方——“我們要努力讓老百姓理解,但是理解不完全是遷就,而是主動的反向去塑造有利于我們律師執(zhí)業(yè)同時也有利于這個國家國民權(quán)利保障的輿論環(huán)境。”
毛澤東說的好:群眾是真正的英雄。
李玫謹教授電視媒體演評鋼琴殺人說憮與央視名記紫靜的<<看見>>選擇性失明訪談的輿論先聲奪人之舉被"好事"的張顯現(xiàn)象"暴料"出媒體人變異為"法律人"的蘭和與紫靜曾同事加哥們兒的"君帶關系",未見蘭和或柴靜面對"謠言"而辟之,可見謠言為真非造也!
另有使蘭和狼狽不堪的是,網(wǎng)上一度盛傳其律師執(zhí)業(yè)生涯的造假:
一、王發(fā)旭律師自己的主要業(yè)績http://www.whlaw.cn/index_lvshi_list_news.asp?lanmuid=18&id=136&parent_classid=
1、山東楊某被訴貪污、挪用公款170萬元成功無罪辯護案;
2、黑龍江賈某被訴交通工具上搶劫成功無罪辯護案;
3、唐山王某等四人被訴詐騙1500萬元成功無罪辯護案;
4、深圳梅某被訴合同詐騙1億元,職務侵占4800萬元成功無罪辯護案;
5、山東李某被訴持槍搶劫大貨車成功無罪辯護案;
6、浙江戴某被訴受賄370萬元成功無罪辯護案。
二、蘭和律師自己偽造的業(yè)績http://www.whlaw.cn/index_lvshi_list_news.asp?lanmuid=18&id=1199&parent_classid=
1、山東楊某被訴貪污、挪用公款170萬元成功無罪辯護案;
2、黑龍江賈某被訴交通工具上搶劫成功無罪辯護案;
3、唐山王某等四人被訴詐騙1500萬元成功無罪辯護案;
4、深圳梅某被訴合同詐騙1億元,職務侵占4800萬元成功無罪辯護案;
5、山東李某被訴持槍搶劫大貨車成功無罪辯護案;
6、浙江戴某被訴受賄370萬元成功無罪辯護案。
三、現(xiàn)以“有法天下和網(wǎng)站”所載“浙江戴輝被訴受賄370萬元成功無罪辯護案”為例。顯見辯護律師是王發(fā)旭和馮錫平,絕對不是時任記者的蘭和;顯見辯護時間是2006年10月26日,當時蘭和絕對不在律師崗位;顯見發(fā)表時間是2010年12月31日,證明蘭和見了棺材不流淚,仍在利用網(wǎng)絡造謠,仍在侵犯其他律師名譽權(quán)!http://www.fatisia.com/bc/read_news.asp?ID=46130
接著又一特大丑聞:山頂洞(指蘭和)冒充擔任《京華時報》社區(qū)版法律咨詢板塊律師團首席律師。經(jīng)查證,擔任《京華時報》社區(qū)版法律咨詢律師團首席律師是徐璞律師(女),山頂洞不但剽竊王發(fā)旭律師典型案件九起、剽竊徐璞律師(女)主要業(yè)績?nèi)穑谷贿€剽竊徐璞律師(女)在《京華時報》首席律師顧問地位。
再接著@趙滿幅律師:再次發(fā)蘭和特大丑聞:山頂洞的“主要業(yè)績”——“內(nèi)蒙古民營企業(yè)家2億資產(chǎn)糾紛案等大要案”是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內(nèi)蒙古分所主任付衛(wèi)民律師于2010年11月12日在內(nèi)蒙古高級人民法院辦理的,對方律師是北京王玉梅律師事務所孝鳳蘭律師。山頂洞又是把這“主要業(yè)績”剽竊、篡奪了,狗膽包天!
造謠與做假的共性是無中生有,區(qū)別在于前者是目的性之無中生有,需制造謠言者付出"勞動",而后者省事,信手拈來不勞而達造謠目的蘭和比張顯"聰明"。奇怪在于蘭和指責張顯造謠被"蘭和現(xiàn)象"無視藥家鑫被正法是法的尊嚴說成是"造謠"而致死卻無證據(jù),于是不得人心的翻案:蘭和代理的張顯名譽侵權(quán)案目的昭然若揭。是蘭和為使自已攀上"法律人"層面把每個案子都變成自己的政治資本和抹黑對手的武器,通過這些案子把“法律黨”從唯利是圖的政治打手、政治走狗、政治流氓、政治娼妓、政治奸商打扮成整天一個心眼到處積德行善、仗義疏財?shù)陌嗵臁⒒钇兴_,把本來互不相干的一個個對手描繪成一個統(tǒng)一的邪惡罪犯,正是蘭和在代理藥慶衛(wèi)名譽侵權(quán)案誣指張顯造謠又一手段,甚至"蘭和現(xiàn)象不惜"株連"千里迢迢遠在北京的另一被害張妙家屬代理人王勇律師,足見其手段的卑鄙證明了目的卑鄙。
藥家先后兩案的媒體先聲奪人之"放火",點燃兩波百姓怒打之"點燈",利用媒體曲錢救國式地亂我中華之國,是當代漢奸精英賣國史無前例的一大發(fā)明。只是可憐了蘭和枉有奉法律精英廢除死刑臭腳之心誠,卻無奉臭腳之能耐,難免不為"法律人"層面罵句,"滾一邊去,丟盡了老子的臉面"被踹倒在一邊去的下場。中國有句俗語"老搬起石頭砸自已的腳"辨證法就是如此地無情"法律黨"廢除死刑道不正路必錯可謂人間正道是蒼桑。盡管蘭和機關算盡太聰明,卻"反算了卿卿性命"哀泣吧蘭和,你那浪跡媒體江湖多年,刀光劍影波瀾壯闊轉(zhuǎn)行當了一名執(zhí)業(yè)律師不到一年,依舊懷揣天涯仗劍笑傲江湖之義格言固然"波瀾壯闊",當心棄刀而玩法律之劍的雙刃性別傷了自已,企圖以"洋拳"擊倒中國武術,當心再出霍元甲和陳真必有后人...!
好了,用黎文中指出的一段精英法律人所言作為"逗號"后文回頭再續(xù)吧:
楊金柱——“楊金柱律師次日在其博客上披露案情,并發(fā)起組織律師團趕赴北海救援”、“楊金柱開始網(wǎng)絡圍脖直播”、“楊金柱圍脖報道跟進”、“引起國人憤慨。舉國輿論嘩然。法律界強烈抨擊。北海警方頓陷媒體譴責、圍攻之中”、“媒體見面會風生水起,律師記者不歡而散”、“引起全國媒體的廣泛關注。
(星期六 2011年10月15日上午 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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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黎陽:亂中國者必賀衛(wèi)方之類“法律黨”>>
黎陽:亂中國者必賀衛(wèi)方之類“法律黨”
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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