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錯了還是城市管理辦法錯了還是小商販錯了
在最近我們頻繁從各種媒體上看到城管打人新聞。城管基本上被媒體描述為土匪,黑社會。被打者多么的悲慘,博得老百姓的同情。如果城管被打了,我們又看到媒體給出了除暴安良,打城管者描述為英雄一般。好比武松打了虎。從而不斷出現城管被老百姓圍堵、謾罵,甚至是毆打。美女圍堵打人城管、老人狂打城管耳光、等等。城管代表一個城市的形象,城管作為一個國家、一個城市的執法者,被老百姓認為是土匪!?讓世人震驚之余,我們的國家城市的管理層不應該反思嗎?城管執行與遵守的法律法規是《城市管理辦法》
我們先來研究一下城管執法的依據《城市管理辦法》
城市管理辦法有很多種,
城市管理辦法的目的是:為加強城市的生活環境,保障城市居民安家樂業,保障各行各業正常合法經營。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相關城市實際情況,制定各城市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辦法。
《城市管理辦法》的沒有看出問題。那么我們在看看執法者——城管的職責城管的職責:貫徹實施國家及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城管就是從事城市管理的專業人員。那么城管有什么權利?有政處罰權、與城市管理相關行政督導權和配合公檢法等國家權力部門行駛相關職責的權力。城管必須要根據所在城市的《城市管理辦法》執法。如果不按照《城市管理辦法》執法,那么城管就違反《城市管理辦法》,他們就觸犯了法律。
《城市管理辦法》依據所在城市建設需要,依據城市以及城市企業、老百姓生產生活需要而設立的法律法規。沒錯
城管按照《城市管理辦法》管理城市,維護城市功能,保障城市居民生產生活,沒錯根據以上我們看出《城市管理辦法》的設立——沒錯!城管執法依據——沒錯!那么就剩下被城管執法對象——小商販錯了?!
那么小商販錯在那里?!
錯在違反了《城市管理辦法》
這形成了一個圈
城管依據《城市管理辦法》處罰--小商販不滿城管執法·發生暴力沖突,引起全社會關注--指責城管暴力執法。
到底那里錯了?
這里面必然有一方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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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于鐵嶺家中
廢鐵也有價
2011年6月17日 18:47:32
近年城管被打的事件逐漸增多,我們有必要從新研究各個城市的《管理辦法》是否合理,符合老百姓安家樂業、老百姓生產生活的需要
6月14日晚,一則題為《重慶解放碑城市管理者打人》的網帖在多家網站傳播。目前,傷者在醫院治療,重慶警方已介入調查。 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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